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制订:审核:核准:实施日: 3月31日1.目的:为针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外观作出判定标准特制订本检验规范.2.适用范围:2.1.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装配及结构验收,也可用于指导外购件的验收.2.2.当有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外观检验规范时依指定规范为准.3.标准检验环境3.1.光源:避免太阳直射光线下的明亮场所,照度为200~300lux(相当于40W日光灯距工件1000㎜).3.2.以裸眼在正常视力下进行目视.3.2.1.眼睛离工件的距离为:500㎜,3秒间检查100㎝2.3.2.2.眼睛与工件所存角度为:45º或90º.4.标准内容4.1.材料外观4.1.1.A级:不得有正常视距下可察觉到的刮碰伤及斑点缺失(允收界限见表4-1).4.1.2.B级:可以有触觉查不出的碰伤(允收界线见表4-1).4.1.3.C级:可以有依正常表处工序去除或不刮手的痕迹(允收界限见表4-1).4.1.4.D级:只要没有锈蚀及深划痕即可(允收界限见表4-1).表4-14.2.毛刺等级4.2.1.A级:完全除净(手摸触觉不出).4.2.2.B级:最大毛边高度不超过板材厚度的10%或<0.15㎜.4.2.3.C级:不刺手,但毛边高度不约束.4.2.4.D级:不须在意.4.2.5.有必要时制作极限样板,由品保部负责签发.4.3.折(冲)痕等级4.3.1.A级:不能有但允许通过后续加工遮盖后目视不到的折(冲)痕迹.4.3.2.B级:可以有触觉不到的折(冲)痕.4.3.3.C级:可以有轻微感觉的折(冲)痕.4.3.4.D级:可以有明显感觉但不刺(刮)手的折(冲)痕..4.4.放置、搬运保护等级4.4.1.A级:使用防护器具单个保护不得使工件有损伤、变质等隐患.4.4.2.B级:使用防护垫将工件层层隔离保护.4.4.3.C级:不须防护垫堆放运送即可.4.5.焊接等级4.5.1.A级:严格依标准执行(含焊道的长度、高度、位置等须符合要求)且焊道及焊接后工件外观应美观,不能刮手.4.5.2.B级:正常焊接手法,焊道高度不过分突出及刮手,但焊道长短须符合图纸.4.5.3.C级:焊道外观不过分粗即可.4.5.4.D级:只要焊道强度够外观不须在意.4.6.点焊等级4.6.1.A级:焊点外观圆滑触觉几乎感觉不出.4.6.2.B级:焊点外观圆滑感觉轻微.4.6.3.C级:焊点有凹陷手感不刮手.4.6.4.D级:不须在意.4.7.研磨等级.4.7.1.A级:以钳工细整修方式,表面光滑,手感无凹凸感,直线度良好.4.7.2.B级:正常方式研磨(粗细砂轮加工)后表面手感无凹凸感,直线度良好.4.7.3.C级:直线度良好.4.7.4.D级:初级研磨(粗细砂轮加工).4.8.拉丝.4.8.1.A级:表面拉丝纹路清晰平直没有正常视距下的伤痕,无漏拉丝,板材不得有局部凹陷且厚薄须平均.4.8.2.B级:表面拉丝纹路清晰平直,无漏拉丝,允许有无手感之伤痕及轻微厚薄不均.4.8.3.C级:允许拉丝面有拉丝无法克服的局部凹陷,有目视看得见,手感或轻微的深浅颜色不均.4.8.4.D级:去除锐角毛刺及表面严重划伤即可.4.9.补土:经补土工序后之工件表面应无凹凸及漏打磨现象.4.10.喷涂外观、等级:喷涂面的缺陷必要时以透明杂物判定表比对辅助判定.4.10.1.A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2表4-24.10.2.B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3表4-34.10.3.C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4.表4-44.10.4.D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5.表4-54.11.丝印外观等级:必要时以透明杂物判定表辅助判定.丝印的外观等级全部为A级,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条件:4.11.1.毛边:丝印文字超出范围在线幅20%以下.4.11.2.欠缺(断)、字粗:一个丝印文字中只允许某一个地方出现,且其缺陷不得超过0.2㎜. 4.11.3.字模糊、多油:正常视距下无法以目视确认为限.4.11.4.有必要时由品保部签收允收限度样板.4.12.电镀外观等级:4.12.1.A级:表面不得有局部未镀满或无镀层(技术文件规定处除外),表面毛刺、针孔、麻点、剥落、雾状、覆盖物、镀层分层、水印、手印及电镀后划伤,碰伤.4.12.2.B级:表面允许有小于2.0mm2的麻点、黑点(但不得是丝印面)的缺陷,其余要求依A级标准.4.12.3.C级:表面不得有镀后划伤、碰伤.4.13.铬化、阳极氧化外观等级:4.13.1.A级:表面不得有局部无铬化、氧化层、着色不均匀、腐蚀、目视明显的印痕.4.13.2.B级:表面允许有轻微不影响表面处理寿命的印痕,其余依A级标准.4.13.3.C级:表面允许有不影响表面处理寿命的印痕,其余依A级标准.4.14.对于一个工件经过各道工序加工后形成成品时的外观判定等级.4.14.1.A级:工件只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一种缺陷现象存在,不得有两种或以上的缺陷,同时出现一个工件表面上.4.14.2.B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二种缺陷现象存在且不得同时出现在一个表面上.4.14.3.C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二种缺陷现象存在且可以出现在同一表面上.4.14.4.D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三种缺陷现象存在且不得同时出现在一个表面上.。
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检验标准豆丁

【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检验标准豆丁】一、引言在机械制造领域,外观检验一直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而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检验标准更是需要严格执行,以确保零件的质量和可靠性。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检验标准豆丁,深入了解其标准、方法和意义,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
二、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检验标准豆丁的意义外观检验是机械加工零件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它能够直观地反映零件的表面质量和加工工艺。
机械制造过程中,零件的外观质量直接关系到其装配和使用性能,因此外观检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都显得尤为重要。
