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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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是指吊车或者起升机构对设备的安装、就位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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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篇1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吊装作业1、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第二条: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第三条: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1 吊装机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 6067。

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 起吊重物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 风险管理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 起吊负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第四条: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 选择作业人员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2 落实安全措施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吊装作业,新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GB5082-85《起重吊装指挥信号》HG23015-____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AQ3021-____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4 释义4.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重大吊装作业:吊装物体(或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大于等于40T或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4.3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4 《吊装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 职责____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重大吊装作业方案,对吊装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____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5.4.1作业人员职责a)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b)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e)吊装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b)对吊装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吊装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吊装作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吊装作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四条吊装作业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吊装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吊装作业单位应定期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吊装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吊装作业单位应确保吊装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七条吊装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范和要求。

第八条吊装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得患有影响操作安全的疾病或健康问题。

第九条吊装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第十条吊装作业人员不得疲劳驾驶或在饮酒、服用药物后驾驶吊装设备。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无关工作或从事个人活动,必须全身心投入到吊装作业中。

第三章吊装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吊装作业单位应制定吊装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吊装设备的安装、拆卸和调试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吊装设备的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各项功能正常,并做到准备充分。

第十五条吊装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过设备额定载荷和工作范围。

第十六条吊装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吊装设备的维护、修理和更换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八条吊装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改装和废弃,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章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并由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二十条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并设立相应的警戒线。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吊装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和正常进行。

第四条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

第五条吊装作业必须有专职的吊装工或具备经验的吊装人员参与,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第二章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吊装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确保吊装施工的条件满足要求。

第七条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装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第八条吊装作业前,应组织吊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吊装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第十条各类设备和工具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且在规定周期内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三章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前,吊装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吊装作业方案,掌握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吊装人员必须熟悉并熟练掌握各类吊装工具和设备的操作方法和使用技巧。

第十三条吊装作业现场应有专职指挥员进行指挥,并听从指挥员的指挥。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和障碍物堆放在操作区域内。

