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薪酬与制度研究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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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

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

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专责小组中期报告二零零二年四月目录页数报告摘要ii-iii 章节一引言1-3 二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的发展4-17 三研究结果及观察要点一八-29 四公众谘询30附录I 专责小组成员名单II 专责小组职权范围III 外国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发展的研究分析顾问报告(中期报告)报告摘要段数引言1. 三个公务员薪酬及服务条件谘询组织,应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邀请,成立专责小组进行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

这是第一阶段检讨的中期报告。

1.1-1.42. 专责小组委托顾问,就五个国家的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发展进行分析研究。

五个主要研究范畴包括(a)薪酬政策、制度及结构;(b)薪幅;(c)薪酬调整;(d)工作表现奖赏制度;以及(e)把薪酬管理工作精简及下放。

1.53. 考虑过顾问中期报告所载资料后,专责小组提出本身的初步研究结果和意见。

1.6-1.7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的发展4. 本港公务员薪酬政策的目标,是“提供足够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人才,为市民提供高效率和具成效的服务”,以“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为原则。

上述目标和原则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沿用至今。

2.2-2.75. 为确保公务员的薪酬与私营机构保持相若,政府曾采用各种方法评估薪酬水平和趋势。

在制定薪酬结构方面,政府沿用了“学历比较法”。

2.8-2.436. 政府近年把工作表现奖赏的元素引入公务员体制内,并正推行一个以团队为本的奖赏试验计划。

2.44-2.4 87. 为了进一步把职能下放,政府近年透过“公营部门改革”做了不少工作,但对于把薪酬管理工作纳入下放范围,一直持谨慎态度。

2.49-2.5 3研究结果及观察要点8. 顾问的五国研究,就专责小组须检讨的五个范畴,提供了资料。

3.1-3.8 9. 专责小组在现阶段抱?开放态度,在考虑顾问的研 3.9-3.51究结果及本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的发展后,提出了一连串问题供各界讨论。

对于香港薪酬制度的一些看法

对于香港薪酬制度的一些看法

对于香港薪酬制度的一些看法一、薪酬政策,制度及结构方面不应以现金取代房屋医疗津贴等,因为这些津贴是这项工作的福利,与薪酬属两个方面,不应以现金的形式划为等同。

对高级公务员采用的薪酬政策应于中级和初级公务员不同,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条件更能激励高级公务员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完成的更加好。

纪律部队例如公安人员的薪酬政策应于其他公务员不同,应为这类人员往往需要承担人身安全的风险,应适当比其他公务员享有更高地薪酬与福利待遇。

应继续定期检讨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趋势,但不应与私营机构保持相若,并且各方面待遇要优于私营机构才能确保人才不流失。

政府的负担能力不应成为调整薪酬时的首要考虑因素,公务员所应取得的薪酬待遇应取决于他们的能力和表现,而不应取决于政府能支付多少薪酬,如果因为政府没钱而降低公务员薪酬同样会造成人才流失的情况。

二、以薪幅取代固定薪级方面以香港而言,引入弹性薪幅制度,对改良工作表现奖赏制度和促进讲求工作成效的文化会有帮助,这样的制度会促进公务员们工作更加积极努力。

引入弹性薪幅制度的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考评制度以尽量减少公务员的分化。

弹性薪幅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公务员,这样才能提高所有公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弹性薪酬制度不适用于文职职系,因为文职职系较难比较工作表现好差,但适用于纪律部队。

直接把薪效挂k,对促进讲求工作成效的文化,当然是最佳的方法。

三、薪酬调整制度及机制方面不应继续遵守公务员薪酬与私营机构保持相若原则,应该体现出公务员薪酬制度的优越性以达到吸引更多更好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目的。

在决定薪酬调整幅度时,应以公务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工作负担,不同能力和不同表现作为首要考虑因素。

薪酬调整不应仍由中央管制指引,应该下放给部门,让各部门行使自主权,灵活运作,但中央需要进行薪酬的宏观调控,确保不使各部门的薪酬出现差别过大的问题。

2009131138陈浩宇。

公务员薪酬政策解析(40页)

公务员薪酬政策解析(40页)

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专责小组中期报告二零零二年四月目录页数报告摘要章节一引言1-3 二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的发展4-17 三研究结果及观察要点18-29 四公众谘询30附录I 专责小组成员名单专责小组职权范围外国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发展的研究分析顾问报告(中期报告)报告摘要段数引言1. 三个公务员薪酬及服务条件谘询组织,应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邀请,成立专责小组进行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

