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本)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1. 引言基金会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其财务管理对于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基金会在财务方面的管理活动,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持财务稳健。
2. 财务管理机构基金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或聘请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基金会的财务工作,并接受理事会或监事会的监督。
3. 财务制度与程序3.1 财务制度基金会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管理需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预算制度、报告制度、审核制度等,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3.2 财务流程基金会财务流程应包括预算编制、报销审批、经费拨付、财务报告等环节,确保经费的合理流向和使用。
3.3 财务档案管理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记录、存储和检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财务核算与报表4.1 财务核算基金会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4.2 财务报表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月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等,并及时向理事会或监事会报告,供其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5. 财务审计基金会应每年组织独立的财务审计,由专业机构或注册会计师进行,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财务审计报告应向理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向公众公开。
6. 资金管理与投资基金会应根据自身的资金规模和运营需求,合理管理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基金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投资,但应审慎选择投资方式和项目,以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收益。
7. 风险控制基金会财务管理应加强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化解,以保障基金会的财务安全。
8. 监督与法律责任8.1 内部监督基金会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应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基金会的财务活动合规、透明和真实。
8.2 外部监督基金会应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税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要求。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基金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慈善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服务社会公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专业性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第五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慈善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执行机构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和理事若干人。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第六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监督能力。
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慈善基金会的某一特定事项。
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章程,明确慈善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财务制度等事项。
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内部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慈善项目的申报、评审、执行、监督等事项。
慈善项目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事项。
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慈善基金会的基本情况、慈善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工作人员情况等。
年度报告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基金会管理办法

基金会管理办法一、总则基金会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为了规范和加强基金会的管理,保障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基金会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1. 理事会(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理事组成。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和决定基金会的重要事项、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等。
(2)理事会的成员由基金会的创始人、捐赠人和其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士组成。
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提名,经理事会投票通过后任命。
(3)理事会依法召开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投票表决通过。
2. 理事长(1)理事长是理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并领导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任一次。
(1)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和审核。
(2)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长一致。
(3)监事会依法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并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基金会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1)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收入、财产租赁收入、投资收益等。
(2)基金会应当依法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资金使用(1)基金会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章程规定,合理使用所得资金。
(2)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示财务信息,包括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等。
四、项目管理(1)基金会可以根据社会公益需要,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具有公益性的项目。
(2)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2. 项目实施(1)基金会应当按照立项决议和项目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基金会应当通过公开招募、合作伙伴选择等方式,确保项目实施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学校各类捐赠项目的统一管理,提高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和《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基金募集第一条基金的主要来源(一)筹集基金: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管理基金: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并持有债券等方式,科学、规范地运作基金,使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滚动发展。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的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二)自愿、无偿原则。
不得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捐赠双方不得以捐赠为名进行利益交换;(三)公开、透明原则。
不定期向捐赠人及社会公布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积极接受各方监督;(四)捐赠者意愿与学校意愿相统一原则。
未经捐赠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捐赠用途。
第三条募集的基金项目主要有支持基础设施的改善( 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扶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建设;资助教学研究、科学与技术研究项目及专著出版;支持人才引进,资助聘请国际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资助优秀教师及在校学生出国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奖教金;支持与西南大学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
