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处方点评是指对医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核、评价和指导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小组或者设立处方点评专职部门,负责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依据临床实践指南、医学文献和经验进行评价和点评。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工作记录和档案,保存医院处方点评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二章: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的处方。
第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内容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用药频次、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禁忌症等。
第八条:医院处方点评的重点是对危险药物和高危药物的处方进行点评。
第九条:医院处方点评还可对医院临床路径、抗菌药物使用、门诊复诊率进行点评。
第三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程序第十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组织实施,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由相关科室和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有问题的处方进行点评和讨论,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向医务部门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包括点评的药品、问题及解决情况。
第十三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向开具有问题处方的医师反馈点评结果,指导医师合理开药。
第十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建立与药房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药品的点评结果,确保药师正确发药。
第十五条:对于频繁开出问题处方的医师,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发现并沟通,指导医师改进开药行为。
第四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医院处方点评工作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处方合理性评价率、医师处方点评反馈率、社会满意度等。
第十八条:医院应以处方合理性评价率达到一定要求为绩效目标,对不合格的医师进行课程培训和指导。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我院决定实施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医生规范开具处方,提高处方执行质量,减少用药风险,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效果。
一、处方点评的目标1.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合理性水平,减少过度和滥用药物的现象。
2.促使医生加强对患者用药的研究和学习,改进用药方式和方法。
3.增加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医患信任。
二、处方点评的范围1.门诊处方:包括医生在门诊情况下开具的处方。
2.住院处方:同时纳入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医生开具的处方。
三、处方点评的程序1.成立处方点评委员会: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成立处方点评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医师、药师、护士长、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医学研究人员等组成。
2.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委员会每月从门诊和住院患者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处方进行点评,同时也可根据临床情况和药品使用频率等因素确定抽样。
3.进行处方点评:委员会对抽取的处方进行综合评估,主要涉及患者的基本病情、诊断依据、用药途径、用药剂量和疗程等方面的分析。
4.特定情况的点评:对于一些特定的治疗方案、新的疗法和敏感诊疗项目,可以设立专家组进行点评。
四、处方点评的结果与管理1.提供反馈意见:委员会对每一个被评估的处方,都将给予医生相应的反馈意见,包括病情诊断与用药学理论、药物选择与药物剂量、用药频率与用药途径等细节。
2.定期汇总处方点评数据:委员会定期将处方点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包括医生开具处方的合规性、常见用药误区、临床应用指南等信息,并对此进行统计和研究,形成医院的用药指导意见。
3.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医生的处方点评结果,将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医生的临床技术、医德医风等指标相结合,综合评价医生的综合素质和养成良好的开方习惯。
五、处方点评的意义1.促进医生的用药意识和用药能力的提高,确保用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强化医生的责任意识和规范行为,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建立一套评估医生处方质量的制度,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处方点评制度的目的、范围、流程、评估指标等内容,并给出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目的处方点评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通过对医生处方的点评,可以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处方行为,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现象。
三、范围处方点评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生,涵盖各个科室和专业领域。
所有开具处方的医生都需要接受处方点评。
四、流程1. 处方点评委员会的成立医疗机构应组建处方点评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临床医生、药师、护士等多个部门的代表组成。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处方点评的标准和流程,并进行处方点评的评估和反馈。
2. 处方点评的标准制定处方点评委员会应根据相关法规、规范和临床实践,制定处方点评的标准和指南。
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药物选择的合理性- 药物剂量的准确性- 药物配伍的安全性- 药物禁忌和过敏的考虑- 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等3. 处方点评的实施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点评的数据库,记录医生开具的处方信息,并进行实时监测和点评。
点评可以由药师、临床医生等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借助计算机辅助系统进行自动点评。
4. 处方点评的反馈和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生的处方进行点评,并向医生提供点评结果和改进建议。
医生应及时查看点评结果,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
同时,医疗机构应对点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五、评估指标处方点评的评估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 处方的合理性评估- 是否符合临床指南和规范- 是否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处方- 是否考虑了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2. 药物选择和剂量评估- 是否选择了适当的药物- 是否使用了正确的剂量和给药途径- 是否考虑了患者的肝肾功能等因素3. 药物配伍和禁忌评估- 是否考虑了药物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是否避免了患者的过敏反应和不良反应4. 药物监测和疗效评估- 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药物监测- 是否对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估和记录六、实施细则1.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流程。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5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标题: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处方点评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而建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实施细则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制度背景1.1 医疗事故频发:近年来,医疗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2 医疗质量提升需求:提高医疗质量已成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共同责任。
