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律的理念与制度概要
当代中 国的刑法理念

当代中国的刑法理念《当代中国的刑法理念》刑法理念,是指人们对于刑法的性质、功能、目的、价值等基本问题的总体认识和根本看法。
在当代中国,刑法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不断演进和完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当代中国刑法理念的核心是保障人权。
人权是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之一,也是刑法存在的正当性基础。
刑法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即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假定其无罪。
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收集证据、认定犯罪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能随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同时,刑法对于刑罚的适用也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能滥用刑罚,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保障公民不受不公正、不合理的刑罚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是当代中国刑法理念的重要基石。
这一原则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这意味着刑法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糊不清、模棱两可,以便公民能够清晰地知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罪刑法定原则不仅限制了司法机关的权力,防止其随意出入人罪,也为公民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保障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当代中国刑法理念的重要内容。
罪责刑相适应,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这就要求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刑法的公正和公平,达到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目的。
宽严相济是当代中国刑法理念的重要政策导向。
宽严相济强调在刑事司法中,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区分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犯罪,要依法从宽处理。
现代法治理念的含义

现代法治理念的含义
现代法治理念是指依法治国的理念,强调所有人都应当受到法律公正平等的约束和保护,法律是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的基础,通过法律来调整和规范社会关系,解决争议和冲突。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权威,必须要依法行事,政府和官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2. 平等保护:法律必须对所有人平等适用,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都不能得到特殊待遇或歧视。
3. 人权保障:法律保护和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隐私权等,人们可以根据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4. 法治透明:政府和法律决策必须透明公开,相关信息和程序应当对公众开放,以确保法律实施的公正和合理。
5. 严格执法:法律对违法行为要进行严格执法,违法者将受到合理而公正的处罚和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6. 司法独立:法律的解释和裁决应该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负责,司法应当独立于政府和其他权力机构,保证司法公正和客观。
7. 法治文化:强调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使社会成员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而言,现代法治理念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稳定的社会,通过建立和健全法律制度,提供一种有力的社会管理和冲突解决方式,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浅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与精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部分组成。
这五部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共同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由健全完善立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制约监督、自觉诚信守法、繁荣法学事业、坚持依法执政等七部分组成。
这七部分要求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所必须要努力完成,努力做到的。
基本内容:一、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这是我们党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总结改革开放几十年经验所得出的宝贵理论,我们要坚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
(2)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3)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4)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宪法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达和体现,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法律保障。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对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根本的意义和作用。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尊严。
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土政策”、“土办法”、“你有法律、我有对策”等破坏法律权威的行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树立和维护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5)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二、执法为民(1)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
(2)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以人为本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
如国家取消农业税、加强医疗保证建设、控制物价、控制房价等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3)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根据材料二十三的现代法治理念及维护法律公

根据材料二十三的现代法治理念及维护法律公
概括材料2、3中的现代法治理念及维护法律公正的制度。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250字。
本题中作答对象不同以往,我们可以将目光聚焦在理念以及制度两个词上面,想要找到这两个词在材料中的呈现我们需要分别理解两个词的含义而且在考场上我们无法通过检索来定位准确的解释,所以只能通过结合生活联想的方式来思考。
首先,想到理念我们可以想到一个人的想法可以称之为理念,同样制度我们能够想到规则规矩之类的表述。
其次,因为本题是明显的一题两问,两个作答对象之间也应该具有某种明显区别,我们可以想到理念只要针对的是个人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而制度是针对于一个群体提出来的整体要求,是一种行为准则。
