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城市便民服务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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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22•【字号】成城发〔2016〕87号•【施行日期】2016.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加强和改进“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贯彻执行,成都天府新区、郊区(市)县参照执行。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6年8月22日加强和改进“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为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门前三包”工作的通知》(成环治发〔2016〕7号),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以“文明成都、共建共享”为主题,强化“门前三包”专项治理,重点推进责任制落实,切实提高“门前三包”管理水平,确保城市干净、整洁、有序,促进城市形象和品质全面提升。

二、工作内容(一)开展“门前三包”系列活动1.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各级城管部门应围绕“文明成都、共建共享”主题,组织开展“门前三包”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要以教育引导、文明习惯养成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既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又具丰富内涵,寓教于乐。

2.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各级城管部门应动员社区积极参与“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督促商家店铺、企事业单位等自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3.开展“联户联勤”商家自治活动。

各级城管部门应紧紧围绕正在开展的“门前三包联户联勤”(十户联勤)试点工作,分层、分级提取一批有特色、能服众、可借鉴的管理创新经验,逐步扩展和延伸试点范围。

(二)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治理1.重点整治违反“包门前卫生”相关规定的行为:一是随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二是向街面倾倒污水、垃圾,或乱堆放各类垃圾;三是未遵守垃圾收运相关规定。

关于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重点

关于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重点

关于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系列工作要求,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加强社区建设和群众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机构设置在城区内已建成的社区中,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下设群众工作站、社会事务工作站、民生保障工作站、城市管理工作站、文化卫生工作站(亦可根据场地设综治、社会服务、社会保障三大块。

各乡镇、被撤乡镇所涉社区同上。

社区建设主要以辖区乡镇(管委会为主体,所涉单位(县信访局、政务中心、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公安局、房管局应积极主动配合和对接。

二、职能职责群众工作站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社区稳定、群众来信来访、人民调解、外来人员居住登记、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站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贫困大龄女童技能培训、小额贷款、志愿者注册登记、妇女儿童维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物业管理和就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民生保障工作站负责廉租房租赁补贴、低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五保孤儿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享受定抚优抚对象、灾情察看等前置条件的初审、公示、咨询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站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管理等工作文化卫生工作站负责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及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其他职能由涉及责任单位“点对点”对接,指导完善。

三、人员配置除有关县级部门已具备相应人力资源外,根据社区大小和服务群众多少,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以所涉乡镇(管委会征求社区意见后统一调配,也可在企业下岗失业“4050”人员中选聘、在公益性岗位调配。

并以社区为主体完善聘(用人手续。

四、经费保障县财政应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主要用于社区办公场地、公益服务性基础设施建设。

对一、二、三类乡镇社区、被撤乡镇社区和县城社区大小实行工作经费补助,补助标准视其情况,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万元。

便民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便民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便民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加、交通压力增大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如何提升便民服务,改善市民生活,成为了城市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此,制定并实施便民服务提升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标1. 提升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市民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2. 通过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3. 推动城市便民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三、内容1. 政府部门服务提升(1)完善政务服务窗口,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性。

(2)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在线办事服务。

(3)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覆盖面和便利程度。

2. 交通便利化(1)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流线,缓解交通拥堵。

(2)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

(3)建设便利的停车设施,减少停车难题。

3. 公共设施提升(1)加强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设施可靠性和安全性。

(2)增加城市公共休闲设施和文化设施,满足市民各种需求。

4. 智能化服务推广(1)推广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2)建设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和信息查询。

5. 社区便民服务(1)加强社区卫生站、孕婴儿童保健站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2)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居民文化娱乐水平。

四、实施方案1.政府部门服务提升(1)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政府部门提升服务质量。

(2)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3)鼓励和支持政务服务的线上化,推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交通便利化(1)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建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2)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车辆,提高公共交通频率和覆盖面。

