软件开发管理规范(制度)
软件开发规章制度范本

软件开发规章制度范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软件开发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软件开发过程,提高软件质量,保障软件项目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软件开发相关部门及开发人员,包括内部开发与外包开发。
第三条开发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并配合公司进行软件项目管理。
第四条如软件开发人员违反本规章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二章需求分析阶段规定第六条开发人员在需求分析阶段应当与需求方充分沟通,确保对需求的准确理解。
第七条需求分析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需求分析规范和流程,编写清晰的需求文档。
第八条需求确认前,需求方应当对需求文档进行确认,并签署确认文件。
第九条需求变更时,需求方应当及时通知开发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开发人员应当及时调整计划。
第十条需求方在确认需求后,不得随意更改需求,如确需更改,需经过严格的变更过程。
第三章设计开发阶段规定第十一条设计人员应当根据需求文档编写详细的设计文档,确保开发人员准确理解需求。
第十二条设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设计规范和流程,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第十三条开发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档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第十四条开发人员应当编写高质量的代码,确保代码结构清晰、易于维护。
第十五条团队协作时,应当及时沟通,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开发效率。
第十六条测试人员应当根据测试计划进行测试,确保软件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测试人员应当编写详细的测试用例,覆盖各种测试场景。
第十八条测试人员应当及时反馩发现的问题,并准确记录Bug信息,确保问题追溯。
第十九条测试人员应当配合开发人员对Bug进行确认和修复,并重新进行测试。
第二十条测试通过后,需求方应当对软件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当及时沟通解决。
第二十一条软件上线后的维护工作,由维护人员负责,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维护人员应当及时响应用户反馈的问题,并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软件开发管理,提高软件开发质量,保障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项目组织的软件开发活动。
第三条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精益求精”的原则,实行科学的管理,不断提高软件开发水平,确保软件开发活动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软件开发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软件开发活动合法、规范。
第五条公司软件开发应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软件开发部门,负责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软件开发部门设立项目管理组、需求分析组、设计开发组等具体职能组织。
第八条软件开发部门负责确定软件开发项目的组织架构以及人员配备、项目分工等具体事项。
第九条软件开发部门负责制定软件开发管理流程和规范,确保软件开发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软件开发部门负责软件开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不断提高软件开发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软件开发项目需由项目管理组统一管理,并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组应对软件开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关键指标进行严格把控,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过硬。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组负责软件需求分析、架构设计、代码编写、测试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组织协调。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组应及时汇报软件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问题和风险,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组应建立健全的变更管理机制,确保软件开发项目的变更有序进行。
第四章软件开发流程第十六条软件开发部门应制定统一的软件开发流程,包括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发布等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软件开发流程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结合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确保软件开发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软件开发流程应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交付成果等要求,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软件开发安全管理制度

软件开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软件开发质量,保障软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软件开发项目,包括软件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对软件开发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实施全员参与的原则,鼓励所有项目成员积极参与软件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当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员对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不定期对软件开发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应当与公司现行的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保持一致,如发生冲突,以公司现行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软件开发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七条安全管理员应当负责制定软件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宣传软件安全知识、组织安全培训、并负责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当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他应当指导、督促并协调项目组成员做好软件安全工作。
第九条项目开发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意识和开发技能,参与软件安全管理相关的培训,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积极参与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在发现安全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员或项目经理,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软件开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软件开发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流程和具体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软件开发风险评估、安全需求分析、安全架构设计、安全编码规范、安全测试计划、安全漏洞修复、安全审计等。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与软件开发项目中的其他管理制度适应,并与项目管理计划、需求分析与设计、编码与测试等阶段相结合。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软件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与调整,确保其与时俱进,适应软件开发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四章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穿软件开发过程的始终,确保项目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软件开发管理规范制度