1.3 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医疗机构提出了相关要求。
二、制度目的2.1 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处方行为。
2.2 保障患者安全:通过点评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错误,保障患者安全。
2.3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点评制度,促进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
三、制度内容3.1 处方点评标准:明确处方点评的标准和依据,如药品选择是否合理、用药剂量是否准确等。
3.2 点评流程:规定处方点评的流程和责任主体,包括点评人员、点评时限等。
3.3 点评结果处理:对点评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包括合格、需改进、不合格等,对不合格处方进行整改和追踪。
四、实施细则4.1 建立点评小组:医疗机构应建立专门的点评小组,负责处方点评工作。
4.2 制定点评标准:制定详细的处方点评标准和流程,确保点评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3 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对点评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结论处方点评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点评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制度

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特制定《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7〕53号)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三、名词定义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四、内容(一)门诊处方点评1.每月由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抽查当月门诊处方100张,对中成药、抗菌药物、精麻药品进行专项点评。
2.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
3.处方点评依据处方项目填写的完整性、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剂量的准确性以及处方限量以及临床诊断,从药物的选择、用法用量、疗程、给药途径、联合用药、相互作用、配伍禁忌、潜在的不良反应等方面,分析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及经济性。
4.要求处方合格率≥95%,每月公布处方点评结果,对于处方开具不合格的医师或未按照规定审核处方的药师,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相关办法予以处理。
(二)住院病历点评1.每月由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点评病历不少于30份。
2.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在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对病历进行点评,并对重点患者撰写药历。
3.具体点评内容参照“门诊处方点评”。
4.病历点评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给院领导、相关临床科室及医院职能部门。
5.经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干预后,药剂科再随机抽查该临床科室病历30份,评价合理用药干预效果,并上报药事会。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评估和审核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使用药物资源,防止滥用和误用药物,促进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
二、制度目的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对处方进行点评,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用药行为,避免患者因药物滥用或者误用而产生不良反应或者其他不良后果。
2.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对处方的评估和审核,促使医生规范开具处方,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治疗效果。
3. 合理使用药物资源:通过点评制度,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合理配置药物资源,减少浪费和滥用。
4. 促进医患沟通:通过对处方的点评,鼓励医生与患者进行更多的沟通,提高医患关系,增加医患信任度。
三、实施细则1. 点评范围:所有开具处方的医生都需要接受处方点评,包括门诊处方、住院处方、急诊处方等。
2. 点评流程:(1) 处方提交:医生将开具的处方提交给点评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或者纸质方式提交。
(2) 处方评估:点评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对处方进行评估和审核,包括药物种类、用量、频次、疗程等方面的合理性。
(3) 反馈意见:点评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向医生提供处方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指出不合理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医生反馈:医生根据点评结果和建议,进行反馈和改进,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5) 效果评估:对医生改进后的处方进行再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点评标准1. 药物选择:评估医生是否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年龄、性别等因素选择适当的药物。
2. 用量和频次:评估医生是否根据患者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用量和频次。
3. 疗程:评估医生是否根据疾病的特点和治疗需要确定合理的疗程。
4. 药物相互作用:评估医生是否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
5. 药物费用:评估医生是否选择价格合理的药物,避免患者负担过重。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处方点评工作。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指对医院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评估和审核的过程,旨在确保患者合理用药、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工作机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处方点评应以患者用药安全为核心,坚持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原则,确保点评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与药物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处方点评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处方点评工作机构第八条医院应设立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处方点评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处方点评委员会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和药剂科相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
第十条处方点评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处方点评工作的相关事宜,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处方点评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处方点评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处方点评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进行:(一)医生开出处方后,患者在药房或药剂科领取药品。
