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资料统计制度

档案资料统计制度篇一:档案统计工作制度档案统计工作制度第一条档案统计包括档案数量、保管状况、鉴定情况、利用情况及档案部门基本情况的统计,档案部门要建立上述各种情况的登记簿,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第二条各类档案的统计由分管的档案人员负责统计,档案统计工作的汇总表,由单位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填报。
第三条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做到完整、连续、报送及时。
第四条对于上报的档案统计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签字并对统计资料、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每年年末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卷数,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第六条各类档案统计报表及综合统计表,均要保留一份存档备查。
篇二: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统计资料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统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和电子介质的统计资料,以及统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
二、各类统计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年度分类、统一格式、分卷装订保存。
三、纸介质和磁介质档案资料并存,且保持一致,磁介质资料应及时备份,并刻录光盘存档。
四、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长期保存。
到期作废的统计资料,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五、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密。
六、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查阅使用,杜绝毁损和遗失,确保统计资料安全。
七、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应办理交接手续。
统计资料档案移交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办理。
篇三: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荥阳市统计局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立卷、归档(一)归档范围1、统计局机关工作形成的,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凭证和查考作用的文件、帐簿、电报、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要立卷、归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统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统计档案是反映本单位统计工作历史、现状和发展的重要资料,是制定政策、进行决策、评估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统计档案由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对统计档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
(三)保密原则:严格保守统计档案的秘密,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
第二章统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统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范围:包括统计报表、统计调查资料、统计报告、统计分析、统计法规等。
(二)收集方式:通过统计工作、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等环节,及时、全面地收集统计档案。
(三)收集时间:按照统计工作周期和档案保管期限,定期收集统计档案。
第六条统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因素,对统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对每份统计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可查性。
(三)归档: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将整理好的统计档案归档。
第三章统计档案的保管与维护第七条统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环境: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装具:使用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装具,如档案盒、档案柜等。
(三)档案调阅: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办理档案调阅手续。
第八条统计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定期对统计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缺失等问题及时修复、补充。
(二)技术处理:对珍贵、易损的统计档案,采取复制、数字化等手段进行保护。
第四章统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九条统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提供查阅: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查阅统计档案服务。
档案统计制度(5篇)

档案统计制度2、统计作用。
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
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
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
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____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
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
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
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档案统计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组织或机构能够正确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档案信息而建立的一套规范的制度。
它包括了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档案统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访问性,确保档案的合规管理和无缺失。
通过明确的规定和程序,能够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能,减少档案信息丢失、篡改或滥用等问题的发生。
档案统计制度一般包括以下要点:1. 档案收集要求:明确档案收集的内容、方式和周期,规定档案的来源、格式和标准。
2. 档案整理和分类要求:制定档案整理和分类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档案能够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进行整理和分类。
3. 档案存储和保管要求:确定档案存储的位置和设施,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存储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
4. 档案利用和检索要求:规定档案的利用范围和方式,制定档案的检索和查询程序,方便用户快速有效地查找所需档案信息。
5. 档案审核和审计要求:建立档案审核和审计机制,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档案管理制度是组织和管理档案工作的基本规范和程序。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本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信息的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
2. 所有单位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档案管理职责1. 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和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建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和销毁等工作。
3. 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按照类别、性质、形式和关系进行分类,确保档案文件的明确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收集:规定收集档案文件的来源、时机、方式和步骤,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3. 档案整理:对已收集的档案文件进行整理、登记和编目,确保档案信息的有序性和一致性。
4. 档案归档:按照一定的存放标准和流程进行档案文件的归档和保管,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 档案检索:建立档案检索制度,明确档案的检索范围、方式和流程,方便员工快速检索到需要的档案信息。
6. 档案销毁: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档案的销毁标准和程序,确保不需要保存的档案信息得到及时销毁。
7. 档案保密: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
8. 档案借阅: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的申请、审批和归还流程,防止档案信息的滥用和丢失。
四、档案管理培训1. 对新员工进行档案管理培训,使其了解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2. 对档案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五、档案管理监督1. 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档案的统计制度(5篇)

