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考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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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重点知识点汇总(中小幼通用)

《综合素质》重点知识点汇总(中小幼通用)

《综合素质》重点知识点汇总(中小幼通用)学生观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是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2.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1)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2)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三、教育公正与学生的共同发展1.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2.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教师观一、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1.学会学习,成为终身学习者2.勤于反思,成为反思的实践者3.恒于研究,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4.重视沟通,加强交往与合作能力5.勇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1.职前培训职前培训是教师从事专业工作的重要的基础阶段.是入职前的准备阶段。

在职前培训要掌握从事教师所必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态度,形成专业素养,为从事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入职培训教师入职培训,是指经历过教师职前培训的人,在刚获得的教职岗位上,进一步了解、学习和掌握岗位知识与能力的培训。

3.在职培训在我国,有大量的教育机构承担着教师的在职进修提高的任务,为教师提供多样化的在职学习课程。

小学-综合素质记忆口诀

小学-综合素质记忆口诀

《综合素质》(小学)知识点口诀一、必背考点之口诀1.素质教育的内涵(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2)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口诀】:两个(个性)全(全体、全面)是(实践)新(创新)的。

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

(2)学生是独特的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口诀】:一发两独。

3.新课程下的教师观(1)教师角色观:①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②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③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

④教师是社区型的开放型教师。

⑤教师是终身学习的践行者。

(2)教师行为观:①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民主、互动、教学相长。

②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启发。

③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与终身学习发展。

④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口诀】:禁言开放行,重赏发饭盒。

4.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爱国守法(基本要求)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2)爱岗敬业(本质要求)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认真、负责。

(3)关爱学生(师德灵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师之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内在要求)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发展动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重点必背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重点必背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重点必背知识点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综合素质部分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以下是一些重点必背的知识点:一、教育理论1.21世纪教育的核心任务和目标2.教育思想的发展历程和代表人物3.教育的特点和分类4.教育的目标与要求5.教育的基本原理和规律二、教学方法1.教学设计的基本要素和步骤2.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3.教学方法的分类和选择4.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5.教学评价的方法和形式三、教育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内容3.教育行政管理法规相关内容4.学校办学法规相关内容5.中小学教育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内容四、教育心理学1.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心理机制2.学生成长发展的规律和阶段特点3.学生心理特点及对教学的影响4.学生成绩评价和激励的心理原则5.师生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五、教育与发展1.中国教育的发展历程和成就2.全面质量教育的内涵和要求3.教育信息化的特点和发展方向4.新课程的背景和目标5.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趋势和挑战六、教师专业素养1.作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素质和能力2.教师的职业道德与师德建设3.教师的自我提升和终身学习4.教师的角色定位和职责要求5.教师的跨学科教学和教育创新能力七、教育研究与教育评价1.教育研究的目的和方法2.教育评价的种类和方法3.教育研究和教育评价在教学中的应用4.教育研究和教育评价的现状和发展趋势5.教育研究和教育评价的意义和价值这些知识点涵盖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综合素质部分的主要内容,从教育理论到教学方法,再到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心理学等多个方面。

考生可以参考这些知识点来备考,并结合教材和相关参考资料进行学习和总结。

同时,还需要关注教育发展和教师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了解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和政策动向,从而更好地应对考试。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综合素质》知识点第一章:职业理念一、教育观(1)面向全体学生(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4)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5)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二、学生观(1)学生是完整的,具有独立意义的个体(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3)学生需要尊重(4)学生都有潜力“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价值取向。

教育中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三、教师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点)(1)必须学会学习,加强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2)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反思能力,成为反思型教师(3)培养和强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4)重视交往与合作能力的培养(5)要成为课程教育教学的研究者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1、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2、教师法确定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3、法律还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学生,违者究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执行。

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九届人大10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3月26日经教育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小学综合素质单选知识点

小学综合素质单选知识点

小学综合素质单选知识点1.学生是发展的人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教育教学需遵循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进行,做到循序渐渐,分年龄段展开教学,抓住学生飞速发展的关键期,扬长避短以及因材施教。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常言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看”,学生处于发展进程中,变化是日新月异的,所以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学生,避免“三岁看到老”。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学生是从不成熟向成熟过渡的,所有很多的观点、很多的做法可能会比较片面、幼稚,这时教育者应该做到宽容对待学生,正确看待学生在发展进程中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