豆丁标准的确立和执行,可以有效提升零件的质量,并保障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 豆丁标准的制定豆丁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零件的具体特点和加工工艺,并结合实际应用需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成本。
还需要考虑到零件的使用环境和装配要求,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豆丁标准的执行豆丁标准的执行需要全面、严格地贯彻落实,从材料采购、加工制造到最终产品出厂,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才能有效控制零件的质量,保证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
三、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检验方法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检验方法多种多样,可以根据零件的材料、形状和加工工艺进行选择。
常用的外观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查、仪器检测和比对检验等,针对不同的零件特点可以结合多种方法进行综合检验。
1. 目视检查目视检查是最直观、简单的外观检验方法,可以通过肉眼观察零件的表面质量和加工瑕疵。
在进行目视检查时,需要注意光线的角度和强弱,以确保能够全面观察零件的表面情况。
2. 仪器检测仪器检测是一种精密、量化的外观检验方法,可以利用各种检测仪器对零件的表面粗糙度、平整度和尺寸等进行检测。
仪器检测可以帮助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比对检验比对检验是通过将待检零件与标准样品进行对比,从而确定其表面质量和加工精度。
比对检验需要依据豆丁标准的要求,选取合适的标准样品,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机械加工零件检验标准

机械加工零件检验标准一、引言。
机械加工零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整个机械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寿命,因此对于机械加工零件的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机械加工零件检验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机械加工零件检验的相关知识。
二、机械加工零件检验的基本要求。
1. 外观质量检验。
机械加工零件的外观质量是最直观的检验指标之一,包括零件的表面光洁度、形状尺寸、表面缺陷等方面。
在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时,应该使用适当的检验工具,比如千分尺、游标卡尺、外观检查灯等,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尺寸精度检验。
尺寸精度是机械加工零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零件的装配和使用。
在进行尺寸精度检验时,需要使用相应的检测工具,比如三坐标测量机、高度规、游标卡尺等,以确保零件尺寸的准确性。
3. 几何形状和位置精度检验。
除了尺寸精度外,机械加工零件的几何形状和位置精度也是需要进行检验的重点内容。
在进行几何形状和位置精度检验时,需要使用相关的检测工具,比如平面度尺、圆度规、角度尺等,以确保零件的几何形状和位置精度符合要求。
4. 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
根据具体的机械加工零件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还可能需要进行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比如硬度检验、表面处理质量检验、装配性能检验等。
这些特殊要求的检验内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操作。
三、机械加工零件检验的标准。
1. 国家标准。
国家对于机械加工零件的检验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标准,比如GB/T 1184-1996《精密量规》、GB/T 1184-1996《精密量规》等,这些国家标准是机械加工零件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
2. 行业标准。
除了国家标准外,不同的行业还可能制定了针对机械加工零件的检验标准,比如汽车行业的相关标准、航空航天行业的相关标准等,这些行业标准是根据具体行业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执行。
3. 企业标准。
一些大型企业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质量要求,制定了针对机械加工零件的检验标准,这些企业标准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严格执行和遵守。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

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外协加工件检验标准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标准旨在规范外协加工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适用于公司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
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二、引用标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6-2008《热轧型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05《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行为公差》。
4、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毫米,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三、原材料检验标准3.1 金属材料3.1.1 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3.1.2 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3.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3.1.4 成份:钣材金属成份与图纸要求一致,出示材质单。
