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冲突中农民工的行为逻辑分析
解读劳动关系中的冲突与协调机制

解读劳动关系中的冲突与协调机制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多样化的系统,涉及到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责任和利益。
由于双方的差异和利益冲突,劳动关系中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冲突并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协调机制的存在可以帮助双方达到共赢的结果。
首先,劳动关系中的冲突源于双方的不同目标和利益。
雇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雇员则追求更好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
这种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和对立态度。
然而,冲突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因为它反映了不同群体之间的权力和资源分配的竞争。
其次,劳动关系中的冲突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例如,雇主和工会可以通过集体谈判来讨论工资增加、工时调整和福利改善等问题。
通过这种方式,双方可以在保护各自利益的同时,寻求共同的利益点。
另一种解决冲突的方式是通过仲裁和调解来实现。
仲裁是指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裁决争议的解决方法,而调解是指由中立的第三方促进双方的对话和妥协。
这些方法的优势在于它们可以提供公正和中立的决策,避免双方陷入无休止的争斗中。
此外,劳动关系中的冲突还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来减少。
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沟通是解决冲突的关键。
及时的沟通可以帮助双方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关切,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此外,建立反馈机制可以让双方及时了解对方的期望和反馈,避免冲突的进一步升级。
然而,劳动关系中的冲突也可能无法通过协调机制来解决。
在某些情况下,冲突可能会导致罢工、工会活动和法律诉讼等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雇员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及时的冲突预防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有效地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冲突,各方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雇主和雇员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这可以通过定期的员工反馈、员工参与和员工培训来实现。
其次,建立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是必要的。
这包括建立独立的仲裁机构、设立专门的调解部门和提供独立的咨询服务等。
当代劳资冲突的法律机制解析

当代劳资冲突的法律机制解析本文我国现处于特殊的社会转型期,由于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为劳动行政重要内容的劳动监察,其运行的条件和环境均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致使现行制度无力应对频频出现的劳动争议和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事件。
因此,加强劳动行政管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已成为社会各界当前关注的焦点问题。
这就有必要重新审视劳动监察制度的组织、作用和运行模式,从而对政府执政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亦即,作为公共权力应当如何充分发挥其调控职能,以协调、整合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
一、劳资冲突:转型期我国劳动监察制度的新挑战劳资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凸显为一种经济关系,它反映了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各种关系,尤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等制度形成和执行过程中相互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和谐劳资关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然而,我国劳资关系的现状不容乐观,呈现紧张状态。
伴随着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以及多种所有制并存格局的形成,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攀升。
国有企业改制后,劳动关系由行政型为主逐步转向契约型为主,职工各种利益的实现主要依靠企业内部。
经济利益成为调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核心杠杆。
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关于职工安置的问题往往会涉及本企业大部分甚至全部劳动者,因此,矛盾一旦激化,极易引发连锁反应,升级为大规模的集体劳动争议,甚至发生暴力流血事件。
而在民营企业中,劳资冲突则集中表现在资方欠薪、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加强劳动强度和肆意惩罚工人;劳方怠工、破坏生产以及出现伤害企业主等报复行为也时有出现。
这些都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即便在工资水平高、福利待遇好的外资企业,尽管报酬较高,但劳动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而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并没有完全执行,因此,大量争端、冲突也经常产生。
诚然,造成劳资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也是多样的。
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分析报告

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分析报告近年来,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现象,我们对多起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进行了综合分析。
一、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的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制造等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幅增加,吸引了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
然而,由于部分用人单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和劳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事件的主要特点1、规模较大往往涉及众多农民工,人数从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
2、情绪激动农民工辛苦劳作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容易产生愤怒、焦虑等情绪。
3、影响广泛这类事件通常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
三、事件发生的原因1、用人单位恶意拖欠有些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支付责任。
2、层层转包问题工程项目的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问题,难以找到直接负责的单位或个人。
