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
卫生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的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德医风建设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二)公平正义,诚信为本;(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注重实际,循序渐进。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德医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德医风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第三章医德医风建设内容第七条医德医风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二)医德医风考核: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三)医德医风监督:设立医德医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监督;(四)医德医风奖惩:对医德医风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医德医风考核第八条医德医风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医德医风知识掌握情况;(二)医德医风实践表现;(三)医德医风投诉情况;(四)医德医风考核结果。
第九条医德医风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医德医风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医务人员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医德医风监督第十一条设立医德医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鼓励群众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对举报事项,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对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医务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医德医风奖惩第十四条对医德医风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职业发展中给予优先考虑。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机构的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尊重生命,关爱患者,严守医德医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恪守职业道德,严禁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医院将建立医德医风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医德医风知识,提高医学专业素养,不断提升自身修养与职业能力。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医疗质量评估和医德医风考核,接受相关培训。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守医疗机密,禁止在非医疗需要的情况下泄露患者隐私。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医德要求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人权,尊重患者的自主权、知情权、隐私权。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严守医疗伦理,坚决不得从事医疗诈骗、虚假宣传、挪用医疗资源等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尽职尽责,对待每一位患者要一视同仁,不能因收入多少、身份高低或其他因素而歧视患者。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服务,不得虚报、瞒报病情,不得滥用医疗技术或其他手段获取巨额利益。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学信息,让患者具备知情决策的能力。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的生命权,不得故意延误、拒绝或滥用医疗手段,不得索取或接受利益回报来影响医疗决策。
第三章医风要求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以诚信为本,恪守医学道德,秉持医者仁心的原则,对待每一位患者要真诚、友善和耐心。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严禁戴饰物、抽烟、吃零食等不雅行为,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

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权益,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并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学专业水平。
下面是一份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监督和管理,维护患者的权益,保障医务人员的专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从事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坚持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保护患者的健康和权益,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德医风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第二章医德标准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修养,严守职业操守,遵守医疗伦理规范。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不得为个人利益牺牲患者的利益。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秘密,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情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权和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患者。
第三章医风建设第九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医学知识的学习和进修,不断提高医学专业水平和临床技能。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遵循医学伦理和专业规范,注重人文关怀,提供患者需要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合理需求,热情、细心、耐心地为患者服务。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严禁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不负责任、不尽职尽责的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务人员的行为将接受医德医风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由医院内外相关方共同组成。
第十四条医德医风监督委员会将定期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后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的行为如果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医德医风监督委员会将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医德医风监督委员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卫生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德医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德医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德医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医德医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三)监督检查医德医风建设情况;(四)处理医德医风投诉和举报;(五)定期总结、通报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第三章医德医风规范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医德医风规范:(一)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三)遵循医疗原则,确保医疗安全;(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五)廉洁自律,抵制商业贿赂;(六)团结协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七条医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索贿、受贿,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二)违规开具药品、检查、治疗等;(三)泄露患者隐私,损害患者名誉;(四)故意延误病情,导致患者病情恶化;(五)拒绝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章教育与培训第八条我院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第九条新入职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医德医风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德医风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德医风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建立医德医风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投诉。
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师、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准则,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践行医院的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生命为本”的原则,恪守岗位职责,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章管理与监督第五十七条医院设立医德医风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德医风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十八条医德医风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任命,成员包括医院领导、科室主任和医德医风管理专家等,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会议。
第五十九条医德医风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对不遵守医德医风规范的行为进行追责。
第六十条医德医风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医德医风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违规行为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医辛艾风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德医风专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
第六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德医风评估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医德规范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隐私权,严守医学伦理原则。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遵循病人的意愿,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等利益。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伪造、篡改病历等医疗记录。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尊重同事,积极合作,不得进行恶意诋毁和攻击。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保护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安全,不得私自出售或私用。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严禁穿着打扮不雅和不符合职业要求。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业承诺,不得逃避工作责任和延误病人治疗。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严禁泄露病人隐私,尊重病人的个人信息。