档案的统计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进一步完善对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档案管理,2工作内容2.1挡案的统计工作由档案人员具体负责,并要认真研究和熟悉档案统计工作的内容。
2.2档案管理的统计工作必须以原始记录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尽量做到准确、可靠。
2.3对档案机构、人员、时也等的统计,档案数量的统计要全面,对档案的利用情况及其效果的统计也力求全面。
2.4认真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对档案的收进、移交、销毁、库存、利用及档案机构、人员、设备等统计项目,做好平时的记载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2.5档案室要定期向办公室及分管档案的负责人汇报档案统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档案的统计制度(2)是指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档案进行统计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统计目标与指标:明确统计目标,确立统计指标,包括机构、企事业单位档案总量、分类档案数量、档案利用率等。
2. 统计主体:确定档案统计的主体,如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统计部门等。
3. 统计工作组织与流程:建立档案统计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合作关系。
制定统计工作的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报表填报、数据汇总等工作环节。
4. 统计数据采集与管理:确定统计数据采集的方法和工具,建立档案统计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5. 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定档案统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定期进行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汇总,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6. 统计监督与评估:加强对档案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档案的统计制度对于科学、规范地管理和利用档案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评估和监督的依据,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档案的统计制度(3)是指对档案资源进行统计管理的一系列规范、规定和操作程序,旨在确保档案的整体管理和利用效益。
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制度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
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档案是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确定其存毁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2、档案的鉴定分为檀卷鉴定和销毁鉴定两种。
三、檀卷鉴定由专职档案员和归档部分领导负责。
四、案卷鉴定会可在档案材料移交档案室时进行。
档案经鉴定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归档。
五、销毁鉴定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由销毁鉴定小组按档案的性质,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参加。
六、档案销毁前要假造销毁清册,重要档案要逐份登记,一般档案可只写明其形成年份、字号、内容、数量。
七、对从档案中剔除的已经落空保存代价的檀卷,凡有卷内目录的可只登记檀卷标题,将卷内目录附后,代替销毁清册。
无卷内目录和从档案中剔除的单价档案材料,要逐份登记。
八、销毁档案,必须经所领导审查,并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9、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专、兼职档案干部押运监销,严禁将其作废纸出售。
档案抽查数据统计制度范本

档案抽查数据统计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提高档案质量,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抽查的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的档案抽查工作。
抽查范围包括:1. 纸质档案;2. 电子档案;3. 声像档案;4. 其他介质档案。
三、档案抽查的原则和程序1. 档案抽查应遵循随机、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
2. 档案抽查程序:(1)制定抽查方案: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和要求等。
(2)组建抽查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抽查小组,负责档案抽查工作。
(3)实施抽查:抽查小组按照抽查方案进行抽查,填写抽查记录表,拍摄抽查照片或视频等。
(4)统计分析:对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抽查报告。
(5)反馈整改:将抽查报告反馈给被抽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四、档案抽查数据统计1. 档案抽查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1)抽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2)抽查时间、地点、抽查人员等;(3)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等;(4)抽查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缺失、损坏等情况;(5)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
2. 档案抽查数据应采用电子表格、数据库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统计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3. 档案抽查数据统计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每年进行一次总结报告。
五、档案抽查数据的使用和保管1. 档案抽查数据作为评价档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应纳入档案工作考核体系。
2. 档案抽查数据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篡改、毁损。
3. 档案抽查数据应用于档案培训、指导、监督和评价等工作,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六、监督与考核1.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抽查数据统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确保档案抽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2. 对档案抽查数据统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档 案 统 计 制 度

