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税制比较
各国税制比较研究

各国税制比较研究一、前言税收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
各国的税收制度因历史、文化、制度、经济等方面因素而异,但都旨在通过税收收取所需的公共资源、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引导经济发展方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目的。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各国的税制具有显著的差异,也存在各自的优缺点。
本文将通过对各国税制的比较研究,探究不同税收制度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旨在为我国税制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主要国家税制比较1. 美国税制美国的税收制度是以联邦税和州税为主,并且以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遗产税、礼物税等为主要税种。
个人所得税是美国税收中的最主要税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10%、12%、22%、24%、32%、35%和37%。
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还存在社会保险税、医疗险税等,还有州税和城市税等。
总的来说,美国税收制度体系规模相对庞大,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收入,但也为企业所得税等多个方面提供了支持。
2. 德国税制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联邦税和州税构成。
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德国个人所得税是以累进税率为主,税率分成六档,起征点为9,744欧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分别是19%、7%和0%。
总体来看,德国税收制度规模相对较小,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因素也相对较少,但财政收入稳定性好,税制同时也为公平正义提供了支持。
3. 日本税制日本的税收制度主要由中央税和地方税组成。
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
日本个人所得税税率分百分之5到百分之40不等。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86%。
消费税税率于2019年10月1日从8%上调至10%。
总的来说,日本的税收制度规模相对较大,多伦多城市自然资源丰富,但同时存在收入分配不均、财政与公共资源领域管理问题等各种问题。
4. 法国税制法国的税收制度包括联邦税和地方税,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
世界各国税制结构比较的概述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
只有在复税制条件下,才会谈到税制结构,而复税制是税制模式的一种。
因此首先必须进行税制模式的分类,在此基础上来划分税制结构的类型。
一、税制模式分类税制模式分类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一)单一税制单一税制是指只有一个税种的税收体系。
在税收的历史上,曾经有人积极主张实行单一税制,但它始终只是在理论上存在,世界各国并未实行,因此在税收学上也称为单一税论。
关于单一税制的主张较多,而且都与不同时期的政治主张、经济学说相呼应,其理论根据及其经济基础各有差异,大致可分为四类:1、单一土地税论。
主张单一土地税的为重农学派,魁奈为其主要代表人物。
这种税收经济理论是以"纯产品"学说为基础的,认为只有农业才能创造纯产品,地主是唯一占有纯产品(剩余产品)的阶级,所以主张实行单一土地税,由占有纯产品的地主阶级负担全部税收,而免除租地农场主和商业者的一切税收负担。
至19世纪,单一土地税又被美国经济学享利·乔治再次提出,他积极主张推行"单一地价税"。
亨利·乔治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就在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
虽然随着社会生产技术的进步,物质财富迅速增长,但由于地主垄断土地,社会进步带来的全部利益都转化为地租收入,使得人民陷入贫困,生产发展受到阻碍,所以亨利·乔治主张实行单一土地税,以使土地增值收益全部归社会所有。
2、单一消费税论。
主张单一消费税的多为重商主义学派学者。
17世纪,英国人霍布士主张实行单一消费税,废除其他一切税收。
他认为,人人都要消费,对消费品课税,能使税收负担普及于全体人民,限制贵族及其他阶层的免税特权。
至19世纪,德国人普费非也主张实行单一消费税。
他从税收平等原则出发,主张税收应以个人的全部支出为课税标准,也就等于就全部消费课税。
因为消费是纳税人纳税能力的体现,消费多者,负税能力大,消费少者,负税能力小,对消费支出课税,符合税收平等原则。
国外增值税制的比较分析与启示

国外增值税制的比较分析与启示简介:本文通过对国外增值税类型、征税范围、免退税、税率等几个方面的阐述和比较,对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提出一些改革建议。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根据商品的增加价值部分课征的税,增值部分按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而言也就是(c+v+m)中的(v+m )部分。
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的特点。
这一特点使纳税人税负相对公平,促进了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社会化大生产。
一、增值税的产生基于价值的增值额而征税的税制设想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不久,当时德国的卡尔·弗·冯西门子曾建议实行这样一种税,以代替多阶段征税的营业税,西门子称他的建议是要推荐一个“精巧的销售税”;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托马斯·S·亚当斯则将他的建议看成是经过改造的“企业所得税”,这是增值税思想的萌芽。
20世纪50年代,随着工业生产的日益社会化,生产流通环节增多,营业税使位于生产链条后端的生产经营者累积承担的税负加重。
营业税的弊端日益暴露,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洪流中的一块巨礁,极大阻碍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流通。
1948年法国政府允许制造商品扣除中间投入物后再对产成品价值征税,1954年,法国政府进一步把扣除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将生产税改称为增值税,标志着增值税的正式诞生,宣告了营业税的寿终正寝。
在实施抵扣原则的实践中,人们看到,按销售额全值计算的应纳税额,抵扣从事生产而购进或接受的各种商品和劳务所含的税款,实际征收额正好相当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新增加的价值所征的税额,因而称之为“增值税”。
不久,法国增值税从工业扩展到农业、商业、交通、服务等行业,在世界上率先建立了一套最系统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增值税在法国的率先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表现出了税基宽广、税率简化税负相对公平等诸多优点,在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商品生产与流通、增强商品国际竟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增值税自1954年产生以来迅猛发展,在世界上得到广泛推广,目前已有120多个国家将其作为本国的主体税种。
增值税的国际比较国际上不同的增值税制度和税率对比分析

