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
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试)

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了激励项目经理部加强项目管理, 强化二次经营, 降低项目人、材、机及各种费用的消耗, 提高项目收益, 完善项目考核, 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在公司实行标价分离或量价分离的项目管理模式下, 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各项指标, 建立公正、公平、适时的考评体系, 强调过程管理与全面管理并举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目标责任管理。
四、职责1.主管副总经理(1)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策划及项目预算的基础上, 确定项目管理模式, 组建项目经理部, 选派项目经理。
(2)负责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制定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
(3)负责组织对项目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过程的监督和考核, 提出决定奖罚的金额并报总经理审批。
2.总工程师(1)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 监督、指导和审核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对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3.总经济师(1)负责制定项目成本控制指标, 并明确各项指标的管理控制的责任。
(2)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对项目成本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析, 并及时调整相关指标。
4.工程部(1)负责指导监督和控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指标的完成情况。
(2)组织实施对项目管理各项指标的综合考评, 并出具相关建议和意见。
5.技术部(1)负责指导监督和控制项目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
(2)指导并审核项目的各项质量保证措施。
6.商务合约部(1)负责制定项目成本控制指标并指导、监督其完成情况。
(2)定期不定期对项目成本控制指标进行分析和汇总, 并依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3)依据项目预算及公司成本控制指标, 严格控制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费用的控制。
7、物资部(1)依据项目预算及公司的成本控制指标, 严格控制物资设备的采购价格, 保证采购利润。
(2)指导监督管理项目物资设备的现场使用, 核实材料的节超数量, 提出奖罚的具体意见。
项目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

项目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各项目部、公司生技科及财务、经营科室: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安全生产,鼓励项目部争优、达标、创名牌产品,为企业争光,明确项目部的责、权、利,公司特制定《项目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凡现在建项目和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一律以“本法”内容进行管理,财务决算和实施奖惩、望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一、项目部、项目经理及人事、业务管理:1.项目部是公司设在施工现场的一个生产管理机构,行政人事财务直属公司领导,生产业务、技术归公司生技科管理。
2.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在施工现场的法人代理人,项目经理全面主持项目部工作,因一切行为代表公司,故言行必须为公司和企业法人负责,若因个人过失,违章违记,有损公司荣誉造成公司被罚,则除全部罚金由项目部(项目经理)承担外,公司视其情节轻重,给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3.项目部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由项目经理自行确定,但各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报生技科审查备案。
二、日常业务管理:1.公司务职能部门,代表公司指令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因此各项目部对公司相关部门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必须认真及时完成,不能无故拖延、影响公司的全局工作。
2.各项目应交公司的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要及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重大修改通知(复印件)应及时报送公司生技科备案。
3.工程施工进度、安全事故月报表,必须在每月底及时上报公司。
4.工程分部、分项、阶段性验收时,各项目部应及时通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以便派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验收。
5.工程竣工后的工程竣工图、决算及所有软件资料,都必须完整按规定内容、数量报公司存档。
若资料不齐或审查不合格,则公司不予办理内部财务决算。
三、项目生产奖惩办法: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重信誉、守合同”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的基本观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无条件招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
项目责任制方式

项目责任制是一种管理方式,它将项目的管理和责任分配给特定的个人或团队。
以下是项目责任制的一些常见方式:
1. 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确定项目的目标、范围和任务要求,使责任人清楚知道需要达成的成果。
2. 指定项目负责人:挑选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和控制。
3. 组建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求,组建合适的团队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角色,共同协作完成项目任务。
4. 制定项目计划: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任务分解、时间节点、资源分配等,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5. 明确责任和权限:界定每个团队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责任和决策权限,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问题。
6. 监控和评估: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定期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7. 激励与奖励:设置激励机制,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出色完成任务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8. 知识共享和经验总结:在项目进行中,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知识共享,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提供参考。
通过实施项目责任制,可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明确责任归属,促进团队协作,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当然,具体的实施方式可以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项目的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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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为全面提高公司经营业绩,更好地服务业主。
充分调动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为体现“责、权、利”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凡在公司范围的监理项目均以项目部为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2、项目任务确定按照均衡、合理、竞争、效益原则,采取内部商定和内部竞标方式确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确认后。
公司将依据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的各项监理目标与项目部签订目标责任书。
3、项目部持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目标责任书,到公司职能部门办理项目监理部进场相关手续、领用办公用品、资料和相关财务手续。
4、项目任务目标依据监理合同确定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监督管理、合同、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项目监理工作成本等目标,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工期、规模、投资、技术难度等因素测算提出量化项目目标,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会同经营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项目部负责人与公司总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5、公司总工办和生产技术部负责督促检查现场监理目标执行情况, 检查项目监理人员到位及工作情况,对现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成纠正;经营部负责监理部业主服务质量目标落实情况;财务部负责费用收支成本目标控制核算。
6、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规模、工期、技术特征和有关规定,配备满足项目监理工作要求的机构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的选派,应优先从公司现有人员中组合,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不能满足时,可社会公开招聘,新聘人员必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确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须进场前十日内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查,人员更换需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现场监理部人员到位情况不得低于备案人员的80%.7、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应在三十天内编制目标责任制工作总结报公司,公司分管领导应组织对项目监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并办理项目目标费用结算手续.8、项目监理部所监理项目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认定项目监理部有失误、失职、违法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公司将根据监理合同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对项目部负责人和项目监理部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