3.2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3.2.1 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3.2.2 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3.2.3 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四、加工件检验标准4.1 外观:加工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
不允许有翘曲、变形、裂纹、划伤、碰伤、凹凸不平及表面粗糙度不符合要求。
4.2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国标执行。
4.3 螺纹、孔的检验:采用牙规、塞规检验或用螺钉检验,螺纹的底孔不大于标准底孔的0.1毫米。
4.4 方向:加工件成品方向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若出现看图错误,按残次品处理。
五、喷涂件检验标准5.1 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5.1.1 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60瓦下观测无明显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5.1.2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a) 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B) 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C) 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D) 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E) 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F) 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G) 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H) 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I) 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J) 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机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

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1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无任何表面处理一般加工件(机加工部位)在样品验证、月度抽检和批次检验的过程中外观可接收的标准。
本程序适用各车间一般机加工件的外观质量检验。
2 定义粗糙度:表面光洁程度。
撞伤:工件上的浅坑。
划痕:浅的沟槽。
污渍:工件上的可见的油渍。
毛刺:机加工后产生的尖锐突起。
3. 外观等级分类3.1产品分类:A一般结构件 B 轴类 C 其他类3.2部件表面可见程度分类:Ⅰ经常被注意到的(客户在使用时经常会看到的,正面的)。
Ⅱ偶尔被注意到的(客户在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侧面和底面的)。
Ⅲ难以被注意的(只用在安装或维修时才能看到的,内部的)。
4. 职责负责对送检的零件按本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并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根据公司产品质量要求的变化及时修正本作业指导书。
5. 验收标准5.1 机加工件材料应符合图纸要求。
6.2 通用要求6.2.1工件表面应没有污渍(不可擦除的)。
6.2.2工件不得有锐边(以一般手指触摸没有扎手感),不得有毛刺。
6.2.3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6.2.4螺纹孔内不得有切削液,攻丝油等(防锈油除外)残留。
6.2.5工件表面不允许有锈斑,锈迹。
6.3 表面撞伤,划伤判定标准。
注:表内缺陷数是在200mmX300mm范围内。
如物料还需要再进行表面处理,焊接等二次加工的,按不影响使用和二次加工判定。
如遇特殊异常(严重撞伤,明显有损观瞻的)由车间与客户协商处理。
7 包装和保护7.1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流转器具装运工件,避免跌落与磕碰。
7.2 如工件的表面要求比较高,应制作专用的流转器具或进行必要的包装。
8、外观存在的问题。
钣金件、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4.1.2.1所有的零件必需是无尘,无脂,无油和其它物质。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4.1.2.280-120呎烛光(照明单位,指每英呎距离内之照度)。
4.1.3检验距离
4.1.3.11级: 30㎜。
4.1.3.22级: 30㎜。
4.1.3.33级: 45㎜。
4.3.1.1检查员必须有下列一种或几种。
4.3.1.2质量检验员一年工作经验。
4.3.1.3经过系统的教育训练,至少40H。
4.3.1.4特殊工作培训并通过验证,承认水平,能够立即从事检验工作。
4.3.1.5有在外观问题上能够诊察和决策的工程师直接管理。
4.3.2制程检查
4.3.2.1所有的零件必需是无尘,无脂,无油和其它物质。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4.3.2.2对于外观面,检验员必须同样的检查每一个面的颜色,咬花和光泽,同样不能有不理想.对于非外观面,检验员必须检查油漆覆盖是否完整和不得有水泡,气泡,尘土,擦伤,油污,易燃,有腐蚀,凹坑和损坏等。
4.3.2.280-120呎烛光(照明单位,指每英呎距离内之照度)。
4.3.3检验视角
4.3.3.1检验员要使的工件水平面成30度角,并沿着垂直轴向左/右各旋转30度。
5
30
50
4.2加工件
4.2.1检验员资格。
4.2.1.1检查员必须有下列一种或几种。
4.2.1.2质量检验员一年工作经验。
4.2.1.3经过系统的教育训练,至少40H。
4.2.1.4特殊工作培训并通过验证,承认水平,能够立即从事检验工作。
4.2.1.5有在外观问题上能够诊察和决策的工程师直接管理。
外观检验标准(彩盒)

1.0 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及外购零部件,加工件的外观品质要求,为生产及检验提供参考依据。
以及利于执行顺畅,特制定本文件2.0 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检验、IQC、QA之运作,以及其它无客人特殊要求的产品。
(客人有特殊要求时,则按客人要求执行)2.2:为供方提供检测依据。
