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行李寄存管理条例
酒店贵重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贵重物品的管理,保障宾客的财产安全,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宾客贵重物品的寄存、保管、取回等环节。
第三条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寄存规定第四条宾客寄存贵重物品时,须遵守以下规定:1. 寄存物品应限于现金、首饰、手表、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贵重物品。
2. 寄存物品时,宾客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3. 寄存物品应确保完好无损,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 寄存物品数量较多或价值较高时,酒店可要求宾客提供担保或缴纳押金。
第三章保管措施第五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贵重物品寄存处,配备安全可靠的保管设施。
第六条寄存物品应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
第七条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保管措施:1. 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宾客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寄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3.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寄存物品,不得擅自使用或调换。
4.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保持寄存处环境整洁、卫生。
第四章取回手续第八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第九条寄存处工作人员核对宾客身份及寄存物品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取回手续。
第十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如发现物品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酒店管理人员。
第五章责任与赔偿第十一条酒店对宾客寄存的贵重物品承担保管责任,如因酒店原因造成物品损坏、遗失,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1. 物品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物品原价的一定比例赔偿。
2. 物品遗失:按物品原价赔偿。
第十二条宾客在寄存物品时,应如实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如有隐瞒或伪造信息,造成物品损坏、遗失的,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酒店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

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一、总则酒店作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企业,为了维护好客人的权益,确保顾客的财物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
二、行李寄存1. 行李寄存服务是指酒店提供给客人将其行李安全寄存的服务。
2. 客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可以选择行李寄存服务。
3. 客人需将寄存行李交由前台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具体行李信息,并交付客人相应的寄存凭证。
4. 行李寄存期限为不超过24小时,超过寄存期限的行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行李保管1. 行李保管是指酒店对客人寄存的行李进行安全保管的服务。
2. 酒店对客人行李的保管采取专人管理的方式。
3. 酒店工作人员需保证客人行李的安全,严禁私自打开或擅自使用客人行李。
4. 酒店在保管行李时应对行李进行严格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
5. 行李保管期限为不超过7天,超过保管期限的行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行李取存1. 客人在需要取回寄存行李时,应携带有效的寄存凭证和对应的身份证明。
2. 客人需在行李取存处出示相关证件,并将寄存凭证交给工作人员。
3. 酒店工作人员核对寄存凭证和客人身份信息后,将行李交予客人。
4. 客人在领取行李后,需要确认行李的完整性,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酒店进行反馈。
五、责任和赔偿1. 酒店对于客人寄存的行李负有保管责任,如因酒店的原因导致客人行李损失或遗失,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酒店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行李损失或遗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酒店将积极协助客人解决相关问题。
3. 客人在领取行李后,需确认行李的完整性,若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酒店工作人员反馈,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
六、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酒店所有客人的行李寄存及保管服务。
2. 如有需要,酒店保留对本规定进行合理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客人。
本《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将为酒店提供行李寄存和保管服务的客人提供明确的管理指导,确保客人的财物安全,使客人在酒店的入住体验更加舒适和满意。
酒店寄存行李管理细则

酒店寄存行李管理细则背景如今,旅游业已经成为全球化的重要产业之一。
酒店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客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也承担着部分客人行李的寄存工作。
因此,合理规范酒店行李寄存的管理,对于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酒店维护成本、保障客人财产安全与酒店安全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酒店的行李寄存服务,确保客人的财产安全和酒店的安全,并提高行李寄存服务的效率和品质。
适用范围适用于酒店行李寄存服务。
主要管理措施1. 行李寄存登记在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酒店应向客人询问是否需要办理行李寄存服务,并要求客人填写寄存行李登记表。
