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停发工资证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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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21年7月1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马兴瑞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生育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二)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第四条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相关工作。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经办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生育保险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构举报。

青岛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产检报销、宝宝落户流程

青岛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产检报销、宝宝落户流程

青岛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产检报销、宝宝落户流程温馨提示:请提前准备好需要的复印件,现场一般无复印处(即使有也很贵)。

以【青岛市某医院】为例:1、入院1.1 保留好入院收费收据,包括刷卡小票。

出院时有用。

1.2 入院后,请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医保卡联网,出院结算报销时有用。

2、出院2.1 出院结算:住院A栋-1楼,持入院时的通知单,产科护士站出具的出院记录、手写版结算单,产妇身份证、产妇医保卡、入院收费收据和刷卡小票,先到审核窗口审核,再到出院窗口办出院。

直接报销,扣除自费部分后,剩下的退回原卡或者给现金。

2.2 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住院B栋-2楼,持出院结算单,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此时,无需新生儿姓名。

2.3 产检报销:妇产门诊楼的-1楼,持身份证、产妇医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明(2.2办理的)、所有产检发票(工作人员从中挑选合适的)报销。

3、出生医学证明持新生儿姓名,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首次签发登记表(就是医院开具的医学证明),到台东五路的市北区妇幼保健院办(中心医院、市妇儿的都在台东,其他医院的请咨询生产医院)。

需要父母一起去办理,如果是单人去办理,需要配偶填写首发登记表(2.2办理的)背面的委托书。

目前,有些大医院出院前直接就可以在产科那层办理了。

4、一孩生育登记本出生后无时间限制,社区居委会办理,可以和社区的分娩补贴一起办。

5、社区500元分娩补贴出生后无时间限制,社区居委会办理(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宝宝出生医学证明、银行卡,外地的还要劳动合同),发放日期一般是3-4个月后。

6、新生儿的户口时间:出生后1个月内地点: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材料:1、婴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3、准生证;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个即可,两页都复印);5、户口本(即婴儿将要落入的户口本)6、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意事项:复印件要求,各区派出所要求不一样,可以都复印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3•【字号】郑政[2010]32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根据《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生育保险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生育保险实行市区和县(市)分别统筹,统一政策,分级经办,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按市级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筹集和管理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月拨付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每年透支部分先由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历年结余支付,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由各统筹地区财政解决缺口资金。

第八条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费用缴纳方式及时间、信息变更等事项与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其档案信息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管理。

贵阳市对生育保险津贴的最新规定

贵阳市对生育保险津贴的最新规定

贵阳市对生育保险津贴的最新规定贵阳市对生育保险津贴是如何规定的,、发放对象及标准等相关规定1、从2013年1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符合条件职工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列支。

2、用人单位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其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产假或休假的,产假或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休)假期天数计发。

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 年的,按照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3、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连续缴费满6 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4、我市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5、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经办机构从中断缴费次月起停发该单位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所欠缴费用的,从补缴成功次日起,其参保职工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欠费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由参保单位支付。

6、参保女职工产(休)假天数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7、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具体资料见附件。

8、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申请之日起2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一次性计发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转发给参保女职工。

9、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减发和挪用职工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生育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产假工资证明书

产假工资证明书

产假工资证明书【产假工资证明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写此信是为了确认您妻子在我公司所享有的产假工资待遇。

据我了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性员工在生育期内享有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此在我妻子享受产假期间,她的工资待遇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发放。

具体来说在产假期间,您的妻子将享有以下工资待遇:1. 基本工资:按照您妻子所在岗位的标准工资进行发放;2. 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性员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因此您妻子的生育津贴也将按照这一标准进行发放;3. 其他福利:根据公司政策以及国家规定,您妻子可能还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请注意以上所述工资待遇仅适用于正常情况下的产假工资发放。

如有特殊情况或政策调整,请以政府官方文件及公司最新政策为准。

感谢您对我妻子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此信能为您提供有关产假工资的详细信息。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我将竭诚为您解答。

祝好!(公司名称人事部)(日期)产假工资证明书(1)【产假工资证明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写此信是为了确认您妻子在我公司所享有的产假工资待遇。

据我了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性员工在生育期内享有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此在我妻子享受产假期间,她的工资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发放。

具体来说在产假期间,您的妻子将享有以下工资待遇:1. 基本工资:按照您妻子所在岗位的标准工资进行发放;2. 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性员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因此您妻子的生育津贴也将按照这一标准进行发放;3. 其他福利:根据公司政策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您妻子可能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请注意以上所述工资待遇仅供参考,实际发放情况可能会受到公司政策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我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妻子在享受产假期间能够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关爱。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申报
申报
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 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 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 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 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 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生育津贴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各国在制定生育津贴标准时,一般都采取较优惠的政策。不少国家规定 生育津贴相当于女性劳动者生育前原工资的100%,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不低于原工资的2/3。
申请
申请
对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 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谢谢观看
国家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要求为: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 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保险待遇申报条件: (1)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生育津贴单位证明模板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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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单位证明模板范文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单位证明。

20xx年月,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

接下来我为你带来生育津贴单位证明模板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单位证明模板一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任职______,月收入_______元人民币,特此证明. 主管单位(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入证明范本(表格式)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行政事业类企业类 1 基本工资 1 计时工资 2 工资性津贴 2 计件工资 3 各类生活补贴 3 生活补贴 4 各类奖金 4 各类奖金合计: 合计: 单位意见: 公章:负责人: 年月日单位证明模板二交通银行xx支行: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单位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单位在承诺以上情况就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证明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人事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生育津贴相关知识三生育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渭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_细则_

渭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_细则_

渭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制定了渭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渭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均衡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用负担,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渭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渭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第三条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市执行统一的生育保险政策,市县两级分别管理和使用生育保险基金,自求平衡。

第四条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驻渭南城区的中省市属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市本级生育保险;驻各县的中、省、市、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及其职工参加所在县的生育保险;驻渭南城区中省单位的分支机构(单位名称中冠临渭区字头的)参加临渭区生育保险。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

综合我市符合政策生育人数、生育津贴水平和生育医疗费用支出等情况,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条企业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从劳动保险费中列支,事业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从社会保险费中列支、其他单位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七条生育保险费按《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进行征缴。

征缴的生育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设立生育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金融机构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计息办法,将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对拖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征收机关追缴欠缴数额,并按日加收2%得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该单位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该单位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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