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寄存行李管理规定2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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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贵重寄存管理制度

酒店贵重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贵重物品的管理,保障宾客的财产安全,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宾客贵重物品的寄存、保管、取回等环节。

第三条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寄存规定第四条宾客寄存贵重物品时,须遵守以下规定:1. 寄存物品应限于现金、首饰、手表、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贵重物品。

2. 寄存物品时,宾客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3. 寄存物品应确保完好无损,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 寄存物品数量较多或价值较高时,酒店可要求宾客提供担保或缴纳押金。

第三章保管措施第五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贵重物品寄存处,配备安全可靠的保管设施。

第六条寄存物品应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

第七条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保管措施:1. 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宾客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寄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3.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寄存物品,不得擅自使用或调换。

4.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保持寄存处环境整洁、卫生。

第四章取回手续第八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第九条寄存处工作人员核对宾客身份及寄存物品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取回手续。

第十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如发现物品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酒店管理人员。

第五章责任与赔偿第十一条酒店对宾客寄存的贵重物品承担保管责任,如因酒店原因造成物品损坏、遗失,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1. 物品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物品原价的一定比例赔偿。

2. 物品遗失:按物品原价赔偿。

第十二条宾客在寄存物品时,应如实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如有隐瞒或伪造信息,造成物品损坏、遗失的,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酒店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

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

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一、总则酒店作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企业,为了维护好客人的权益,确保顾客的财物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

二、行李寄存1. 行李寄存服务是指酒店提供给客人将其行李安全寄存的服务。

2. 客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可以选择行李寄存服务。

3. 客人需将寄存行李交由前台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具体行李信息,并交付客人相应的寄存凭证。

4. 行李寄存期限为不超过24小时,超过寄存期限的行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行李保管1. 行李保管是指酒店对客人寄存的行李进行安全保管的服务。

2. 酒店对客人行李的保管采取专人管理的方式。

3. 酒店工作人员需保证客人行李的安全,严禁私自打开或擅自使用客人行李。

4. 酒店在保管行李时应对行李进行严格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

5. 行李保管期限为不超过7天,超过保管期限的行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行李取存1. 客人在需要取回寄存行李时,应携带有效的寄存凭证和对应的身份证明。

2. 客人需在行李取存处出示相关证件,并将寄存凭证交给工作人员。

3. 酒店工作人员核对寄存凭证和客人身份信息后,将行李交予客人。

4. 客人在领取行李后,需要确认行李的完整性,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酒店进行反馈。

五、责任和赔偿1. 酒店对于客人寄存的行李负有保管责任,如因酒店的原因导致客人行李损失或遗失,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酒店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行李损失或遗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酒店将积极协助客人解决相关问题。

3. 客人在领取行李后,需确认行李的完整性,若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酒店工作人员反馈,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

六、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酒店所有客人的行李寄存及保管服务。

2. 如有需要,酒店保留对本规定进行合理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客人。

本《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将为酒店提供行李寄存和保管服务的客人提供明确的管理指导,确保客人的财物安全,使客人在酒店的入住体验更加舒适和满意。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保障客人和酒店的利益,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套房及公共区域的贵重物品寄存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寄存流程第四条寄存要求1. 寄存人需为入住本酒店的住店客人;2. 寄存物品需为合法物品,不得寄存易燃、易爆、腐蚀性、违禁品等;3. 寄存物品需为本人或本人授权他人代为寄存。

第五条寄存手续1. 寄存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住房卡;2. 寄存人需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详细填写寄存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3. 寄存人需将贵重物品亲自放入保险箱,并确认无误;4. 寄存人需将《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交给前台收银员,并领取保险箱钥匙。

第六条寄存费用1. 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贵重物品寄存服务;2. 非住店客人需支付相应寄存费用。

第三章寄存管理第七条保险箱管理1. 保险箱由酒店统一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 保险箱钥匙由前台收银员负责保管,不得外借;3. 保险箱钥匙使用后需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

第八条寄存物品管理1. 前台收银员负责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清点和保管;2. 寄存物品应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3. 寄存物品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或丢弃。

第四章寄存期限第九条贵重物品寄存期限为30天,如需延长,需提前办理续存手续。

第五章责任与赔偿第十条寄存物品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酒店按以下规定处理:1. 寄存物品在寄存期间发生丢失、损坏,酒店应负责赔偿;2. 寄存物品价值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酒店赔偿金额不超过1000元;3. 寄存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酒店赔偿金额不超过物品价值的50%;4. 寄存物品在寄存期间发生丢失、损坏,如能证明是由于酒店原因造成的,酒店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寄存人故意损坏、丢弃寄存物品,或因寄存物品本身存在缺陷导致的损坏,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前厅行李寄存与保管制度

前厅行李寄存与保管制度

前厅行李寄存与保管制度
1. 寄存行李的范围和要求
宾客可以将常规行李寄存于前厅,包括行李箱、手提包、购物袋等。

行李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安全要求,禁止寄存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或其他违禁物品。