第十五条在吊装过程中,应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避免与其他设备和人员发生碰撞。

第十六条吊装人员在工作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吊装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吊装作业事故时,各级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吊装作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并进行紧急撤离。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人员应尽快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十条吊装作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记录,以备后续处理和追责。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假装业安然治理划定1 目标为增强吊假装业安然治理,防备吊假装业变乱的产生,参照《起重机械安然规程》,联合公司现实,特制订本划定.2 实用规模本划定实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吊假装业的安然治理.3 吊假装业界说及分类吊假装业是指运用各类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产生地位变更的功课进程.3.1 吊假装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3.1.1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40吨时,为一级吊假装业(大型吊假装业).3.1.2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20吨至小于等于40吨时,为二级吊假装业(中型吊假装业).3.1.3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10吨至小于20吨时,为三级吊假装业(一般吊假装业).4 吊假装业审批请求4.1 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筹划《吊装安然功课证》.三级吊假装业由地点项目部安然员负责审批;一.二级吊假装业由地点项目部安然员赞成和所属项目部项目司理(厂长)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人需对功课前提进行确认.4.2 吊物虽缺少10吨重,但长度大于9米或宽度大于4米或高度大于5米的也应按照三级吊假装业筹划审批手续.4.3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2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构造,应编制吊装施工计划.吊物虽缺少20吨重,但外形庞杂.刚度小.长径比大.周详珍贵,施工前提特别的情形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计划.吊装施工计划经施工主管部分和安然治理部分审查.4.4 吊装安然功课证赞成后,功课负责人应将许可证以及其他响应的功课计划等交功课人员,并进行安然交底.5 功课前安然检讨和确认5.1 吊假装业前,功课负责人应进行功课前安然检讨.确认.5.2 检讨起重举措措施平装配置及吊索具是否相符运用安然技巧前提.5.3 检讨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形及基本四周回填土夯实情形.5.4 检讨确认起重机械功课时或在功课区静置时各部位运动空间规模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5.5 检讨吊装现场是否拉警惕绳,无关人员是否分开起吊规模内.5.6 从外部暂时租赁汽车吊的,还应对车辆磨练及格证进行核查.6 吊装批示安然请求6.1 吊假装业时,功课负责人必须明白专人批示.6.2 批示人员按《起重吊运批示旌旗灯号GB 5082》进行批示.批示旌旗灯号必须清楚.精确.规范.6.3 批示人员所处地位应能周全不雅察功课现场,并使司机.其他功课人员都可清楚看到.6.4 批示人员不克不及同时看清操纵人员及吊物时,必须设中央批示人员逐级传递批示旌旗灯号.下旌旗灯号应屈服上旌旗灯号批示.6.5 在功课进行的进程中(特别是重物吊挂在空中时),批示人员不得擅去职守,应亲密留意不雅察吊物及四周情形,发明问题,实时发出批示旌旗灯号.6.6 批示人应提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人员回避.不得批示吊物从人员或主要装备上方经由.7 司索人员安然请求7.1 依据重物的具体情形选择适合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围绕纠缠重物,不得将不合种类或不合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路运用.第2页,共7页27.2 吊物绑缚必须坚固,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统一垂直线.绑缚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应采纳靠得住固定措施防止钢丝绳滑动.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批示.7.3 制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逗留.因特别情形进入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批示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纵人员)接洽,并设置靠得住支持装配.7.4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由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碎的物件时,必须运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7.5 制止运用钢丝绳.链条等绑缚气瓶吊运.须要时应将气瓶固定在专用吊篮内方可吊运.7.6 不得绑挂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粘结在一路的重物.7.7 与吊物应保持安然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运用拉绳或撑竿.钩子就位.7.8 高空吊装体积较大的物件时,应绑缚拖沓绳.7.9 摘钩应等所有吊索完整松懈再进行,确认所有吊索从钩上卸下复兴钩,不许可抖绳摘索,更不准运用起重机抽索.8 起重机械操纵人员安然请求8.1 起重机械操纵人员,必须经由特种功课人员操纵证后,方可从事操纵,严禁无证操纵.8.2 必须按批示人员(中央批示人员)所发出的批示旌旗灯号进行操纵.但对紧迫泊车旌旗灯号,不管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刻履行.8.3 起吊前应检讨起重机械制动.限位等平装配置是否靠得住.8.4 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讨.检讨内容包含起重机的制动.稳固性,吊物绑缚的靠得住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况等.发明问题应立刻落钩,处理完整后复兴吊.8.5 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纵.起吊前,应确认吊物四周人员已撤离至安然地位.第3页,共7页38.6 谢绝违章功课指令,严厉遵照起重功课“十不吊”划定,即:①批示旌旗灯号不明不吊;②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不吊;③斜拉吊物不吊;④光线缺少.看不清吊物不吊;⑤吊物下站人不吊;⑥吊物埋在地下不吊;⑦吊物绑缚不牢不吊;⑧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⑨平装配置掉灵不吊;⑩室外功课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良好气象时不吊.8.7 在停工或歇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8.8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运用极限地位限制器泊车.8.9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讨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形下,不得调剂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8.10 吊假装业未停止前,不得分开功课岗亭.9 吊假装业其他安然请求9.1 任何人不得伴随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起落.在特别情形下,必须随之起落的,应采纳靠得住的安然措施,并经吊假装业实行单位负责人赞成.9.2 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9.3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统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起落.运行应保持同步;各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克不及超出各自额定起重才能的80%.9.4 吊假装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9.5 功课人员严禁运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装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建筑物主管赞成,不得将建筑物.修建物作为锚点.9.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假装业时,除遵照本尺度外,功课人员还应遵照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纵规范.10 附则第4页,共7页4功课进程中涉及登高级其他安全性较大功课时,需同时履行各自安全功课的安然划定,筹划响应审批手续.划定中划定的吊假装业审批人员不在岗时,由指定审批人授权相干人员审批.授权人应对被授权人进行培训.交底,确保被授权人具备审批才能.本划定由工程部负责制订息争释.10.4 本划定自宣布之日起实行,之前与本划定有冲突的,以本划定为准.第5页,共7页5吊假装业许可证编号:第6页,共7页6。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旨在保障吊装作业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吊车操作规范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操作证书,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2.吊车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品牌型号和吊重限制,不得超载操作。

4.操作人员必须在吊装作业现场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或服用药物。

5.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步骤。

三、吊装作业现场管理1.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标识和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吊装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4.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吊装作业现场的通风条件良好,避免气体积聚和爆炸。

5.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吊装作业现场的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地基稳定和承重能力。

四、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范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任务交底,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要求。