这是第一阶段检讨的中期报告。

1.1-1.42. 专责小组委托顾问,就五个国家的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发展进行分析研究。

五个主要研究范畴包括(a)薪酬政策、制度及结构;(b)薪幅;(c)薪酬调整;(d)工作表现奖赏制度;以及(e)把薪酬管理工作精简及下放。

1.53. 考虑过顾问中期报告所载资料后,专责小组提出本身的初步研究结果和意见。

1.6-1.7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的发展4. 本港公务员薪酬政策的目标,是“提供足够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人才,为市民提供高效率和具成效的服务”,以“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为原则。

上述目标和原则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沿用至今。

2.2-2.75. 为确保公务员的薪酬与私营机构保持相若,政府曾采用各种方法评估薪酬水平和趋势。

在制定薪酬结构方面,政府沿用了“学历比较法”。

2.8-2.436. 政府近年把工作表现奖赏的元素引入公务员体制内,并正推行一个以团队为本的奖赏试验计划。

2.44-2.4 87. 为了进一步把职能下放,政府近年透过“公营部门改革”做了不少工作,但对于把薪酬管理工作纳入下放范围,一直持谨慎态度。

2.49-2.5 3研究结果及观察要点8. 顾问的五国研究,就专责小组须检讨的五个范畴,提供了资料。

3.1-3.8 9. 专责小组在现阶段抱?开放态度,在考虑顾问的研 3.9-3.51究结果及本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的发展后,提出了一连串问题供各界讨论。

这些问题包括∶薪酬政策及制度是否需要作出改变,这项国际研究提供了什么经验,以及这些经验是否适用于香港。

《HK公司薪酬管理研究》范文

《HK公司薪酬管理研究》范文

《HK公司薪酬管理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薪酬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HK公司作为一家国内知名企业,其薪酬管理制度对于员工的吸引力和保留,以及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HK公司的薪酬管理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企业提供更为合理和科学的薪酬管理策略。

二、HK公司薪酬管理现状HK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具有公司特色的管理体系。

其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多个部分。

在管理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了员工的职位、工作表现、市场价值等因素,以确保薪酬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薪酬制度缺乏灵活性HK公司的薪酬制度在制定时,往往考虑到员工的普遍情况,而忽略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殊性。

这导致在某些情况下,薪酬制度无法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缺乏灵活性。

(二)绩效评估体系不够完善绩效评估是决定员工绩效奖金的重要因素。

然而,HK公司的绩效评估体系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评估结果无法真实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

(三)福利制度缺乏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员工对于福利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然而,HK公司的福利制度尚未跟上这一变化,缺乏创新和多样性。

三、改进HK公司薪酬管理的策略针对HK公司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改进策略:(一)建立灵活的薪酬制度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薪酬制度。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员工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二)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真实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

同时,应将绩效评估与员工的晋升、培训等相结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创新福利制度根据员工的需求变化,不断创新福利制度。

例如,可以增加员工培训、健康保险、员工旅游等福利项目,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四、实施与展望(一)实施步骤1. 对现有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2.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3. 实施新的薪酬管理制度,并进行跟踪和调整;4. 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优化。

香港公务员薪酬与制度研究中期报告

香港公务员薪酬与制度研究中期报告

香港公务员薪酬与制度研究中期报告本报告旨在研究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通过对各部门的职位及对应的薪酬水平来实现。

香港公务员的薪酬制度是由政府按非常严格的规范去安排与管理的,多数情况下薪酬分为绩效支付薪酬、固定工资和物品奖励。

在2008年,香港政府出台新的《公务员薪酬政策》,将公务员薪酬从职务薪酬、特聘薪酬和津贴等三大部分细分为多个层次,用于不同职务上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人员,这种分层支付结构支持了各部门发展和晋升的运作;同时也令公务人员感到更加满意。

在公务员薪酬方面,香港政府遵循的是绩效支付的原则,以便考量公务人员的能力和成就,并增强他们的激励,以提高工作效率。

本报告将主要研究不同部门的职务及对应的薪酬水平,以及香港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如何维持公务员的收入水平的。

根据政府数据,不同部门的职务及其对应的薪酬水平大体如下:行政部门的正式员工及其上级收入水平为6,000-18,000港币;司法部门的正式员工及其上级收入水平为7,000-20,000港币;金融服务部门的正式员工及其上级收入水平为5,000-32,000港币,以此类推。

