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负责制与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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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项目管理为中心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以项目管理为中心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有效控制施工成本,才能有效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并增强企业的竞争水平和生存能力。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业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施工项目既是施工企业成本中心,也是企业利润的源泉,只有全面推行对项目的成本管理,采用合理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强内部成本考核和经济核算,在确保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才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水平和生存能力。

1.以项目管理为中心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项目成本考核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实力雄厚,承包的工程项目不止一个,整理提供产任务,必须以项目管理为中心。

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为了保证每一个项目的成功,必须在一定的授权下,委托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制,是项目经理对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领导体制,企业必须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项目经理的贯彻与落实。

其中,责任是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核心,权利是确保项目经理能够承担责任的条件和手段,利益是项目经理工作的重要动力。

责、权、利的协调一致,则使项目经理责任制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

当前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了适应市场的竞争机制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严格成本考核,建立奖罚制度,做到赏罚分明,以提高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1)目前,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投标承揽的施工项目都是采用项目法施工,因此成本考核的主体应该是项目经理部。

计划成本应在投标前期由参建的项目主管进行编制,中标后再根据成本升降情况,组织经营(预算),材料,技术,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编制,送项目经理部主管单位的相关单位审核,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

2)计划成本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施工项目的实施,由于各种原因如材料价格的调整,工程地质情况的变化,自然灾害的影响等,工程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会发生差异,因此,必须对工程成本的构成加以分析,及时调整计划成本。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5篇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5篇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5篇公司项目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公司项目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设置及职能1、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承担了公司新项目是否开展的最终决策权,委员会共设7人,由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他六位成员分别为运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监,财务部总监,人力行政部总监,市场策划部总监,小记者负责人。

委员会表决采取多数决形式,由参与会议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执行相关项目,但总经理享有一票否决权。

2、项目组负责项目的立项报告、资金预算、项目流程、风险分析等系列材料的制作、管理及审批。

项目组设项目经理,项目成员根据需要,提请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人事统一调度。

二、新设项目程序1、项目发起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可发起新项目,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提交至总经理处,总经理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召集决策委员会进行表决。

2、项目立项由决策委员会确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立项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立项报告书》的起草,立项报告书应包括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项目预算,项目营利性分析等,报告书提交至决策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经理负责向委员会进行立项汇报。

3、项目启动3—1项目章程:公司每个项目都需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章程,需要包括项目描述,项目组职责,包括组长职责与组员职责,以及相应的处罚奖励权。

通过项目章程指导和约束管理整个项目的运作。

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项目管理章程,发送给决策委员会成员。

3—2项目启动会议:每个项目在启动时,均需要举行项目启动会议,由项目组长组织召开,总经理列席参加或派人参加。

会议议程包括:项目介绍、发起人对项目的描述、项目需求和背景、项目目标或者目的、项目范围、角色和职责、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问题及下发相关资料。

3—3WBS(工作分解结构)工作表:通过WBS工作表,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工作项目之间的结构关系。

工程项目负责制度

工程项目负责制度

工程项目负责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2. 工程项目负责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3.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的全面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项目的实施。

2. 项目管理部下设项目组,每个项目组由一名项目负责人领导。

3. 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项目预算,并对项目成本进行控制;- 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协调内外部关系,处理项目中的问题;- 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项目实施管理1. 项目实施前,项目负责人需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控制计划等。

2.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项目负责人应加强与设计、监理、供应商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 对于重大技术问题或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四、质量与安全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安全教育,提高项目团队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成本与进度控制1. 项目负责人应合理控制工程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 项目进度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对于可能导致延期的因素,项目负责人应提前预警并采取措施。

3.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项目成本和进度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六、考核与奖惩1. 公司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

2. 对于表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将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或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项目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负责制管理办法1.目的为调动和激励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高,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达到创造效益和利益分配并举。

2.范围适用于全厂员工对工艺攻关、质量改进等的管理。

3.工作流程3.1关于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制,也称项目经理制。

在企业复杂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许多工作是跨部门甚至跨单位才能完成。

因此必须靠项目负责制来组织完成特定工作目标,确立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小组,协同完成工作目标。

3.2项目的范围项目的范围包含技术开发、工艺改进、设备改进、质量改进、管理改进、操作改进等,亦可是急、难、重的工作任务。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经过立项手续(参见3.5.1),对项目的进度、实施、协调和指挥进行负责的人员。

3.4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3.4.1负责确定项目工作小组成员;3.4.2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4.3负责项目的阶段评审和成本的核算工作,并对项目中涉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3.4.4对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3.4.5负责对于其他项目中涉及本项目权利部分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异议。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行使如下职权:3.4.5.1对项目涉及的人、财、物等资源有优先支配权;3.4.5.2对项目进程有决定权和指挥权;3.4.5.3评价参与项目人员的工作业绩,对奖励享有优先支配权;3.4.5.4相关部门对项目负责人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期完成工作安排。