2. 行李寄存流程
1. 宾客将行李交由前厅工作人员。

2. 工作人员将行李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宾客姓名、房间号、行李数量和寄存时间,并给予宾客相应的存根。

3. 寄存行李期间,宾客可随时前往前厅取回行李。

4. 宾客办理退房手续时,行李将由工作人员送至指定的地点。

3. 行李保管责任和安全措施
酒店工作人员将对寄存行李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行李安全并防止混杂其他宾客的行李。

酒店将建立行李寄存登记簿,详细记录每一次的行李寄存信息,确保行李的追踪和管理。

酒店将提供安全的行李寄存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李寄存区域无隐患。

如果行李出现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在确认责任后,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费用说明
酒店为行李寄存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日常寄存:根据寄存行李的大小和数量收取相应费用,费用根据酒店的政策执行,并在前厅公示。

长期寄存:如果宾客需要长期寄存行李,可与酒店协商特殊费用和安排。

5. 注意事项
宾客在寄存行李时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如现金、证件、珠宝等。

酒店不对这些物品的丢失或损坏负责。

宾客寄存行李后,请妥善保管好寄存存根,退还存根时必须验明身份,否则不予以领取行李。

如果宾客超时未取行李,酒店将保留行李7天,逾期将视为无人认领,并按酒店规定进行处理。

旅店业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旅店业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旅店业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1、各旅店必须设立贵重物品寄存保管室,建立寄存保管登记薄册,并指定专人负责。

2、旅店寄存物品时,要严格询查物品情况,认真如实登记,防止旅客将危险物品带进店内,领取物品时应当面清点,以免出现差错。

3、旅店不允许寄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性、腐蚀性及放射性等危险物质。

4、旅客退房离店时,必须领取寄存的物品;超过三个月以上,且无法联系寄存物主人的应以无主物品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5、旅店应设置专门寄存大额现金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交寄存者保管。

6、各旅店和旅客必须遵守上述寄存保管制度,违者后果自负。

行李寄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行李寄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行李寄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行李寄存处的日常管理,保障寄存物品的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李寄存处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寄存客户。

第二条行李寄存规定1. 行李寄存处只提供行李寄存服务,不得寄存现金、金银珠宝、玉器等贵重物品及身份证等重要证件。

2. 行李寄存处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烂或腐蚀性等物品。

3. 寄存行李时,管理人员应了解寄存物品情况,检查物品外观,并详细填写行李寄存牌。

4. 寄存行李的客户应确保行李内物品的安全,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

5. 寄存行李的客户应在取回行李时核对行李寄存牌上的信息,如有不符,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

第三条行李寄存流程1. 客户如需寄存行李,应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行李寄存牌。

2. 管理人员应将行李牌挂在相应的行李上,并记录行李牌号码。

3. 客户将行李放入寄存处的行李架上,管理人员应检查行李架是否牢固。

4. 客户在取回行李时,应出示行李寄存牌,管理人员应核对行李牌号码及客户身份信息。

5. 客户确认行李无损坏后,管理人员应在行李寄存牌上注明取回时间,并交还给客户。

第四条安全管理1. 管理人员应做好行李寄存处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行李寄存处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2. 管理人员不得私吞、损坏或盗窃客户寄存的物品。

3. 管理人员应做好行李寄存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4. 管理人员应在行李寄存处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行李寄存处的监控全覆盖。

5.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行李寄存处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客户服务1. 管理人员应热情、礼貌地对待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 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客户的疑问,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

3. 管理人员应保持行李寄存处的整洁卫生,为客户营造良好的寄存环境。

4. 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客户宣传行李寄存处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客户,管理人员应予以制止,并告知相关后果。

2. 客户违反本制度,造成行李寄存处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制度范本

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制度范本

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宾馆贵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宾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贵重物品室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宾馆。

第二条职责分工1. 前厅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2. 前厅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3. 总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室物品的摆放及卫生清理工作。

第三条贵重物品寄存服务1. 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只为本宾馆住店客人免费提供。

2. 宾客寄存物品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3. 寄存物品应由宾客亲自送交至贵重物品寄存室,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接收。

第四条寄存物品的限制1. 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的违禁品、易碎物品。

2. 不得寄存非法物品、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等。

3. 不得寄存超过规定尺寸或重量的物品。

第五条保险柜的使用1. 本保险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小件贵重物品。

2. 保险柜开启由前台收银员与宾客共同开启。

3. 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总钥匙放在前台收银处,一把放在宾客处。

第六条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1. 贵重物品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2. 贵重物品室除总台为宾客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员检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私自进入。

3. 工作人员在贵重物品室内一律不允许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现象。

4. 禁止将私人物品带入贵重物品室。

第七条宾客取物1. 宾客在取物时,应出示住房卡和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2. 宾客在取物时,应与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保险柜,并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开启保险柜。

第八条安全措施1. 贵重物品寄存室的门必须24小时关闭,有宾客才会开启。

2. 贵重物品寄存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3. 正确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本,记录宾客的姓名、房号、寄存物品名称、数量、寄存时间等信息。