增值税的国际比较国际上不同的增值税制度和税率对比分析增值税的国际比较——国际上不同的增值税制度和税率对比分析在全球范围内,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税种,广泛应用于许多国家和地区。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增值税制度和税率存在差异,本文将进行国际比较,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增值税制度和税率的异同。
一、欧洲国家欧洲国家是增值税制度最为普遍和成熟的地区之一,大多数国家采用了统一的增值税制度,并有相对较高的税率。
例如,法国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为20%,并设有6%和10%的降低税率;德国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9%,并设有7%的降低税率。
这些税率在欧洲国家较为接近,但在不同国家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北美地区北美地区的增值税制度与欧洲有所不同。
美国和加拿大并未实行统一的增值税制度,而是采用销售税来替代。
美国的销售税根据各州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大致在4%至10%之间,且不同州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加拿大的增值税被称为商品与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简称GST),税率为5%,同时部分省份还有额外的省销售税。
三、亚洲国家亚洲国家的增值税制度和税率也各有特点。
中国的增值税采用多税率制度,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一些行业和地区适用9%或6%的降低税率。
日本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0%,曾在2019年进行过上调,之前为8%。
相比之下,亚洲其他国家的增值税税率普遍较低,如新加坡的增值税税率为7%,韩国为10%。
四、其他地区除欧美亚之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制度和税率也有着不同的特点。
澳大利亚的增值税税率为10%,同时还存在一些零税率和豁免税的商品和服务。
巴西的增值税制度被称为货物与服务税(Mercadorias eServiços,缩写为ICMS),税率由各州具体规定,一般在17%至25%之间。
阿联酋是世界上最新实施增值税的国家之一,于2018年开始征收增值税,税率为5%。
4230 各国税收制度的比较和评价

各国税收制度的比较与评价概述税收制度是每个国家必须要有的一套体系,它包含了政府征收各种各样的税费,以供政府使用于公共事务。
在历史上,税收也是国家的重要社会和经济指标之一,反映了国家的财政状况、纳税人的财富状况以及政治决策的精确性与公正性。
笔者将对各国税收制度的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
税制的分类税制可分为两类:间接税和直接税。
间接税是指政府对不同行业的商品和服务加征的税费,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直接税则是指政府对个人或企业的所得、遗产、房产等收取的税费,比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等。
各国税收制度的比较从全球来看,各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差异很大,以下将举例说明几个国家的税收制度。
瑞士瑞士的税务制度十分灵活和综合,通过税收的分级来确保税率公平和透明度。
根据所处的州,瑞士居民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税制优惠。
此外,瑞士的企业税税率相对较低,也是吸引众多跨国企业在此注册的原因之一。
美国美国是一个以国内所得税为主要税源的国家。
在美国,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向联邦政府缴纳所得税,而各州也会对本地的居民和企业征收另外的税费。
在政治上,由于不同时期和政党之间的政治分歧,以及各个州之间的税率和税收制度的不同,美国的税收制度也经历了繁荣和衰退的各个时期。
欧盟欧盟的税收制度相对于其他国家更加集中化和统一。
在欧盟内最常见的税种是增值税(VAT),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则因各成员国政策的不同而不统一。
欧盟成员国的税收资源也更加的均衡,同时在税收透明度方面,欧盟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税制的评价税收制度的评价是复杂的,它需要考虑到整体经济和社会环境下的各种因素。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价税制。
公平性税收制度应当是公平的,它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减轻贫富差距以及所得差异。
具体而言,这需要政府确保使贫困阶层的税收负担大幅减轻,并对高收入群体征收更多的税费。
有效性税收制度应当是高效和有利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
其中最重要的是税收资金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应当确保政府使用税金在公共事务中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并去除不必要的浪费。
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对比分析

