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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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奖励办法

科研奖励办法

科研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学术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学术氛围,建立学术激励机制,医院设立以下学术奖励项目。

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学术论著,奖励额为:影响因子⨯2000元;非论著类文章,奖励额为:影响因子⨯1000元;被《工程索引》(E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学术论著,每篇奖励2000元。

被SCI、EI、SSCI收录的论著一般以有资质部门提供的检索报告为准。

通讯作者为其他单位的论著,不列入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所有级别的奖励全部按照各颁奖部门奖励金额进行等额奖励。

(注:1.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2.课题负责人为我院正式职工或我院培养的研究生)
同一项目重复获奖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仅补差额。

三、著作奖励办法
人民卫生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且主编的单位署名为我院,20万字以上者(含20万字)奖励主编5000元,每增加10万字多奖励500元。

(教材著作、辅助教材、科普教材单独制定奖励办法)。

四、专利奖励办法(指职务发明且已转让)
专利类型奖金(元/项)
发明专利 10000
实用新型 2000
外观设计 500
五、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转让后,主要研究人员及相关人员从转让费中提取30%作为奖励金,20%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科研经费(有科研项目的),余50%归于院科研经费。

本办法解释权归医院科研部,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原奖励办法同时作废。

XXXXXX医院论文奖励办法

XXXXXX医院论文奖励办法

XXXXXX医院论文奖励办法为提高我院科研、教学水平,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撰写论文,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按照卫生局关于医院业务目标考核指标相关要求,以及职称晋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论文、专著的撰写、发表有关规定及其奖励办法。

(一)论文奖励原则:1、论文或著作的作者必须是我院在岗职工并以我院名义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或出版,同一篇论文或著作只奖励一次,以最高奖励为准。

论文或著作内容必须与作者本专业相关。

2、无原始资料或缺乏真实性的论文及著作,以及未经医教科审查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则不予奖励。

发表前必须在医教科审核备案,发表后,论文或著作的作者必须提供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到医教科登记。

3、多人合著的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所得奖金。

4、受奖励的论文除医学论文外,还包括医学管理论文。

不含科普读物、文艺著作、报刊文章、图片画报等。

(二)论文奖励范围1、学术论文包括论著、综述、短篇、个案、译文等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

2、论文发表后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4、在SCI(《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中文核心期刊医药卫生类目录(即A类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6、B类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7、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8、各类增刊、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三)论文奖励办法1、凡被SCI收录影响因子小于1.0者奖励1万元/篇;影响因子每递增0.1,增奖1千元,每篇最高奖励30000元。

2、A类期刊。

论著每篇奖励1500元;综述、短篇每篇奖励800元;译文、个案报道、病例讨论每篇奖励400元。

3、B类期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文、个案报道、病例讨论每篇奖励300元。

医院关于学术论文及学术专著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学术论文及学术专著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学术论文及学术专著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科教兴院战略,鼓励医务人员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以高质量的学术论著和研究成果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术论文管理(一)学术论文的奖励医院鼓励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积极撰写、交流和发表学术论文,其形式通常包括基础或临床医学、医院管理或医学教育等方面的研究论著、综述、讲座、病例报道等;对发表于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正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医院报销版面费,并根据所发表刊物的级别给予一定奖励。

(二)医学论文级别评定标准1、SCI 来源期刊论文发表于《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来源期刊的国内外医学期刊的论文。

2、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图书馆)》收录的医药、卫生学术期刊上的论文。

3、统计源期刊论文发表于《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国家科技部发布)》收录的医学类学术期刊上论文。

4、其它(未收录于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的学术期刊)论文,根据其主办单位的不同分为省、市两级:省级:发表于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医学会或各专业学会、学术团体等主办的、经国家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的正规专业期刊杂志以及各大学(学院)学报上的论文。

市级:发表于省内、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学会以及各专业学会、学术团体等主办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的正规专业期刊杂志上的论文。

5. 正规期刊的鉴别标准为具有合法的国际标准出版物序列号(ISSN)和国内出版物刊号(CN)。

(三)学术会议交流论文级别评定标准1、国际级(1)由国际学术机构举办的学术会议。

(2)由国家级学会或国务院部(委)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有六个以上国家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

