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
公司内部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采购、销售、财务等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报销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发票领用与开具第四条公司增值税发票的领用,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各部门需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向财务部门提出领用申请。
第五条领用增值税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 领用申请表;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 财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财务部门在审核领用申请资料后,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发开增值税发票时,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 发票内容应真实、完整,不得虚开发票;2. 发票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应与实际交易相符;3. 发票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准确填写;4. 发票的开具日期、开票人等信息应清晰可见。
第八条对于通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目必须填写。
第三章发票保管与报销第九条发票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保管工作。
第十条发票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 发票应按照开具日期、购买方名称等进行分类整理;2. 发票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3. 发票的电子版应备份存档,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报销增值税发票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 发票原件;2. 发票对应的采购订单或销售合同;3. 发票对应的报销凭证。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在审核报销资料后,按照公司内部报销制度进行报销。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虚开发票、伪造发票、篡改发票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因发票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开具给客户的一种财务凭证,用于确认交易的发生和金额。
下面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1. 发票申请和领用:企业应根据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额度,申请后可以领取相应数量的票据。
2. 发票盖章和签字:企业发票一般需要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发票登记和记录: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发票登记和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开具的发票信息,包括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日期等,以备查验和管理。
4. 发票使用和归档:开具的发票应按照发票编号的顺序使用,每张发票都应在销售或
购买发生后及时开具,发票要保留原件并进行归档,以备将来税务核查和审计。
5. 发票报备和汇总: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对开具的发票进行报备和汇总,包
括纳税申报和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
6. 发票的作废和冲红:如发票出现错误或需作废,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冲
红和重新开票,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7. 发票的保密和安全:企业应加强发票的保密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票的盗用和伪造,
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8. 发票的留存和归还: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留存一定期限的发票原件,同时
及时归还未使用和过期的发票。
以上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遵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培训,加强对发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财务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公司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的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专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专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合法合规。
2. 安全保密:加强专票安全管理,确保专票信息不被泄露。
3.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专票管理中的责任,确保专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 便捷高效:优化专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发票开具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开具专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真实、完整、准确:1. 发票代码和号码;2. 开票日期;3. 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4. 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5. 商品或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6. 专用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等信息。
第六条开具专票时,应使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和防伪专用品。
第三章发票使用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使用专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专票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转让、转借、代开;2. 不得擅自涂改、伪造、买卖、销毁专票;3. 不得将专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 不得利用专票进行虚假交易、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专票保管制度,确保专票安全。
第九条专票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专票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保险柜中;2. 专票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24小时值班看守;3. 专票保管人员应定期对专票进行清点、核对,确保专票数量与账目相符;4. 专票保管人员应按规定办理专票领用、开具、缴销等手续。
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防范与内控建设

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防范与内控建设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在进行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时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部门监管和税务征收的基础。
随着税收管理的日益规范化和信息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也逐渐凸显,因此内控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防范和内控建设进行探讨。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分析1. 增值税发票虚开风险虚开发票是指企业进行虚假交易,制造非真实的交易凭证并索取增值税发票,以谋取非法利益。
虚开发票涉及金额巨大,不仅会导致企业损失,也会对税收征管造成严重影响。
2. 发票丢失或遗失风险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合法凭证之一,一旦发票丢失或遗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并对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发票抵扣等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3. 发票使用不当风险发票使用不当包括发票转让、私自填写发票、重复使用发票等行为,这些行为都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同时也违反了税务法规,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二、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建立健全发票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发票申领、发票使用、发票归档等环节的规范和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权限,并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强化发票的安全保管企业应将增值税发票进行分类、编号和密封,并存放在专门的发票库房或保险柜中。
对于重要的发票,可以采取影像电子存档的方式,并设立访问权限控制,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3.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增值税发票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发票的电子化、自动化、可追溯化管理。
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用,提高发票管理效率,减少人为错误和漏洞。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内控建设1. 审查与核对在增值税发票的申领和领用环节,应加强发票信息的审查与核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于发票领用人员应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发票管理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2. 分工与配合在发票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责任划分,使不同岗位的人员在不同环节进行有效配合,避免职责模糊和信息流失。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是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中进行交易结算的依据。
为了规范和管理增值税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发票的领用、使用、存储和报销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发票的领用管理1.领用人员的选择与授权:企业应根据发票领用人员的工作需求和安全性要求,对领用人员进行选拔、培训和授权。
领用人员需要具备财务知识和财务安全意识,了解发票的使用规定,并且遵守企业内部的保密制度。
2.领用发票的手续:领用人员在领用发票之前需要填写相关的领用申请表,并由上级负责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领用人员需在发票领用簿上填写具体领用的发票的种类、数量和编号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发票领用簿需备案保存,方便日后的核对和查询。
3.发票的分发与记录:企业应将发票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分发。
领用人员在领用发票之前需确认发票数量,并填写分发清单。
分发清单记录了发票的种类、编号、数量和领用人员的信息等,以便于管理人员对发票的分发情况进行核对和监控。
二、发票的使用管理1.发票的填写规定: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发票填写规定,包括发票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识别号、销售方名称、销售方纳税识别号等信息的填写要求。
