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2017法硕考研刑法知识点:犯罪构成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刑法是一门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学科,它主要规定了犯罪的种类和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刑法规定的一个必要条件,没有这些构成要件,就不能成立犯罪。
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详细分析。
一、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是指犯罪的主体的心理状态和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是指犯罪人主观上有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愿意实现犯罪的目的。
例如,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有杀人故意,即犯罪人主观上有杀人的目的和动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愿意实现这个目的。
2. 犯罪过失犯罪过失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没有达到特定的犯罪意图,但是由于犯罪人的疏忽大意导致了某种后果的发生。
例如,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尽到保护义务,致使他人死亡。
3. 犯罪中介犯罪中介是指犯罪人出于某种动机或目的,通过某种手段或途径,使他人参与犯罪的行为。
例如,诱骗他人犯罪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有诱骗他人犯罪的主观故意,同时具备特定的客观情形。
二、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是指犯罪行为所具备的客观情形。
在刑法中,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例如,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实施了杀人行为。
2.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例如,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杀害的客体必须是一般公众所关心的生命。
3. 犯罪结果犯罪结果是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例如,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三、特殊情形的犯罪构成要件除了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外,刑法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形的犯罪构成要件。
这些要件往往是针对特定的犯罪类型而设立的,例如:1. 持枪、爆炸等危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是在公共场所及其附近持枪、爆炸等危险物品。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包括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包括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某一犯罪行为必须同时具备的法定要件。
在刑法实践中,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对于区分犯罪行为的性质及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上,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可分为两大类别: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犯罪行为客观存在的具体表现,通常包括行为、结果和环节三个方面。
行为要件
行为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实施行为,通常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比如,故
意杀人、抢劫、盗窃等行为都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结果要件
结果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或效果。
例如,故意杀人罪的结果要件就
是导致他人死亡。
环节要件
环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发生时所处的具体环境或情况。
比如,偷窃罪的环节要
件可能包括盗窃行为在夜间实施等。
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精神状态,通常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故意要件
故意要件是指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并愿意犯罪的行为状态。
例如,盗窃罪的
故意要件是指行为人明知盗窃行为具有违法性并且愿意实施。
过失要件
过失要件是指犯罪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造成犯罪的发生。
例如,过失杀人罪
是指行为人没有故意要杀人,但由于粗心大意导致了他人死亡。
综上所述,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主要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大类别。
客观要件涵盖了行为、结果和环节三个方面,而主观要件则包括了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只有在以上要素同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行为。
五、犯罪构成

但是,这些情况对于判断这个人是否构成 犯罪,不具有任何价值。因为,行为人脸 黑或脸白对于其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是没 有影响的,我们不能因为行为人脸黑就认 为他构成抢劫罪,也不能因为行为人脸白 就不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对于行为人的脸 色没有任何限制。所以说,脸黑或脸白对 于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具有刑法 上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构成的要件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构成要件 分别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 分别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 主体和犯罪主观要件四个有机组成的部分 。
首先,犯罪客体是用以说明犯罪社会危害 性有无的要件,它是犯罪本质特征在犯罪 构成中最集中的反映,是我国刑法所保护 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第三,犯罪构成是由证明行为的社会危害 性及其程度的要素组合而成的。 在社会生活中,与犯罪有关的事实特征形 形色色、千差万别。这些事实特征都从不 同的侧面及意义上说明、证实了犯罪。
比如犯罪的对象、时间、地点、方法、痕 迹,行为人的相貌、衣着、体态、身高、 年龄、口音、习惯动作,以及犯罪者的身 份、人数等等,他们对于侦破、证实和认 定犯罪,都有不同的作用。
我们认为:医生应该构成相关受贿犯罪。 医生为病人开处方收取“回扣”和医生为 病人开刀收取“红包”是有很大区别的。 这些区别最主要有两点。
其一,医生手里掌握的处方权,既有医疗 因素,同时又有医生行使权力的因素。因 为,病人到医院看病,医生开处方药,一 方面是为病人治病,这体现了该行为的医 疗性;另一方面,医生可以为病人多开药 ,这体现了医生行使职务赋予的权力。