此外,香港政府也制定了为公务员津贴的政策,这些津贴包括:职务津贴、子女津贴、专业津贴以及抗灾津贴等。

例如,香港政府为特定职务的正式员工提供职务津贴,该津贴可促进公务员接受高级职务训练,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子女津贴则可令家庭收支更宽裕,由此鼓励公务员以更好的方式服务于社会。

本报告仅对香港公务员的薪酬制度进行了部分研究,而后续研究报告将包括对相关政策法律的解释、各部门职务薪酬的具体安排情况等。

中止报告中将讨论总体的绩效支付体系如何改善工作效率,以及如何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收入水平。

本报告对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研究,主要以数据分析为基础,以来自政府的各种数据为依据。

在2008年,香港政府出台新的《公务员薪酬政策》,将公务员薪酬从职务薪酬、特聘薪酬和津贴等三大部分细分为多个层次,用于不同职务上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人员。

论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

论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

论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摘要近几十年来,香港发展很快,已经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政治制度,公务员成为了香港良好管治的中坚队伍。

公务员薪酬制度是整个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证。

薪酬同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又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具有广泛的影响。

每一国家都有其不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以配合各自的特定需要,本文主要概述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自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的发展,首先回顾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的发展,可为我们提供实际依据,通过比较研究,进一步分析了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前后的变化,其中将从薪酬政策、制度及结构;薪幅、薪酬调整及绩效奖励制度入手。

重点评价了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现今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思考。

关键词香港公务员薪酬、待遇绩效考评正文一.概述(香港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历史背景)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目标可追溯至1960 年代中期,历经多次重申和阐述,於1989 年订定为“提供足够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人才,为市民提供高效率和具成效的服务。

这个薪酬应是公务员本身及他们所服务的市民都认为是公平的。

”[1]在二十世纪五十和六十年代,香港政府每隔几年便委任一个薪俸调查委员会,负责检讨公务员的一般薪酬水平,以及个别职系的薪酬和结构。

一九六五年的薪俸调查委员会建议,厘定公务员薪酬时,应以“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为原则。

这项原则,其后获得一九六八年薪俸调查委员会确认,并获政府接纳。

列出以下基本原则∶ 1.政府同意采用“公务员薪酬应与工作大致相若的私营机构雇员所得薪酬可作合理比较”的原则,作比较时应顾及双方在其他服务条件上的差别;2. 公务员有合理权利要求继续获得以生活费用指数为依据的实际收入水平,但须证明其他机构的雇员也有同样待遇。

[2]香港政府接纳一九七一年薪俸调查委员会建议的“职业类别比较法”,按职业类别与私营机构比较薪酬,但由于未能在私营机构中找到相类职位,最终须放弃这方法,改为按生活费用数据调整公务员的薪酬。

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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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專責小組特別注意到,顧問指出:薪酬與職系的改革在實 施過程中,不可也不應脫離公務員制度的整體改革;要有長遠 目光;必須取得關鍵人士對改革的認同和承諾。 13. 顧問並指出:當局必須投放較多資源,這可提供推行薪酬 改革時所需的實力和承諾;因應公務員制度改革而對薪酬及職 級安排所作出的大規模變動,對公務員而言,難免有得有失。 14. 顧問的研究結果和觀察要點,在此不能盡錄。有關詳情, 請 參 閱 專 責 小 組 中 期 報 告 ( 見 網 頁 : .hk/ jsscs) 附 上 的 顧問報告全文。 15. 專責小組仔細考慮顧問的研究結果後,決定在現階段繼續 持開放態度。 16. 不過,參考過五個國家在薪酬管理方面的發展後,我們發 現了一點,就是香港的現行薪酬制度,在其他因素配合下,雖 然為香港帶來一支穩定、廉潔和有效率的公務員隊伍,但的確 需要認真加以研究,以確保這個制度在香港當前的社會經濟情 況下仍然管用,可以符合各界期望和應付未來挑戰。 17. 據專責小組所見,公眾都希望當局徹底反思現有薪酬制度 所依據的基本原則。仍然只就個別範疇進行零碎的檢討,可能 已不足夠。 18. 為撰寫最後報告作好準備,專責小組現邀請各界人士就有 關五個研究範疇的一些問題,提供意見。
20. 關於以薪幅取代固定薪級 (a) 以香港而言,引入彈性薪幅制度,對改良工作表現獎 賞制度和促進講求工作成效的文化會否有幫助? (b) 引入彈性薪幅制度,會否在公務員當中造成分化? (c) 彈性薪幅制度應適用於所有公務員,還是只適用於管 理職務較重的高級公務員? (d) 彈性薪幅制度,應否同時適用於文職職系及紀律部 隊? (e) 為配合彈性薪幅制度,現行對工作表現的衡量及評核 機制是否要修改?