2.学生是独特的人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

传统的教育把学生看成是死读书、读死书的人,所以我们往往在教学中忽视学生的意愿,强迫他们学习,最终导致学生恨学厌学。

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关注他们的情绪变化,化厌学为乐学。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每个学生都是与众不同的,因此教学活动势必应做到因材施教。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无论是在思想、情感还是行为这几方面都会与成年人有所不同,因此要意识到学生不等于“小大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所以教师们不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学生身上,不要总是要求学生按着教师的想法去做,要更多考虑学生是怎么想的。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学生虽是教育的对象,但更重要的是也是学习的主体,任何教育想要起到成效都必须使学生充分参与。

第三,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教学活动中,教师不得以侵权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以上便是今天想要和各位考生分享的内容,接下来我们结合练习题来进行巩固提升。

1.军军的英语成绩比较差,每次考试都不及格,这次考试及格了。

军军本以为老师会表扬他,没想到老师一进教室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问他:“你这次考得特别好,不是抄来的吧?”老师的这种做法忽视的是()。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小学综合素质涵盖了多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品德与社会品德教育是小学教育的核心之一。

孩子们需要学会尊重他人,包括尊重长辈、同学和老师。

懂得关心他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培养同情心和爱心。

同时,要诚实守信,不说谎、不欺骗,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

在社会方面,要了解基本的社会规则和秩序,比如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等。

知道自己是社会的一员,有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如参与环保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

二、语文素养语文是小学阶段的重要学科,包括识字、阅读、写作和口语表达等方面。

识字是基础,孩子们要掌握一定数量的常用汉字,能够正确书写和认读。

通过阅读各种优秀的文学作品,培养阅读理解能力,理解文章的主旨、细节和作者的意图。

写作能力的培养从简单的句子、段落开始,逐渐过渡到完整的作文。

要学会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运用丰富的词汇和恰当的修辞手法。

口语表达同样重要,能够清晰、流利地说话,讲述故事、表达观点,在与他人交流中做到文明有礼。

三、数学思维数学不仅仅是计算,更重要的是培养思维能力。

认识数字、掌握基本的运算方法是基础,如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

同时,要学会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数学问题,比如购物时的计算、时间的认识等。

空间观念和几何图形的认识也很关键,了解图形的特征和性质,能够进行简单的图形组合和分割。

逻辑推理能力的培养,通过解决数学谜题、数学游戏等方式,提高思考问题的逻辑性和条理性。

四、科学知识小学科学涵盖了自然科学的多个领域,如生命科学、物理科学和地球科学。

了解动植物的生长特点和生活习性,认识人体的基本结构和功能。

在物理科学方面,学习简单的力学、光学、电学等知识,比如物体的运动、影子的形成、电路的连接。

对于地球科学,要知道四季的变化、天气现象的成因、地球的结构等。

通过实验和观察,培养孩子们的科学探究精神和动手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一、道德与品德素质:1.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并遵守公共道德规范。

2.诚实守信:重视诚实和信任,不撒谎,不欺骗他人。

3.礼貌待人:遵守基本礼仪,懂得如何礼貌地与人相处。

4.自律自控:学会约束自己的言行,控制自己的情绪。

5.合作与分享:懂得合作,善于与他人分享并互助。

6.爱心与同情心:关心他人,表现出对他人的爱心与同情心。

7.公正与正义:公正对待他人,遵守公正的原则与标准。

二、科学知识与科学方法:1.科学思维与探究:培养观察、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用科学思维来对待问题。