论文汇编必须是中外文对照编辑。

2、国家级(1)中华医学会系列学会举办的各专科全国性学术会议。

医院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及发明专利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及发明专利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及发明专利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促进和提高我院医疗科研水平,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本专业医疗科研工作,撰写科研论文、编写著作、发表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促进我院整体医疗技术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特制订本奖励管理办法:本办法涉及范围:第一作者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将我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业著作及发明专利等。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一条科研成果:凡符合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准备鉴定资料,报送科教科后推荐申报。

第二条专业著作出版:编著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为本专业先进学术专著。

编者自行组织撰写内容和编写成员。

第三条学术论文外投时,需本人到科教科开具论文投稿《介绍信》,科教科对其论文进行形式审核(如:一稿多投、期刊合法性),并做好登记。

第四条凡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获有科研成果证书、专业著作及学术论文,需作者持原件、发票及复印件每年11月底上报科教科,按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资料存档:科研成果证书、著作及学术论文评奖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科教科存档。

第三章科研成果、著作及论文费用报销第六条科研成果有科研经费的从经费中报销;没有科研经费的专家鉴定费、评审费医院报销。

第七条医院不支付书籍出版费,不负责书籍的销售。

第八条按照医院规定的投稿程序,在合法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医院根据论文发表期刊的层次,给予报销版面费。

论文版面费报销范围:1.在国外《NATURE》、《SCIENCE》等权威相关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CIB、ISTP收录论文、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期刊或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全额报销;2.二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报销80%,三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报销50%;3.中文核心期刊的认定按北京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执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认定按科技部最新《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执行。

医院学术奖励办法

医院学术奖励办法

《肛肠医院科研、学术奖励办法》讨论稿为调动我院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鼓励科研工作多出成果,不断提高我院科研及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1、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为我院在在职职工,所署单位为“医院”。

2、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期刊有国际连续出版物号ISSN或中国书刊号CN。

3、作为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二、奖励类别及额度所有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专业医学杂志发表的论文,均凭发票全额报销版面费。

1、特级论文特一级:全文发表在《Science》、《Nature》上的论文。

奖励1万元。

特二级:全文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期刊上的论文。

奖励5000元。

特三级:全文发表在一级学科影响力前20%的期刊上的论文。

奖励3000元。

2、在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的认定依据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在核心期刊以外的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

4、在省级期刊(不含论文集和内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5、出版专著,封面署名包含医院者,奖励5000元。

6、国家发明专利:以医院为发明人发明的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

7、课题奖励方案:国家级课题: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10万元。

为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5万元。

仅参与单位,奖励科研团队3万元。

省级课题: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科研团队3万元。

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2万元。

仅参与单位,奖励科研团队1万元。

市级课题: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科研团队1万元。

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0.5万元。

三、奖金分配1、由两人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

2、三人以上(含三人)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5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20%。

3、合作者非本院职工,相应奖金不发。

医院论文奖励办法

医院论文奖励办法

医院论文奖励办法简介医院是医疗服务的重要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发挥着科研和教育的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医院内部医生和研究人员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医院论文奖励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一种医院论文奖励办法的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探讨其作用和影响。

设计方案1. 奖励标准的设定为了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奖励办法需要设定一定的标准以确定何种类型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可以获得奖励。

例如,可以根据发表的期刊级别、被引用的次数、影响因子等指标来评定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

此外,也可以设定奖励标准包括发明专利、科研项目、临床应用等其他类型的研究成果。

2. 奖励等级的划分为了鼓励医生和研究人员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可以设定多个奖励等级,根据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来划分不同的奖项和奖金。

例如,可以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根据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来确定奖励的级别和金额。

3. 奖励形式的多样化除了奖金,奖励办法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奖励,例如提供更多的科研资源、学术交流机会、晋升机会等。

这样可以激励医生和研究人员进行更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同时也促进医院内部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4. 审核机制的建立为了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奖励办法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审核机制。

该机制可以由医院内部的专家组成,对申请的论文和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获奖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5. 奖励结果的公示和宣传为了增加奖励的影响力和吸引更多医生和研究人员参与科研工作,医院可以将获奖结果公示于医院内部,向全院师生宣传奖励的意义和重要性。

此外,医院还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等渠道发布奖励结果,与其他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医院的学术声誉。

作用和影响医院论文奖励办法的实施对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和影响:1.鼓励医院内部医生和研究人员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

2.激励医生和研究人员进行更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推动医院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

