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评分细则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讨论稿)(参照国家住建部、发改委、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制定)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 (2)第一节规划布局 (2)第二节建设规模 (3)第三章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建设用地 (4)第一节学校选址 (4)第二节校园规划 (4)第三节建设用地 (5)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8)第一节基础教学和生活用房 (8)第二节实训实习基地 (9)第五章建筑标准 (11)附录一术语 (15)附录二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和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创造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的中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学校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服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地方政府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校园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符合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使用校舍的原则。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第十四条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宜控制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内,主干专业设置以2-5个为宜。
2024中职教务处学生评估方法

2024中职教务处学生评估方法引言本文件详细描述了中职教务处学生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等方面。
本方法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评估体系,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 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学生总评的40%。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测验成绩等。
1.1 课堂表现: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提问回答、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分,占比20%。
1.2 作业完成情况:教师根据学生作业的完成质量、提交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分,占比10%。
1.3 小测验成绩:教师根据学生小测验的成绩进行评分,占比10%。
2. 期中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占学生总评的20%。
教务处在每个学期进行一次期中考试,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
2.1 考试形式:期中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涵盖本学期所学知识。
2.2 评分标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不及格的学生需参加补考,补考成绩计入总评。
3.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占学生总评的40%。
教务处在每个学期末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性评估。
3.1 考试形式: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涵盖本学期所学知识。
3.2 评分标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不及格的学生需参加补考,补考成绩计入总评。
4. 综合表现综合表现占学生总评的10%。
综合表现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
4.1 道德品质:教师根据学生的道德行为、礼仪规范等方面进行评分,占比5%。
4.2 社会实践: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占比2.5%。
4.3 社团活动: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次数、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占比2.5%。
5. 总评计算公式学生总评 = 平时成绩 × 40% + 期中考试成绩 × 20% + 期末考试成绩 × 40% + 综合表现 × 10%结论本评估方法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023职业院校教学效果比赛评分标准

2023职业院校教学效果比赛评分标准本文档旨在为2023年职业院校教学效果比赛提供评分标准。
以下是评分标准的主要指标和标准。
一、教学设计与规划(20分)1. 教学目标明确,与课程内容相契合(4分)2. 教学进度合理,安排科学(4分)3. 教学方法多样,注重互动和实践(4分)4. 教学资源充足,支持学生研究(4分)5. 教学评价科学,能够体现学生水平(4分)二、教学组织与管理(15分)1. 课堂纪律良好,学生参与度高(3分)2. 教师组织能力强,课堂秩序井然(3分)3. 学生研究积极性高,教师激励有效(3分)4. 教材使用得当,教学材料丰富(3分)5. 教师教学管理有序,课堂掌控力强(3分)三、教学方法与手段(30分)1.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6分)2. 教学手段生动有趣,能够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6分)3. 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6分)4. 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6分)5. 积极利用教学辅助工具,提供有效的研究资源(6分)四、学生参与与互动(20分)1. 学生参与度高,积极回答问题和提出意见(4分)2. 学生互动频繁,积极交流与合作(4分)3. 学生互助合作,共同解决问题(4分)4. 学生讨论与分享,促进知识共享(4分)5. 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拓宽研究视野(4分)五、学生成果与评价(15分)1. 学生达到预期研究目标(3分)2. 学生研究成绩明显提高(3分)3. 学生作品展示与评价合理(3分)4. 学生自我评价和反思能力良好(3分)5. 学生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提升(3分)六、课程质量与创新(15分)1. 课程内容新颖丰富,有创新性(3分)2. 课程设计符合学科特点,有效提升研究效果(3分)3. 课程教学方法新颖,引领学生思维方式的转变(3分)4. 课程实践环节创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3分)5. 课程评价方式创新,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成果(3分)以上评分标准旨在综合评价职业院校教学效果比赛中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2023贵州以考代评成绩合格标准

2023贵州以考代评成绩合格标准一、背景介绍2023年,贵州省教育部门将实施以考代评制度,这将对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改革和教育评价产生深远影响。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2023年贵州以考代评成绩的合格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讨论。
二、2023年贵州以考代评成绩合格标准的定义据贵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2023年贵州以考代评成绩的合格标准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和理综等科目。
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分别设有合格分数线,文综和理综科目按照一定的加权计算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这些标准的设定对于确保以考代评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评估以考代评成绩合格标准的深度和广度1. 从分数线的设定来看2023年贵州以考代评成绩的合格标准涉及多个科目的分数线,这要求考生在各科目上都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分数线是否能够准确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存在一些过于功利性的考试目标,而忽略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这需要我们对以考代评成绩合格标准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2. 从对综合素质的评价来看文综和理综科目的设定,将学生的跨学科综合素质考核纳入其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考试对学生综合能力评价的不足。