3、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足部分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在监管和执法方面存在漏洞,对拖欠工资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4、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和法律知识,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往往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四、事件造成的影响1、对农民工个人和家庭的影响农民工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孩子的教育、老人的赡养等问题都无法得到保障。
2、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低了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进而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解决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的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
2、规范用工市场加强对工程项目转包的监管,明确责任主体,杜绝违法转包行为。
3、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工资问题。
论文劳资冲突中农民工的维权抗争思路

劳资冲突中农民工的维权抗争思路1、是什么?2、为什么?3、怎么办?一、是什么?(伴随中国现代进程推进,一些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成为我们所说的农民工。
他们在城市就业中权益屡被侵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
恶劣的就业环境导致了激烈的劳资冲突,现在我们就来谈谈珠三角劳资冲突中农民工的维权抗争。
)1、劳资冲突劳资冲突是指劳资之间就劳动中的权利事宜以及利益事宜,以公开或隐蔽方式来表达和实现其利益诉求的一种社会行为。
2、劳资冲突的表现形式当劳资间发生冲突时,劳资双方则会采取相应形式进行斗争。
在市场经济国家,劳方一般会采取罢、怠工等,而资方为对抗之可以闭厂、封锁等。
而雇主采取的方式:关闭工厂、雇佣罢工替代者、复工运动、黑名单或白名单。
二、为什么?(下面我们来谈一下珠三角农民工维权抗争的方式主要有哪些及其出现的原因)珠三角农民工的维权抗争方式及其出现的原因分析1、制度化维权在我国,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作为劳动者的农民工权利受到侵害后,农民工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信访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依职权依法处罚用人单位。
从中可以看出,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起完整的制度化救济程序。
农民工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通过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是制度化维权。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法院受理的劳资纠纷案件在数量上居高不下,据广东省高院最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珠三角地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其中深圳、东莞、广州等市分别达到4347宗、3559宗、2280宗,同比2007年剧增逾126%、132%、92%。
2、非制度化维权与抗争(一)自救式犯罪维权和以死抗争(1)自救式犯罪维权和以死抗争。
在现实生活中,时常上演一出出的悲剧——农民工为了得到其微薄的薪水,在无法得到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过激手段将老板或其他人杀害,我们将其称为自救式犯罪维权,即当农民工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在其能力范围内穷尽可能的救济手段,最后不得不以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行为就是自救式犯罪维权。
浅议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及防范

浅议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及防范浅议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及防范1、引言农民工作为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劳动力主力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农民工闹事事件频发,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分析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2、原因分析2.1、工资问题农民工闹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工资问题。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大、管理不健全,部分雇主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导致农民工无法按时拿到应有的工资而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引发闹事。
2.2、劳动条件差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差也是闹事的原因之一。
部分雇主对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住宿条件等方面管理不到位,导致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下降,从而引发冲突和闹事。
2.3、社会保障缺失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引发闹事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身份不稳定,社会保障待遇不完善,缺少医疗、养老、失业等方面的保障,这使得他们面临较大的风险和经济压力,容易引发抗议和闹事。
2.4、就业机会不足就业机会不足是农民工闹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部分传统产业减少了对农民工的需求,导致农民工就业难、收入下降。
这些问题对于农民工来说是沉重的负担,容易激发他们的不满情绪,引发闹事。
3、防范措施3.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执行,确保雇主与农民工之间达成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雇主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处罚。
3.2、提高劳动条件雇主应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住宿条件,严格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管,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3.3、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范围,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
应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其就业风险。
3.4、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就业机会,减轻农民工就业压力。
我国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论文

我国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论文一.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劳动力成为重要的劳动力来源。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与雇主之间的劳资纠纷日益突出,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挑战。
因此,建立健全的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十分迫切。
本文旨在就我国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分析现有问题与挑战,并提供一套复杂的解决方案。
通过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法规,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参与,推动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二. 问题分析1.农民工劳资纠纷频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现有解决机制存在不足,效果不理想。