医院医德医风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医德医风建设以“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二章医德医风教育第四条医院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
第五条医德医风教育内容应包括:(一)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技巧等理论知识;(二)医德医风典型事例、先进人物事迹;(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等。
第六条医院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确保医务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医德医风教育。
第三章医德医风考核第七条医院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医德医风考核内容包括:(一)医德医风表现;(二)医患沟通能力;(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的情况;(四)廉洁自律情况。
第九条医德医风考核采取以下方式:(一)自我评价;(二)同事评价;(三)患者满意度调查;(四)医院抽查。
第十条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绩效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医德医风监督第十一条医院设立医德医风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实施。
第十二条医德医风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监督医务人员遵守医德医风规范;(二)受理患者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问题的投诉;(三)调查核实医德医风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四)对违反医德医风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医德医风奖惩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医德医风规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受到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的,应在医院内部公示。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医德医风监督制度

医院医德医风监督制度
一、聘请社会医德医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接受评议,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落实。
二、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并在门诊部、住院楼一楼设立意见箱,专人负责管理。
三、定期向门诊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定期电话回访部分出院病人,调查结果院内通报。
四、定期召开住院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登记,妥善处理,酌情通报。
六、对不良医德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和有关条例实施处罚。
七、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佩戴胸牌;
2、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
3、提供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对出院患者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及详细清单;
4、公开专家门诊医生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5、公开承诺医师廉洁行医内容。
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一、医德医风教育是医院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医德医风教育应有组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二、医德医风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结合医疗实际和教育对象的实际,分层次多形式地进行。
1、医德医风教育的内容:正面教育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荣辱观、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医德规范、职业纪律、行业规定、岗位职责教育;先进典型教育;每年开展的竞赛活动主题教育;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的会议精神教育等。
警示教育有。
违纪违规案件通报;相关警示录像;法制教育讲座等。
2、医德医风教育的形式:医德医风教育的组织形式分为全院集中教育和科室组织学习两种。
院部集中学习主要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专题教育讲座、先进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等。
各科室主要负责《政治学习计划》的落实。
3、医德医风教育的要求:1)医德医风教育将有计划地安排,其内容安排在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计划》中,政治学习计划和医德医风教育内容由党办制定。
其中警示教育应每年不少于一次。
2)注重抓好全院医务人员特别是新分配毕业生的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工作,将医德医风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3)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我院先进典型,通过院报、网站、宣传展板等形式及全院周会、科务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层面,及时宣传报导医德医风先进典型,树立医院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新风尚。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科室(学习小组)的政治学习(含医德医风教育)通常按月组织一次。
各政治学习小组须做好学习记录备查。
四、医德医风教育由党办牵头,科教处、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协助完成。
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二)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
主要教育形式有:利用科室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医德规范的集中学习讨论,定期组织上医德课,不定期举办演赛、知识竞赛、讨论会、医德医风培训班等。
对新进院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医德医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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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力度,有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医的意识,自觉抵制医疗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为病人提供一个放心、安心、舒心的就医环境,不断塑造我院良好的医德医风形象,提高我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根据国家卫生部“八不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布置医德医风建设内容,分析全院医德医风形势,解决医德医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表彰医德医风建设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医德医风办公室工作职责:对全院的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监督,负责处理病员的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及时反馈,督促解决。
科主任是科室医德医风第一负责人,负责抓好本科人员思想教育和医德医风监督管理工作,处理本科室发生的违规
违纪问题。
每个科室设立1名医德医风监督员,协助科主任抓好医德医风工作。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严禁医务人员索要或收受病员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
医务人员对病员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在24小时内委托科主任或护士长退还病人或将钱交到住院收费处打入病员账号。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打入病员住院账号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第四条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药品、试剂、医疗设备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不得接待医药代表。
第五条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第六条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第七条根据病员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作不必要的检查。
第八条严禁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作检查等。
第九条严禁科室或个人为医药代表统计用药处方或提供药品使用数据和医务人员名单。
第十条医务人员对病员要有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主动与病员沟通思想,交流感情,耐心细致地解释病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工作认真负责,随时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和诊治情况,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要做到礼貌接诊,文明待人,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不推诿、刁难病人。
第四章监督措施
第十二条医德医风办公室采取召开病员座谈会、病员专访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设立病员举报箱,定期邀请医德医风监督员座谈,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在签订器械材料等购销合同时,在合同上明确注明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违反约定的终止合同或扣压货款。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控制非基药的使用。
第十五条充分尊重病员的知情同意权,做特殊检查时必须征得病员或陪人的同意。
医务科将组织人员定期对医生处方、检查单是否合理规范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在门诊和病区的醒目处公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出院病员打印详细费用清单。
第十七条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改进病房管理,规范文明用语,提高医务人员语言交流技巧水平,在制度上实行综合、配套管理。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
执业医师报市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开单提成的,免除其主要负责人职务,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对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收受红包、回扣,一经查实按医院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科室或个人私自收费经查属实,除将私收款上交院财务外,还要处以私收费数额的10倍罚款,全院通报批评,扣科室考核20分。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作检查等经查属实,除给病员退还已开支的费用外,对当事人处以同等数额的两倍罚款。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私自卖药和为医药代表统计用药处方的,对当事人分别扣绩效考核分200分,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凡引发患者或患者家属投诉的,经调查基本属实,按投诉管理制度执行。
上班时间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绩效考核分20分。
各类上岗人员必须举止端庄、着装整洁、佩戴胸卡,违者每次扣绩效考核分2分。
第二十四条由于服务态度差或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医疗投诉和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