然而,对于如何更好地设计和实施文综和理综科目的考核,以及如何更好地解决科目之间的协调与融合问题,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3. 从公平性和科学性来看2023年贵州以考代评成绩合格标准的设置,不仅考虑了各科目的分数线,还考虑了文综和理综科目的综合评定方式,这对于确保评价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也需要关注的是,这些合格标准是否能够真正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是否存在一些偏差或不公平的现象?这需要我们对合格标准进行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评估。
四、总结和回顾2023年贵州以考代评成绩的合格标准的设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考试改革举措,这对于推动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第一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附8: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方式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指导中职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成长记录册(试行)》(以下简称《成长记录册》)的日常性记录基础上进行。
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的评价,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学年评价。
在学生毕业时,以各学年评价为基础,再做出学段评价。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精神,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中职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在该学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也可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或就业时的参考。
二、基本原则1.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要求,建立和完善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全面评价学生,全面反映中职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2.按照《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方案》、《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各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河北省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河北省中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的要求,构建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维度评价学生发展水平。
3.以《成长记录册》为基础,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要反映中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综合素质及个性发展的关键指标,各指标的具体评价内容与标准在《成长记录册》上要有详细的评价和记录要求,每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本学年《成长记录册》上的记录为基础。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树立“以学习为中心”的理念,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XX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X教职发(20XX)1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在读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学生;在籍在读的全日制“3+2”五年制高职学历教育前三的学生。
二、考核评价形式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评价形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考查的课程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规定确定。
学期考核评价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1.考试课:对于考试课程,一般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专业技能课程的考试应包括技能操作考试。
2.考查课:对于考查课程,可采用随堂考试、实训操作、教师评议、闭卷笔试等形式进行。
凡是笔试以外的考核方式,须由专业科、教研组提出具体规程办法,报教务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考核评价内容1.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依据课程标准,从题库中抽取试题,形成A、B两套试卷,在考前由教务处决定考核用试卷。
没有建立题库的课程,由课程所属专业科、教研组负责命题,教务处审核。
课程考核内容要涵盖学生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要求难易适度,题量适中,比例恰当,形成梯度,突出重点知识和专业技能。
2.学科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题、同一试卷。
3.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刷、保存过程中,由专人负责、严格保密。
教师组织学生复习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试题信息;否则,该课程考试无效。
4.专业技能考核,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课程标准,由课程所属专业科、教研组确定考核内容,突出全面考核和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教务处负责审核。
最新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学生学业考核量化评定标准一学生学业总分:共2000分,具体构成如下:(一)每学期学分构成1—4期每期300分,共1200分每学期操行分总分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学生实际操行分记分,如**学生学期操行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理论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理论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理论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实训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实训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实训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加减分(具体细则附后)(二)技能鉴定:每工种100分,共200分由班主任按照鉴定工种实际成绩记分上表(补考通过工种只记60分/工种),学生多鉴定,多鉴定工种同样累记记分。
(三)毕业成绩:总分500分,每科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实际成绩记分上表。
(四)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在第四期学生顶岗实习前,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表现的综合素质自行评定并记分上表。
主要指学生获得各种奖励成绩,每学期同一活动,参加不同级别竞赛,只记最高的那次加分,加分由专业部委统一管理并量化记分,具体标准为:1)奖励加分:学生获得省、市、县、校、部优干和三好生每次分别记加分50、40、30、20、10分;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50、40、30分。
竞赛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40、30、20分。
竞赛获得县级(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30、20、10分。
竞赛获得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20、10、5分。
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加分:有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的,根据情况加10—50分。
注意加分程序要求:学生或班主任凭荣誉证书、奖状或各活动负责人签字字条,到专业部学生学分管理处登记记分。
每期记录上表。
2)处罚减分学生违纪受学校或专业部处分:按照留校察看、记过、警告分别记减分30、20、10分。
班主任同时按照学校学生操行分管理细则扣学生操行分。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字号】黔教职成发〔2014〕74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4〕74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优化我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我厅制定了《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地在指导和服务辖区内中职学校专业建设的过程中,要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提升传统专业,拓展新兴专业”的思路,大力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坚持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原则,科学配置教学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和同质竞争,提高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紧扣产业、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
