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学时审核操作

教师专业发展学时审核操作规则
一、A类学时
1.教师参加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平台上90学时集中项目培训,由培训机构网上认定学时,4月30日之前结业的予以登记。
2.网络培训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50学时(含各高校开设的网络培训、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等,均需凭学时证明登记)。
3.教师参加非平台上的教育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需提供相关凭证进行登记,学时数以凭证上的时数为准。
二、B类学时
1.校本培训
学校须在每学年初将本校的校本培训计划报县教师进修学校,考核合格后登记学时,一般一年24学时,最高不超过40学时,5年内登记不超过120学时;
2.学历进修
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进修,中学教师参加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进修,在5年周期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180学时(但不抵扣90学时集中培训)计入总培训学时。
3.教研活动
每天8学时, 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80学时。
县级教研活动以县教研室提供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为准进行登记,其余的均需提供相关凭证进行登记,学时数以凭证上的时数为准。
4.教科研
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80学时。
以相关证明为准进行登记,学时确认标准见下表。
论文第二作者、课题参与者折半记学时。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政教处范文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

政教处范文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校本研修是老师专业开展的主渠道。
依照省市区老师校本研修的文件精神,要求老师每学年校本研修不少于40学时。
为了调动老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标准治理。
特制定我校老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
一、课题研究国家、省、市、区四级批准研究并结题的课题,课题主持人或执笔人,按国家、省、市、区、校级计20、15、12、10、8学时;课题主要参与者按国家、省、市、区、校计15、10、8、6、4学时。
课题要求有施行方案、过程材料、阶段性中期总结、结题报告等完好材料,主持(执笔)、参研不能重复计算。
二、专业引领1. 专题讲座。
假设本人承担校级、区级、市级及省级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别计2、4、6、8学时/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2. 校际交流。
区级组织的专题培训(或作课)活动,主持人交讲稿,按每次计2学时,市级计4学时。
3. 青教培养。
指导青年老师,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完成培养任务,经学校考核合格,指导老师计2学时/学期。
4. 上公开、示范课。
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按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计8学时/次、6学时/次、4学时/次、3学时/次、2学时/次。
三、教研活动1. 听课评课活动。
有记录、有评议或评价,每节计0.5学时,校外听评课同,上限为5学时。
2. 专题研讨。
参与教研活动,有学习及考勤记录,每次分别计1学时,专题发言人计2学时/次;备课组活动,有考勤、有活动记录,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
3. 命制试题。
年级月考、期中、期末(含高考模仿)试题,2学时/次;四、自主研修1. 师德学习。
以学校评议结果为准,分等次计学时,上限为3学时/学期。
2. 业务自学。
1)完成文件阅读签收或学习材料签收等,以文件签收统计为准,计1学时/篇;2)完成《校本研修笔记》中自主研修读书笔记,检查合格,计4学时;3. 教学成果。
1)每学期完成优秀教学设计、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其中之一,计2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平利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促进我县校本研修工作有序的高效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增强教师为教育服务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建设学习型学校和学习型教师群体,落实每位教师五年内必须接受不少于360(其中集中培训120学时,远程在线培训120学时,校本研修120学时)学时的继续教育教育岗位培训,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研修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审核工作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组长:邓文明成员:胡义刚王义平龙腾海审核组:由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成员和学科教研员组成。
二、认定程序1、听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汇报。
2、走访教师,了解学校校本研修工作。
3、查看资料:(1)学校资料:学校校本研修组织机构、相关研修制度、学校校本研修计划、评估考核办法、活动安排、大型活动资料,研修会议记录等。
(2)教师个人研修资料:《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及佐证材料。
4、学时认定(1)每个教师所有资料按《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项目次序排列,一人一档。
学校先对教师材料进行初审(小学以镇中心小学为单位),填写《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并初审认定学时,汇总形成本校《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见附表)。
(2)学时确认采取县局抽查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县局考核组每校随机抽查一定比率的教师,现场逐人查看教师《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和佐证材料,复核学校认定的学时,凡是学校认定无误的现场确认,学校认定不符合要求的须由学校重新考核后报请县考核组复审。
县考核认定后汇总全县《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并上报市局予以复核确认。
5、总结发证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审核结束后,县局将对各校开展校本研修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汇总分析基层意见建议,完善学时认定评价标准。
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

第四章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第十一条学时规定:(一)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为三年。