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为实现项目的最佳经济效益,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场开发科所签订承揽的合同项目。
第二条项目管理的总体原则:(一)体现##实际,并与##的有关管理制度文件相对应的原则;(二)合理、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三)项目管理是以所签订合同包含项目为对象,《工业买卖品合同》为依据,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实行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从开始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全面管理。
正确界定责权利,突出成本控制和利润考核,体现项目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的精髓。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的确立、项目进度管控、项目成本控制、项目信息传递、项目组织协调、项目完工验收、项目总结考核奖惩等。
第四条项目管理的程序:确定项目以后,选定项目负责人或成立项目小组,组织协调项目生产,项目的成本控制,项目的完工验收、发货,项目回款,##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兑现项目奖惩,项目完成后解散项目小组。
第五条项目管理的周期:由于项目的一次性,决定了项目管理的周期为遵循第二条规定运行一个循环所经历的时间周期。
第二章项目分类和项目负责人的设立第六条市场开发科负责根据项目金额的大小将项目分为A、B、C类。
项目金额大于50万元的定为A类项目,A 类项目须成立项目小组,项目负责人由承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金额10万-50万元的定为B类项目,B类项目由市场开发科提出项目负责人方案并报请分管经理批准后予以确定;项目金额小于10万的项目定为C类项目,C类项目不设立项目责任制。
第三章项目涉及部门的责权利第七条项目负责人职责:一一一在##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整个项目的总体协调、沟通与管理监督,对项目有指挥权;一一一负责对整个项目质量、进度、验收、发货、回款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控;一一一负责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制订成本控制计划并反馈至市场开发科,定期将项目成本构成情况反馈至市场开发科,参与外委外协品的招评标活动,对外协外委品的价格有监督权和否决权;一一一负责所有与用户相关的沟通工作。
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

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一、背景随着项目管理的不断发展,项目质量管理成为项目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为确保项目按预期达到高质量标准,建立一个明确的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非常重要。
二、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确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方在项目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职责,提高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责任分工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经理- 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 监督项目质量控制活动,确保项目质量符合预期要求。
- 协调项目各方,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达成。
- 定期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2. 项目团队成员- 遵守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和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流程。
- 及时报告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 积极参与项目质量管理活动,保障项目质量的达标。
3. 质量管理部门- 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流程。
- 提供必要的质量管理培训和指导,提升项目团队的质量管理能力。
- 配合项目经理,监督项目质量的实施和控制,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高层管理人员- 重视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形成对质量管理的氛围和支持。
- 确保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的有效执行。
- 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四、沟通与协作为确保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的顺利实施,各方需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 定期召开项目质量管理会议,交流项目质量管理的进展情况和问题。
-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和解决质量问题。
- 强化团队合作意识,共同制定和执行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五、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 设定评估指标,定期对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进行评估。
- 分析评估结果,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制定改进措施。
- 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质量得到改进。
六、总结通过明确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各方能够清楚了解自己在项目质量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并共同努力保障项目的高质量。
工程项目责任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责任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项目责任制管理原则:适度的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责任与利益相统一;主动和被动相结合;分阶段与整体相结合。
第四条工程项目负有全权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做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项目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程项目承担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指标的全部责任,负责制定项目责任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防范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和计划。
第六条工程项目有权利要求单位内各个支持部门提供所需的支援和资源,要求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第七条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项目的进展情况、问题、风险等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目标的圆满完成。
第二章工程项目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第八条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的管理架构和项目管理体系,设立项目部门,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工程项目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包括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等,明确各个阶段的责任人和工作重点。
第十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利,规定各项工作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工作的高效、顺畅。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在项目出现问题时,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惩罚不达标的员工,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害。
1、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办法