其次,犯罪客观要件是用来说明我国刑法 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通过行为人怎样的行 为受到侵害,在怎样的情况下受到侵害, 以及受到怎样的侵害的要件。它分别包括 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
刑法辅导笔记:犯罪构成(典型的犯罪构成)<四>

(四)犯罪主体 ⾃然⼈犯罪⽅⾯需要掌握三个问题: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份犯。
1、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可作三分法:完全⽆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关于未成年⼈刑事责任部分,尤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周岁的计算原则,应当以实⾜年龄为准,⾃过⽣⽇的第⼆天起才为已满14周岁或16周岁; ②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死亡、抢劫、强*、放⽕、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贩毒。
③注意抢劫罪不仅包括《刑法》第263条所规定的典型的抢劫罪,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准抢劫罪”,如267条第2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和289条中的聚众打砸抢故意毁坏财物或夺⾛财物; ※注意:这⾥的抢劫不再包含269条的转化型抢劫, 《⼈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 第⼗条 已满⼗四周 岁不满⼗六周岁的⼈盗窃、诈骗、抢夺他⼈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暴⼒,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罪定罪处罚。
已满⼗六周岁不满⼗⼋周岁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暴⼒或者以暴⼒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百六⼗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注意:转化型抢劫是取财在前、暴⼒在后;直接抢劫是暴⼒在前、取财在后 ④注意毒品犯罪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仅对贩卖毒品的⾏为负刑事责任,对基本性质相同危害程度相等的⾛私、制造、运输毒品的⾏为(《刑法》第347条)则不负刑事责任。
与这⼀特征极为类似的还有《刑法》第114条所规定的⼏种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为中,仅规定对放⽕、爆炸、投毒负刑事责任,⽽对决⽔,以其他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为则不负刑事责任。
⑤注意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仅仅对法定的⼏种故意犯罪负刑事责任,⽽对任何过失犯罪是都不负刑事责任的。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犯罪及犯罪构成概述重点知识点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三个特征:实质上、形式上、后果上)。
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应然后果。
「社会危害性」1.决定于行为侵犯的客体,即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
2.决定于行为的方式、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
3.决定于行为人的一些主观因素。
「刑事违法性」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应受刑罚处罚性」1.不应受惩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当然就不存在应受惩罚的问题。
(1)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刑法中还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
如果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不构成犯罪,而非免于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只有两处使用了这种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属人管辖的例外)有逃税犯罪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逃税初犯不追责)2.不需受惩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本应惩罚,但考虑到具体情况,例如,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有自首、立功等表现,从而免予刑事处罚。
它与无罪不应当受惩罚是性质不同的,不能混淆。
【贰】犯罪的分类「自然犯、法定犯」1.自然犯,违反人类基本伦理道德的犯罪,这些犯罪天然具有犯罪性,通常自然犯不能由单位构成。
2.法定犯,表面上并不违反人类的基本伦理道德,只是因为国家法律的规定才成为了犯罪。
自然犯不可能出现认识错误,但法定犯就经常会出现法律认识错误。
「亲告罪、非亲告罪」1.亲告罪,是指对于犯罪是否进行追究,取决于个人的意思,在追诉之时必须经过有告诉权者告诉的犯罪。
只有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罪是亲告罪,在犯罪危害轻微的场合,考虑被害人的追诉要求是合理的。
刑法笔记: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三章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的概念、一般要件和分类1、概念:法律规定的、决定行为是犯罪的、若干要件的总和。
2、一般要件:(1)犯罪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3)犯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
3、犯罪构成分类:(1)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属于根据基本犯罪构成定罪的:①既遂犯;②实行犯或共犯中的实行犯。
属于根据修正的犯罪构成定罪的:①未完成罪(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②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和共谋者。
(2)加重的犯罪构成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属于法条知识,能够辨认即可。
例如: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基本犯;“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减轻犯。
再如:第234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基本犯;而“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犯。
(一)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
犯罪客体的基本内容:1、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在有些犯罪中,又有主要客体与次要客体之分);一般客体: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如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类十大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
犯罪对象常常是犯罪客体的载体,反映了犯罪客体,是判断客体的基本素材。
(二)犯罪客观方面1、犯罪客观方面的要素: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2017法硕考研有关刑法的知识点汇总解析.