一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二)每个周期内,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44学时;初级职称(包括未取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4学时;(三)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四)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自调入的下一年起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五)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的,近三年继续教育必须合格;(六)承担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授课人员,所授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按合格对待。
第十二条学时认定标准:(一)参加脱产学习的,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二)参加讲座、报告会,按实际听课时间,每小时计1学时;(三)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不含往返路程、报到日、会见参观、游览、休息天),每天计4学时;(四)参加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组织的研修班,凭结业证书或有效证明,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五)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高等院校)或攻读学位的,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习满一年按72学时计算;(六)参加国内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考核考试的自学活动,1至6个月的计20学时;超过6个月的,计40学时;(七)在专业领域获国际或国家级成果奖,计216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216学时、第二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三完成人计72学时);获省(部)级成果奖,计144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二完成人计72学时、第三完成人计60学时);获盟市(厅)级成果奖,计72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72学时、第二完成人计6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50学时);获旗县区(市局)级成果奖,计6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6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5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40学时);(八)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刊物发表的论文折算72学时。
小学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小学培训学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培训学生的学时管理,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时计算规定1. 学时计算方式:以课时为基本单位计算学时,一节课时为1个学时。
2. 学时分配规定:不同科目的学时分配按照教学计划确定,根据学科难易程度,知识广度和深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 学时使用规定: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时使用,不得擅自调整学时分配。
4. 学时统计规定:学时统计应由专门负责的教师或管理人员进行,确保学时的准确统计和使用。
第三章学时管理流程1. 教学计划制定:(1)由校领导和教研组老师共同制定小学培训教学计划,明确每门学科的学时分配和教学目标。
(2)教学计划每学期更新一次,根据教学情况适时调整。
2. 学时安排和调整:(1)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时,并认真完成每个学科分配的学时。
(2)若学生因故无法按时参加培训,需提前向教师请假,并经批准后补课。
3. 学时统计和反馈:(1)学时统计由教研组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并通报给学生和家长。
(2)学时统计结果作为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参考,促进学生成绩提高和学习态度端正。
第四章学时管理制度的执行1. 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时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课程,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2. 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时,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3. 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时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学时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学校要定期对学时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有效性。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1. 若学生有特殊需求或身体不适,需向教师请假并出具相关证明。
2. 学生擅自缺课或拒绝参加学时安排,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和执行,学生和家长需遵守并配合执行。
2. 如有需要对学时管理制度进行调整,需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后进行。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或更新。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徐政人发〔2007〕130号(2007年7月31日印发)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现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
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二)参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每天按8学时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进修、培训、研修人员需提供举办单位发放的培训证、结业证或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的,对当年参加学习的人员可在学习结束后一次性按72学时予以认定。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由学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包括学员当年参加学习时间、所学课程及成绩)。
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的,从毕业当年起认定三年内有效。
(四)参加各类专业高级研修班的,每天按12学时予以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为了落实我校校本培训⽅案(计划),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
特制定本办法。
⼀、校本培训活动县局组织的专题活动,主讲⼈交讲稿,参培着交⼼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时记1学时,主讲⼈与参培者按4︰1计学时。
⼆、集中培训活动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业务活动等,本⼈交学习⼼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