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对比分析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平和财政平衡。
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调整方式,下面将分别分析几个国家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美国的税制是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征税的混合税制,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货物和服务税等多种税种。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美国实行分层征税,即根据不同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的税率。
目前美国最高个人所得税率达到了37%,但是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婚姻、赡养子女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在企业税方面,美国于2018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
此外,美国还实行较为严格的财产税制度,对个人和企业的房产、股票等持有财产征收税收。
二、瑞典瑞典是欧洲社会福利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瑞典的税率相对于其他欧洲国家较高,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57%。
但是,瑞典的社会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务较为完善,如医疗、养老和教育等都由政府提供,并能够覆盖所有公民。
在企业税方面,瑞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2%,但该国对企业的高管奖金、股票期权等也进行额外征税。
三、中国中国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种税种。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18年起中国实行了新个税制度,将原有的7级税率改为了11级,最高税率为45%,但是针对低收入群体有更多的税收免除和减免。
在企业税方面,目前中国企业所得税率为25%,但在区域和行业方面也会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和减免政策。
此外,中国还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房地产税制度,对房地产中介、房地产托管、房地产经纪、代理和房地产中介管理等机构和个人都将征收房地产税。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调整方式,涉及到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社会福利和财政平衡等多个方面。
因此,在制定和修改税收政策时需考虑实际国情和民生需求,既要强化税收收入,也要保证公平公正,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国内外外资税收政策比较分析

国内外外资税收政策比较分析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外资在国内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税收政策作为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国内外资的流动和投资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国内外外资税收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其异同之处,以期为我国外资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借鉴。
首先,从整体上看,国内外资税收政策的目标是相似的,即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在具体的制度设计和落地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国内,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减税政策等手段鼓励外资投资。
国家税收总局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作经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合作经营企业实行1年免税、2年减半征收税率的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这些政策的实行旨在减轻外资企业的负担,促进其增加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
然而,在国际上,税收政策的差异更加明显。
各国有各自的政策取向和利益考虑。
以美国为例,其税收政策对外资企业形成了较高的税负。
美国政府在2017年推出的《减税和就业法案》抬高了对外资企业的征税标准,外资企业面临着更高的税负压力。
这种税收政策的调整旨在保护美国本土企业的竞争优势,但也可能影响到外资投资的意愿。
此外,不同国家的税率设计也存在差异。
以欧洲一些国家为例,这些国家普遍采取较高的企业所得税率,而通过其他手段来吸引外资,例如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这种模式下,税收政策并非吸引外资的主要手段,而是作为其他增值条件的补充。
此外,在国际税收领域,还存在着一些涉及跨国企业避税的国际规则。
一些跨国企业通过调整跨国利润分配,通过避免利润集中在纳税高的国家,来减少整体纳税负担。
这种行为引发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并推动了国际合作,以加强对跨国企业的税收监管。
总的来说,国内外资税收政策各有特点。
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第一,税收优惠力度。
国内税收政策相对较为激进,尤其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为明显。
国际个人所得税制的借鉴与比较