3.5工作程序申请立项批准立项立项公示5天制定计划项目组织组织实施自查验收评委会验收公示7天奖励3.5.1项目的立项申请全体员工(含劳务工),都可以提出立项申请。

填写《××公司技术进步(革新)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表1)交技术室,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项目经批准后,确定项目负责人(也可通过竞聘方式产生),确定项目内容,项目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拟采取的措施、自制程度、达到的效果、经济效益、预计周期等;难以计算经济效益项目的对应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项目经理负责制(暂行)为改善工程项目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公司各中标、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现安全、优质、快速、低耗、高效的管理目标。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聘用项目经理。

第一章性质及任务1.1、项目经理对所承担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权负责。

1.2、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项目经理目标责任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管理制。

1.3、项目经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组织关系2.1、公司承担建设的工程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提议项目经理,经公司同意后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部门对承建所有项目的项目经理实施统筹管理。

2.2、项目经理要设精干、可靠的组织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机构设置及业务人员的配备。

项目组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出建议,经公司审议通过后,从各部门招聘或选派。

2.3、项目经理任期:从接受该项目任务起,到项目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止。

第三章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3.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流程。

3.2、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司理目标责任书》,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全面卖力。

3.3、掌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科技效益率。

3.4、经公司授权,掌管或参与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全面办理、监督、协调。

3.5、根据项目实际,组织编制施工计划。

3.6、对进入项目的人、财、物进行合理组织调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分包单位等各方面的关系。

3.7、制定项目组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项目办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赏罚明白。

3.8、自觉接受公司职能部门、上级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审计,按公司规定定期报送报表、报告工作。

(完整)项目管理细则(新)

(完整)项目管理细则(新)

项目管理细则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选用机制,规范公司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成本、规避项目风险,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与执行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包含:项目经理的推荐与应聘原则、路径,项目团队的组建,项目团队的分工,项目管理的要求等事项;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立项开始)涉及到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线业务人员和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项目经理负责制综述第四条从2019年起,公司所有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按照流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营销项目(从客户触达到签约),新项目(签约、方案完善、第一单落地直到运营一年),老项目(运营超过一年的项目)。

原则上,签订合同前期需要指定后期专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通过自我推荐、区域经理推荐和项目管理委员会任命三种方式产生。

新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营销阶段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过老项目拓展和运营的人员担任。

2)项目经理调动工作的;3)项目经理因违法受到处理,不适宜再担任职务的;4)项目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进度延迟严重等事故,被客户责令更换项目经理的;5)管理不善,造成责任成本大额亏损,难以实施项目的正常管理的。

第十二条罢免程序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项目中标后并经项目管理委员研究决定拟采取项目经理推荐与应聘的项目。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委员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个项目经理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特殊情况由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经理存在多位候选人时,通过应聘的方式,由项目管理委员综合考虑后指定。

项目是公司的核心,所以项目经理必须有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而且有过类似项目经历,参与过项目管理工作,对所管理的项目有清晰的业务思路和明确的目标规划。

第三章项目经理推荐程序第五条推荐流程包括:获选人推荐(分子公司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一资格审查一项目规划陈述一确定人选一任命(一)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有分子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推荐,被推荐的获选人报名需交一份自己撰写的应聘材料(项目的认识、项目的机会、项目组织方式、费用预算、业务的思路、目标规划、风险控制、需要支持等),超过报名时间后不再受理。

项目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负责制管理办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设备更改、重要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本着“办一件、成一件”的工作原则,全面推广项目负责制,以落实每个员工的责任和调动每个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使项目的技术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全面完成公司的生产设备、构筑物的检修维护任务,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的订货及重要管理工作,保证全公司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依据上级有关生产检修维护、经营管理精神,结合公司具体实际而制定.1。

3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应具备的条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项目负责人的权限和对项目负责人的奖惩等.1.4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生产性项目、非生产性项目、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科技开发及技术攻关项目、设备材料的订采购以及重要的管理工作等。

1。

5 本办法是公司各生产部门、职能部门项目管理方式的补充,各生产部门、职能部门原有的管理职能不变.2.实行项目负责制的工作范围.2.1 发电设备的大、小修项目。

2。

2 辅助设备的定期预知计划检修项目。

2.3 建构筑物大、小修及工程项目,日常维护项目。

2.4 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发电设备系统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2.5 由公司出资完成或牵头组织完成的科技项目及技术攻关项目.2。

6 设备的选型、订货、采购工作。

2。

7 关系到公司经营、生产、安全的重大管理工作。

3.项目负责人的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3.1 项目负责人的范围3.1.1 生产性工作项目的负责人可以为生产部门的专工、经理(含副职)、公司职能部门专业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总工程师.3。