(3)建设多层停车设施,提供便利的停车服务。

3.公共设施提升(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设施可靠性和服务水平。

(2)增加公共休闲设施和文化设施,优化城市公共空间。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7•【字号】成城发〔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成城发〔2020〕15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各区(市)县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火车站支队,委属相关单位:《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已经由市城管委2020年第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2月17日2020年市容和广告招牌管理工作要点2020年,市容秩序和广告招牌设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大运会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让城市容貌更加整洁靓丽、秩序更加井然有序。

重点工作是:一、开展“三大行动”,服务保障大运会筹备工作(一)市容秩序整治行动1.落实“门前三包”。

全面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加强社区城管工作站和临时性便民服务疏导点建设,并引导商家店铺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2.强化共享单车管理。

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积极创新管理手段,科学调度运维力量,坚持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期清理活动。

3.整治城市“牛皮癣”。

强化非法张贴书写广告治理工作,坚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城市“牛皮癣”。

4.拆除占道亭棚。

全面清除违规设置和废弃的各类占道亭棚。

时间节点:常态管理。

(二)广告招牌提升行动1.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招牌。

拆除违规、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楼名牌;整治规范一店多招、超大超亮、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2.提升商招店招品质。

运用城市美学,提升重要节点、保障线路和重要片区沿线及周边商招店招。

时间节点:常态管理。

(三)建筑物容貌提升行动1.清洗建筑立面。

便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便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便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成为了当前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便民中心作为提供群众生活服务的重要窗口,其建设对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便民中心建设方案,对于推动城市便民服务的提升,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便民中心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便民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便民中心势在必行。

便民中心的建设将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二、便民中心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设便民中心的目标是为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智慧城市形象。

2. 原则,便民中心建设的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三、便民中心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1. 建设内容,便民中心将包括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生活服务等多个方面,为居民提供政务办理、社区活动、生活便利等服务。

2. 建设措施,建设便民中心需要充分整合资源,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政务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化,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四、便民中心建设的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1. 保障措施,为了确保便民中心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加强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提高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便民中心建设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建设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合法。

五、便民中心建设的预期效果和成果评估。

1. 预期效果,便民中心建设完成后,将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2. 成果评估,建设完成后,需要对便民中心的服务效果和成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确保便民中心的建设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便民亭的实施方案

便民亭的实施方案

便民亭的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出行、购物、休闲等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便民亭作为一种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为市民提供各种便利服务,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便民亭实施方案,对于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便民亭的选址至关重要。

便民亭应该选址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例如商业区、公园、学校周边等地方。

在选址时需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市民的实际需求,避免选址过于偏僻或者拥挤的地方,以便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其次,便民亭的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管理的要求。

建设便民亭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划设计标准,包括建筑风格、外观造型、颜色搭配等,以确保便民亭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同时,建设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便民亭的实用性和便利性,确保市民可以方便地使用各种服务设施。

在便民亭的功能设置上,需要充分考虑市民的实际需求。

便民亭应该配备一些基本的便民设施,例如公共厕所、自动售卖机、充电设备、信息查询终端等,以满足市民在出行、购物、休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同时,也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设置一些个性化的便民服务,例如在公园周边的便民亭可以设置休息座椅、饮水机等设施,而在商业区可以设置快递代收点、便民服务咨询台等。

另外,便民亭的管理和运营也是实施方案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便民亭的管理应该由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

同时,可以考虑引入社会力量,例如与商业机构合作,共同运营便民亭,以提高便民亭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最后,便民亭的实施方案还需要考虑到资金来源和投入。

便民亭的建设和运营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可以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公益捐赠等多种途径来筹集资金。

在资金投入方面,需要充分考虑到便民亭的长期运营和维护成本,确保便民亭能够持续稳定地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

总之,便民亭的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到选址、建设、功能设置、管理运营和资金投入等方面,以确保便民亭能够真正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促进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的改善。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办函〔2016〕11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办函〔2016〕11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办函〔2016〕110号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7日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掌握服务业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定期会议运行和日常台账报送相结合的服务业运行调度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全国服务业核心城市建设,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运行调度会议制度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服务业运行调度会,督导发展目标,检查行动计划,研判运行态势,推动改革进程,协调重大事项,研究重大举措。