国际个人所得税制的借鉴与比较个人所得税是一个特征鲜明的税种,其优缺点比较突出。
在不同时期及不同国家。
个人所得税的完善程度和实施效果存在着差别,所以人们对所得税的认识也存在着差异,褒贬不一。
实际上,各国都是根据各自国情进行税制设计,形成了不同的个人所得税模式。
通过国际比较可以发现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差异所在。
一、课税模式目前,在欧洲除了葡萄牙以外,所有的国家都实行综合所得税制。
事实上,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除了葡萄牙以外,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和希腊都曾实行过二元税制。
在其他地方,由于现代税收的出现(19世纪末期),许多国家作出选择,赞成综合税制。
在欧共体内,有着税收一体化所做的努力和对综合所得税制的强烈偏好,进一步促进了以综合税制取代尚继续存在的税制。
大多数拉美国家都实行过混合税制,并保持了几十年,但最近,已明显的向综合税制转换。
根据各国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及其发展情况,可以得出了两条结论:第一,从实证角度看,显然综合税制在当前占主要地位。
这一趋势说明了以综合税制取代混合税制或分类税制是可取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所得税的模式选择与一国的收入水平无直接相关性。
非洲、中东及南美的所得课税模式看起来很大程度上属于政治上强加的或文化上激励的类型。
这对今天仍然采用混合税制的非洲国家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二、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与税收管辖权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税收管辖权一般采用属入主义和属地主义两种原则。
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一般都同时采用这两个原则。
从各国的实践看。
大部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区分为负有限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和负无限纳税义务的居民纳税人。
三、课税所得范围不同国家之间也存在着趋同性。
除了社会保障收入、赡养费、小额附加福利等所得项目以外,其他类别所得几乎都要纳税。
对于资本利得这一特殊所得项目,大多数国家征税,少数国家还规定了专门的资本利得税。
四、扣除项目设计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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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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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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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奥地利 德国 荷兰 爱尔兰 匈牙利 美国 西班牙 法国 葡萄牙 日本 希腊 韩国 捷克 波兰 斯洛伐克
tax(some), excise taxes, licenses and occupational tax
Local Individual income tax(some), corporate income
外国税制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汪 昊
第一讲 外国税制概述
目录
• 一、外国税制结构 • 二、外国税收负担 • 三、外国税制的历史与改革
一、外国税制结构
• 1. 横向结构:所得税、商品与劳务税、财产税 • 2. 横向结构的影响 • 3. 影响横向结构的因素 • 4. 纵向结构:联邦税、州税、地方税 • 5. 纵向结构的影响 • 6. 影响纵向结构的因素
tax customs duty, estate and gift tax, excise taxes
state Individual income tax(most)tax, corporate income
tax tax(most), payroll tax, sales tax(most), estate and gift
丹麦
61.1
2.1
0.5
4.0
31.9
0.0
挪威
47.0
22.5
0.0
2.9
27.6
0.0
新西兰
53.7
0.0
0.0
6.8
39.5
0.0
瑞典
35.6
25.0
7.1
2.4
29.4
0.1
冰岛
44.4
11.8
0.5
7.0
35.2
1.1
芬兰
35.7
29.8
0.0
2.7
31.5
0.1
加拿大
46.8
15.3
2.1
0.8
3.8
39.4
0.5
17.8
43.4
0.0
1.5
36.5
0.0
智利 爱沙尼亚 以色列 墨西哥 斯洛文尼亚 土耳其 OECD国家 发达国家a 发展中国家a 中国
38.4
6.9
0.0
3.6
51.3
-0.3
19.9
38.5
0.0
1.1
40.00Βιβλιοθήκη 029.317.2
3.9
9.6
40.0
0.0
27.8
3.影响横向结构的因素
• (1)经济发展水平 • (2)经济政策目标 • (3)征管条件 • (4)政治因素 • (5)纳税人意识
4.纵向结构:联邦税、州税、地方税
我国纵向税制结构
税类 中央税
省税 市县税
税种
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一些大企业)、资源 税(海洋石油)、证券印花税、车辆购置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 得税
OECD发达国家(2011) OECD拉美国家(2010) 中国
所得税 48.0 31.0 25.5
财产税 货物和劳务税 其他税收
7.9
42.8
1.0
4.4
63.1
1.5
9.1
65.4
0.0
2.横向结构的影响
• (1)对政府收入来源 • (2)对公平的影响 • (3)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 (4)对经济稳定的影响 • (5)对公民纳税意识与行为的影响
Good and Sales tax, excise taxes, customs duty, licenses and occupational tax service tax
1.横向结构:所得税、货物与劳务税、财产税
横向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 2010,%
所得税
社会保障
工资税
财产税
货物和劳务税 其他税收
节税、船舶吨税、资源税
1.横向结构:所得税、货物与劳务税、财产税
美国横向税制结构
type
tax
Income tax wealth tax
Individual income tax, corporate income tax, payroll tax Property tax, estate and gift tax
15.4
1.5
1.6
52.6
1.1
20.2
40.3
0.2
1.6
37.3
0.0
21.7
23.7
0.0
4.2
48.4
1.9
33.2
26.4
1.0
5.4
33.1
0.6
34.7
27.0
1.0
5.8
30.6
0.6
26.2
23.7
0.9
3.6
44.9
0.5
20.3
21.2
0.0
8.1
50.0
0.5
资料来源:OECD《Revenue Statistics 1965-2012》,中国数据根据《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统计 年鉴》(2011)计算. a由作者根据以上数据计算而成,税收总额与各项税收之间的差额为“其他税收 ”。
•
1.横向结构:所得税、货物与劳务税、财产税
我国横向税制结构
税类
税种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财产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
货 物 和 劳 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出口产品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营业税、
务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方向调
37.5
19.0
0.0
12.1
30.8
0.0
28.3
34.6
6.9
1.3
28.0
0.6
28.7
39.0
0.0
2.3
29.5
0.0
27.9
36.3
0.0
3.8
30.8
0.5
36.2
20.1
0.7
5.6
37.0
0.0
20.4
31.4
1.5
3.1
42.7
0.7
43.6
25.7
0.0
12.8
18.0
0.0
28.3
37.6
0.0
6.4
26.7
0.7
21.9
38.7
3.2
8.5
25.0
2.4
26.9
28.8
0.0
3.7
39.4
0.8
30.2
41.1
0.0
9.7
18.7
0.3
22.2
35.2
0.0
3.2
39.0
0.0
28.2
22.8
0.2
11.4
33.9
3.4
20.4
44.6
0.0
1.3
33.2
0.0
20.4
34.9
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其他)、资源税(其他)、证券印花税(深圳和上 海)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其他)、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
4.纵向结构:联邦税、州税、地方税
美国纵向税制结构
type
tax
federal Individual income tax, corporate income tax, payroll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