领用人员在填写发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发票的使用范围和时限:企业应明确发票的使用范围和时限。
根据税法规定,发票仅能用于购买方与销售方之间的交易结算,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并且发票的开具时限、红冲时限等时间限制需严格遵守,以免发生违规行为。
3.发票的安全保管:企业应建立发票的安全保管制度,确保发票不丢失、不损坏和不被盗用。
领用人员需妥善保管好领用的发票,密切关注发票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发票的盘点和核对,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发票。
三、发票的存储管理1.发票存储的地点选址:企业应选择一个安全、防火、防水和防盗的地方作为发票的存储地点。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流程,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控制,特制定此制度。
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财务部增值税发票的购买、开具、保管、取得等要求和规定。
二、内容1、发票的购买1.1增值税发票由票据管理人员购买,票据管理人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1.2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上办理签收手续。
1.3票据管理人员必须在用完公司库存最后一份发票后购买且在月底前1天,特别注意公司当月开票金额,预留时间购买发票。
2、发票的开具2.1增值税发票由票据管理人员开具,其他人员不得开具,因特殊原因需代理开具时,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2.2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管理规定,不得虚开,不得开具与实际货物不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必须注明开票人名称。
2.3商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详细的开票信息(包含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货物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等)、合同等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4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废”印章。
2.5增值税发票开具后,联系商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取票并登记已开发票登记簿。
2.6发票寄出后,商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需及时跟催发票签收回执单,发票签收回执单按序装订成册。
3、发票的保管3.1应按发票类别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3.2完全未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由票据管理人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柜内,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3.3已作废的增值税发票由出纳保管,按照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3.4对于当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当月及时完成认证,不应遗漏或丢失。
将认证通知书与当月已认证专票按序装订成册。
4、发票的取得4.1公司采购各种资产或报销均应取得有效发票。
4.2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发票内容开具是否合规,并负责对其接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
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一、概述为加强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防止发票泛滥、假冒、挪用等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7月1日颁布了《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财税〔2017〕36号),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二、范围《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及其他应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
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指依法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的税款改征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三、发票管理1. 发票领用增值税发票应由注册税务师或者税务机关核定后,由企业在税务机关领取。
2. 发票使用(1)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税率适用的实收或实付货物或者服务之日起15日内(发票开具后1个月内),由销售方按照纳税人实际结算方式开票。
(2)纳税人向销售方购买货物或者接受服务的,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或者服务项目开具货物或者服务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发票。
发票应当开具税率适用的税点、税率和税额。
3. 发票保管(1)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设置增值税发票保管系统,并将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使用、注销、报废情况在该系统内予以记录。
(2)发票保管人员须严格按照保管规定管理税务机关领取的增值税发票,确保发票保管安全。
4. 发票核销应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核对发票上的内容与实物相符。
经核实后确认发票内容无误,企业方能签章。
5. 发票作废发票作废是指发票在签章后出现错误、遗失、毁损等状况时,由企业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销毁。
6. 发票销毁销毁一般有焚毁、粉碎、号销、胶章、剪切、簸落或橡皮擦除等。
销毁的增值税发票应当与税务机关直接发生关系的复印件进行核对,确认后由企业方与税务机关签字,并由企业方负责销毁。
四、其他管理1. 发票备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要求留存各类发票。
发票留存期限为当年12月31日之后的3个税务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增值税发票管理【发文字号】国税发[1996]136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1996.07.30【实施日期】1996.07.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7月30日国税发[1996]136号)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现印发,请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管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版式、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将专用发票票样及时下发各地。
(二)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制定1.专用发票的印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2.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应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印制计划上报后一般不再调整。
(1)县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8月20日以前将下一年度上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次年3月20日以前将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9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机关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国税局;应于次年4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于每年的9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应于次年4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4)国家税务总局将各省级国税局上报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进行审定汇总,送交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安排印制,并下发各省级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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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涉票货款支付内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
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填开及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职责:财务部、事业部、资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公司其他
部门协助实施。
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传递流程:
①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
②财务部会统科业务系统填开团购(批发)销售单并打印。
③将开票
申请单+团购(批发)销售单原件交会统科开票人员并询问取票时间。
④财务部会统科开票人员根据申请单和团购销售单上填写的购货单
位+商品明细+金额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开票申请部门在约定取票
时间领取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签收单”。
⑥及时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送达购货单位并取回盖有收票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签收单。
⑦将取回的发票签收单交财务部会统科保管。
⊙注意事项:A新购货单位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购货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字迹清晰)或
能证明其被国税局批准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材料。
2、购货
单位开票资料(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不能提供以上两项合规资料的业务部门,财
务部开票人员不得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擅自开具者处以200元
以上的处罚。
B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货款预收或收回均应通过对公银行转帐。
如有违反部门,暂时冻结该部门所有增
值税发票和管理费发票的开具。
待该部门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书
面报告批准后才能解冻开具。
I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及传递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按来票供货商和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
位和实际收货明细是否一至来区分为二种方案:
方案一,适合来票所载供货单位、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位、商
品明细完全一至(以下简称:双对应商家)的情况。
①根据各采购经理提供的双对应商家名单,事业财务部按该商家
本月待结算净额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本结算期进货商品汇总明细表(以
下简称:进货汇总表),并造册移交事业部收票专员。
②事业部收票
专员应及时将进货汇总表送达供货商并要求其及时开出合规的专用
发票。
③事业部收票员收到来票后应对来票所载基本项目:购货商名
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日期进行初审!对发票所载商品明细与进货
汇总表表列项目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