制定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

制定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

机制的拟议架构,以及进行这项工作的工作计划。
1.9
自二零零三年四月成立以来,督导委员会和咨询小组分别举
行 了 19 次 会 议 / 讨 论 , 所 讨 论 的 事 项 包 括 这 项 工 作 的 工 作 计 划 、 相
关的政策考虑因素、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的大体架构、进行
薪酬水平调查的方法,以及如何把调查结果应用于公务员队伍。
制,供公务员体系长久使用。这套机制应能按照既定的公务员薪酬政
策,为定期检讨公务员薪酬水平和调整公务员薪酬提供一个完善的架
构。
1.7
为进行这项工作,公务员事务局在二零零三年四月成立了公
务员薪酬调整机制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和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
咨询小组(咨询小组),就制定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分别提
3 二零零二年九月,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成立公务员薪酬调整及有关事宜工作小组,就 如何处理二零零三年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及有关事宜与职方代表展开讨论。工作小组 的成员包括来自四个中央评议会的职方代表和四个主要跨部门公务员工会的代表。
2
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
1.5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二零零三年二月决定,政府应征询
公务员事务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
i
目录

第一章 背景及工作进度
1
公务员体制改革
1
公务员薪酬政策和制度检讨
2
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
3
第二章 政策考虑因素
4
公务员薪酬政策
4
相关的政策考虑因素
4
公务员队伍与私营机构在本质上的差异
5
第三章 顾问就薪酬水平调查方法提出的建议
6
第四章 有关如何应用薪酬水平调查结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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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专责小组中期报告目录页数报告摘要ii-iii 章节一引言1-3 二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得发展4-17 三研究结果及观察要点18—29四公众谘询30附录I 专责小组成员名单II 专责小组职权范围III 外国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发展得研究分析顾问报告(中期报告)报告摘要段数引言1、三个公务员薪酬及服务条件谘询组织,应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邀请,成立专责小组进行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检讨。

这就是第一阶段检讨得中期报告。

1、1—1、42、专责小组委托顾问,就五个国家得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发展进行分析研究。

五个主要研究范畴包括(a)薪酬政策、制度及结构;(b)薪幅;(c)薪酬调整;(d)工作表现奖赏制度;以及(e)把薪酬管理工作精简及下放.1、53、考虑过顾问中期报告所载资料后,专责小组提出本身得初步研究结果与意见。

1、6-1、7 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得发展4、本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得目标,就是“提供足够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人才,为市民提供高效率与具成效得服务”,以“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为原则。

上述目标与原则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沿用至今. 2、2-2、75、为确保公务员得薪酬与私营机构保持相若,政府曾采用各种方法评估薪酬水平与趋势。

在制定薪酬结构方面,政府沿用2、8—2、了“学历比较法”。

436、政府近年把工作表现奖赏得元素引入公务员体制内,并正推行一个以团队为本得奖赏试验计划。

2、44-2、487、为了进一步把职能下放,政府近年透过“公营部门改革"做了不少工作,但对于把薪酬管理工作纳入下放范围,一直持谨慎态度。

2、49—2、53研究结果及观察要点8、顾问得五国研究,就专责小组须检讨得五个范畴,提供了资料。

3、1—3、89、专责小组在现阶段抱?开放态度,在考虑顾问得研究结果及本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得发展后,提出了一连串问题供各界讨论。

这些问题包括∶薪酬政策及制度就是否需要作出改变,这项国际研究提供了什么经验,以及这些经验就是否适用于香港。

3、9—3、51公众谘询10、专责小组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4、1—4、6第一章引言(本章概述关于成立专责小组,检讨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得背景)序言1、1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致函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薪常会)、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纪常会)及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首长级常委会)得三位主席,邀请这三个谘询组织全面检讨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背景1、2 近期社会人士讨论公务员薪酬时,曾经指出这方面有全面检讨得需要。

