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种一览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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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推动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削减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打算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第三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房产税(从租计征部分)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已申报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的,可在按年申报时抵减该部分税款。

二、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资源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预征、尾盘)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已申报缴纳2023年4月、5月资源税的,可在2023年7月征期按季申报时抵减该部分税款。

三、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爱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

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暂不涵盖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

四、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2023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年5月28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公告》的解读为深化推动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削减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税地税税种一览表

国税地税税种一览表

国税一览表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二、消费税:征收围:烟、酒、珠宝、首饰、护肤品、鞭炮、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11种商品。

征收率:分14个档次,最低3%,最高45%。

地方税费一览表一、营业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额标准的通知》(湘财税〔2005〕102号)资源税税目税率表除法定税率以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征收中,地税部门对不具备查账征收的企业实行1%-5%比率附征。

四、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郴地税发〔2008〕1号)项目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1)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3500元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3500元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于在中国境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3500元以外,还有附加减除费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全年应该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主要税种一览表

主要税种一览表

税种消费税
定义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分类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我国征收的消费税属特别消费税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税 目烟、酒及酒精 / 成品油 / 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 / 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 /高尔夫球及球具 / 游艇 / 鞭炮及焰火 / 木制一次性筷子 / 实木地板
税率定额税率①黄酒②啤酒③汽油④柴油实行单一定额税率
①卷烟②白酒在实行比例税率的同时实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其余的消费品实行单一比例税率
计税方法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从量复合征收三种
计税公式⑴从价: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税率-速算扣除
⑵从量:销售数量*税率
⑶复合:上面两式相加—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销售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纳税时间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⑵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⑶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广州市转租房屋应该交哪些税

广州市转租房屋应该交哪些税

广州市转租房屋应该交哪些税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一、依据《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问题的通知》(粤税发[1990]432号)文件明确,根据房产税《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精神,对单位和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

二、如属于广州市区内(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及从化市、增城市)个人转租房屋的,现行的规定如下:国内居民转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0%;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65%。

国内居民转租非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0%;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5.5%。

按综合征收率征收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租房屋的无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转租非住宅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租赁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缴印花税。

三、如属一般内资企业在我市转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税率为5%。

依据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劳务的营业额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转租业务的计税营业额应按上述规定确定,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同时按该计税营业额开具相应的发票。

除按上述规定缴纳营业税外,还应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3%)、堤围防护费(租金收入1.3‰)、印花税(按合同租赁总金额1‰)和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为应税收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关于贯彻《调整我市城镇个人出租自有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中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修改,详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穗地税发[2002]5号文件。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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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广州市财政局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标 签】所得税分享改革【颁布单位】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穗财预﹝2002﹞628号【发文日期】2002-05-29【实施时间】2002-06-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所得税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支库;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人行广州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财预﹝2002﹞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各级国、地税部门必须在2002年5月31日之前,按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方案要求,对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按旧体制入库的所得税开出更正通知书,通知国库进行调库。

从2002年6月1日起,各级税务部门必须按新方案征收入库。

二、根据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方案及省、市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我市所得税具体分为5类,即: 1、中央固定及中央与省共享所得税;2.中央、省与市(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花都区、番禺区和县级市)共享所得税;3.中央与市(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花都区、番禺区和县级市)共享所得税;4.中央、省、市与原市属八区共享所得税;5.中央、市与原市属八区共享所得税。

各类所得税的划分方法及分享比例等详见市财政局《转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穗财预﹝2002﹞517号)等文件。

三、我市所得税从今年6月1日起统一使用我省及我市所得税收入科目代码及名称。

附件:广州市增设所得税科目名称及代码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新增设所得税收入科目名称及代码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9 中央、市与原市属八区共享所得税税类 298000 其他国有企业所得税 298390 其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298400 联营企业所得税 298700 其他企业所得税 298509 其他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299001 内资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299002 港澳台和独资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印花税税率表以及广州市核定征收比例表

印花税税率表以及广州市核定征收比例表

印花税税率表以及广州市核定征收比例表印花税率表2011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1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2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立合同人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立合同人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5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立合同人6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 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9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10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11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所载金额0.5‰贴花立据人12 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立账簿人13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公告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穗地税函[2009]第374号)、《关于扩大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穗地税函[2010]第83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穗地税函〔2011〕50号)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对2010年度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下,且不符合据实征收条件的非重点税源户推行核定征收,其中批发零售业、制造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广告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作为2011年重点推进行业。

房地产开发相关税费分类汇总表(以广东省为例)

房地产开发相关税费分类汇总表(以广东省为例)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费用(一)主要费用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4、补、换、领证照费1 / 19(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征收一览表(2010.9.26)2 / 193 / 194 / 19二、土地取得相关税费汇总表5 / 196 / 19编注说明:7 / 191、按照表格顺序依次收集整理编纂;2、除了主要的政策法律外,还包括特殊的通知和各地文件。

8 / 19三、房屋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汇总表四、房地产开发相关税费汇总表9 / 19五、房地产交易阶段相关税费汇总表10 / 1911 / 19房地产交易土地出让金缴交标准12 / 1913 / 19房地产转让应征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等 4 种税费实行捆绑征收,具体税率为:单位转让房地产:( 1 )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普通单位:营业税 = 转让收入× 5%城市维护建设税 = 营业税× 7%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 3%堤围防护费 = 转让收入× 0.13%合计税金 = 转让收入× 5.63%外资单位:营业税 = 转让收入× 5%堤围防护费 = 转让收入× 0.09%合计税金 = 转让收入× 5.09%( 2 )提供上手购房发票:普通单位:营业税 = (转让收入 - 上手购入价)× 5%城市维护建设税 = 营业税× 7%教育费附加 = 营业税× 3%堤围防护费 = 转让收入× 0.13%合计税金 = (转让收入 - 上手购入价)× 5.63%外资单位:营业税 = (转让收入 - 上手购入价)× 5%堤围防护费 = (转让收入 - 上手购入价)× 0.09%合计税金 = (转让收入 - 上手购入价)× 5.09%14 / 19六、物业管理相关税费汇总表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15 / 1916 / 1917 / 1918 / 1919 / 19。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金库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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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关于印发《广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标 签】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营改增【颁布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财政局【文 号】穗财法﹝2013﹞47号【发文日期】2013-06-26【实施时间】2012-1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国家金库增城市、从化市支库,广州市各代理支库: 现将《广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广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粤财预〔2012〕28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12〕1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财法〔2013〕9号)和《广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我市范围内的财政扶持资金设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清缴和检查,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人是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在每一纳税年度内,按照现行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原税制(即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月平均增加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我市试点企业。

试点企业在一个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使该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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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9日起免征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1、证券登记公司扣缴的A种股票税款,以 一个交易周为解缴期,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 将税款解缴入库,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结清 上月代扣的税款; 2、证券登记公司扣缴 的B种股票税款,以两个交易周为解缴期, 卖出时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税款解缴入库,于 次月1日起10日内结清上月代扣的税款; 3 、证券登记公司扣缴的非交易转让税款, 以一个月为解缴期,于次月1日起10日内将 税款解缴入库 纳税时间同地税 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一次缴清 税款 相关项目的税率同地方税 10%
申报时间 次月的1日至15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期限 一般为1个月 税率
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 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一般为3%
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3%-45%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 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 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 相同 目的税率为3%或5%. 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 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 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 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 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 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 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 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 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广州市国家税种情况一览表
税种 税目/纳税对象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包括烟、酒和 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8 个税目 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 业税 1、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 中缴纳的所得税; 2、中央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 3、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 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 4、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5、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项储 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 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 据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海洋石油企业 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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