三. 解决方案1. 政策和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明确雇主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和惩罚力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审核,减少非法用工和拖欠工资的现象。
2. 政府监管与服务机构建设•政府加大对农民工劳资纠纷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纠纷。
•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和调解服务。
•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设与培训,提高仲裁效率和公正度。
3. 社会组织参与•鼓励农民工组建维权组织,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力量和议价能力。
•发挥工会组织在劳资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对话与协商。
•建立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 教育与培训•加强农民工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开展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培训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对劳动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四. 预期成果通过实施上述方案,我们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成果:1.农民工劳资纠纷频率显著降低,社会稳定水平提升。
2.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工资支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政府监管与服务机构的建设完善,纠纷处理效率提高,公正性得到保障。
浅议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及防范
浅议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及防范浅议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及防范1.引言在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民工闹事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农民工闹事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也对农民工个人权益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理解农民工闹事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2.农民工闹事的原因2.1 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由于户籍制度和城乡差异,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等的社会保障待遇,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这导致了农民工的权益受损,增加了农民工闹事的可能性。
2.2 薪资支付问题农民工常常遭遇拖欠工资的情况,这使得他们的生活困难重重。
拖欠工资问题往往长期存在,并且得不到妥善解决,造成了农民工的不满情绪,激发了他们的闹事行为。
2.3 工作环境及待遇问题农民工在城市中从事的工作多为劳动密集型、体力劳动为主,工作环境通常较差,并且待遇低于城市居民。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和环境差异,使得农民工产生不满情绪,易于引发闹事行为。
3.防范农民工闹事的措施3.1 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应加大力度,推动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受相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通过法律和政策的支持,逐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2 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改善工资支付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
3.3 提升工作环境和待遇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增加培训机会,提供提升职业技能的途径,使他们能够在城市工作中获得公平的机会和尊重。
4.附件本文档附上相关统计数据、案例分析和相关报告,供详细参考。
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社会保障指国家对公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提供的一种保障体系。
5.2 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拖欠劳动者工资薪金或者未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
5.3 工资支付制度指国家对劳动者工资支付行为所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某区劳务合同关系中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纠纷分析和建议
某区劳务合同关系中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纠纷分析和建议背景在中国的第二次人口普查中,农民工总人数已经超过了2.7亿人,占据了全国总人口的20%以上。
然而,由于农民工的特殊性质,他们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在一些地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仍然存在问题。
近期,某省某区内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案件频发,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往往会在薪资、保险福利等方面产生纠纷。
问题分析劳务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通常是指劳务派遣,即由一家企业或者个人向另一家企业或者个人提供一定的劳务,由提供劳务的人员或机构与受劳务的人员或机构通过劳务合同形成的一种雇佣关系。
在农民工的劳务派遣中,存在以下问题:1. 合同缺乏规范性和约束力在某区的农民工劳务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合同规范性和约束力不足的情况。
一些企业或个人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往往极力规避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要求,让合同缺乏约束力,并且让农民工签字确认却不给予清晰明了的解释,导致合同中存在不公正条款的情况。
2. 薪资和保险福利待遇低由于农民工在劳务关系中属于较为弱势的一方,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议价能力,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也普遍偏低。
甚至存在一些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会被企业或个人拖欠,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报酬和保险福利。
3. 劳动条件恶劣一些劳务派遣企业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安全隐患和劳动强度过大的问题,导致农民工的劳动条件恶劣。
此外,由于农民工多次外出务工,也存在睡眠和饮食条件恶劣的情况。
4. 缺乏维权途径由于农民工在劳务关系中的特殊性质,他们很难获得有力的维权途径。
此外,很多农民工通常来自贫困地区或者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维权意识相对不足,更加难以获得法律制度的保障。
