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原则的意义——以法学方法论为视角
法律方法与思维对我国法治的意义

法律方法与思维对我国法治的意义一、法律方法在我国的形成与发展法学理念在司法研究的过程中,主要是在法治新常态的条件下,进行法律方法论的研究,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公正司法,让国家处于快速法治化的阶段,让良法善治得以实现。
二、法律思维的概念及其特征法律思维主要指的是通过法律逻辑的运用,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思维手段。
思维手段不同,思考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权衡利弊的重点也会不同,一般人们关注的重点主要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比较,然而法律的重点在于对事物合法性的分析和判断,也就是围绕着是否合法来对相关问题进行合理的判断和思考。
只有形成独立的法律规范体系,才可以确保人们趋利避害的正常思维在法律的规范下,对某一事件进行理解和判断。
法律规范一般情况下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的手段,依照法律思维进行思考,从法律的角度把问题解决掉,确保合理的推理技术和手段得到正确的使用,如果脱离了法律规范,那么法律思维就会变得非常空洞。
法律思维是很专业的东西,相关法律术语是一些基本的要素,通过法律语言把问题法律化,然后来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分析,最简单的问题需要使用最纯粹的法律问题来进行解决,处理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也是如此。
三、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之间的相互作用尽管法律思维在法律领域中得到了很大的应用,主要是从主观上进行法律分析思维,在信息方面进行加工取得一些认知,并且能够通过这种认知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指导,所以法律思维主要重点在于法律人通过对法律思维的应用来处理问题,并且得到相应的结论。
目前来看,法律思维在研究的过程中,主要侧重于法律思维的特征,而没有很好的研究和分析法律思维在运用过程中的方法。
另外我国学者在研究法律思维的过程中,没有像法官、律师等专业法律人研究的那么深入。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法官是最主要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结合的运用者,他们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都会使用到法律思维,在运用法律思维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其他方面的思维,比如说法律方法的思维进行结合。
从法学方法论角度看法律解释

从法学方法论角度看法律解释我们学习过的法律知识是一个广阔而深邃的海洋,如果要游得畅快、游得舒心,就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来驾驭它。
然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并不能时时处处保持正确的解释,总有一些理论是有争议的。
这样,如何才能准确地解释各种法律条文呢?这就是法律解释所要研究的课题。
然而,当代许多法学家认为:对于那些容易引起歧义或者很少适用的法律条文,应该做出专门的解释,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使用。
这就是从法学方法论角度对法律解释提出的要求。
只有符合科学原则的法律解释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才能实现公民对法律的真正认识,也才能发挥法律最大限度的效力。
这种符合科学原则的法律解释,其基本要求是:(1)依据法律规定,站在客观立场上,依照法律精神做出符合逻辑的推理; (2)在充分考虑到其他条件的前提下,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 (3)借助语言的艺术,采取有针对性的表达方式; (4)从宏观上把握问题,即要抓住法律关系或法律制度的主要矛盾。
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出,当代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同出一辙,既注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又注重从具体归结为抽象,二者相互渗透、交织。
法律解释,在一般情况下,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推理形式。
这种推理是依据法律来进行的。
当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精神不够明确或没有规定时,人们就需要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去创造,或者运用法律解释以寻找某种含义。
法律解释是把不甚明白的法律内容弄清楚,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内涵,便于法律实施。
在《法理学》中,樊崇义先生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必然要走一条曲折道路,即从定义概念——释词——条文——条文含义的道路。
”在这条道路上,每走一步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定义,一种是解释。
定义,即对法律的一种最高水平的表述,它反映了法律最一般的特征。
它要求:(1)全面准确地揭示和概括法律规范的意义;(2)正确地揭示和概括法律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3)适合国情。
因此,定义的原则是明确、简洁、扼要。
“科学,不但要追求数量,更重要的是追求质量;不但要满足眼前的利益,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未来的利益。
法学方法论在法律研究中的重要性探讨

法学方法论在法律研究中的重要性探讨引言:法学方法论作为一门研究法学方法的学科,对于法律研究的正确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法学方法论在法律研究中的重要性,以期加深对法学方法论的理解,提高法律研究的质量。
一、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律研究的科学性的重要性1. 系统性与综合性法学方法论能够帮助研究者建立系统的法律研究框架,通过对不同法学方法的整合与综合,使得法律研究具备科学性和系统性。
例如,在研究法律问题时,可以运用历史研究法、比较法、实证研究法等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获得更加全面准确的研究结论。
2. 精确性与严谨性法学方法论要求研究者在法律研究过程中注重数据搜集、分析和处理的精确性,以确保研究结论的准确性。
同时,法学方法论的应用还要求严谨的逻辑推理和论证,避免研究结论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只有具备精确性和严谨性的法学研究才能够为法律实践提供可靠的支持。
二、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律研究的规范性的重要性1. 研究范式与方法选择法学方法论能够帮助研究者在法律研究中选择适合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比如,当研究者需要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运用文本解释法;而在解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例时,可以运用案例法等方法。
通过规范的方法选择,可以提高法律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 标准化研究步骤法学方法论要求研究者在法律研究中进行标准化的研究步骤。
这包括问题提出、数据收集、分析和结论推断等步骤,以确保法律研究的严谨性和可比性。