(一)季度运行调度会。

每年4月、10月召开季度调度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分管负责人和(或)服务业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半年和年度运行调度会。

每年7月召开半年运行调度会,次年1月召开年度运行调度会议,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内容。

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市)县关于季度(半年、年度)服务业运行情况汇报;通报服务业重大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服务业改革发展重点举措;总结、交流各单位服务业工作情况和经验;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申报确定需讨论的其他议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16日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地下综合管廊使用功能完好及安全运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等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其他县(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城市工程管线(以下简称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燃气、有线电视、给水、排水、再生水、交通安全、公安通信、天网、城市照明、垃圾渗滤液管线等;附属设施是指管廊的附属设施,包括排水、通风、消防、照明、电气、通信、标识、监控与报警设施等。

本办法所称的管廊监管单位是受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具体承担管廊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的单位;管廊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管廊运营维护管理的单位;管线单位是指城市工程管线的权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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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城市便民服务区的实
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9.06
•【字号】成城发〔2017〕18号
•【施行日期】2021.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城市便民服务区的实施意见
成城发〔2017〕18号成都高新区城管环保局、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区(市)县城管部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

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

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

”规定,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同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将城市便民服务区建设,列入了2017年十大民生实事工作目标。

为扎实推进城市便民服务区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贴近民生、主动服务”,以“人本城管”建设为导向,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服务职能,增强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充分尊重民意,发扬民主,应更加注
重惠民、利民、便民,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扰民。

——坚持科学设置。

城市便民疏导区应建设在公建配套比较薄弱区域,充分满足市民生产生活需求。

——坚持依法设置。

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应充分利用闲置资源,优先考虑闲置地块等,并依法监管。

(三)工作目标。

各区(市)县分别新建2个便民疏导区,并于2017年10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委。

负责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实施考核。

(二)区(市)县城管部门。

负责组织辖区内城市便民疏导区的选址、建设工作,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参与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流动商贩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并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完善管理机制、增强服务职能。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

具体负责辖区内城市便民疏导区的建设工作,制定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并引导辖区内流动商贩“入市经营”。

同时,建立社区城管工作站,引导社区参与便民疏导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31日前)
各地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公建配套和闲置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做好对比分析,为下一步选址工作做好相应的准备。

(二)选址筹备阶段(3月31日—5月31日)
根据前期排查摸底及对比分析情况,初步确认城市便民疏导区的建设点位,在充分征求周围群众意见后完成选址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建设计划和建设方
案。

(三)建设施工阶段(5月31日—7月31日)
按照规划和建设部门的意见,对照方案进行具体建设施工,城市便民疏导区的形态和景观应与周围环境一致,可注入成都元素。

建设过程中应同步配套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弥补公共设施配套不足的短板,真正从行动上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在疏导区外同步设置连接通道、导示牌等,及时修复道路、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

同时,施工期间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完善相应的施工手续。

(四)总结验收阶段。

(7月31日—10月31日)
各级城管部门要在具体建设和试运行管理过程中总结经验,为下步推广提供可借鉴能复制的经验。

市城管委牵头检查验收工作,并颁发城市便民疏导区的标识标牌。

(五)全面投入使用(11月30日前)
各地应根据前期试运行管理经验,因地制宜,制定每个便民疏导区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办法,细化管理责任,确保每个疏导区正常运行并实施常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已纳入市委市政府2017年十大民生目标。

各地城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切实把建设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注重协同配合。

各地城管部门要注重与国土、规划、建设、房管、食药监、安监等部门的横向配合,也要建立与街办、社区的纵向治理机制,更要征求附近居民意见,确保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投入。

各地城管部门要做好城市便民服务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坚持多渠道筹集资
金,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管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进行跟踪报道,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引导流动商贩“入市经营”,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督查考评。

市城管委将会同督查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六)按时报送资料。

各地城管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将选址筹备情况和建设方案报市城管委。

突发情况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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