建议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本文所提出的建议:1. 完善劳务合同约定内容通过补充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模板合同,将农民工劳务关系中的约束力提升到合法层面,完善劳务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特别是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的约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博弈分析2800字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博弈分析2800字摘要: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引起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本文用博弈论理论分析了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关键因素,从博弈论的角度为我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工资拖欠、博弈、农民工1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博弈分析1.1 农民工和承包商之间的博弈分析(1)第一轮博弈在中国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农民工在市场竞争中竞争力小,可替代性大等因素造成农民工在博弈的初始阶段就处于劣势地位,面对现实的就业压力及自身素质的低下,迫使农民工放弃了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讨价还价的权利,选择接受施工方强硬无理的要求选择应聘。
(2)第二轮博弈假设1:两个局中人,局中人Ⅰ是施工单位,局中人Ⅰ是农民工;假设2:(1)局中人Ⅰ即施工单位的纯战略选择是拖欠和不拖欠民工工资;(2)在局中人Ⅰ选择了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对局中人Ⅰ即农民工的纯战略选择是通过法律途径讨薪和非法途径讨薪;假设3:局中人Ⅰ的法律途径讨薪成本是C1,非法形式讨薪成本是C2,局中人Ⅰ如果拖欠工资额度为M,行政处罚部门就对其进行罚款,罚款系数为K,即对局中人Ⅰ进行数额为KM的罚款;假定4:工人工资总额为M,拖欠时间设为T,薪资的时间占用成本率为K;假设5:局中人Ⅰ、Ⅰ选择不拖欠、不声讨的期望值是0和M;如果选择拖欠、通过法律途径讨薪的期望值是-C1和M-C1,如果选择拖欠、通过非法形式讨薪的期望值是-C2和M-C2。
在该博弈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而言当KMT-Q﹥0时,即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对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大的情况下,施工单位的占优策略是拖欠工资,反之则不拖欠;对农民工而言在承包商选择了拖欠工资的条件下,当M-C1-LT1﹥M-C2-LT2﹥0 时才会选择通过法律形式讨薪,而现实中一般C1﹥C2,即法律维权成本过高,加上维权时间长造成M-C1-LT1﹤M-C2-LT2的情况经常发生,农民工很少通过法律形式解决拖欠问题,因此可以得到这一博弈的纳什均衡(拖欠工资,非法途径讨薪)。
劳资冲突中农民工的现状分析
劳资冲突中农民工的现状分析——以珠三角地区为研究对象近年来,劳资冲突事件不断发生,也有一种愈演愈烈的趋势,不少企业出现了工人停工、罢工的现象。
本文主要是通过对珠三角地区农民工为主的劳资纠纷现状进行分析,了解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一些解决劳资纠纷的决策和建议,以促使劳资关系和谐发展。
1.当前珠三角劳资纠纷的现状近年来,珠三角地区法院受理的劳资纠纷案件在数量上居高不下,据广东省高院最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珠三角地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其中深圳、东莞、广州等市分别达到4347宗、3559宗、2280宗,同比去年剧增逾126%、132%、92%。
广东省作为每年出现各种劳动争议最多的省份,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数占全国总数的20%以上。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2008年到2010年底,广东全省劳动争议案件的总量一直保持每年30万宗以上的高位状态。
劳资纠纷案件数量大,增长速度快,而且案件多数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流动人口较多的深圳、广州、东莞等地区。
在劳资纠纷处理上资强劳弱,缺少有效的、对等的谈判机制;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工权益上发挥作用有限;地方政府只是事后诸葛,没有建立起劳资纠纷的预防机制。
2.珠三角农民工的维权抗争及其原因分析1.珠三角农民工的维权抗战的形式(1)制度化维权农民工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通过法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是制度化维权。
(2)非制度化维权与抗争这也就是一种自救式犯罪维权和以死抗争的方式。
可以将其概括为四种类型:一是和平请愿式,民工群体以罢工、游行、上访等方式维权的;二是当众自残式讨薪,如当众跳楼的、爬塔吊的、割腕自杀等;三是私下以暴易暴式,即讨薪者在追讨无望的情况下,杀伤或杀死欠薪者及其家属;四是威胁报复社会以讨要薪水的。
后三种维权方式多数是为了追讨薪资而采取的。
这四种维权的方式都会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后两种还会引发严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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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冲突中农民工的行为逻辑分析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由劳资矛盾引发出多起个体或群体性事件,劳资冲突
以引人注目的方式,成为近期我国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焦点,并且有
扩散、蔓延的趋势,各方力量相互博弈,态势复杂。
劳资冲突是劳资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甚至完全相背离的表现形式,这种劳资矛盾是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矛盾。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阶段的农民工总数已经超过1.5亿,在劳资冲突事件中,许多涉及案例都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相关,这就进一步导致
冲突在原本的经济纠纷上融合了更多的文化及社会因素。
在农民工进入市场并劳作于企业的全程,几乎都存在劳资矛盾的隐患。
按照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从财富、权力、声望这三点来看,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似乎天然是弱势阶层,也并不具有话语权。
从科尔曼的理性选择来看,农民工作为“社会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会受所在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劳资冲突中,按照自己所既有的行动系统做出选择。
本研究表明,近年出现的极端行为维权行为,正是不合理制度下的合理选择。
笔者采取质性分析,前后深入到当地两起劳资冲突案件,利用观察、访谈等质性研究的方法,对研究对象农民工进行分析。
结果表明随着我国经济转型,拥有技术与经验的部分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的地位有一定的提升,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有了新的方向。
根据个人资源,例如年龄、性别、技能等因素区分,而根据自身所拥有资源不同,在劳动市场所占地位不同,对这种外在影响的内化过程也不同,使得他们在劳资冲突中的行为策略也不尽相同,总体来看可以分为发起者、主动参与者、被动参与者以及观望者等几种逻辑。
在劳动市场中占有强势地位的农民工在与资方发生矛盾之后更倾向于采取主动
的反抗行为,并且在劳资冲突过程当中投入程度更高,对于农民工自身地位的认
可度也更高,对于劳资冲突的行为认可度也较强。
农民工在劳资冲突过程当中面临着外部与内部的共同影响。
农民工会内化来自社会、组织、群体的影响,形成自己的内部认知,从而在劳资关系中不断形成自我的一套理性行动选择机制。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在导论中主要介绍问题的背景、提出,以及与本研究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本研究所采用的范式、研究方法以及框架和本文研究案例的相关具体情况,第二个部分则按照本文对于冲突中农民工行为逻辑的一种分解,逐步分析农民工在各个阶段所
采取行为的理性选择的一种逻辑,包括行动的动力(原因),方式,结果,对于结果的反馈。
第三部分总结则是利用理性选择等综合理论视角对于第二部分的详细分析的一种概括性总结,并提出相对具体的、资方或政府可以采纳的一些微小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