2017法硕考研有关刑法的知识点汇总解析1、犯罪构成的分类:急修标牌(基本/修正;标准/派生2、不作为中义务的来源:职业鲜明(职务上业务上的义务;先前行为;法律明文规定3、犯罪既遂的形态:微型果(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4、共同犯罪的形式:人间异事(任意/必要;简单/复杂;一般/共同;事前通谋/事前无通谋5、实质的一罪:吉祥果(继续犯;想像竟合犯;结果加重犯6、处断的一罪:连千禧(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7、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其实像县官(起因、时间、对象、限度、主观条件8、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其实像特县县官(起因、时间、对象、特别例外限制、限制、限度、主观条件9、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相同点:目的、前提、责任;区别:来源、限制、主体、对象、限度10、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十只青橙(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程度11、酌定情节的种类:动手是相杰表态(动机、手段、时间地点、对象、结果、表现、态度12、减刑的条件:象知县(对象、实质、限度条件1、预备(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中止(无损当免损当减;未遂(可从、减,教唆犯罪未遂心;2、胁从(应当减轻或免除,防避过当胁从族;从犯(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
;3、自首、立功、坦白: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罪轻可免罚;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并避免特别严重后果,才可减轻处罚;一般立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以减、免大功扛,自首又重大立功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4、应当减轻或免除;防避过当胁从族。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犯罪中止看两眼,(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有损、无损待遇不同无损当免损当减(刑法第24条。
5、应当从轻或减轻;十四十八过失翁。
(14到18岁的人及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过失犯罪的才有此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6、可以减轻或免除;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行贿介贿快声张。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只有当犯罪构成要件齐全时,某个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解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刑法规定的范围和底线。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要素1. 客观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外部表现。
例如,抢劫罪的客观要件包括抢劫行为、财物被抢劫等。
不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内容各异,需要根据不同罪名的规定进行具体解析。
2. 主观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主体具备的主观心理状态。
例如,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包括明知是杀人而具有故意。
主观要件的解析需要分析犯罪心理的成因、表现和特征。
3. 法定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法定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上的规定。
例如,盗窃罪的法定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等。
法定要件的解析需要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遵循法律的规范。
二、犯罪构成要件的例证1.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刑法中的一个常见犯罪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被害人受伤,并且伤势达到轻伤、重伤或者造成死亡等程度。
主观要件指犯罪主体明知是伤害行为,并且具备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
2. 贪污罪贪污罪是刑法中的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被告人以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具有某项职务,并且在该职务下侵占公共财物。
主观要件指被告人具备故意盗窃的主观意图,并且明知其行为违法。
3. 走私罪走私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经济犯罪,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被告人明知从事走私活动,具有非法出境、入境的行为,并且涉及走私货物。
主观要件指被告人具备故意走私的主观意图,并且明知其行为违法。
三、犯罪构成要件的解析意义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解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通过对犯罪构成要件的准确解读,可以使刑法的适用更加明确和统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律考试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考试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在法律考试中,刑法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而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了解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和具体要求,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刑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几个常见的犯罪构成要件入手,举例说明其考点,以及如何解题的技巧。
一、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刑法中,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通常包括故意和过失两个要素。
其中,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犯罪行为,而过失则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或过失而造成了犯罪结果。
以盗窃罪为例,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其他场所,盗窃他人财物,并具有故意行为。
在解题时,我们应该注意将这些要素逐一分析,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如果被告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他人财物,但是由于他并不知道这是他人的住宅,那么就不能认定他具有故意行为,因此不能成立盗窃罪。
二、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刑法中,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通常包括行为、结果和因果关系三个要素。
其中,行为是指犯罪人实施的具体行动,结果是指由犯罪人的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而因果关系则是指犯罪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以故意杀人罪为例,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人故意实施杀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并且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解题时,我们应该注意将这些要素逐一分析,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如果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死亡,但是死亡是由于医院抢救不及时造成的,那么就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
三、特殊要求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刑法中,有些犯罪构成要件具有特殊的要求,需要我们特别注意。
例如,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玩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
在解题时,我们应该特别关注这些特殊要求,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例如,如果被告人虚构了一个事实,骗取了他人的财物,但是财物数额并不大,那么就不能成立合同诈骗罪。
总结起来,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考试中的重要内容,掌握了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和具体要求,能够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和应用刑法。
2017法硕考研刑法重点-犯罪构成
2017法硕考研刑法重点:犯罪构成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的总和就形成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
1.基本犯罪构成、修正犯罪构成:依据犯罪构成形态方面特点基本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关于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既遂)规定的犯罪构成。
修正犯罪构成:刑法总则规定的:1)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等直接故意犯罪中的犯罪未完成形态2)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标准犯罪构成、派生犯罪构成:依据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特点标准犯罪构成(独立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对具有标准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它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形式。
派生犯罪构成:在标准犯罪构成基础上,刑法分则对标准犯罪构成个别特别规定。
派生犯罪构成种类:加重犯罪构成、减轻犯罪构成。
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的本质特征。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只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客观危害,而且也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行为的客观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统一。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
(2)行为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
(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
(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反映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说明了国家将一定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加以刑罚惩罚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
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不仅是指违反《刑法》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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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硕考研刑法知识点: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分类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的总和就形成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
1.基本犯罪构成、修正犯罪构成:依据“犯罪构成形态方面特点”
基本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关于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既遂)规定的犯罪构成。
修正犯罪构成:刑法总则规定的:1)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等直接故意犯罪中的犯罪未完成形态2)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标准犯罪构成、派生犯罪构成:依据“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特点”
标准犯罪构成(独立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对具有标准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它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形式。
派生犯罪构成:在标准犯罪构成基础上,刑法分则对标准犯罪构成个别特别规定。
派生犯罪构成种类:加重犯罪构成、减轻犯罪构成。
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的本质特征。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只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客观危害,而且也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行为的客观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统一。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
(2)行为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
(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
(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反映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说明了国家将一定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加以刑罚惩罚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
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不仅是指违反《刑法》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
只有当一种行为既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也违反刑罚规范,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具有刑事违法性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这也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的要求。
3.犯罪是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我国刑罚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科学概括,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犯罪的这三个特征是密不可分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把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应受刑罚惩罚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后果。
这三个特征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有的。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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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PP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
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
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