部分人士关注到,政府除了在一九九九年检讨过公务员得入职薪酬水平之外,十多年来未曾检讨入职职级以上得薪酬水平,以致某些职系及职级得薪酬已与私营机构脱节。

此外,鉴于私营机构得薪酬管理方法已经改变不少,有些人士也关注到公务员现有得每年薪酬调整机制就是否仍然发挥原有得作用。

近期讨论得重点,在于香港目前得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就是否仍然切合时宜。

有见及此,政府建议分两个阶段检讨现行得薪酬政策及制度,使之更配合现今情况,并与其她地方及本港得主要雇主所采用得最佳做法更趋一致,更精简与易于管理,并且更灵活地达到职位、才干、薪酬相称得目标。

专责小组1、3三个谘询组织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举行了联席会议,席上决定接受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得邀请,并成立专责小组执行上述任务。

在向三个谘询组织得主席征询意见后,以我们为成员得专责小组在一月初成立(成员名单载于附录I).1、4 我们在一月十日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讨论专责小组得职权范围(见附录II)、内务守则及日后得会议日期,并决定委聘外间顾问,就几个发达国家得公务员薪酬结构及改革,收集资料。

至于香港方面,我们会根据本身得知识与经验,得出自己得意见。

检讨1、5ﻩ经过投标竞争后,普华永道谘询有限公司获选进行为期四个月得顾问研究。

顾问须就五个国家(澳洲、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与英国)在管理公务员薪酬方面得最新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可能适用于香港得地方,其间须顾及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得历史与发展。

研究范围如下:(a) 普遍采用得薪酬政策、薪酬制度及薪酬结构;(b)ﻩ以薪幅取代固定薪级得经验;(c) 薪酬调整制度与机制;(d)ﻩ推行表现为本奖励制度以激励员工得经验;以及(e)ﻩ把薪酬管理工作精简及下放得经验。

中期报告1、6ﻩ我们曾承诺,一俟有关初步研究结果得中期报告在四月下旬备妥,我们便会向三个谘询组织汇报与征询有关各方,包括公务员团体得意见。

在审议研究结果及考虑各方意见后,我们会在二零零二年七月,透过三个谘询组织向当局提交有关这项研究分析得报告,然后在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建议第二阶段检讨工作得范围、方法、考虑因素与时间表,以及进行公务员与私营机构雇员薪酬比较研究得方法与时间。

1、7ﻩ专责小组考虑顾问研究后,己拟出初步研究结果与观察要点,载于以下各章.第二章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得发展(本章概述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自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得发展,特别?重与五个检讨范畴有关得发展)2、1ﻩ我们认为,首先回顾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特别就是第一阶段检讨工作涵盖得五个范畴)得发展,可为我们提供实际依据,与顾问研究所得有关五个国家最新发展得情况作比较。

A、薪酬政策、制度及结构I、政策及制度2、2 据我们了解,本港得现行公务员薪酬政策,就是“提供足够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人才,为市民提供高效率与具成效得服务.这个薪酬应就是公务员本身及她们所服务得市民都认为就是公平得。

在上述准则下,与私营机构薪酬大致相若得原则,就是订定公务员薪酬得一个重要因素。

”1这项政策声明包含两部分∶前半部说明薪酬政策得目标,后半部则阐释厘定薪酬得原则。

1一九八九年薪常会第二十三号报告书,第11页目标2、3ﻩ根据我们翻查所得,现行得薪酬政策目标可追溯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

其后,政府在一九六八年作出一项较详细得声明,重申同一概念。

自此进行得多项公务员薪酬检讨,一再探讨并肯定这个目标。

事实上,公务员薪酬政策目标—-提供足够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人才,为市民提供高效率与具成效得服务—-向来就是无可置疑得。

原则2、4ﻩ探讨过政策目标后,我们可以转谈厘定公务员薪酬得原则与制度自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得演变。

原则∶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2、5ﻩ在二十世纪五十与六十年代,政府每隔几年便委任一个薪俸调查委员会,负责检讨公务员得一般薪酬水平,以及个别职系得薪酬与结构。

一九六五年得薪俸调查委员会建议,厘定公务员薪酬时,应以“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为原则。

这项原则,其后获得一九六八年薪俸调查委员会确认,并获政府接纳。

当时政府作出一项详细声明,列出以下基本原则∶(a)ﻩ政府同意采用“公务员薪酬应与工作大致相若得私营机构雇员所得薪酬可作合理比较”得原则,作比较时应顾及双方在其她服务条件上得差别;以及(b)ﻩ公务员有合理权利要求继续获得以生活费用指数为依据得实际收入水平,但须证明其她机构得雇员也有同样待遇。