第九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规定的宾客,将被要求立即取出违规物品,并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2. 宾馆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解雇等处理。

酒店物品寄存管理制度

酒店物品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物品寄存的管理,确保宾客物品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套房、会议室等区域内的物品寄存服务。

第三条物品寄存服务遵循自愿、安全、方便、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与分工第四条前台接待人员负责物品寄存的服务工作,包括物品登记、存放、取回等。

第五条客房部负责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卫生清洁、安全检查等。

第六条餐饮部、会议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前台接待人员,做好物品寄存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物品寄存流程第七条宾客要求寄存物品时,前台接待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寄存,并指导宾客填写《物品寄存登记表》。

第八条前台接待人员应仔细核对宾客的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将《物品寄存登记表》登记在《物品寄存登记簿》上。

第九条前台接待人员根据宾客所需寄存物品的大小,选择合适的保险柜或寄存柜。

第十条宾客将物品放入保险柜或寄存柜后,前台接待人员负责锁好柜门,并将钥匙交予宾客。

第十一条宾客取回物品时,需出示身份证件和《物品寄存登记表》,前台接待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将钥匙交予宾客,并协助宾客取出物品。

第四章物品寄存注意事项第十二条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不得寄存现金、有价证券、贵重首饰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第十四条寄存物品应保持整洁、干燥,不得带入潮湿、污染等物品。

第十五条寄存物品数量过多,影响其他宾客寄存时,前台接待人员有权拒绝寄存。

第十六条前台接待人员应提醒宾客妥善保管钥匙,遗失钥匙由宾客自行负责。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物品寄存室应保持24小时上锁,钥匙由前台接待人员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物品寄存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酒店领导,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酒店客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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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寄存行李管理规定2篇1
第1条目的
为规范礼宾部行李员的工作行为,提升酒店在客人心目中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行李寄存服务管理。

第3条对客服务
1.行李员在接收客人寄存行李时,若发现有不易管理或易碎、易燃物品,应向客人说明情况或建议客人同有关部门联系。

2.行李员为客人搬运行李时要小心,不准乱抛、脚踢行李,也不能坐在行李上。

3.行李员寄存行李的记录要详细完整,存入人和收取人都要做详细记录,并让客人在标签上签名确认。

4.行李员寄存前与客人核对行李件数,并做简单检查,发现有破损应及时向客人说明。

第4条后续工作
1.行李员把易碎物品挂上“小心轻放”标志,把行李寄存卡上联挂在行李明显处,并集中放入行李房。

2.行李员收到的行李要在当班时存放好,不要留给下一班。

3.行李员要经常检查行李存放情况。

第5条本规范由前厅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6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酒店寄存行李管理规定篇2
1. 行李房日常使用钥匙由当班领班掌握,使用时由领班拿钥匙至行李房,待存取行李、物品完毕,锁好门才可离去,
2. 行李房内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泄、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爱护行李房内一切设施、设备。

3.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行李房内打私人电话、吃东西、看报纸、睡觉、打闹等等。

行李房只供礼宾部使用,其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或逗留。

4. 每班次接班后核对行李房内寄存的行李是否与记录相符。

每日中班根据前一天和当天早上的寄存行李记录,转抄未取行李记录,并核对行李。

核对已被提取行李的行李寄存牌。

5. 设立进出行李房《散客行李进出记录表》、《团队行李出入登记表》、《物品转交记录表》等相关表单,进出行李房的行李物品均要做好详细记录,做到行李进有登记、出有注销。

6. 以上管理制度,即日执行。

酒店寄存行李管理规定篇3
一、本酒店免费为住店客人提供行李寄存服务,寄存行李时请出示房卡,行李寄存期限为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非住店客人行李寄存最长期限为三天,逾期将视为无人领取物品处理,如超过以上时限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严禁存放枪支,爆炸品,易燃品,毒品和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物品;
三、寄存易碎,易污染物品时,应事先声明,如果发生损坏或污染他人物品,本酒店不负任何责任,由寄存客人承担赔偿。

四、机密文件,保密图纸等重要资料,各种现金,有价票证和金银首饰,电子类产品等贵重物品不予寄存。

如有掺入包裹内寄存,一旦丢失,本店酒不负任何责任。

五、寄存食品类物品时,在行李寄存期限内,如有发生腐烂,异味的或己过期的食品,本酒店将不负责并有权做弃品处理,(水果篮、蛋糕、点心寄存时间最长时限为8小时,鲜活类包括海鲜等有气味食品及冷冻品不提供寄存服务)。

六、寄存的行李原则上须加封,加锁,对寄存者不愿加封,加锁的行李的内含物品,如有丢失本酒店不负责任。

七、行李寄存凭证应胺善保管,领取行李时,请出示此任证,由酒店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取走。

如行李寄存凭证遗失或被他人冒领,本酒店不负责任。

八、行李丢失酌情赔偿,(因酒店员工疏忽而造成)单件行李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壹千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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