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公安县人民医院科研论文及成果奖励办法为规范我院科研工作管理,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积极开展,促进科研学术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人才培养,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技成果奖励 1、同一成果有县市等多级科技成果奖励的,按其中获奖最高的给予一次,除按获奖金额医院另外等额配套奖励外。

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万元,二等奖奖励()万元,三等奖奖励()元。

市级一等奖奖励()万元,二等奖奖励(),三等奖奖励()。

2、科技成果奖励应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奖金的 70%分配给课题主要完成者, 30%分配给与该成果直接有关的研究人员。

二、科技论文奖:1、发表程序:(1)论文发表前将科主任已签字的论文稿件送交医务科登记,医务科出具投稿证明;(2)杂志出版后交医务科审查,医务科按规定确定杂志级别及影响因子,出具发表证明;(3)投稿证明、发表证明及发表杂志三者齐全,才能作为晋升依据,供政工科职称晋升时使用。

1/ 3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论文不作为晋升依据,也不作为论文奖励依据。

2、奖励办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查询网上可查的期刊。

核心期刊收录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当年或最近一年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标准确定是否属于核心期刊论文,以百度文库最近一年的中文期刊影响因子为依据确定论文奖励等次。

(1)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收录的,非核心期刊论文奖励500 元。

(1)影响因子小于 0.4 奖励 2019 元。

(2)影响因子在 0.40~0.999 之间的奖励 3000 元。

(3)影响因子在 1.0~1.499 之间的奖励 6000 元。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为鼓励我院广大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培养一支高质量的学科专业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市政府科技奖励1、获湖北省、黄石市政府科技奖励(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等)一、二、三等奖,医院按所获奖金的1:1配套奖励。

2、获黄石市卫生科技进步奖(科技局与卫生局联合)一、二、三等奖,医院按所获奖金的1:1配套奖励。

3、同一科技成果同时获省、市科技奖励,以所获奖金额度最高的1:1配套奖励,不重复配套奖励。

二、学术论文奖励1.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在SCI上发表论文,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综述每篇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500元的奖励(含版面费)。

2.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医院给予论文版面费报销。

其中,发表于中华医学系列的论文,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个案/短篇每篇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在其他统计源杂志上发表论文,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综述每篇分别给予200元、100元奖励。

3. 在增刊上发表论文不在奖励之列。

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奖励1.科技成果通过科技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水平达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给予成果完成人20xx元奖励。

2.科技成果通过科技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水平达国内领先水平,给予成果完成人1000元奖励。

四、以上成果第一获奖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和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均应为黄石市中心医院。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六、未尽事宜由人事科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新技术、新业务奖励规定1500字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新技术、新业务奖励规定为了鼓励广大职工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撰写高质量学术论文,主动开展临床科研、新技术和新业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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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肠医院科研、学术奖励办法》讨论稿
为调动我院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鼓励科研工作多出成果,不断提高我院科研及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为我院在在职职工,所署单位为“医院”。

2、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期刊有国际连续出版物号ISSN或中国书刊号CN。

3、作为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二、奖励类别及额度
所有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专业医学杂志发表的论文,均凭发票全额报销版面费。

1、特级论文
特一级:全文发表在《Science》、《Nature》上的论文。

奖励1万元。

特二级:全文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期刊上的论文。

奖励5000元。

特三级:全文发表在一级学科影响力前20%的期刊上的论文。

奖励3000元。

2、在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的认定依据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在核心期刊以外的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

4、在省级期刊(不含论文集和内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5、出版专著,封面署名包含医院者,奖励5000元。

6、国家发明专利:以医院为发明人发明的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

7、课题奖励方案:
国家级课题: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10万元。

为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5万元。

仅参与单位,奖励科研团队3万元。

省级课题: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科研团队3万元。

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2万元。

仅参与单位,奖励科研团队1万元。

市级课题: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科研团队1万元。

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0.5万元。

三、奖金分配
1、由两人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

2、三人以上(含三人)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5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20%。

3、合作者非本院职工,相应奖金不发。

4、科研课题:第一申报人40%,余下团员共60%。

四、申报与评审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学术论文,由第一作者于论文发表次年3月15日前凭刊物原件向学术委员会申报。

2、学术委员会初审讨论后,将符合奖励条件的学术论文向全院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凡对授奖论文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术委员会提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即报院长审批授奖。

3、凡已获得本奖励的学术论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权属问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行奖励。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六、本办法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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