2.知识的获取与整理:掌握基础的科学知识,学会查阅书籍、互联网等途径获取知识,并整理归纳。

3.实验与观察:通过实验和观察,对于现象进行发现、思考、验证。

4.科学解释与推理:学会用科学的解释来解析现象,并进行科学的推理。

三、艺术素质与审美能力:1.视觉艺术:欣赏、分析与创作绘画、摄影、雕塑等视觉艺术作品。

2.音乐艺术:欣赏、分析与表演音乐作品,学会乐理知识,培养音乐感觉与欣赏能力。

3.文学艺术:阅读、分析与创作文学作品,培养文学素养与表达能力。

4.戏剧艺术:观看、分析、表演戏剧作品,理解戏剧表演的基本元素。

5.舞蹈艺术:学习、欣赏与表演舞蹈作品,培养舞蹈技巧与舞蹈表现力。

6.传统文化:了解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学习中国古代文学、古代音乐、古代绘画等。

四、体育与健康:1.锻炼与健康:了解身体结构与功能,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健康知识。

2.体育规则与礼仪:了解基本的体育运动规则,掌握比赛的基本礼仪。

3.团队合作与努力:学会团队合作,与他人一起参与体育活动,努力克服困难。

4.体育精神与竞争意识:培养团结协作、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精神。

五、社会常识与生活常识:1.社会生活:了解社区、城市的发展,明白社会各种规则与制度。

2.安全与防范:学习预防安全事故的知识,懂得如何预防火灾、交通事故等。

3.劳动实践:了解劳动的意义,参与家庭、学校或社区的劳动实践活动。

小学教资《综合素质》知识点梳理

小学教资《综合素质》知识点梳理综合素质是指一个人在各个方面的素养和能力,包括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

小学教资考试中,综合素质是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

下面是对小学教资《综合素质》知识点的梳理。

1.教育目标与素质教育-了解教育目标的概念、分类和作用。

-了解素质教育的概念、目标和原则。

2.课程与教学-了解课程的概念、要素和特点。

-了解教学的基本要素和流程。

3.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了解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必备的教学能力。

4.学生个体差异与个性化教育-了解学生个体差异的原因和特点。

-了解个性化教育的概念和实施策略。

5.学校与家庭教育合作-了解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关系和合作模式。

-了解学校、教师和家长的角色和责任。

6.评价与奖惩-了解评价的概念、分类和作用。

-了解奖惩的原则和方法。

7.美育与身心健康教育-了解美育的内涵和目标。

-了解身心健康的概念和培养方法。

8.科学素养与实验教学-了解科学素养的内涵和培养途径。

-了解实验教学的意义和要点。

9.信息素养与信息技术应用-了解信息素养的内涵和培养方法。

-了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10.社会实践与社会责任教育-了解社会实践的意义和方法。

-了解社会责任教育的目标和实施策略。

11.可持续发展教育与环境教育-了解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概念和目标。

-了解环境教育的意义和方法。

12.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了解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和技巧。

-了解沟通能力的培养方法。

13.创新思维与创新教育-了解创新思维的培养方法和技巧。

-了解创新教育的策略和实施步骤。

14.社会公德与道德教育-了解社会公德的概念和培养方法。

-了解道德教育的目标和方式。

以上是小学教资《综合素质》知识点的梳理。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了解和掌握,可以帮助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

完整版)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完整版)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1.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生创造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

3.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全面推进,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研究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研究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4.素质教育主要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中美育是培养学生创新的重要方面。

6.政府行为具有导向作用、调控作用和约束作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保障。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实施全面发展教育,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

7.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包括:将教学目的实现落实到每一堂课,构建紧密联系的学科内容体系,全方位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学生研究的有效性,提高学生研究的质量,促进学生研究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

8."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是教师应该树立的观念,要将学生看作是发展的人、独特的人、具有独立人格意义的人,而非单纯的。

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促进其发展,尊重、信任、引导、帮助每一个学生,实现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

9.教师应该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研究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从课程的重视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这就要求教师更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创新,主义研究与反思,探索课堂教学中的创造性。

10.人文主义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综合构建起来的一种文化精神和生活准则,包括人的价值、尊严、情趣、意志、道德、态度、人性等。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教育观(一) ——教育观与素质教育观一、教育观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它既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又受人们对教育要素不同观点的影响。

具体地说就是人们对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教育要素及其属性和相互关系的认识,还有人们对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关系的看法,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对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各方面的看法。