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当地各职业院校专业基础、办学条件、特色优势及区域经济发展等综合因素,科学规划辖区内各职业院校主要专业建设和今后发展方向;省属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及地方经济发展等科学规划主要专业建设和今后发展方向。
原则上每校规划主干和特色专业不多于五个,并不超过三种专业类别。
今后,不在规划布局内的专业,省级项目不予支持。
各市(州)教育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设置规划表要求,以公文形式于4月30日前将专业规划报送我厅;省属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设置规划表要求以公文形式于4月30日前将专业规划直接报送我厅。
附件:1.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规划表。
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一、评价体系构建1.评价目标: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提供决策和指导教学改进的依据。
2.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3.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课堂表现评价、常规行为评价、学科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等。
二、评价内容和指标1.思想道德评价(1)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等。
(2)思想品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独立思考和判断问题的能力。
(3)班级协作:能与同学和谐相处,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班级任务。
2.学业水平评价(1)知识掌握:学生根据课堂教学要求,掌握相应学科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概念。
(2)思维能力:学生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新和应用。
(3)学习方法:学生了解和运用不同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和效率。
(4)学习成绩:学生根据不同学科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取得合理的学习成绩。
3.身心健康评价(1)体育锻炼:学生能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具备一定的体育健身能力。
(2)心理健康:学生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学习和生活的压力。
(3)生活习惯:学生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作息规律、饮食健康、个人卫生和公共秩序等。
4.实践能力评价(1)实践操作: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教学实践课程的相关技能和操作。
(2)实践创新:学生能够自主设计、开展一定难度的实践项目,并能给出相应的创新点和建议。
(3)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社会风俗、行业特点和用人需求等。
5.创新精神评价(1)问题解决:学生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够通过调研、分析和解决问题。
(2)创新意识:学生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构思新的方案。
(3)创新实践:学生能够将创新思维应用到实际项目中,产生创造性的成果。
三、评价方式1.课堂表现评价: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程度、思考发言质量等进行评价,包括口头评价和书面评价。
中职星级考核标准
中职星级考核标准中职星级考核标准是对中职学生在校学习和实践能力的评估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实践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可细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星级一至五级。
下面是中职星级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学业成绩方面考核标准:1. 星级一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合格水平,且至少有一个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2. 星级二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良好水平,且至少有一个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3. 星级三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良好水平,且至少有一个学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4. 星级四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优秀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5. 星级五级:学生在各学科考试中成绩为优秀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并达到国家级或省级知识竞赛的获奖水平。
二、实践技能方面考核标准:1. 星级一级:具备基本的实践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实际问题;2. 星级二级: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实践任务;3. 星级三级: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中等难度的实践任务,并能对实践过程进行总结和反思;4. 星级四级: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较高难度的实践任务,并对实践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改进;5. 星级五级:具备卓越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极高难度的实践任务,并能对实践成果进行创新和推广。
三、综合素质方面考核标准:1. 星级一级: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2. 星级二级: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意识;3. 星级三级:学生具备优秀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和领导潜力;4. 星级四级:学生具备优秀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和领导潜力,并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5. 星级五级:学生具备卓越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表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和领导潜力,并具备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影响他人,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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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评分细则
一、经费保障(10分)
考核学校办学经费投入情况:办学经费投入有保障,并年年保持增长,10分;办学经费投入达到本地区平均水平,6分;办学经费投入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酌情量分(5分及以下)。
二、学校领导(10分)
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情况。
校长工作经历、学历、职称情况,3分;副校长学历、职称情况,2分;其他成员学历、职称情况,5分。
三、办学规模(20分)
按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1200人为20分,没少100人扣减5分,低于1000人(民办学校可以适当放宽)直接认定为不达标。
四、管理机构(5分)
管理机构设置情况,2分;职务分工和人员配备情况,3分。
五、管理及教学文件(5分)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执勤情况,3分;教学文件完整规范情况,2分。
六、教师队伍(20分)
考核学校教师队伍情况。
专任教师数及比例,5分;师生比及比例,3分;专业教师数及比例,3分;“双师型”教师比例,3分;高级职称数及比例,3分;兼职教师数及比例,3分。
七、基本条件(30分)
考核学校办学基本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其生均值,3分;校舍建筑面积及其生均值,3分;体育用地及设施,2分;卫生、安全情况,5分;图书、报刊情况,2分;师生预览座位数,2分;仪器设备情况,3分;计算机数,2分;实习实训设备情况,6分。
注:各指标内涵解释及计算方法按《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