通过规范化的研究步骤,可以提高法律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使得研究结果更为可信。
三、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律研究的创新性的重要性1. 转化性思维法学方法论鼓励研究者进行跨学科思考和转化性思维,通过将不同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引入法律研究中,从而促进法律研究的创新。
例如,研究者可以运用经济学方法解决法律经济学问题,运用社会学方法解释法律的社会功能。
这样的创新思维可以使得法学研究更加贴近社会现实,并为政策制定和法改革提供科学支持。
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

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法学方法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它是指研究法律科学的方法和原则,包括法学研究的基本观点、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从法学方法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个方面,探讨其重要性。
一、法学方法论的理论意义1. 制约和规范研究过程法学方法论提供了一种科学和系统的方法和原则,以制约和规范法学研究的过程。
它使研究人员在研究中能够遵循逻辑思维,采用合适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从而使研究结论更加准确和可靠。
法学方法论的提出和应用,使得法学研究不再是主观臆断的个人观点,而是依据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规范的研究过程,使研究结果更加科学可信。
2. 促进学术交流和发展法学方法论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和科学方法,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语言和标准,促进了不同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只有将法学研究纳入科学的范畴,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才能使法学研究不断发展和进步。
法学方法论的提出和应用,使得不同学派和学者之间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研究,促进了法学理论的创新和学科的进步。
3. 丰富学科内涵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为法学学科的内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法学研究不再局限于对具体法律规定的解读,而是关注法律制度的生成和运行过程,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
法学方法论研究的深入,使得法学学科日益完善,丰富了法学的理论体系和内容。
二、法学方法论的实践意义1. 指导法学实践法学方法论对法学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法律实践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环节,只有运用适当的方法和原则,才能使法律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法学方法论的应用,可以帮助法律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提高法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法学方法论的应用,还可以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决策思路,提高法律实践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 提高法学研究水平法学方法论的运用,可以提高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法学方法论的实践意义

法学方法论的实践意义法学方法论,作为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法律学者和法律实践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它旨在研究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和规律,探讨如何科学地运用这些方法进行法学研究与实践。
法学方法论的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学方法论有助于提高法律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需要准确、客观地把握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法学方法论的运用可以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社会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观点的干扰,从而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例如,通过运用比较法研究方法,可以更好地对比各国法律制度的异同,探索法律发展的规律。
其次,法学方法论有助于指导法律实践工作。
法律实践需要在具体的案件和法律问题中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
法学方法论提供了一系列科学方法供法律实践工作者参考,如归纳、演绎、类比等方法。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法律实践者在解决法律问题时建立逻辑严密的思维框架,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从而做出科学、公正的决策。
例如,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可以运用法学方法论中的辩证法思维,综合各种证据,寻找真相,作出公正判决。
此外,法学方法论有助于促进法学研究的创新和进步。
法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研究,以不断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方法论的运用可以帮助研究者以科学的方法切实开展研究工作,避免盲目、主观的研究方式,从而为法学研究的创新提供指导。
例如,运用统计方法可以对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数据分析,从而得出客观的结论,并提出改进现有法律制度的建议。
最后,法学方法论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
法学方法论作为法学教育中的一门基础课程,对法学学生具有重要的培养意义。
通过系统学习和掌握法学方法论,可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这样,学生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就能更好地应用所学的方法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综上所述,法学方法论的实践意义不仅限于理论研究层面,更具有重要的现实应用价值。
通过运用法学方法论,我们可以提高法律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指导法律实践工作,促进法学研究的创新和进步,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
法学中的法原则及其适用

法学中的法原则及其适用在法学领域,法原则是指根据公正、公平、公共利益等基本价值观所形成的对法律解释和适用的一般性原则。
法原则的运用可以帮助法官和法律从业者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更好地把握法律精神和意图,确保判决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探讨法学中的法原则及其适用情况。