2、6ﻩ比较薪酬,本身就是一项复杂得工作.早在一九七一年,薪俸调查委员会得报告已指出:“政府工作之性质有时无可与私营机构比较者…在私营机构并无类似受纪律约束之人员,而政府之政务主任有其独特之职务…在甚多方面,政府之职务与私营机构之工作亦有明显之差别…政府需求继续性之服务并希望以年资薪级,职位之相当稳定,有良好之晋升机会,及有长俸制度等事项吸引其人员,而在私营机构之雇主心目中,此等条件不一定构成重要因素。

"22、7ﻩ一九七一年薪俸调查委员会注意到进行薪酬比较得实际困难,但仍赞成采用“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得原则.一九七一至七四年,政府接纳薪俸调查委员会按“职业类别”与私营机构比较薪酬得建议。

这个制度把公务员分为不同得职业类别,每一类别包含一系列可在私营机构中找到相类得职位。

政府其后进行了一连串得职业类别调查,但由于未能在私营机构中找到相类职位,最终须放弃按职业类别比较薪酬得做法,改为按生活费用数据调整公务员得薪酬。

2、8ﻩ由上文可见,与私营机构比较薪酬,涉及两大项工作:(a)ﻩ在私营机构中找出相类工作并评估相应得薪酬水平(薪酬水平评估);以及(b)ﻩ评估私营机构得一般薪酬变动,确保公务员得薪酬变动与私营机构普遍一致(薪酬趋势评估)。

一九七一年薪俸调查委员会建议按职业类别与私营机构比较薪酬,就是执行(a)项工作得一个(失败得)尝试。

由此可见,这项工作十分复杂。

在进一步了解政府一直如何进行这项工作前,我们会按事件得发生次序,先简述(b)项工作.薪酬趋势评估2、9ﻩ一九七四年,政府决定进行一项私营机构薪酬趋势评估,确保公务员薪酬与私营机构大致相若。

首次薪酬趋势调查在同年进行。

自此,薪酬趋势调查每年都进行一次。

有关薪酬调整制度及机制得演变,详载于本章C部。

薪酬水平评估2、10 关于第2、8段提及得(a)项工作,在一九八六年,随?首长级加薪,其她公务员也提出了加薪要求,当局于就是决定进行一项薪酬水平调查。

这项调查,在同年五月委聘顾问进行。

2、11ﻩ由于不少政府职位就是私营机构没有类似得,当局决定不把公务员得工作与私营机构直接配对,改为采用职位评值法(因素计分法),就就是根据(a)知识与技能、(b)解决问题得能力与(c)问责性这三项因素,把一个可以代表一组政府职位得典型职位与私营机构内一组相类职位得典型职位作比较,然后计算每个职位得总分,再与该职位得薪金与整套薪酬福利互相配对。

至于附带福利,则主要按其对员工得最高估计数值计算。

2、12ﻩ一九八六年得薪酬水平调查结果显示,除第一标准薪级及首长级薪级第3与第4点外,公务员得薪酬福利条件普遍比私营机构为佳。

至于首长级薪级第4点以上得职级,则因为缺乏资料而无从比较.一九八七年四月,政府原则上接纳了上述薪酬水平调查结果。

2、13ﻩ一九八八年,政府参照一九八六年得薪酬水平调查结果,改善了第一标准薪级公务员得薪酬条件(薪金与规定工作时数)。

2、14ﻩ不过,高级公务员评议会及警察评议会得职方都拒绝接纳上文第2、12段概述得调查结果。

她们对一九八六年薪酬水平调查结果感到不满得地方,主要就是调查方法,尤其就是职位与附带福利评值得方法存在缺点。

具体来说,职方认为:(a)调查方法太笼统,所依赖得统计数据有限。

顾问得调查方法,只顾及知识及技能、解决问题得能力与问责性这三个因素,不但流于主观、容易出错,而且有机会被人操纵。

这种方法更忽略其她例如体力要求、工作环境等重要因素,因此不适宜用来评估工作性质复杂得公务员职位;(b)以最高估计数值计算福利,对公务员不公平,而计算公务员福利(尤其就是宿舍、自行租屋津贴及退休金)得价值时,更有所夸大;(c)ﻩ当局就调查结果谘询职方得时间太紧迫,也没有向职方提供足够资料;以及(d) 调查方法并无考虑纪律部队得工作特性,例如危险、有压力、须随时候召、个人自由受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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