户期望,解决用户问题。
可靠性
软件应具备高可靠性,能在各种 情况下稳定运行,减少故障和错 误。
可维护性
软件应易于维护,具备可读性、可 修改性和可扩展性。
质量度量与指标
质量度量标准
建立明确的质量度量标准,如缺陷密度、故障率等,用于评估软 件质量。
质量指标
。
变更管理
02
建立变更控制流程,对软件的变更需求进行评估、审核和批准
,确保变更不会对软件系统造成不良影响。
配置管理
03
采用配置管理工具对软件配置项进行管理,包括文档、程序、
数据等,确保配置项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03
软件开发过程管理
软件开发计划与追踪
制定开发计划
在项目开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开发计划,包括项目目标、 任务分解、时间表、资源分配等。
2023
软件开发管理规范制度
目 录
• 引言 • 软件开发管理规范 • 软件开发过程管理 • 软件质量管理 • 软件开发资源管理 • 软件开发风险管理
01
引言
背景与目的
软件行业发展迅速,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必须建立完善的软 件开发管理规范制度,以确保软发的复杂环境中,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会导致开发 效率低下、质量无法保证、项目延期等问题,因此制定软件 开发管理规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02
软件开发管理规范
需求分析与规约
需求分析
明确软件系统的功能需求和非功能需求,建立需求分析文档。
规约制定
根据需求分析结果,制定详细的软件规约,明确软件系统的功能、性能、安 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与实现规范
系统设计
根据规约进行系统设计,包括架构设计、模块设计、数据库设计等。
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软件开发工作,提高软件开发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软件开发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软件开发管理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由项目经理统一管理并负责软件项目的全过程。
第四条所有软件开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软件开发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第二章软件项目管理第五条软件项目的实施由项目经理统一负责,项目组成员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确保软件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软件项目分为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维护等阶段,各个阶段的工作必须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
第七条在软件项目开始前,必须进行需求分析,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为后续的设计、开发工作奠定基础。
第八条在进行软件设计时,必须按照产品需求文档的要求进行,确保软件设计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九条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文档的要求进行,确保代码质量和功能的实现。
第十条在软件测试阶段,必须进行全面的测试,包括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等,确保软件功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在软件上线前,必须进行用户验收测试,确保软件符合用户需求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在软件上线后,必须进行软件的维护工作,及时修复bug和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软件的持续稳定运行。
第三章编码规范第十三条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的编码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命名规范、代码结构规范、注释规范等。
第十四条在进行代码编写时,必须进行代码审查,确保代码的质量和可维护性。
第十五条在进行代码提交时,必须填写提交日志,说明本次提交的内容和目的。
第十六条在进行版本管理时,必须使用版本管理工具进行管理,确保代码的版本控制和备份。
第四章软件质量保证第十七条公司在软件项目中必须进行软件质量保证,确保软件项目质量和交付进度。
第十八条在软件项目结束后,必须进行项目总结,分析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次软件项目提供参考。
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8篇范文参考)

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8篇范文参考)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11、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台账。
2、应增强保护正版软件知识产权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的不良行为。
3、更新、购置软件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自唱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4、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5、单位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同时,应注意加强软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要求。
6、资产管理部门去的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和发行的证书及文件,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存放和保管。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
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单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固定资产,并及时调整台账。
8、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理手续。
9、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10、应当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1、正版软件执行技术保养规定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软件 开发管理制度

软件开发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软件开发过程,提高软件开发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软件开发项目,包括自主开发和外包开发。
第三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合理安排软件开发项目的开发计划、资源分配、进度监控和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的软件开发目标,确保软件开发项目符合客户需求和公司战略需求。
第六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开展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软件开发项目质量可控。
第七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软件开发计划,保证软件开发项目按时交付。
第八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节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第九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制定软件开发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资源分配、进度安排、质量标准、风险评估、成本预算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协调软件开发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实现、测试验证和上线部署等环节。