接下来还需要关注到无论是理念还是制度前提修饰都是需要和法律相关的,那么通过分别联想以及对比各自的区别我们就能对这两个作答对象加深了印象,接下来只要到给定资料寻找相关表述即可。
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合集五篇]
![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合集五篇]](https://img.taocdn.com/s3/m/be42111a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c9.png)
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合集五篇]第一篇: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及要求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及要求什么是法治理念?它是指人们关于法治的理论、理想和信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们对什么是法治、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实行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结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理想,是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的坚定信念。
在全社会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是十分必要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提出来的一个重要命题。
这个命题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有着鲜明的时代意义。
它的时代意义可以通过“三个针对”、“一个表征”体现出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三个针对性:一是针对封建主义的人治和专制理念,二是针对“左”的政治理念,三是针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念。
“一个表征”,即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表征。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是中国化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版本。
所以,只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出发,才能充分理解和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由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以来以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为主体的理论体系。
这三部分理论中包含着丰富的法治理念。
在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论体系中,包含“以人为本”、“政治文明”、“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和谐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全面进步”等命题,以及“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人与人的和睦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国家与国家的和平共处,都需要法治加以规范和维护”等论断。
法律的现代化原则

THANKS
感谢观看
完善国际法律合作机制,加强跨国犯罪打击、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 等领域的合作。
国际法治的推进
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建设,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 展。
法律现代化原则的普适性与特殊性
普适性原则
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等原 则,推动全球法律现代化进程。
特殊性原则
充分考虑各国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的差异,尊 重各国根据自身国情选择适合的法律现代化道路的权利。同 时,关注发展中国家在法律现代化进程中的特殊需求和挑战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公正原则
程序公正
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
保障。
实体公正
追求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使当事 人的实体权利得到公正对待。
监督与制约
建立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 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03
CATALOGUE
法律现代化原则的实践应用
立法实践中的应用
科学性原则
在立法过程中,以科学的理论和 方法为指导,确保法律制度的合
独立性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机关、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应用
合法性原则
行政执法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比例原则
在行政执法中,应当采取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相适应的措 施,避免过度使用执法权力。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和救济 权。
平等保护
法律应对所有人平等保护 ,不因种族、性别、宗教 、国籍等因素而有所歧视 。
救济机制
建立完善的权利救济机制 ,使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 、公正、有效的救济。
现代司法理念体系

现代司法理念体系一、引言现代司法理念体系是构建法治社会、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它以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法律精神为核心,通过一系列的司法理念,指导着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正与公平。
二、现代司法理念体系的内容1. 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现代司法理念体系的核心原则。
它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保证司法裁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法官或检察官可以独断专行,他们必须依照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性。
2. 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现代司法理念体系的基本要求。
它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律和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做到公正无私、平等对待。
同时,司法公正也包括裁判结果的公正,即裁判结果应当符合法律和事实,体现社会正义和公平。
3. 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现代司法理念体系的基本原则。
它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通过司法公开,可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4. 当事人平等当事人平等是现代司法理念体系的基本原则。
它要求司法机关在对待当事人时应当遵循平等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当事人平等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可以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而是要求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保障其平等参与和陈述意见的权利。
5. 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现代司法理念体系的重要原则。