参加国省市县组织的远程⽹络培训,按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培训活动(⼀)校内教研活动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
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
承担公开课,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8学时。
(⼆)县教育局、进修学校教研活动策划组织者,交活动⽅案和活动总结,计4课时;承担县公开课者,须有教学设计、实施、研讨、反思四个环节,交教学设计、实施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讲课时间,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讨发⾔稿或⼼得,登记参与主题和时长,⼀次完整的参与计2学时。
四、⾃我研修活动每学期书写学习笔记,有学习时间,学习题⽬、内容,达到5000字计6学时,超过字数的,依据学习笔记情况加1—3学时。
五、研修成果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内容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反思能就事论理,⼀篇字数600字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类型。
2、课例研究成果:(1)课时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完成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教学⽬标设计、教学模(结构步骤)式(教学⽅式)设计、教学评价设计,⼀篇字数800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类型。
(2)单元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完成的⼀个单元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单元整体教学设计、单元内每⼀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计10学时。
登记题⽬、课时课件。
(3)教学案例。
教师上交独⽴完成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篇字数1000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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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评比中获奖,按不同等次分别计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获奖证书
8学时/每年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教学技能竞赛(包括优质课评比、教学能手遴选、教具制作等)评定单位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电教机构。同一内容论文、案例和教学技能竞赛按最高级别记学时,不重复累计。
课题研究
参加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研究按不同等级分别计学时。校级(4学时)、县级(4.5学时)、市级(5学时)、省级(5.5学时)、国家级(6学时)
证明材料和论文或课题实践心得。
6学时/每年
课题须经相关部门(含学校)审批。参与课题研究者每学期须参与课题研讨不少于2次,并撰写论文或课题实践心得至少一篇。
听课笔记
8学时/每年
包括在本校和外校的听课。
师徒结对
参与学校师徒结对活动,师徒同时各记4学时/学年。
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4学时/学年
制定学期计划,且按计划落实,师徒同分。
外出学习
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记5学时/天。
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10学时/学年
未被认定为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学时的短期培训。
研
修
成
果
课堂教学
学校每学年至少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效益评估,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别计学时。优秀(6学时)、良好(5学时)、合格(4学时)
活动计划、评估细则及相关记录。
6学时/每年
学校需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制定评估细则,组织专人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效益评估,并按一定比例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次。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发表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不同级别分别计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刊物(封面、目录、文章)。
8学时/每年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发表在省级和国家级的刊物须有正式刊号,发表在市级及以上的理论刊物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上,按上述标准折半计算。同一内容论文、案例按最高级别记学时,不重复累计。
承担校级、协作片(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按不同级别分别计学时。校级(3学时)、协作片(区)(4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活动记录。
8学时/学年
同一课题按最20节记4学时,不满20节不计学时,每增加2节课记一学时。累计满8学时为止。一学年超过40节课按8学时算。
教师自主研修
教师每学年自学笔记满5000字记6学时,不满5000字不计学时,每超2000字加1学时,依次累计达到8学时为止。
教师读书心得、随笔、自学笔记等。
8学时/学年
包括师德学习、教育教学专业学习等,可体现在读书心得、随笔、自学笔记等方面,亦可体现在个人博客上。
校内教研专题活动
组织者与参与者每次均记1学时,不满1小时不计学时,每增加1小时累加1学时。
石泉县两河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内容
赋分办法
审核材料
最高限制
说明
校
本
研
修
活
动
校本培训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主讲人记4学时/次,学习者记1学时/次;片区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5学时/次,参培者2学时/次。
主讲人讲稿、参培者学习笔记(心得),学校登记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
10学时/学年
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主讲人交讲稿
考勤、活动记录。
10学时/学年
包括课例研讨(评课)、专题研讨等,每次教研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集体备课
主备人记4学时/节次,参与者记2学时/节次
计划,现场笔录及相关证明。
8学时/学年
每次集体备课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期初拟定计划,研讨内容可以是对教育教学热点问题的探讨,案例分析,集体备课评课等。
承担公开课
校本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
参与学校校本教材编写、教研成果编撰及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件等教学资源建设任意参与其中一项均记6学时。
查材料
6学时/学年
教学资源需教育行政部门、师训教研中心、电教中心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