1。

2 非生产性工作如设备材料的订货、采购,关系到公司经营、生产、安全的重大管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相关部门专责、部门正副职、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等。

3.1.3 特殊工作可以由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指定。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3.2。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所检修设备的范围、检修程序、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实行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等的全过程管理,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建设质量,保证又好又快完成建设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管理办法》(阳煤发[20XX年]569号文)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集团公司对我公司施行项目法人管理的新建、扩建、增能技改工程,和非本单位施工队伍施工并具备项目管理要素的自有资金工程。

第三条项目法人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大控制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

第四条为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类工程规范运作,成立工程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各专业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生产、机电、通风、经营、纪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管理办法》(阳煤发[20XX年]569号文)的要求,由分管经营领导负责项目管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具体业务。

工程部业务独立于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的前期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预算审批、工程验收决算、工程统计报量、工程资料归档。

牵头办理工程的招投标手续,生产部、机电动力部、通风部等业务部室负责各自专业招投标事项。

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核算、工程合同、工程付款。

第二章项目的前期阶段第五条工程计划管理执行《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阳煤长[20XX年]50号文)第五条的规定。

第六条严格执行《阳煤集团建设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阳煤计字[20XX年]483号文)和《关于规范阳煤集团生产矿井新增安全出口及风井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阳煤发[20XX年]570号文)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委托资质合格的单位进行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部牵头办理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委托,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专业审查、沟通并在委托书上签署意见。

第七条项目法人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项目核准探矿权、地质报告、矿产资源等相关前期证照手续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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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负责制与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为推行项目法施工,规范项目管理活动,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承包部自行组织管理的工程项目。

3...... 项目管理的总体原则3.1.. 项目管理是以所签合同的工程项目为对象,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优质工程为目标,《项目经营责任书(或项目承包合同)》为纽带,经济效益为目的,实行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的经营管理方式。

3.2.. 项目经济管理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预算管理、风险抵押”的原则,每个项目都要做好《年度经营责任书》和《项目经营责任书》的过程承包及综合考核,确保项目管理的连续性和项目的最终经济效益。

3.3.. 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利用企业所赋予的权利,将人、财、物等生产要素有机地组织起来,力求优质、高效,最终实现项目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3.4.. 推行项目管理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必须以下列条件为前提:a)项目的开工手续合法、齐全。

b)总承包部能够为项目提供适度资金,必要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必要的施工设备。

4...... 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4.1.. 组织机构项目的组织机构为项目部。

项目部是完成某一确定工程项目的从事施工管理的临时性机构。

项目部的组建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按照“精简适用、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设置业务部门。

工作量1000—5000万元的项目部原则上设四部一室,即:经营部、工程部、供应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工作量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经理酌定;核电、军工工程和合同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部,由总承包部专项组建项目部;实行整体分包的项目部不设业务机构。

项目部党、团组织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

4.2人员组成4.2.1项目经理a)项目经理是集团公司总经理及总承包部总经理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对总承包部总经理负责,与总承包部总经理既是上、下级关系,又是项目经营承包的经济合同关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项目经营责任书(或项目承包合同)”,确定双方的责、权、利。

无严重过错和其他特殊原因,项目实施期间一般不更换项目经理。

按总承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项目经理应向总承包部交纳承包抵押金或提供第三方担保。

b)确定项目经理的方式和程序:确定项目经理的原则:资历相当;能力相当;工作需要;择优聘用。

项目经理应优先从总承包部内部聘用员工,也可从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聘用,或向社会招聘。

确定项目经理的程序:——推荐:领导提名;部门推荐;自荐。

——人事行政处考核认定。

——总经理批准聘任。

c)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奉公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坚持原则,善于决策,敢于管理,勇于负责。

——具有公司级以上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质,大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具有三年以上现场施工生产实践经验。

大型项目、特殊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累计两万平方米(或者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或担任过专业分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职务。

——具有组织领导工作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与外界洽谈业务,交流信息的能力,知识面较广,有开拓精神。

4.2.2项目副职(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设副职;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副职由项目经理提名,总承包部聘任;5000万元以上及核电、军工项目的副职由项目经理提名,经总承包部人事行政处和计划经营处考核,总经理批准聘任。

4.2.3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人原则上由总承包部财务处派遣。

必要时,总承包部可向项目部派遣质量安全监管人员。

4.2.4项目部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专业管理人员,由项目部自行聘用。

5...... 项目承包5.1.. 承包原则:包死基数、确保上交、预算管理、风险抵押。

5.2.. 承包方式5.2.1根据工程项目一次性、全过程管理的特点,项目承包实行“过程考核、交工清算”,即:跨年度项目实行年度考核,项目交工时全部结算;不跨年度的项目交工时一次结清。