一、法原则的概念法原则是由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般性原则,其作用是对法律进行解释和引导。
法原则是基于法律价值观的基本规范,其目的在于使法律具备可预见性、内在合理性和社会适应性。
法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平等原则、自由原则、正义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
这些原则不仅是法律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的保障。
二、法原则的种类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法律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它要求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对所有人要平等对待,不因个人的社会地位、身份、性别、种族和宗教等因素而做不公平的区别对待。
平等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并在维护社会正义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法律应尊重和保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和自主决策权。
它强调个人在合法范围内有权自由行使和保障其权益。
自由原则旨在实现个人权利的最大限度保护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3. 正义原则正义原则是法律界重要的法原则之一,它要求法律在对待事物、关系和人的处理上要公平、公正、合理。
正义原则是法律实施中防止任意裁量和确保公正判决的基础。
4.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法学中的另一项重要法原则,它强调法律的目标应该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制定和实施。
公共利益原则在涉及公共政策、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三、法原则的适用法原则在法学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无论是在法律解释还是法律判断上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1. 法律解释法原则在法律解释中起着重要作用。
当法律条文无法明确适用于具体情况时,法官可以根据法原则进行解释和推断,以便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
2. 法律适用在具体案件中,法原则可以被用来指导司法实践。
剖析法学方法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与应用

剖析法学方法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与应用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学研究方法的学科,是法学研究的基础和指导。
它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应用。
本文将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来剖析法学方法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与应用。
首先,法学方法论对于司法实践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学方法论可以规范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的行为。
法律是一门严谨的学科,司法人员在面对案件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
法学方法论可以提供一套科学的方法和步骤,使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能够遵循规则,确保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其次,法学方法论能够帮助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范。
法律是一门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学科,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需要通过法学方法论的指导,深入理解法律规范的精神和目的,准确的把握法律的适用范围和要求,从而进行正确的司法判断和裁决。
再次,法学方法论对于司法实践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的创新能力上。
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科,法学方法论可以提供一种不断完善和创新的思维模式和方法,使司法人员能够紧跟法律的发展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其次,法学方法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是多方面的。
首先,法学方法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可以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进行详尽的事实调查和法律分析,法学方法论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方法和步骤,可以帮助司法人员进行科学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从而确保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其次,法学方法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还可以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实践是一个繁琐而复杂的过程,法学方法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工具和指导,可以帮助司法人员更加高效地进行案件审理和处理,避免冗长和延误,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再次,法学方法论的应用还可以促进司法公平和司法公正。
法学方法论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要客观、公正、理性地进行判断和裁决,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和偏见的干扰,从而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的实现。
最后,为了更好地应用法学方法论于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法学方法论的价值与意义分析

法学方法论的价值与意义分析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学研究方法的学科,它对于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法学方法论的价值与意义进行分析。
首先,法学方法论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的科学性与精确性。
法学是一门特殊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
而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就是对于法学研究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与技巧进行系统和理论化的总结,这有助于研究者更科学地进行法学研究。