(二)药房或药剂科将处方信息录入电子系统,并按要求提交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
(三)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根据事先设定的规则和标准对处方进行点评。
(四)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将点评结果反馈给医生和相应的临床科室,要求医生进行修改或解释,必要时进行讨论和决策。
(五)医生根据点评结果进行处方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处方重新提交给药房或药剂科。
(六)药房或药剂科将修改后的处方进行再次审核,并确认患者用药是否合理。
第四章医生处方点评标准第十四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以下标准:(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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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处方评价制度推动临床药学的开展1.1 处方评价方式:(1)形式评价:根据我院药师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我院开展处方评价,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法,首先对处方的书写格式、书写规则及药品名称、剂量、数量等形式上,外在的东西进行审核和评价,再针对医师开具处方易发生的缺诊断、药名书写不规范、剂型不完整、剂量用法含糊不清等问题予以纠正,规范医师行为,提高药师对处方管理办法的理解和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药师的工作得到了医师的认同,为医药之间搭建起交流的平台。
(2)内容和形式评价相结合:处方形式评价是处方评价的低级阶段,无法达到促进合理用药的目的,药剂科明确要求具有药学大专以上学历的药师,用3个月的时间,处方评价要从形式评价过渡到内容和形式评价相结合,内容审查重点在于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重复用药、配伍禁忌和存在药物相互作用。
要求他们掌握医学基础、药物治疗学、药理学、临用药学须知的基本知识,这对药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医师在合理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个别交流,处方评价情况通报和药讯上进行宣讲,药师用自己的知识赢得医师的尊重。
市中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保证用药安全发表时间:2010-3-31 8:01:06 阅读次数:(814)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市中医院成立了以分管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门诊部主任为副组长及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处方点评小组,建立较为严谨的处方点评制度,使该院处方合格率由89.5%提升到98.7%,保证了患者用药安全。
该院把药房监管放在第一位,药师严格“四查七对”,每日对书写不规范、内容有缺陷、用药不适宜及超常处方及时与处方医生沟通,并将处方分为合格处方与不合格处方。
门诊部每周三、周五例会对门诊处方进行抽样初步点评,涉及到门诊各科室医师的处方问题限令及时改正,将不合格处方进行修改后存放。
处方点评小组每月20日对全院处方进行集中检查,对药房预先分拣出来的合格处方和不合格处方进行分类检查,在合格处方里发现不合格的处方,视为药房监管不力,对当事药师进行每张处方1元的处罚;对医师开出的不合格处方以每张10元进行处罚;对连续3次检有不合格处方的医师暂停其处方资格,连续5次以上者,离岗参加培训。
通过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处方质量,保证了用药安全。
(市新闻中心供稿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1、临床药学科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药学期刊和网站上公示(表1)。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会复议结果并公示。
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表2)。
4、每月7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处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关于印发处方点评制度的通知时间:2007-9-42、每周业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时,药师要把用药的合理性、安全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纠正。
3、在实施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中,将用药的合理性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纠正。
4、在疑难、重危患者讨论会诊中,邀请药剂科参加,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四)对住院病历进行专项用药质控1、质控原则: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
2、质控内容:①病程记录中未记录或未说明理由的使用、更换或停止药物。
②药物选择不正确。
③无指征联合用药。
④超过药典和说明书适应症范围或用法用量。
⑤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用药物。
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未及时停药、未记录。
⑦围手术期预防性用药时间过长。
(五)点评方式1、检查中对用药欠合理的医嘱、处方进行点评,及时向当事医生反馈结果,使其知晓问题所在,有利于以后自觉纠正。
2、建立处方点评登记公示制度。
对有典型错误的、同类问题发生率较高的医嘱、处方进行点评,采取院周会、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全院通报。
对连续多次有缺陷处方的人员,造成严重用药错误的,按《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吊销处方权。
3、每季度住院药品使用前10位的抗生素类、活血化瘀类,进行单品种数量、金额统计,凡波动大于30%,而无合理解释理由的,实施重点监控。
必要时采取减量或停用的措施。
4、对用药处方金额过大,缺乏用药指征,又无合理解释,连续3次排名全院前10名的医生,进行戒勉谈话,屡教不改者,直至吊销处方权。
5、对于用药合理性有争议的,可召集有关专业人员探讨,或在药学通讯上组织研讨,以促进学术交流,提高用药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
三、实现目标通过处方点评制度,加大临床用药监管力度,强化医师合理用药意识,促进临床药学工作,自觉规范用药行为,形成合理用第三季度门诊处方质量评价分析根据《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按照《门诊处方质量评价表》中评价内容的要求,由质控办、医务科和药剂科联合抽取本季度门诊处方100张(每个科室各10张),对应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用药合理性等检查项目进行处方合格率统计,并填写《不合格处方登记表》,现把检查结果汇总如下:一、随机抽取了手术室住院麻醉处方10张,大多数为术后镇痛用药,用的较多的为芬太尼、吗啡针和度冷丁,用法用量符合要求,但是大多数处方没有填写患者和取药人身份证号码,考虑住院病人的身份在病历上已经体现,为此本着替医师节约时间的考虑,没有计算不合格处方。
二、随机抽取内一科门诊处方10张,3张不合格,其中不写诊断2张,写商品名“左克”1张。
同时处方超量有2张。
莫沙必利(5毫克*60片5毫克日三次20天量)、果胶铋(0.1克*48粒0.1克日三次16天量)、雷贝拉唑(10毫克*18粒10毫克日一次18天的量)、碳酸钙咀嚼片(36粒日一粒36天量)、硝苯地平缓释片(10毫克*80片10毫克日两次40天量)、鲁南欣康(20毫克*144片20毫克日两次72天量)等。
书写基本规范,超200元有患者签字。
三、随机抽取内二科门诊处方10张,4张不合格,其中未使用通用名2张,如:将坎地沙坦酯写成奥必欣。
未写诊断1张。
未写皮试结果1张,如:阿莫西林不注明皮试结果。
同时处方超量有5张。
如:坎地沙坦酯(4毫克*708毫克日一次35天量)、曲美他嗪(20毫克*60片20毫克日三次20天量)、莫沙必利(5毫克*405毫克日三次13天量)、雷贝拉唑(0.15克*200.15克日一次12天量)等。
书写基本规范,超200元有患者签字。
四、随机抽取儿科门诊处方10张,3张处方不合格,其中1张用法不清(药品后没有用法用量),1张为涂改处没有签字,1张单位书写错误(碳酸钙咀嚼片2瓶、四维亚铁散2盒)。
同时处方超量3张,如:四维亚铁散(2盒1代日1次20天量)、碳酸钙咀嚼片(2瓶1片日一次72天量)。
大多数书写规范。
五、随机抽取外一科、外二科和外三科门诊处方各10张,大多数书写规范,符合要求,合格率高,但是有个别处方存在超量情况,如:高顺松(10粒日一次10天量)、罗红霉素(150毫克*20300毫克日一次10天量)等,阿莫西林没有注明皮试结果以及不过敏情况。
六、随机抽取妇产科和五官科门诊处方各10张,由于用药简单,全部书写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