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业主、成就员工”为导向,全面落实项目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公司、项目部以及全体项目管理人员责、权、利的项目管理方式,是公司基本的项目管理模式。
第二条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基本原则为:“规范管理、严格考核、诚信兑现、合理分配”。
第三条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公司(或委托分公司)与项目部签定《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是明确项目与公司(或分公司)的责、权、利关系的契约文本,确定项目部在项目管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的契约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部全部人员以责、权、利比例共同承担风险和分享成果。
第五条《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项目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项目目标管理第六条《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主管部门为公司项管部和企管办,主要配合部门为商务部、公司合约法律事务部、财务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安监部、采购部。
第七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制订及签订责任书。
财务部负责风险抵押金的收取、退还以及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所有项目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100%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三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权限、流程和时间第九条《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权限:公司直属项目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公司按标准文本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与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签订。
分支机构(分公司、事业部)所属项目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分支机构按标准文本编制,报公司批准后,由分支机构(分公司、事业部)总经理与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签订,报公司企管办备案。
公司企管办及各分公司签署部门应建立项目管理责任书台帐,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时间:项目部组建(经公司批准)后一个月内签订,一个月后,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仍未签订,公司、分支机构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力度,超过一个半月后项目经理仍拒绝签订的,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在一周内调整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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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责任制管理,明确设计过程中责、权、利,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满足进度和相关方要求,结合设计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签框架协议、已签设计合同和已中标的设计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2定义
结合设计院实际情况,项目责任制主要是指项目/专业负责人对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团队建设等管理要素及目标负责,根据项目特点和设计需要,确保项目设计任务顺利完成。
3项目组成立
3.1项目组成立的审批及权限
设计院首次拿到已签框架协议/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后,由总院任命项目负责人,并由项目负责人与各分院院长协商拟定《项目组成立确认单》(详见附件),报总院审定及批准。
未经书面批准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开展。
3.2项目组成员职责与权限
(1)项目组成员主要分为三大部分,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类型再行设置专业成员。
(2)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与权限
职责:
A.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设计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责任者,对外代表设计院开展主持
和沟通协调工作,对内负责全面跟进所负责项目各专业的设计进度及质量工作。
B.主持项目设计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前期阶段(如:招投标、项目
建议书、合同条款修订等)、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技术服务支持的全部管理工
作。
C.在设计各阶段与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监控工作进度计划的各
节点执行情况,保证各阶段工作的顺利推进。
D.组织各专业从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施工过程中组织各专业负责
人对甲方及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回复。
E.组织和监督各设计阶段和专业间设计资料移交工作,并做好书面移交手续。
F.组织召开项目组工作例会及专题协调会,会议需记录会议纪要。
G.协调与甲方和有关协作单位的关系,主动沟通以解决相互之间的分歧。
权限:
A.对项目实施运作具有总指挥权,可调配项目组所有资源和组内成员工作安排。
B.对项目实施运作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具有审核及控制权。
C.对项目组成员绩效、晋升和降级具有考核和建议权。
(3)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与权限
职责:
A.专业负责人是项目设计专业领域的组织者和执行者,配合项目负责人组织和协
调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对本专业设计的方案、技术、质量及进度负责。
B.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等原始资料拟定设计任务及进度计划,
并上报项目负责人,与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协调工作进度计划,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出图,满足甲方和施工方需求。
C.施工过程中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协调,保证项目设计的可实施性和合理性。
D.负责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及时主动向有关专业提出要求,并以文字或图表
向有关专业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所提资料专业负责人应签字确认或电子邮件回复确认。
权限:
对本专业领域内项目设计具有组织、指导和监督权。
(4)设计人职责与权限
职责:
A.技术上、设计上接受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与安排,对本人的设计进度和质量负责。
B.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C.设计计算符合工程的统一技术规定,计算准确无误,符合本专业对计算书的质
量要求。
且设计人应对计算结果的准确、安全、经济合理负责。
D.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解决所负责部分的工种关系,给其他专业提条件,
参加各阶段汇总。
E.计算书、图纸认真自校,提高出图质量,对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提出
的意见应认真修改,并在校审记录单上写好处理意见。
F.配合专业负责人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加工地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权限:
对本专业领域内项目设计具有执行和建议权。
4项目问责制
4.1问责制主要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项目组成员在设计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失误、工作流程中断、失职或其他过失行为,给设计院及项目组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根据工作性质、具体情节和造成成果程度等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内部惩戒。
、不履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4.2问责制依据岗位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4.3问责依据:
A.各项目组成员岗位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B.设计大纲及设计任务书;
C.总院和项目或专业负责人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指令;
D.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E.集团和设计院的有关管理规定。
4.4问责方式:
A.口头批评;
B.通报批评;
C.罚款;
D.减发或取消当季度绩效奖金;
E.降职使用;
F.责令调离或辞职;
G.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者合并适用。
具体选用何种问责方式,根据问责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和总院商议审定后执行。
5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行。
2、本管理办法作为考核依据,将完成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序号附件名称编号备注
1 《项目组成立确认单》BDLZ-SJY-F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