通过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技巧,研究者可以更准确地把握法律事实,更精确地分析法律规范的内涵与效力,提高法学研究的科学性与精确性。
其次,法学方法论有助于推动法学研究的创新与发展。
法学研究面临的问题非常复杂,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就是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通过对法学研究方法的探索和创新,可以打破传统的研究模式,拓宽法学研究领域,促进法学研究的不断发展。
例如,在法学方法论的指导下,可以引入比较法、历史法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从而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第三,法学方法论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的应用价值与实践意义。
法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法学方法论的研究正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通过分析法学研究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还可以帮助法学研究者提高实证研究的能力,使法学研究更加贴近社会实际,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实践指导。
第四,法学方法论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不仅对于法学研究本身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
通过法学方法论的教育,可以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批判思维能力。
法学方法论的教育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跨学科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提高他们的法学研究水平与能力。
通过法学方法论的教育,可以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为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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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原则的意义——以法学方法论为视角摘要:法律体系是指由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构成的规范体系,其中,法律规则占绝大多数,而法律原则的数量较少,但是并不是说法律原则就无足轻重,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原则的意义要远远大于法律规则的意义。
目前我国理论界学者多集中于法律原则的概念、性质、适用方式、原则与规则的区别等方面。
然而,笔者认为,应从法律体系及法律实践的整体角度出发,来分析法律原则的意义。
这样能帮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法律原则的地位、本质;同时,也对我国立法者制定法律原则、完善法律体系和司法者更好地运用法律原则进行裁判有一定借鉴意义。
法律原则究竟是什么?这一抽象性的概念有没有实际发挥作用?或者仅仅只具有一种法律上的象征性意义和政治上的宣誓性意义?1笔者认为,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下面笔者以方法论的角度,从理论意义和实践两方面来论述法律原则的意义:第一部分,先对法律原则的概念作一个简要的界定,以及其包括的内容;第二部分,将从理论层面对法律原则的意义作详尽分析,具体从将从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法律体系的联系这个角度来分析;第三部分,将从实践层面对法律原则的意义进行分析,主要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运用的角度来阐述、;第四部分,将从中国的法律现状入手,简要分析我国法律原则的制定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的完善建议。
一、什么是法律原则对于法律原则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视角来揭示法律原则的本质和特征。
例如,德国学者拉伦茨认为:法律原则并不是一种——一般性的案件事实可以涵摄其下的,同样——非常一般的规则。
最高层次的原则根本上不区分构成要件及法效果,其毋宁只是——作为进一步具体化工作指标的——“一般法律思想”。
如法治国原则、社会国原则、最终人性尊严原则…区分构成要件及法效果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构建规则的开始则是:相同案件事实在法律上应予以相同处置的命令以及各种不同方向的信赖原则…是此等“下位原则”。
2由此可见,拉伦茨将法律原则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一般原则,即作为人类对于法的正义的追求的一种体现,在长期的历史中形成的,如自由平等人权原则;二是具体原则,即各部门法中的具体原则如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等,这也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原则的范围。
美国的德沃金则是从原则与规则在适用方式上不同的角度来描述原则,即原则是以一种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来适用,并且具有价值维度。
3我国著名学者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4由此可见,虽然各个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法律原则,但是总体上还是有一些共同之处是被大家所认可的。
即法律原则具有不确定性,它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它承载了一定的价值,赋予了法官一定自由裁量权,具有普遍性,可适用的范围较广泛。
二、法律原则的理论意义(一)从与规则的关系的角度来分析1葛洪义:《法律原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6期2[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48页3[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年版,第40页4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 年版,第60页1.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赖以存在的基础在法律规范中,法律规则占据了庞大的数量比例。
规则是由前件、后件、归属关系组成的,而归属关系是指前后件之间的关系,它不是必然的,是人为选择的。
因此,法律规则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
既然这样,那么我们究竟以何标准来评判规则的正当性?在这里,原则即发挥了作用。
由于原则带有价值至上性,而它又与规则一起组成法律体系,所以原则必然要为规则提供一定的价值导向,为法律规则正当与否提供依据。
法律原则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性规范,同时也意味着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不能恣意妄为,他们要保证进入法律体系内部的任何一项规则必须经过原则的筛选,否则,法律会因为其正当性基础的缺失而不被人门所信仰,法律的权威性便会减弱,立法机关的权利来源也会受到质疑。
关于法律原则的这一意义,英国著名学者麦考密克曾写道:“如果那个更为一般性的概念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合理的、有意义的概念,或者对于能指导具体事务来说是正当的、可欲的标准,那么人们就会把这一标准视为一项原则。