登记表应包含以下内容:•行李寄存日期和时间•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房间号码•寄存行李的数量和重量•行李存放期限和价格•行李寄存的特殊要求(如贵重物品、易碎品、易腐品等)客人须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以表示同意酒店提供行李寄存服务,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行李丢失或损坏的责任。
2. 行李寄存收费酒店应根据行李寄存的数量、重量和存放期限进行合理的收费,并应在收费前向客人明示相关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应在明显位置公示,避免客人使用服务后出现争议。
3. 行李寄存存放管理酒店应为寄存行李分配专用的存放区域,并应根据登记表中的要求,妥善保管客人的行李。
在行李寄存的过程中,酒店应注意以下几点:•对贵重物品和易碎品,酒店应当要求客人在行李上专门打上相应标识,并加以特别保管。
•行李应当放在明显位置,并做好相应防盗措施,避免行李被盗。
•行李寄存期满后,应当及时通知客人前来领取行李。
4. 行李寄存交接当客人前来领取行李时,酒店应要求客人提供寄存登记表和有效证件,并核对登记表中的信息是否与行李一致。
确认无误后,应当要求客人签字确认取走行李,并在登记表上注明行李已交接成功。
如客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行李,酒店应要求代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证件,并核实其身份。
对于因未归还行李、丢失行李或行李损坏导致客人提出的赔款要求,酒店应立即进行核实和赔偿处理。
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保障客人和酒店的利益,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套房及公共区域的贵重物品寄存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寄存流程第四条寄存要求1. 寄存人需为入住本酒店的住店客人;2. 寄存物品需为合法物品,不得寄存易燃、易爆、腐蚀性、违禁品等;3. 寄存物品需为本人或本人授权他人代为寄存。
第五条寄存手续1. 寄存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住房卡;2. 寄存人需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详细填写寄存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3. 寄存人需将贵重物品亲自放入保险箱,并确认无误;4. 寄存人需将《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交给前台收银员,并领取保险箱钥匙。
第六条寄存费用1. 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贵重物品寄存服务;2. 非住店客人需支付相应寄存费用。
第三章寄存管理第七条保险箱管理1. 保险箱由酒店统一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 保险箱钥匙由前台收银员负责保管,不得外借;3. 保险箱钥匙使用后需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
第八条寄存物品管理1. 前台收银员负责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清点和保管;2. 寄存物品应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3. 寄存物品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或丢弃。
第四章寄存期限第九条贵重物品寄存期限为30天,如需延长,需提前办理续存手续。
第五章责任与赔偿第十条寄存物品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酒店按以下规定处理:1. 寄存物品在寄存期间发生丢失、损坏,酒店应负责赔偿;2. 寄存物品价值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酒店赔偿金额不超过1000元;3. 寄存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酒店赔偿金额不超过物品价值的50%;4. 寄存物品在寄存期间发生丢失、损坏,如能证明是由于酒店原因造成的,酒店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寄存人故意损坏、丢弃寄存物品,或因寄存物品本身存在缺陷导致的损坏,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酒店贵重干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酒店住客的贵重物品安全,规范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前厅部主管负责贵重物品寄存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定期对寄存室进行安全检查。
2. 前厅部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总台员工执行寄存规定。
3. 总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归还等工作,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
4. 安全部负责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三、寄存规定1. 住客寄存贵重物品时,需出示身份证和住房卡,并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2. 寄存物品应包括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相机、笔记本电脑、电子产品等。
3. 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易碎等危险物品。
4. 住客需自行封装贵重物品,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5. 总台员工需根据物品大小,为住客选择合适的保险箱。
6. 住客与总台员工共同开启保险箱,确认物品存放无误后,关闭保险箱。
7. 住客领取贵重物品时,需出示身份证和住房卡,并核对物品。
四、管理制度1. 贵重物品寄存室应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 总台员工需认真核对寄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3. 贵重物品寄存室钥匙由总台员工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4. 贵重物品寄存室不得存放任何私人物品。
5. 贵重物品寄存室门应随时上锁,确保安全。
6. 贵重物品寄存室内的监控设备应正常运行,确保实时监控。
五、监督检查1. 前厅部主管定期对贵重物品寄存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部定期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3. 住客对贵重物品寄存室的管理工作有疑问或投诉,可向前厅部主管反映。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前厅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前厅行李寄存与保管制度