第十一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制定软件开发项目的进度安排,确保软件开发项目按时交付。
第十二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制定软件开发项目的质量标准,确保软件开发项目的质量可控。
第十三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软件开发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确保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软件开发项目的成本进行预算,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确保软件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
第十五条公司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根据软件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软件开发项目的计划,保障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软件开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应用软件系统开发过程,明确定义应用软件系统开发过程必须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信息系统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防止系统中重要数据丢失、修改或滥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持续地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局应用系统开发过程,可能包括内部开发或者委托外部单位开发。
第三条应用系统开发总体原则:1)应用系统开发应当从业务需求的角度出发,不能盲目追求系统先进性而忽略了系统的实用性。
2)开发的方法和管理必须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
只有采用了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的开发管理方法,才能确保开发的质量和进度。
3)确保系统开发环境与生产环境相隔离,内部测试由开发人员自行搭建环境,模拟测试必须到专用的测试环境进行测试。
4)确保开发进度和开发质量。
5)应用系统开发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主流系统的发展方向。
6)开发人员应提高和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机密信息和关键技术不会泄漏。
7)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
第四条应用系统开发人员职责分配管理规范:1)在应用系统开发的过程中,应当明确不同人员的身份、扎口、职责。
建议在应用系统开发过程中具体分以下的三种角色:a)项目负责人员:确保在整个系统开发的各个阶段都实施了相关的安全措施,同时在整个系统开发的过程中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安全管理。
b)系统开发人员:根据业务需求确保开发的系统能够满足业务上的需求和相应的安全上的需求,同时满足系统质量上和进度上的要求。
c)系统审计人员:应由局信息中心相关人员承担。
并对整个开发的过程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开发的质量和开发的安全。
第五条开发人员授权管理规范:1)开发人员授权由局信息中心领导进行授予。
2)根据该人员在整个开发项目中所负责的开发内容授予其相应的权限和承担的责任。
3)开发人员必须负责其开发内容的保密性,不得私自将开发的相关信息泄漏出去。
4)根据人员权限和责任的大小确认是否需要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5)在日常工作中记录人员的开发相关的日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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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页标题:China Advanced Construction Materials Group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主题:软件开发管理制度文档编号:版本说明:China Advanced Construction Materials Group软件开发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大改造。
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台;合作开发是公司与专业IT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完成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是公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系统的日常支持由IT技术中心和合作商共同承担,IT技术中心负责内部(一级)支持,合作商负责外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指将IT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的IT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
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
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IT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第二节立项管理第六条提出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附件一),开展前期筹备工作。
《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
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第八条《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如果是外包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IT组(自行开发为办公室网络管理员;外包开发为外包商成员;合作开发为网络管理员和外包商成员)。
公司委派一名员工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开发能及时完成并能满足业务需要。
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来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节需求分析第九条立项后业务组对用户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需求说明书》(附件二),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
经系统使用部门审批确认,作为业务需求基线。
第十条IT组在获得《业务需求说明书》后,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附件三)。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输入、输出、管理功能、安全需求、运作模式、关键指标(KPI)等)。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要由业务组提交给相关业务流程负责人确认。
第十一条对于合作开发的项目,当业务需求发生变更时,业务组应提交《需求变更申请》(附件四),IT组组长审批后交给合作开发商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组应对需求变更影响到的文档及时更新。
第四节项目计划和监控第十三条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进行管理。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第十四条需求分析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附件五),包括具体任务描述和项目进度表等。
第十五条在项目的各个阶段,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制定阶段性项目计划。
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填写《项目计划变更说明》(附件六),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交给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执行。
第五节系统设计第十七条系统设计应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设计要遵循完备性、一致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原则。
第十八条在系统设计阶段中,用户应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第十九条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设计说明书》(附件七)和《单元测试用例》(附件八)。