对于所有那些与之相关但更为具体的原则来说,这一原则起到解释和使之正当化的作用。
”1此处,麦考密克赋予原则以解释、证立作用,即说明规则若被包含于某项原则之中就表明它是一个好规则。
我国著名学者郑永流则把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这一关系形象的比喻成“一月照万川,万川映一月”。
2在具体的部门法中,我们也可以找到依据。
比如,刑法第五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而在对每一个罪的规定中,分则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规定了相应的量刑幅度。
又如,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第54条则具体体现了该原则:“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由此可见,在规则的背后总能找到相对应的原则,原则是规则赖以存在的基础。
2.法律原则是弥补法律规则缺陷的工具由于规则具有明确的假设和结论,其文义较为封闭,适用范围较窄,因此,若法律规则缺失时或者含义不明确时,怎样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这其实也是司法三段论经常遇见的难题,即作为法律规范的大前提模糊或没有时,就要用到法律解释、归纳、类推等多种方法。
而此时,原则作为规则的替代物则充当了三段论的前提:由于原则是由不确定性的高度概括性的语言所组成的,其文义较为开放,适用范围较宽,因此规则缺失时则可在原则中寻找相应的内涵或者进行类推;而在规则模糊或者发生冲突进行解释时,解释应遵循合法性的根本原则,也应在原则的合理范围内进行适当的解释。
所以,原则能有效地克服规则刚性的特点,使得司法三段论正常运作。
以诚实信用这一民法中的帝王原则为例,它曾在我国市场体制和法律体制均不健全的情况下发挥了很大作用。
例如在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中,二审法院认定,朱晋华、李绍华在报纸上刊登的“寻包启事”为悬赏广告,且言明具体的酬金数额,应认定诉讼双方为债权债务关系。
在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四条诚实信用原则做出判决。
3在这个案件中,由于没有相应的规则,因此法院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是没有质疑的。
(二)从与法律体系关系的角度来分析1.法律原则对形成法律体系的意义法律体系是由原则与规则构成的混合体系。
若把这一体系比作一条珍珠项链的话,则珍珠无疑是构成这条项链的一个个具体要素,而原则则可以看作是这个项链中的若干锁扣。
若1[英])麦考密克:《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姜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页2郑永流:《法律方法阶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2页3《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年第2期没有一个个的珍珠,则锁扣的意义永远不会彰显出来;反过来,若没有这些能松能紧、能开能合的锁扣,怎会有这么多的珍珠进入到这条项链中来?由此,原则对于形成法律体系的意义便显现出来了:原则在形成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随着它的具体化过程,一些下位概念和一般法条才建立起来,而又凭借着后者,原则的主导思想才能显现出来。
通过这种“交互澄清”的程序,原则把各个规则串联起来,浑然一体,内部体系也就建立起来了。
正如拉伦次所说:“只有在考虑其不同程度的具体化形式,并且使这些形式彼此有一定的关系,如是才能由之构建出‘体系’来。
”1原则不仅是法律体系形成的源泉,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法律体系性标准,是法律体系的评价基础。
由于原则概括了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指导方针和总思想,体现了他们判断是非善恶的基本态度,体现着社会生活道德、公平与正义价值,因此可以以原则的内在价值来评定法律体系的性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原则是一国法律体系价值理念的标杆和旗帜。
以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具体原则为例,如诉讼法中的依靠群众、公开审判、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民法中的善良风俗、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即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治理念。
2.法律原则能保持法律体系的开放性和一致性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和相对确定性,否则会给公众造成一种不安定的状态。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条的含义是僵固的。
由于抽象的法律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总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要不断赋予法条以新的涵义,保持法律体系的灵活性、开放性,以便能够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为各种纠纷提供解决办法。
而由于规则只能适用于具体的情景和后果之中,因此只有原则才能为法律体系注入新的血液。
“法律原则并非规范,因此也不宜直接使用;为使其得以适用,必须一再加入新的、独立的评价。
仅此以可得出,由法律原则构成的法律体系具有开放性。
2而再看今天适用于民法以及诉讼法的诸多原则,如诚实信用、私法自治、当事人对等原则,它们从数百年来就已经是我国法秩序的组成部分,这说明虽时过境迁,但原则是与时俱进的,因此它就能够保持法律体系的开放性。
一致性也是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指法律体系内部的各个规范之间要保持一致,不能有冲突。
而法律原则对于法律一贯性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法的创制过程中,处于不同效力位阶的各项原则能够被各级立法机关可遵从,法制统一就有了基本的保障。
如在税法中,为了防止曾经出现过的《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冲突,我国曾在1994年将个人收入调节税纳入到个人所得税当中,这里就用到了税法公平原则,作为促使税法内容协调统一的保障。
三、法律原则的实践意义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司法三段论的最大功能就在于承认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但同时又限制自由裁量权。
而笔者认为,作为司法三段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原则在实践中将这种功能演绎得淋漓尽致。
它像是一把双刃剑,与自由裁量有着天然联系。
下面笔者就从这个角度来阐述法律原则的实践意义。
(一)法律原则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指导法官进行个案裁判在司法三段论产生之初就有很大的非议。
法律实证主义从捍卫司法三段论的角度出发,认为法律适用过程清楚,无须触及那些具有不确定性的价值判断如正义等问题,故足以消除法官恣意裁判。
3而以弗兰克、霍姆斯为代表的法律现实主义则对司法三段论展开猛烈攻击,认为它把法官判决当成了自动售货机,过于僵化。
笔者认为,在经过不同派别的争论1[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55页2舒国滢:《法学方法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7页3焦宝乾:《当代法律方法论的转型》,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1期后,当今的司法三段论已发展为形式与价值的统一,法律原则的运用就是最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