前厅行李寄存与保管制度
1. 寄存行李的范围和要求
宾客可以将常规行李寄存于前厅,包括行李箱、手提包、购物袋等。
行李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安全要求,禁止寄存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或其他违禁物品。
2. 行李寄存流程
1. 宾客将行李交由前厅工作人员。
2. 工作人员将行李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宾客姓名、房间号、行李数量和寄存时间,并给予宾客相应的存根。
3. 寄存行李期间,宾客可随时前往前厅取回行李。
4. 宾客办理退房手续时,行李将由工作人员送至指定的地点。
3. 行李保管责任和安全措施
酒店工作人员将对寄存行李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行李安全并防止混杂其他宾客的行李。
酒店将建立行李寄存登记簿,详细记录每一次的行李寄存信息,确保行李的追踪和管理。
酒店将提供安全的行李寄存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李寄存区域无隐患。
如果行李出现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在确认责任后,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费用说明
酒店为行李寄存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日常寄存:根据寄存行李的大小和数量收取相应费用,费用根据酒店的政策执行,并在前厅公示。
长期寄存:如果宾客需要长期寄存行李,可与酒店协商特殊费用和安排。
5. 注意事项
宾客在寄存行李时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如现金、证件、珠宝等。
酒店不对这些物品的丢失或损坏负责。
宾客寄存行李后,请妥善保管好寄存存根,退还存根时必须验明身份,否则不予以领取行李。
如果宾客超时未取行李,酒店将保留行李7天,逾期将视为无人认领,并按酒店规定进行处理。
旅店业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旅店业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1、各旅店必须设立贵重物品寄存保管室,建立寄存保管登记薄册,并指定专人负责。
2、旅店寄存物品时,要严格询查物品情况,认真如实登记,防止旅客将危险物品带进店内,领取物品时应当面清点,以免出现差错。
3、旅店不允许寄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性、腐蚀性及放射性等危险物质。
4、旅客退房离店时,必须领取寄存的物品;超过三个月以上,且无法联系寄存物主人的应以无主物品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5、旅店应设置专门寄存大额现金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交寄存者保管。
6、各旅店和旅客必须遵守上述寄存保管制度,违者后果自负。
酒店财物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财物寄存管理,确保客人财物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客房、套房及公共区域内的财物寄存服务。
第三条酒店财物寄存服务遵循“安全、方便、快捷”的原则,确保客人财物安全,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财物寄存服务流程第四条客人寄存财物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填写《财物寄存登记表》。
第五条客人寄存财物时,应主动告知酒店工作人员财物种类、数量及价值。
第六条酒店工作人员应核对客人身份及《财物寄存登记表》内容,确认无误后,为客人提供寄存服务。
第七条酒店工作人员应指导客人将财物放入寄存柜,并提醒客人妥善保管寄存柜钥匙。
第八条客人取回财物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及寄存柜钥匙,酒店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将财物交还客人。
第三章财物寄存管理第九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财物寄存室,配备足够数量的寄存柜,确保客人财物安全。
第十条酒店应定期检查寄存柜及寄存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酒店应设立财物寄存登记本,详细记录客人寄存财物的时间、种类、数量及价值。
第十二条酒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人寄存财物信息。
第十三条酒店应定期对寄存室进行消毒、清洁,确保环境卫生。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四条酒店工作人员在财物寄存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导致客人财物丢失、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客人寄存财物时,应妥善保管好财物,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财物丢失、损坏,酒店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酒店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酒店房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酒店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酒店行李寄存管理条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酒店行李寄存管理条例
一、本酒店免费为住店客人提供行李寄存服务,寄存行李时请出示房卡,行李寄存期
限为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非住店客人行李寄存最长期限为三天,逾期将视为无人领取物品处理,如超过以上时限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严禁存放枪支,爆炸品,易燃品,毒品和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物品;
三、寄存易碎,易污染物品时,应事先声明,如果发生损坏或污染他人物品,本酒
店不负任何责任,由寄存客人承担赔偿。
四、机密文件,保密图纸等重要资料,各种现金,有价票证和金银首饰,电子类产品
等贵重物品不予寄存。
如有掺入包裹内寄存,一旦丢失,本店酒不负任何责任。
五、寄存食品类物品时,在行李寄存期限内,如有发生腐烂,异味的或己过期的食品,
本酒店将不负责并有权做弃品处理,(水果篮、蛋糕、点心寄存时间最长时限为8小时,鲜活类包括海鲜等有气味食品及冷冻品不提供寄存服务)。
六、寄存的行李原则上须加封,加锁,对寄存者不愿加封,加锁的行李的内含物
品,如有丢失本酒店不负责任。
七、行李寄存凭证应胺善保管,领取行李时,请出示此任证,由酒店工作人员核对
无误后方可取走。
如行李寄存凭证遗失或被他人冒领,本酒店不负责任。
八、行李丢失酌情赔偿,(因酒店员工疏忽而造成)单件行李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壹
千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