它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则,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
程序正义不仅可以保证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还可以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现代司法理念体系的意义现代司法理念体系对于构建法治社会、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提高司法水平和质量;其次,它可以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最后,它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法学的基本原理与价值观

法学的基本原理与价值观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学科,它涵盖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法治的核心价值观。
法学的基本原理是指在构建和应用法律制度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理论。
法学的价值观是指法律领域中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和理念。
本文将探讨法学的基本原理与价值观的重要性及其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
一、法学的基本原理1. 法治原则: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法律和法律制度约束和引导社会行为的原则。
法治原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和公平的价值观,也是保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
2.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合乎法律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共利益,并通过正当程序进行审核和执行。
合法性原则是保障公众参与决策和制度稳定的重要基石。
3. 平等原则:法学的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必须平等对待所有人,不论其社会地位、种族、性别、宗教或其他特征。
平等原则是实现社会正义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核心价值。
4.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法学中的重要原理,它要求个人在法律框架内享有自由和权利。
自由原则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石,也是个人尊严和人权的基础。
5.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法学中的核心原理,要求法律和司法系统在公正、中立和无偏见的基础上行使职权。
公正原则是确保法律公信力和司法公正性的基础。
二、法学的价值观1. 正义:正义是法学的核心价值观,它要求法律和司法制度在处理冲突和纠纷时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人民幸福。
2. 人权:人权是法学中至关重要的价值观,它认为每个人都有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命、自由和尊严等。
法学通过保护和维护人权,促进社会进步和个人幸福。
3. 自由:自由是法学中的重要价值观,它认为个人在法律框架内应享有自由和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行动自由等。
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和个人发展的保障。
4. 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法学的基本价值观,它强调法律和法律制度应该服务于整个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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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课《现代法律的理念与制度》教学专题阅读材料上海大学法学院田先纲教学专题(一):初识现代法律的理念与制度单元一:有关法律的经典格言1.“法律又是什么呢?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俄]列宁2.“法是一种理性存在。
”——[法]孟德斯鸠。
3.“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古希腊]安提戈捏4.“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英国法谚5.“法律是普遍的。
—— [德]马克思、6.“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美]庞德7.“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法]卢梭8.“法乃善良公正之术”—— [古罗马]塞而苏斯9.“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罗伯斯比尔10.“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单元二:原理知识第一节现代法律的概念一、法律(一)法律的实在性1. 我们所讲的法律是实在法或人定法,而不是神法或自然法。
2.我们所讲的法律是国家法或国法,而不是民间法或一般社会规范。
3.国法的一般表现:(1)成文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
实在法区别于自然法,区别于神法。
自然法是居于人类法之上的,并规定了某些不可变更的权利的标准。
——[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法颠补不破的永恒原则相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美]爱德华•S•考文自然法的重要性也许不在于解决一个文明制度中出现的正常问题,而在于它有助于决定什么才是一个文明的法律制度。
——[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二)法律的实践性▎“法律的真谛是实践”。
(沈四宝:《法律的真谛是实践》,法律出版社)▍“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美]霍姆斯▌“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奥]埃利希(三)法律的多维性法律作为一个社会事物,是复杂的多向度性的现象。
学术上把法律看成是三维结构:价值、规范与事实。
法律是价值、规范、事实的复合体。
(融合了法的理想与现实、静态与动态)相应地,法有三种存在形态:理想中的法、纸面上的法、行动中的法。
对三方面研究的不同要求:价值分析、语言逻辑分析、社会分析。
(四)法律的空间限定性我们所讲的法是具有一定地域限制的法,主要是国内法,其次是国际法;二不是世界法或全球法。
◢法人类学家吉尔茨提出:“法律和民族志,一如航行术、园艺、政治、诗歌,都是具有地方性意义的技艺,因为它们的运作凭靠的乃是地方性的知识。
”◢德国近代著名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我们不应把全球法律产生的障碍归咎于文化多元性,而是应归因于不同的国家利益之间的不相容性。
——[美]T•A•哥伦比斯•J•H•沃尔夫:《权力与正义》二、现代法律现代法律,是指具有现代性的法律,而非仅仅是现在的法律。
如何界定,可以考虑以下指标:1.作用对象——现代法律是专以社会行为为对象的规范。
2.精神基础——现代法律是理性化的规范体系。
3.运行方式——现代法律是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职业化的人员来进行运作的规范体系。
4.内部构成——现代法律是一个结构严谨、门类齐全、内部协调的整体。
5.社会地位——现代法律具有至上权威和尊严。
6.根本目的——现代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
综上所述,现代法律是专以人的行为为对象的理性化的规范体系,是一套由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职业化的人员来进行运作的制度,是一个结构严谨、门类齐全、内部协调的整体,它具有至上权威和尊严,尊重和保障人权,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
法律从古代向现代的转变:“一化三去”。
⊙“三去”:去神化、去圣化、去情化。
(世俗化、人民化、普遍化)⊙“一化”:理性化第二节现代法律理念的概念和内容一、理念(一)理念与观念、理念与信念1.观念:指观点、看法、想法,是中性词。
2.理念:指绝对正确的观点,可以作为道理、真理来形容。
3.信念:是自己认为可以确信的看法,引申为对某人或某事信任、信赖或有信心的一种思想状态。
(二)理念的基本涵义1.理念的合理性2.理念的现实性3.理念的理想性4.理念的根本性概而言之,理念是关于对象的根本要素的认识,是理性化和理想性的观念,是主导、引导人们从事针对该事物实践活动的精神因素。