如:各类会议赞助费、文体活动赞助费、校友活动资金、国际合作交流资金等。
第二章捐赠流程第四条申请捐赠的个人或团体需事先与基金会取得联系,就有关捐赠对象、捐赠内容、捐赠用途、协议文本、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协商,并接受基金会审核。
为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沟通,基金会应及时将有关捐赠意向信息登记备案,对于重大捐赠项目应请学校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洽谈。
第五条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与捐赠方共同商议确定最终的协议文本等有关文件,并由基金会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学校审批通过后的协议,由基金会代表学校按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捐赠方举行签约仪式,签署捐赠协议。
【规章制度】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正在深入推进的服务性项目和资助性项目。
(一)服务性项目:指执行范围和领域在公众精神生活需求方面的项目,如善行传递、理论研究、安全教育、专业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二)资助型项目:指根据基金会宗旨直接向贫困地区或弱势群体捐助资金和物资的项目,如奖教助学、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助老助孤等慈善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设立项目数据库,收集、反馈、筛选、确定符合本会章程规定和适合本会服务范围及自身力所能及的项目,并通过基金会的官方网站公开向社会民众公布,供捐赠方和项目合作单位选择。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第四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决定。
第五条基金会秘书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基金会项目执行委员会。
第六条基金会项目部、财务部联合组成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
第三章项目管理责任第七条基金会秘书处对项目管理负全责,项目管理部门要分工明确,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
(一)项目部项目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负责项目的开发、立项申报,组织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报告项目执行结果,落实项目的日常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二)财务部项目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往来结算,检查、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积极配合组织项目验收和终结审计工作。
第四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八条立项原则。
根据《北京华远达慈善基金会章程》的办会宗和业务范围,基金会立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充分尊重捐资方意愿;(三)优先考虑奖教助学、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助老助孤;(四)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基金会管理办法范本

基金会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本基金会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运作,并确保其合法、透明、高效的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采用基金会形式进行运营的非营利组织。
为了更好地实施基金会管理,确保基金会的公益目标能够得到实现,特制定本基金会管理办法。
二、基金会管理机构基金会管理机构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并对基金会的运作进行全面监督。
基金会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
1. 董事会董事会由合格的董事组成,董事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基金会的章程和管理办法;- 审核和决定基金会提案,并确保其符合基金会的宗旨;- 监督基金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任免基金会的主要管理人员。
2. 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基金会的运行进行审查和监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监督基金会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法规;- 对基金会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审查结果;- 监督基金会的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符合基金会的宗旨。
三、基金会财务管理基金会财务管理是基金会运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
基金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委托专业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
1. 资金管理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并为达成基金会宗旨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
2. 财务报告基金会应按照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定期编制和公开财务报告,以使相关方了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基金会项目管理基金会的项目管理是实现其公益目标的主要手段,必须科学、规范、高效。
基金会应建立项目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考核和监督。
1. 项目立项基金会应制定详细的项目立项流程和评估标准,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项目实施基金会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各项公益项目,并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益效果的达成。
3. 项目考核基金会应定期对已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对项目的成果和影响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优化项目管理策略。
基金会管理规定(最新)
基金会管理规定(最新)最新基金会管理条例全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08(4)班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是08(4)班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而产生的经费,每学期结束后剩余部分则捐赠于其他慈善机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四条由08(4)班全体同学捐出。
每位同学每星期捐贰元,由宿舍长收齐并交于基金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08(4)班老师和全体同学也可自愿再捐赠,不限定金额。
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第六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安全委。
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组织委。
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为08(4)班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
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四章基金管理和监督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八条08(4)班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08(4)班全体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九条08(4)各宿舍长按时接受宿舍成员的捐款并统一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一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十二条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作为"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对于本基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章基金申请和审核第十三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细地写申请书,申请时间为每周一、五2、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对申请人组织的活动做相应的了解,并予以审核批准。
3、由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进行二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基金会管理办法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资金制度,并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第6条
基金会的资金应用于根据其目的资助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和管理企业。
第7条
基金会可以将其资金存入金融机构以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和其他证券,但企业购买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企业股份总数的20%。
第11条