《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
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概要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设计评审报告》(附件九)。
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参加此评审并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说明书》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第二十一条对已确认通过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获得管理部门、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对系统设计的修改的文档须由文档管理人员进行归档管理。
第六节系统实现第二十三条项目组根据《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
对开发环境、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如果环境的分隔是通过逻辑形式实现的,应定期检查网络设置。
项目组对已授权访问生产环境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对该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到生产环境。
第二十六条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七节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第二十七条项目组制定《系统/用户测试计划》(附件十),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系统/用户测试计划》必须定义测试标准,并明确各种测试的测试步骤和需要的系统设置要求。
第二十九条项目组向数据拥有部门申请获取测试用业务数据的使用权,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相关项目人员才能访问及使用。
第三十条项目组负责测试数据准备,测试用数据要足够模拟生产环境中的实际数据。
对已评定为敏感信息的数据进行敏感性处理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IT组或合作开发商建立测试环境进行系统测试。
在系统测试中对新系统内部各模块之间的接口和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进行充分测试。
出具《系统测试报告》(附件十一),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三十二条系统测试通过后,IT组配合业务组建立用户测试环境,业务组根据用户测试用例进行用户测试,出具《用户测试报告》(附件十一),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在用户测试报告中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项目组完成系统帮助文档(其中包括《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
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系统帮助文档及时更新。
第八节试运行第三十四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
第三十五条项目组制定《试运行计划》(附件十二),并制定试运行验收指标,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试运行计划》中应包含问题应对机制,明确问题沟通渠道和职责分工。
第三十六条项目组联合试运行单位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用户培训的完成度应为实施后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十七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
系统转换前,检查系统环境,确保运行环境能满足新应用系统的需要。
系统转换时必须详细记录原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置等系统信息,并填写试运行报告相关内容。
系统参数、设置的转换工作作为系统上线的验收的评估指标之一。
第三十八条数据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附件十三),《数据迁移计划》中应包含迁移方案、测试方案、数据定义,新旧数据对照表、迁移时间、回退计划等信息。
数据迁移计划需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三十九条数据迁移后,项目组对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检查,出具《数据迁移报告》(附件十四),其中包括数据来源、转换前状态、转换后状态,数据迁移负责人、对完整性检查情况、对准确性检查情况等内容。
各相关部门验收转换结果后在该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由试运行单位业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监督并进行验收。
第四十一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
在试运行过程中,试运行单位办公室把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反应速度等)记录到试运行报告中。
必要时,项目组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化。
第四十二条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附件十五)。
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阅。
公司主管领导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试运行结束或延期。
第九节系统验收第四十三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及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成独立系统验收小组,也可授权原项目组作为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从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十四条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附件十六)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系统测试、试运行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节系统上线第四十六条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第四十七条通常情况下,系统上线包含数据迁移工作。
第四十八条项目组制定《系统上线计划》(附件十七),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在上线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部署上线工作。
第四十九条《系统上线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部署方式和资源分配(包括人力资源及服务器资源);2、上线工作时间表;3、上线操作步骤以及问题处理步骤;4、项目阶段性里程碑和成果汇报(项目执行状态的审阅、进度安排等);5、数据迁移的需求和实施计划;6、完整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回退”计划;7、用户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培训考核等);8、总公司下发的系统标准参数配置。
第五十条上线单位在上线初期需加强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应启动紧急预案。
第五十一条在完成上线后要填写《系统验收评估报告》(附件十八),上报总公司项目组汇总整理。
《系统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数据准确性、系统性能及稳定性、接口问题、权限问题、业务操作影响度、问题处理情况、备份、批处理等。
第五十二条上线单位管理层要对《系统验收评估报告》进行审批签字。
第五十三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结项后,业务组和IT组将整理的文档提交各自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节合作开发管理第五十四条合作开发商的选择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合作商资质认定参见第三方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商必须遵循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项目经理同合作开发商明确规定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处理方式,重点关注需求和设计变更。
第五十七条项目经理负责监控合作开发商的项目管理及软件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