2.操作人员必须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和安全帽,并佩戴好安全带。

3.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督,确保操作安全。

4.吊装作业过程中,禁止人员闲聊和嬉戏,保持高度集中注意力。

5.吊装作业现场禁止任何人员靠近吊装物体或吊车。

五、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吊装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基本应急设备。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和使用应急设备的方法。

4.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应急信号和紧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迅速安全撤离。

5.吊装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急救箱,并配备有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

六、吊装设备维护1.吊装设备必须每日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吊装设备必须定期维修和保养,并记录维护情况。

3.吊装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双重安全。

4.吊装设备维修和保养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修理或改动。

吊装安全作业管理规定(3篇)

吊装安全作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吊装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拆卸、维修、改造、拆除等。

第三条吊装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部门相关制度。

第四条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体作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吊装作业安全,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吊装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吊装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吊装作业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吊装作业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吊装作业前,相关部门应进行现场勘察,制定吊装作业方案,并报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吊装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妨碍吊装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二)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熟悉吊装作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四)熟悉吊装作业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方案,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内容;(三)操作吊装设备时,必须注意力集中,确保安全;(四)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作业现场管理第十二条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安全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吊装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警戒线、警示灯等。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立指挥台,由专人负责指挥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二、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吊装作业或吊装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必须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钢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必须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方案需经安全环保部审查,设备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施工中未经批准人许可不得改变方案。

三、吊装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吊装设备操作人员(司机)应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具备相应资质。

四、在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五、吊装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及吊装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质量状况。

2、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3、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

4、检查确认起重机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与高低压输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最小距离的要求。

5、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构物作为锚点。

6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时还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作业岗位,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配有明显标识。

7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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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内吊装作业的安全进
行,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3 定义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
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
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类: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大型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中型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一般吊装作业。

5 职责
5.1生产部安环科负责组织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完善,负责对各单位的实施
进行监督检查。

5.2各厂(部)负责单位区域内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负责《吊装作业票》的协调办理及审批;负责对本单位区域内吊装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5.3施工单位负责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及吊装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保障吊装
作业安全施工。

6 内容
6.1一般规定
6.1.1各单位制定并完善涉及吊装作业内容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常生
产吊装作业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1.2吊装机具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
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

6.1.3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3.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
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6.1.3.2起吊前必须响铃,确认天车上面及行驶路线上无人后方可开动;
吊物不得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越过;不得用吊物去撞车辆及其他物
体。

6.1.3.3当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吊操作。

6.1.3.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与
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6.1.3.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
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6.1.3.6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6.1.3.7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6.1.3.8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6.1.3.9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6.1.3.10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6.1.3.11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6.1.4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4.1指挥人员在指挥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清楚了解、熟悉其机械结构、性能和作业环境后,方可进行指挥。

6.1.4.2指挥人员应根据GB5082的规定进行指挥(标准指挥信号与起重
机司机进行联系);如采用对讲机指挥作业时,必须设定专用频道;指挥
人员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6.1.4.3指挥人员负责所吊物体重量的计算,了解载荷的形状、结构,选
择合适的起吊工器具、索具和起吊方法等。

6.1.4.4指挥人员应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
随负载进行作业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或障碍物,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1.4.5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操作人员和负载时,必须设中间指挥人员
逐级传递指挥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6.1.4.6当负载到达目的地或指定区域时,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
降信号前,应确认并保证落地点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方可发出下降信号。

6.1.4.7用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载荷时,指挥人员应用双手分别指挥各台
起重机,以确保协调。

6.1.4.8在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料架等
接触面10CM-20CM并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

在负载最后降落就
位时,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6.1.4.9吊运重灌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方可通知起吊;指挥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点。

6.1.4.10指挥人员一般应选择的指挥位置: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在新指定的区域内,应始终能清楚看到负载;当负载向指挥人员靠近时,应不受到威胁;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操作人员和负载时,其位置应站到能看见他指挥的起重机司机的一侧,根据工作需要,设下级指挥人员辅助指挥。

6.1.5吊装机具所属单位,对起重吊装设备、吊装索具(钢丝绳、吊链、
吊带、吊(夹)钳、磁性吊具、横梁吊具等)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6.1.5.1吊装机具所属单位,按照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
好设备维修、维护、使用、点检、检查等管理工作,确保起重吊装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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