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浙江省用最新版)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概述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使用,根据《危险废物综合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国家和本地强制性标准,结合该单位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由危险废物生产者或贮存者对危险废物转
移行为进行登记的文件,转移双方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由转移
受接方签字确认。
2、危险废物:是指《危险废物综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列举的各种有毒、腐蚀、可燃、易爆、放射等性质的废物。
三、规定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
(1)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规定,每次转移中,由转移发起方
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全部内容,转移受接方应如实填写接收时间、地点、接收车辆及接收员等内容,并在转移发起条中签字,由两方相互确认,以确认转移现场的真实情况;
2、危险废物联单的使用。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2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一、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活动,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妥善处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 申请方需要填写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a) 申请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等;b) 交换转移的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性质等信息;c) 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的选择;d) 目的地和处理方式的选择;e)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计划和时间表。
2. 申请方必须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 相关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运输和处理方式的合规性等。
审查结果将根据情况进行批准、拒绝或要求申请方提供补充信息。
4. 审批通过的申请方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手续,包括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办理相关证明和许可等。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内容和要求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活动的必备文件,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以下内容:a) 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等;b) 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性质等信息;c) 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的选择;d) 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装载要求;e) 目的地和处理方式;f) 危险废物转移的时间表和交接手续。
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必须由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在交接过程中签字确认,并保留备查。
四、危险废物转移的运输要求1. 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装载。
2. 危险废物的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必须经过检测和批准。
3. 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要求进行交接和确认,确保危险废物的数量、性质和运输条件的完整和准确。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计划编号联单编号第一联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计划编号联单编号第一联副联产生单位转移计划编号联单编号第二联移出地环保局转移计划编号联单编号第二联副联移出地环保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计划编号联单编号第三联运输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计划编号联单编号第四联接收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计划编号联单编号第五联接收地环保局填写说明:1、联单共分5联7页(第一、第二联均有正、副联);2、“类别编号”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对应的《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类别编号;3、“废物特性”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危险特性,如急性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包括爆炸性)、浸出毒性等;4、“形态”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物理相态,如粉末状、直径××厘米的块状、高浓度液态物等;5、“包装方式”一栏应填写废物包装物或容器的材质及规格;6、“主要危险成分”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含主要危险成分的化学名称;7、“禁忌与应急措施”一栏应填写运输、贮存或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生产事故、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须注意的事项及一旦引发上述事件时的应急措施;8、“发运人”一栏应填写废物移出单位负责废物启运人员姓名;“运达地”一栏应填写废物运抵目的地的设区市地名;“转移时间”一栏应填写该批废物启运确切时间;9、“车(船)型”一栏填写交通工具的类型(应与公安或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输工具牌照有关运输工具类型相符)。
10、联单编号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编制方法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
注明:第一联副联为产生单位初次填写后留档,第二联正联为初次填写后交移出地环保局。
因此,应该只有产生单位信息。
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运输单位和危险废物到接收单位。
填写完整后第一联正联和第二联副联分别返回产生单位和移出地环保局。
因此,这几联信息应该是完整的。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交换和转移操作进行的制度。
以下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相关内容:
1. 转移联单的编制:转移联单是指在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过程中,交由承运人携带的一份文件,包括转移联单格式、内容和填写要求。
2. 转移联单的使用:转移联单应在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前编制,并在交换和转移过程中随行。
承运人应在转移开始前确认联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与交接单位签署确认。
交付后,承运人应及时发送确认单据给原交接单位。
3. 转移联单的内容:转移联单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和处理方法;转移起始地和目的地的详细地址;交接单位和承运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转移日期和时间;危险废物交接证明等。
4. 转移联单的保存:转移联单应由转移起始单位和目的单位保存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转移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始联单和相关文件,并做好备案工作。
5. 转移联单的追溯:转移联单可以作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过程的重要依据,具备溯源功能。
当出现问题或争议时,可以通过转移联单来查找相关的信息和责任。
通过制定和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可以提高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规范交换和转移过程,减少环境和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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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标准格式xls - 浙江省环保厅门户-首页