档案统计制度
一、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为综合分析和科学研究提供可靠依据。
二、统计单位
1、一般纸质档案按“卷”统计;未装订按件装盒的一盒赋于一个卷号,按一卷统计。
2、照片档案按“张”统计。
3、底图按“自然张”统计,包括硬底图、透明纸底图、聚乙脂薄膜底图、胶片底图等。
4、计算机磁带、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软盘等按“盘”统计。
5、锦旗、奖杯、奖牌、奖章、印章等按“件”统计。
6、库存资料按“卷”或“册”统计,合订的报纸、期刊每合订本按一册统计。
7、&127;档案排架长度指档案叠放排列的厚度总和,&127;按“米”统计。
三、档案管理各项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准。
1、建立各类档案资料统计台帐,当档案资料收进、移出或销毁时,均要及时登记变化情况。
2、建立档案资料借阅登记本,详细登记每次借阅情况。
一个利用者查档时间在一天以内登记一次;一个利用者若干
天查档,一天登记一次;一个利用者将档案借走若干天,按一人次计算。
复制档案资料按原件页数登记。
档案利用情况一月汇总一次,填在借阅登记本第一页汇总表中。
3、建立档案事业基础设施统计台帐,详细记录档案装具、办公家具、技术装备、馆室面积增减情况和现存总量。
4、建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详细登记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变更情况、人员变动情况等。
四、认真填报国家档案局统计局制发的《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于每年一月十日前报
局档案管理部门,由局档案管理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
五、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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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
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是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确定其存毁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二、档案的鉴定分为案卷鉴定和销毁鉴定两种。
三、案卷鉴定由专职档案员和归档部门领导负责。
四、案卷鉴定会可在档案材料移交档案室时进行。
档案经鉴定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归档。
五、销毁鉴定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由销毁鉴定小组按档案的性质,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参加。
六、档案销毁前要编造销毁清册,重要档案要逐份登记,一般档案可只写明其形成年份、字号、内容、数量。
七、对从档案中剔除的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案卷,凡有卷内目录的可只登记案卷标题,将卷内目录附后,代替销毁清册。
无卷内目录和从档案中剔除的单价档案材料,要逐份登记。
八、销毁档案,必须经所领导审查,并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九、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专、兼职档案干部押运监销,严禁将其作废纸出售。
十、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销毁清册要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一、借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薄”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必须经过相关领导批阅方能借出。
二、案卷原则上不需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
三、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四、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1、不得擅自涂改、勾画、裁剪、拆散、转借或损坏,否则,违反保密法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如有需要必须摘抄、翻印、复印以备使用时,一般性文件、材料、图表等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后,将批准交予档案管理员备案方可实施。
五、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者损坏,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所领导批准方能查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七、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所领导同意,对摘抄材料档案管理人员要随时跟踪,进行审查、签章。
档案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为保证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节工作,根据《档案法》和其它档案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目录(含电子目录)一并移交。
三、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移交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六、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七、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档案利用需知
一、城关镇档案室档案的利用,是指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必须符合本馆《档案利用制度》之规定。
二、需利用档案者,可先向档案室工作人员咨询利用档案的条件,符合条件后即可利用档案,不符合条件不得利用档案。
三、档案利用者必须遵照档案室利用手续,借阅前出具规定的合法证明,如实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借阅时交接清楚,归还时检查无误后注销,并认真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反馈利用信息。
四、利用档案,需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向本馆交纳费用。
五、档案利用者有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的义务。
对拆卷、剪裁、涂改、勾划、折叠、污损等损毁档案的行为,将视情节及后果,依照档案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六、档案利用者有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对擅自阅览和传播秘密事项造成失泄密的行为,将视情节及后果,依照保密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七、利用档案需复制时,一律由本馆复制。
八、利用档案只能在借阅室内进行,禁止将档案携带外出。
九、借阅室内禁止吸烟、饮食、高声喧哗。
档案利用制度
一、根据《档案法》及有关法规,制度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身份证、介绍信或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本档案室已开放的档案。
四、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本档案室已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介绍并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
五、本档案室未开放档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供利用:
(一)、镇属机关利用其职能任务范围内的档案,持档案形成单位的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可以利用;
(二)、公、检、法、司机关利用与经办案件有关的档案,持档案形成单位的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可以利用;(三)、寄存于本档案室由本档案室代管的档案,其所有权单位可以利用;
(四)、经本档案室负责人批准的其他特殊需利用档案的情况。
六、本档案室提供利用档案,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本档案室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情况需借出馆使用,必须经本档案室负责人批准。
八、利用档案,要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严禁任何形式的损毁档案现象。
九、利用档案,要严格遵守《保密法》之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失泄密现象。
十、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利用手续。
十一、利用档案需复制,必须由本档案室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