二、法律理念的含义和特征(一)法律理念的含义法律理念是人们基于对客观法律现实的理性认识而形成的具有超越性的观念,是法律制度的精神基础。
(二)法律理念的基本性质1.法律理念的合理性2.法律理念的现实性3.法律理念的超越性三、现代法律理念的基本内容(一)现代法律的基础理念1.社会秩序2.社会正义(二)现代法律公法基本理念1.民主法治2.基本人权3.正当程序4.罪行法定5.国家赔偿(三)现代私法基本理念1.主体尊严2.物权保护3.契约自由4.诚实信用第三节现代法律制度的简述一、法律制度的概念(一)法律制度的含义制度建立在一定价值观念基础之上的由一定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借助一定的器物设施来运作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制度的构成法律制度构成要素包括: 法律规范、法律组织、法律器物、法律设施、法律标志、法律行为等。
二、现代法律制度的特征根据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和现代法律的基本特点,现代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有:1.规范体系化2.组织专门化3.人员职业化4.观念理性化。
马克斯·韦伯认为,西方现代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就是一个经由“祛魅”而逐渐理性化的过程,所谓法律的现代性也就是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程序严密性和技术的精确化。
——[德]马克斯·韦伯,《法律与社会》下卷,第201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单元三:思考讨论1.如何理解和定义法律?2.法律的基本性质有哪些?3.如何理解法律的三维结构?4.法律有什么优点和缺点?5.如何理解现代法律?6.法律理念的主要内容有哪些?7.法律制度的构成要素有哪些?8.现代公法的基本理念有哪些?9.现代私法的基本理念有哪些?教学专题(二):现代法律基础理念第一节社会秩序单元一:经典格言1.“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伯克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单元二:原理知识一、秩序的含义与分类1.秩序的含义从词源和词义上看,秩序一词,在古代汉语中,是“秩”和“序”的合成,前者侧重于有条理,不混乱,后者侧重有先后,不颠倒,二者都有规则、恒常的意思。
现代汉语中,秩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
在英文中“秩序”(order)一词也主要指“行”,“层”,“列”,“序”,“级次”,用来指有条理和次序的状况。
作为一种现象,从一般意义上讲,秩序是指事物(自然和社会)存在的一种有条理的关系状态、结构、过程。
秩序植根于自然和社会的内部结构中,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内在规律是秩序的本质。
“一切事物的运动、发展过程都具有某种坚定不移的基本秩序,这就是物质本身具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性。
”2.秩序的分类按照秩序存在的领域不同,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
自然秩序是指自然界的有序性,表现为自然界物体与物体间空间位置上的相对固定性,在时间上的相对连续性,以及物体运动的有规则的重复等,它是自然规律的外部表现。
社会秩序是人们相互作用的正常结构、过程或变化模式。
它是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安定而建立的各种秩序,是社会的正常而有规律的活动状态。
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护离不开一定的规范。
因此,社会秩序又可以分为习俗秩序、道德秩序、宗教秩序、纪律秩序、法律秩序几种类型。
其中,法律秩序是指人类通过法律制度而形成的社会秩序。
法律秩序以国家及其机构的存在为前提,以法律规范及其运作为核心。
按照秩序产生的机制不同,秩序可以分为自生自发的秩序和人为的秩序。
自生自发的秩序是指自然和社会中原本存在的规律所呈现出的没有打上人类自觉活动烙印的秩序。
哈耶克深入探讨了这种自生自发的秩序,并认为“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旨在实现的并不是特定的目的。
”人为的秩序是指人类根据自身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秩序。
二、法律秩序的作用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秩序,对于社会秩序的追求是人的一种内在需求。
“历史表明,凡是在人类建立了政治和社会组织单位的地方,他们都曾力图防止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也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
这种要求确立社会生活有序模式的倾向,绝不是人类所作的任意专断或违背自然的努力。
”秩序作为一种价值,表达了人类对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现实存在方式、生活方式、实践方式的追求。
古往今来,人们总是在一定的秩序价值观的指导下,通过法律来建立相应的社会秩序。
迄今为止,法律所建立和维护的社会秩序类型主要有古代社会的“等级结构秩序”、近代社会的“人权平等秩序”、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本位秩序”和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秩序”。
秩序是法的一种基础价值。
秩序是法的其他目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条件和基础。
要实现法的其他目的价值,诸如正义、平等、效益、安全、自由、民主、人权等,都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有序状态;否则,这些价值的实现就缺乏必要的环境和保障。
秩序之所以是法的一种基础价值,乃是因为:首先,法对于社会的组织和调节作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
其次,法对于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规范作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础作用。
再次,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
最后,法的其他目的价值的内在要求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
三、法在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法对秩序作用的方式主要体现在:“法为秩序提供预想模式、调节机制和强制保证。
”法对秩序作用的内容主要表现在:1.建立和维护基本生活秩序。
法通过确定权利义务界限以避免纠纷,通过执行和适用以解决纠纷,通过维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以建立社会秩序。
2.建立和维护经济秩序。
法律通过确认和保障财产权,维护交易安全,规范经济主体和经济行为,解决经济纠纷,调整经济活动,从而建立和维护一定经济秩序。
3.建立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无秩序无规则的权力运行,不仅对个人而且对社会危害极大,甚至危及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因此,建立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不可忽视。
从历史上看,法在这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4.建立和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在阶级对立社会,阶级冲突和阶级矛盾是危害统治秩序的根源,统治阶级总是用法将阶级关系纳入秩序范围。
5.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随着现代文明的深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必须建立一种新型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在建立和维护国际新秩序中,法律是一种基本的途径和手段。
单元三:思考讨论1.社会生活为什么离不开秩序?2.当代中国社会秩序的正在发生怎样的变迁?3.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秩序?4.法对社会秩序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第二节社会正义单元一:经典格言1.“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古罗马格言2.“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任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