转移计划编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注:联单内容应根据相应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联单编号由废物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编制,可不填写;转移剩余量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可不填写。
第一联产生单位
转移计划编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一联副联
产生单位
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可不填写。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转移计划编号
第
二
联
移
出
地
市
级
环
保
局
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可不填写。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转移计划编号
转移计划编号第二联副联移出地市级环保局
注:联单内容应根据相应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联单编号由废物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编制,可不填写;转移剩余量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可不填写。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转移计划编号
第三联
运输单位
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可不填写。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转移计划编号
第四联
接受单位
注:联单内容应根据相应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联单编号由废物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编制,可不填写;转移剩余量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可不填写。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五联
注:联单内容应根据相应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联单编号由废物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编制,可不填写;转移剩余量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可不填写。
接受地市级环保局。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管理,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社会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当经过环保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第六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编制和填写。
第七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保存至少5年。
第八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及时上报国家环保部门。
第九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弄虚作假。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章转移联单的编制和填写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和包装情况;2.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信息;3. 危险废物的转移日期、转移方式、运输工具及装载量;4. 危险废物的目的地、处理方式和处理单位信息;5. 签发人、接收单位和承运单位的签字、盖章以及有效日期;6. 其他必要的附加信息。
第十二条转移联单应当由转移交付单位编制,经过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核实后进行填写。
第十三条转移联单应当采用机打或者电子版方式进行填写,不得手写或者涂改。
第十四条转移联单上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应当反映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转移联单上发生的任何错误或者遗漏,责任人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更正。
第十六条转移联单中的所有签字、盖章和日期均应由对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执行。
第十七条转移联单上的有效日期必须合法有效,过期的转移联单不得使用。
第三章转移联单的报备和保存第十八条转移联单应当在废物转移之前,提前3个工作日报备给国家环保部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1.12.10
•【文号】环办固体函〔2021〕577号
•【施行日期】2021.12.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
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1〕5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的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
(完整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体积(箱)
重量(kg)
体积(盒)
重量(kg)
合计
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月报送。
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经办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月份
感染性废物及其他
损伤性废物
体积(箱)
重量(kg)
体积(盒)
重量(kg)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说明:此表由医疗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分别填报。
体积
(箱)
重量
(kg)
体积
(箱)
重量
(kg)
总计
处置厂医疗废物接收人员声明:我声明,我已接收上述数量的医疗废物,包装、标识状态良好。若有问题,在此注明:
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
பைடு நூலகம்接收人员签名:
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年月)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盖章)
经办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医疗废物
产生单位
感染性废物及其他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时间:年月
日期
感染性废物及其他
损伤性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交接人员签名
废物运送人员
签名
交接时间
体积
(箱)
重量
(kg)
体积
(箱)
重量
(kg)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运送车辆编号:运送车辆负责人: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感染性废物及其他
损伤性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交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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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3 3
对应转移计划编号
3 3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 通讯地址: 运输单位: 通讯地址: 接受单位: 通讯地址: 废物名称: 数量(吨): 计划转移总量(吨): 参考危险货物类型: 外运目的: 中转贮存 利用 焚烧 安全填埋 其他 形态: 废物特性: 单位盖章 电话: 邮编: 电话: 邮编: 电话: 邮编: 废物代码: – –
产 生 单 位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 废物处置方式: 综合利用 处理处置 贮存 实际接受量(吨): 原材料利用 焚烧 贮存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接收人: 能源利用 物理化学法 填埋 其他 接收日期:
转移剩余量(吨): 包装方式:
主要危险成分: 禁忌与应急措施: 发运人: 运达地: 转移时间:
第 一 联
第二部分:废பைடு நூலகம்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第一承运人: 车(船)型号: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第二承运人: 车(船)型号: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牌号: 经由地: 运输人签字: 牌号: 经由地: 运输人签字: 运输日期: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日期: 道路运输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