5.2.2承包基数及其确定方法项目承包基数原则上由以下三项组成:——定额直接费;——特殊施工措施费;——现场经费。

a)定额直接费:按费率中标的项目,原则上采用项目发承包方认可的定额直接费,计划经营处可根据实行情况做适当调整;按总价中标的项目,由计划经营处根据报价表和市场行情确定定额直接费。

b)特殊施工措施费:由计划经营处商质量技术处,根据报价表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c)现场经费:含现场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这些费用由项目部向总部提出专项报告,由计划经营处商财务处、人事行政处确定,且原则上不得突破工程结算价的2%。

5.3.. 项目承包的具体要求见《工程项目承包实施暂行办法》。

6......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6.1.. 项目经理的职责6.1.1项目经理作为总承包部总经理的委托代理人,代表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执行工程项目的合同责任,必须严格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实施项目管理,同时,项目经理作为自然人以“项目经营责任书(或项目承包合同)”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承包部形成承包经营的经济合同关系,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管理责任和其它义务。

6.1.2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及总承包部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程序),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利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1.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重要工程或合同有要求的工程,还需要编制质量手册和相应的管理程序。

6.1.4组织制定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项目部与总承包部机关各职能处室的业务联系办法并按规定报送报表,定期向总承包部总经理报告工作。

6.1.5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正确处理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6.2.. 项目经理的权利6.2.1在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与建设单位洽谈业务,签署施工现场的业务文件。

6.2.2对所负责的项目有经营决策权、生产指挥权和“项目承包合同”中所核定各项费用的合理使用分配权。

6.2.3有权依法招聘、辞退业务管理人员,有权依法决定项目的劳务用工。

对进入现场的人、财、物有统一调配使用权。

6.2.4项目部的核定承包费如有节余,节余部分的50%归项目部,项目经理具有对这些节余留成的分配权,但其个人所得原则上不得超过节余留成部分的50%,且必须将分配情况报人事行政处备案。

7...... 项目部的对内对外关系7.1.. 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的关系项目部是企业法人的代表机构,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履行项目的合同责任,与发包方(业主)是市场主体间的契约关系。

7.2.. 项目部与设计院、监理单位的关系项目部与设计院为同一工程项目的平等的合作关系,合作内容与职责由建设单位与双方的合同约定。

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的代表,依照工程合同行使管理监督权。

7.3.. 项目部与分供方的关系工程项目的分供方包括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材料设备供应商、租赁商,项目部与这些分供方是经济合同关系。

7.4.. 项目部与总承包部机关的关系7.4.1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部的工程项目派出管理机构,在业务上受机关职能处室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各种统计报表都要按要求及时、准确保送主管部门。

7.4.2根据总承包部与项目经理签订的“项目承包经营合同”,项目经理与总承包部是经济合同关系。

7.5.. 项目部应充分重视公共关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分供方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争取他们对项目部工作的理解、支持与帮助。

8项目部的解体8.1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签字之日起15天内,项目部要根据工作需要向总承包部写出项目部解体申请报告。

总承包部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认为该项目部已完成其规定的各项工作,应该解体的,由总承包部通知项目部进行项目部解体的各项工作。

项目部解体时留出工程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款,上解财务处。

8.2总承包部计划经营处负责项目部解体的组织工作和项目部解体后工程项目保修及其他善后问题处理的组织工作。

工程维修原则上由原项目经理负责完成。

8.3项目部解体后,原项目经理代表总承包部继续处理项目的善后事务。

主要负责剩余材料、债权债务的处理,工程结算款的回收,财务账目的结算移交,以及解决与建设单位的有关遗留事务。

善后工作根据项目规模一般不超过3个月(从批准项目部解体之日起计算)。

如3个月内未能完成工程款或债权债务回收工作又未办理合法手续时,其差额部分作为项目部成本亏损额计算。

8.4项目经理效益审计评估和债权处理8.4.1项目部剩余材料原则上应让售处理给本企业其他项目部,价格按材料新旧情况按质论价,由双方商定。

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可由计划经营处协调。

对外让售必须报经总承包部主管领导批准。

8.4.2由于现场管理工作需要,项目部自购的小型工具、通讯器材(对讲机、电话机、移动电话等)、办公用品用具等小型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建立台帐,按质论价(以加速折旧净值作为参考)移交总承包部,未移交的视为个人私自占有,由总承包部予以追缴或处罚。

8.4.3项目部的工程成本盈亏审计以该项目实际发生成本与工程款回收额为依据,由审计牵头,计划经营处、财务处、人事行政处参加。

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于项目部解体后两个月内写出审计评价报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于项目部解体后一个月内写出审计评价报告,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核准。

9附则9.1本办法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9.2本办法由总承包部计划经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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