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辛料复合调味汁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SPX0001S-20170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八角、孜然、白胡椒、黑胡椒为原料,以鸡精、味精、食用盐为辅料,经拣选、粉碎、调配、搅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香辛料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花椒应符合GB/T 303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八角应符合GB/T 7652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孜然应符合GB/T 22267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白胡椒、黑胡椒应符合GB/T 156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1.2 辅料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T 8967和 GB 2720的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和GB 2721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4 污染物限量表2 污染物限量3.6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 ≤ 2.8GB 5009.12。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SPX0001S-20170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八角、孜然、白胡椒、黑胡椒为原料,以鸡精、味精、食用盐为辅料,经拣选、粉碎、调配、搅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香辛料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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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花椒应符合GB/T 303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八角应符合GB/T 7652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孜然应符合GB/T 22267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白胡椒、黑胡椒应符合GB/T 156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1.2 辅料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T 8967和 GB 2720的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和GB 2721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4 污染物限量表2 污染物限量3.6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 ≤ 2.8GB 5009.12。
复合调味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造酱油(大于30%)为原料,辅以植物香辛料、酵母抽提物、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苯甲酸钠、红曲红、焦糖色(普通法)]经原料处理、煮沸抽取、调配、过滤、杀菌、灌装而制成的复合调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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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钠含量的测定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 酿造酱油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酿造酱油: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
调味酱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酱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酱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造酱油(大于50%)为原料,辅以植物香辛料(白胡椒、辣椒、八角、花椒、姜)、食用盐、味精、食品添加剂(柠檬黄、苯甲酸钠、红曲红、焦糖色)而制成烹饪用的调味酱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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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T 30383 生姜 GB/T 30391 花椒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酱油:应符合GB 2717的规定。
香辛调味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调味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辛调味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花椒、八角、孜然、胡椒、生姜、小茴香、丁香、桂皮、高良姜、草果、肉豆蔻)为主要原料,经精选、磨制、过筛、按比例混合、分装等工序制成的香辛调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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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7901 黑胡椒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2267 整孜然GB/T 22300 丁香GB/T 30381 桂皮GB/T 30383 生姜GB/T 30391 花椒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T 32727 肉豆蔻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3.1 单一型:由单一香辛料制成的香辛调味粉。
3.2 复合型: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香辛料配制而成的香辛调味粉。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4.1.1 花椒:应符合GB/T 30391的规定。
4.1.2 八角:应符合GB/T 7652的规定。
4.1.3 孜然:应符合GB/T 22267的规定。
复合调味料 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是一种可以为食物增添风味和口感的调料,它通常是由多种香料、食盐、糖、酸味剂、增味剂、抗氧化剂等多种成分混合而成。
复合调味料在食品加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提升食物的口感和风味,使得食品更加美味可口。
为了保障复合调味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标准规定,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权益。
国家标准对复合调味料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复合调味料的成分和配比进行了严格规定。
国家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中各种成分的种类和比例,确保了复合调味料的配方合理、安全。
这些成分包括香料、食盐、糖、酸味剂、增味剂等,其配比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以确保复合调味料的口味和质量稳定。
其次,国家标准对复合调味料的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复合调味料的生产过程需要符合卫生标准,生产车间和设备要保持清洁,生产工艺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确保复合调味料的生产过程卫生安全。
另外,国家标准还对复合调味料的质量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包括对复合调味料的色泽、气味、味道、水分、PH值、重金属残留等多个指标进行了严格的检测要求,以确保复合调味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复合调味料的包装和标识进行了规定。
复合调味料的包装要符合食品包装的相关标准,包装材料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识上需要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总的来说,国家标准对复合调味料的规定严格而全面,从成分配比到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包装标识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复合调味料的质量和安全。
生产企业在生产复合调味料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复合调味料时,也要选择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注意查看产品的包装和标识,以确保食品安全。
综上所述,国家标准对复合调味料的规定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质量。
香辛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辛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胡椒、八角、孜然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姜粉、桂皮、蒜粉、谷氨酸钠、鸡精,经混合、分装制成的非即食香辛复合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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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7901 黑胡椒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2267 整孜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1 桂皮GB/T 30391 花椒NY/T 1045 绿色食品脱水蔬菜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按配方原料不同产品分为:花椒复合调味料、五香复合调味料、黑胡椒复合调味料、白胡椒复合调味料、孜然复合调味料、馅类复合调味料。
复合调味料标准

复合调味料标准复合调味料是一种将多种单一调味料混合而成的调味品,它可以为食物增添丰富的口味和香气。
在现代烹饪中,复合调味料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调味品种。
然而,由于市场上复合调味料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因此制定一套复合调味料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复合调味料的原料选择至关重要。
优质的复合调味料应当选用新鲜、天然的原料,避免使用人工添加剂和防腐剂。
各种原料的比例也需要经过科学的配比,以确保口味的均衡和协调。
其次,复合调味料的生产工艺也是制定标准的重点。
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温度、时间和湿度等因素,以确保原料的香味和营养成分不被破坏。
此外,生产车间的卫生条件也需要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在包装和储存方面,复合调味料也需要有相应的标准。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的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储存条件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以保持产品的品质和口感。
对于复合调味料的检测和质量控制也是至关重要的。
制定标准需要明确产品的检测指标和方法,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对于产品的质量控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复合调味料的标准还需要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和健康。
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口味偏好和饮食习惯,确保产品的口感和香气符合市场需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产品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避免使用有害物质和添加剂,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制定复合调味料的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这不仅可以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可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因此,各相关部门应当共同努力,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复合调味料标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美味的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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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辛料复合调味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调味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焦糖色、黄原胶、日落黄、红曲米、苯甲酸钠)经加水煮沸、过滤、灭菌工序制成的烹调用香辛料复合调味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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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米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
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
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
SB/T 10338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原料
3.1.1.1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3.1.2 辅料
3.1.2.1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3.1.2.2 味精: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3.1.2.3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应符合SB/T 10338 的规定。
3.1.2.4 日落黄:应符合GB 6227.1相应标准的规定。
3.1.2.5 黄原胶:应符合GB 1886.41的规定。
3.1.2.6 苯甲酸钠:应符合GB 1886.184的规定。
3.1.2.7 焦糖色(普通法):应符合GB 1886.64的规定。
3.1.2.8 红曲米:应符合GB 1886.19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焦糖色(普通法)、红曲米、黄原胶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袋(瓶),15袋(瓶)用于检验,5袋(瓶)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并附有合格证。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总酸、食盐、谷氨酸钠为每批必检。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