基金会的设立,由部门集中管理的部门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民政部门应当登记并颁发许可证,直至具备基础状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法人的身份。国家基金会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向民政部申请登记,并报国务院备案。地方基金会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支机构审批,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注册。中央,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1条
制定这些措施是为了加强基金会的管理,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会”,是指管理国内外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自愿捐赠资金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他们是社会组织和法人。基金会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资助促进科学研究,文化和教育,社会福利及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本办法不适用于国家设立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专门的基金管理组织。
基金会的名称变更,合并或者撤销,应当按照设立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其财政收支情况,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付款,冻结资金和整顿秩序,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并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这些措施的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并相应可以制定实施规则。
第8条
基金会有权监督接受者的资金使用。如果发现资金没有按照原始协议使用,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收回资金。
基金会管理规定范文(2篇)
基金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以利于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
由国家拨款建立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二)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第五条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第六条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第七条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____%。
第八条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第九条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第十条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第十一条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____备案。
基金会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目的1.1.1为加强员工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社会责任心,为创建公司感恩文化、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公司成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会”);1.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规范本公司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基金会的组成会长:总经理委员长:管控中心副总、生产中心副总、综合办主任委员:各部门部长会员:在基金会成立之时,公司全体员工将自动成为基金会会员基金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主任兼任基金会办公室主任。
1.3相关职责1.3.1会长的职责a)审批有关基金会的文件;b)决定基金会委员长名单;c)决定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d)为基金会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1.3.2各委员长职责a)对爱心基金捐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b)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c)对基金会管理办法、有关决策进行分析、审查;(4)协助会长的有关工作,并执行会长的有关指示。
1.3.3各委员职责a)负责对本办法和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在本部门内的推行和执行监督;b)对本部门内员工提出的捐助申请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协助委员长的基金会管理工作;c)严格按公司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3.4各会员的职责a)遵守基金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b)积极参与基金会有关爱心、慈善活动;c)对违反基金会管理的有关不良行为进行监督、检举;d)对自身违规行为自觉乐捐。
1.3.5基金会办公室职责a)负责制定和修改爱心基金会管理办法及细则;b)负责爱心基金的募集、统计(可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使用等日常工作,负责接受捐赠;c)负责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1.4爱心基金的募集原则坚持自愿捐赠和员工违规乐捐相结合的原则。
1.5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于公司爱心基金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爱心基金来源2.1爱心基金来源渠道2.1.1个人、社会团体、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2.1.2公司的专项拨款;2.1.3员工违规乐捐和自愿捐款;2.1.4慈善基金的增值部分;2.4.5本爱心基金会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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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文件
ⅹⅹⅹ商会联合会(基金会)
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股本金的筹集。
基金股本金可在商会会员和相关人员中筹集,每股ⅹⅹ--ⅹⅹ万元,或倍数入股,上不封顶。
一旦入股两年内不得退股。
股东不得转让抵押,遇有特殊情况需退股的必须经基金委员会全体委员2/3以上人数同意,退股时以当年年终财务决算时的盈亏折合股本退股。
原则上溢股只退股本也不参加收益分配,亏股时按比例扣除承担的风险额后,将剩余股本退还。
第二条、基金会每年应对基金经营情况进行决算并报告基金委员会全体人员和商会理事会。
盈利分红由基金委员会决定,每年基金会应从净利润中按10%-15%给商会以补充会费不足,如基金会解散,总体为亏损,应按股东比例承担相应的亏损额。
第三条、基金常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副主任、三名常务委员。
主任、副主任外聘执行经理权限决定由资金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由委员会全体决定,日常事务由常委会集体决定,采取民主决策,基金会副主任和三名常务委员由基金会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一届两年,届中出现
重大失误,可届中换选。
基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负责基金的全面工作及授权内的重大决策。
副主任委员职责:
协助主任工作实行授权内的决策,主持日常工作。
任职条件:为人正直,处事公平,原则性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对基金运作熟悉,在基金委员会委员中有较大信任度,相对股本金较高者。
常务委员职责:
参加日常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具有决策权,监管建议权和风险把控权。
任职条件:为人正派,处事公平,不拘私情,原则性强,对基金操作较熟悉,热心,品德好,必须是基金会会员。
股本金投入多者优先。
第四条、项目申请人资格及条件
基金使用项目申请人ⅹⅹ籍的应当是ⅹⅹ商会会员企业。
初次使用基金时,需填写商会统一格式的商会会员申请表,商会进行资格初审,商会会员手续完备,会费交清,商会出具盖有商会审核字样的初审表,申请人凭此表到基金会进行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项目申请书,基金用途,用款时间。
2.企业近2年的经营情况。
3.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
4.担保人相关资料
(具体细节由基金会制定,每笔基金使用都要有合同,风控细则由基金委员会制定)
第五条、基金会在实际操作上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月息的确定按目前政策不得高于基准利率四倍,掌握对正轨企业出具票据时要回避税收风险。
第六条、其他规定
1.会员企业使用基金一律采用实物抵押,抵押物须有第三方
权威机构评估,根据评估价决定使用基金额度。
2.企业会员在此使用基金时,必须结清上次款息。
3.原则上每笔基金使用不得超过三个月,月息2分,逾期3
分,如何搞由基金会决定。
4.原则上一般商会会员使用基金不得超过50万。
理事以上
不得超过70万,副会长以上不得超过100万。
信誉好,资产抵押有足够保障,在基金会入股较多都除外具体上限由基金委员会全体决定。
基金使用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不论使用多少抵押和担保不得缺少,一般不要突破上述规定。
在同等条件下基金的使用,基金会会员优先商会会员,入股多者优先入股少者,职务高者优先职务低者。
5.严禁将基金借给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或搞体外循环,基金委
员会要建立一整套制约机制。
6.不可对外的细则和操作规则及变通避税等相关规则和操
作细则,由基金会常务委员会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