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目的。

由于教育目的不同,教育者实施的教育活动也不同。

从而区分了不同社会、不同时期的教育活动,也产生了不同的教育结果。

教育观与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相关。

在古代教育中,教育是为培养统治者服务的.这种社会政治形式下的教育是培养少数人的教育。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教育是为人民普遍的教育需要服务的.是人民的教育。

在同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中,也可以有不同的教育观,这是由对教育活动内部的各种关系认识上的差异而产生的。

例如,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上,如果强调教育者的中心地位,会产生教师中心的教育观;如果强调受教育者的中心地位,会产生学生中心的教育观。

再如,在教育内容的德、智、体、美等不同组成方面的关系上,强调德育的首要地位,会产生德育中心的教育观:强调智育的首要地位,会产生智育中心的教育观。

确立正确的教育观.需要正确认识教育的发展规律,正确认识教育活动的各种内部关系。

违背教育发展规律或不能完整认识教育内部的各种关系.都会导致错误的教育观,进而导致错误的教育结果。

教育观(二) ——素质教育的目标与要求一、素质教育的目标素质教育的目标主要有七点,包括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造就平等的公民、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1.促进学生身体的发育基础教育处于学生个体发育的关键时期.任何有助于并促进身体发育顺利进行的教育,就是好的教育:相反.就是不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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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幼教《综合素质》重难点知识点汇总教育观一、素质教育观的定义和内涵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

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观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

即先天的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1.面向全体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三、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一)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

新课程改革提出了六项具体目标: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6.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1.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2.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3.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优化学校管理(三)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四)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五)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观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是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2.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1)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2)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三、教育公正与学生的共同发展1.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2.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教师观一、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1.学会学习,成为终身学习者2.勤于反思,成为反思的实践者3.恒于研究,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4.重视沟通,加强交往与合作能力5.勇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1.职前培训职前培训是教师从事专业工作的重要的基础阶段.是入职前的准备阶段。

在职前培训要掌握从事教师所必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态度,形成专业素养,为从事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入职培训教师入职培训,是指经历过教师职前培训的人,在刚获得的教职岗位上,进一步了解、学习和掌握岗位知识与能力的培训。

3.在职培训在我国,有大量的教育机构承担着教师的在职进修提高的任务,为教师提供多样化的在职学习课程。

同时,国家和地方也制定了一系列教师在职学习进修的制度,引导和鼓励教师不断地学习。

4.自我教育教师的自我教育就是教师专业自我的主动建构过程。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教学反思,在实践中提升专业发展。

三、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1.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2.开展微格教学3.进行专门训练4.反思教学经验四、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一)教师职业的责任教师职业的责任是指教师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师职业的价值教师职业的价值在于追求教师职业生活的幸福,并将教师职业的幸福引向人生的价值和归宿的思考轨道上来。

教师职业价值主要包括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方面。

法律法规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

《教育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通常规定一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制定。

《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是教育单行法,《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的行业管理和教师的权益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般作为教育单行法看待。

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

不仅仅是教育活动领域中的问题,也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系密切.两者实质上都着眼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责任主体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颁发的,属于“教育规章”。

为实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提供了实际操作规则。

《办法》不仅与学生的权利保护有关,也与教育活动中学校权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秩序相关。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划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21世纪第2个十年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定了我国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方向、战略任务和各个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规划纲要》适时地回答了我国在21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指明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依据。

权利与义务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教育法》作为基本法有专章对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权利的规定表述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教师拥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的规定,在《教师法》的相关条款中,涉及的教师权利还有:教师的申诉权利.即教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教师的人格权、人身权,教师的人格不容侮辱,教师的人身不容侵犯。

3.《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义务教育法》中有“教师”专章,对义务教育教师的权利也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二、教师的义务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有: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承担着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任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一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除了《教育法》《教师法》对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外,其他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都有对于教师义务的相关规定。

例如:《义务教育法》第四章“教师”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保护义务中的教育保护、心理健康保护、安全保护等,都是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教师有义务承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预防,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加以制止、管教,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犯罪自我防范的教育.学生的权利保护一、学生的权利学生的权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授予所有公民的权利,如《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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