3.0 参考依据无4.0 面的说明及定义4.1:A面为正面,产品在正确的使用过程中,面对使用者的一面为正面4.2:B面为底面,相对于正面的下部为底面4.3:C面为右侧面,相对于正面的右侧为右侧面4.4:D面为背面,相对于正面的反面为背面4.5:E面为顶部,相对于正面的正上部分为顶部4.6:F面为左侧面,相对于正面的右侧为左侧面5.0:产品表面等级划分:产品表面等级根据产品的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C级面5.1:A级面:客人经常能够看到的表面。
如灯体正面和正上方,在不移动或转动产品时都能看到的表面。
5.2:B级面:在不移动产品的情况下,客人偶尔能够看到的表面。
如灯体的侧面和后面,灯罩下部。
5.3:C级面:客人在移动产品或转动产品,或产品被打开后,才可以看到的表面。
如灯体底面,灯体部件内部面,产品组装后需贴装饰面板或标识掩饰的面。
(通常表面不作处理的面) 说明:A:以上等级规定的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人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表面不适用此标准。
B:以上A、B、C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最终客人处使用为条件而界定的。
如果产品的零部件或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按照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
如果产品的零部件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被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6.0:常见缺陷的名称、定义或现象及产生的原因22 黑点32 异物54 吐酸7.0: 观测的条件7.1:物件放置于距人体50CM距离,在自然光或40W的日光灯下,光线从人体的后上方45度角或与人眼视线呈90度角照射(正前方以45度照射),被检测物体表面与人眼视线呈45度角。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明确规定本公司生产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的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作为来料、过程、出货的外观检验及判定的依据。
2、范围本外观通用标准(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型式与规格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有明确的特殊要求的例外。
注:如本标准与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或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有冲突之处,则以产品的图纸或技术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定义1.1缺陷、缺点与不合格1.1.1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1.1.2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1.1.3缺点欠缺或不完美的地方。
1.1.4缺陷与不合格的区别当按照习惯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陷”是适用的。
但是目前,“缺陷”在法律范畴内已有明确的含义,特别是与产品责任问题有关,因此,不应用作一般术语。
1.1.5缺点与不合格的区别当用“缺点”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点”是指相对于“完美无缺”的质量特性,产品存在的某些方面的欠缺。
缺点与不合格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有缺点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不同产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达到完美程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对“不合格”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产品的某些缺点(主要在外观质量方面)对某些客户来说是不合格项,但对另一些客户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满足要求),因此是合格项。
1.1.6不合格分类A.致命不合格:导致产品危险或潜在危险或对其使用有严重不利影响的不合格;B.严重不合格:能够导致产品发生故障或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性能或使产品失去了部份预定功能的不合格;此类不合格还包括,虽然对产品的功能或性能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但是外观质量太差或客户明确表示不能接受的不合格;C.轻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特性与标准稍有偏差或只是外观有轻微缺点,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的不合格。
1.2不合格与不合格品1.2.1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作不合格品。
1.2.2不合格品分类A.致命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致命不合格,也可能还有严重不合格和(或)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B.严重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严重不合格,也可能还有轻不合格,但不包括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C.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轻不合格,但不包括严重不合格和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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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
本内容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加工件的检验和组装标准。
这些指导方针以及PSCS,将被本公司和供货商的相关人员运用于首件检查,采购,进料检验,组装以及最终的稽核中。
最终的目的是为制造最好的零配件和组装件。
1 检查标准
1.1 检验员资格
检查员必须有下列一种或几种
●质量检验员一年工作经验。
●经过系统的教育训练
●特殊工作培训并通过验证,承认水平,能够立即从事检验工作。
1.2 制程检查
所有的零件必需是无尘,无脂,无油和其它物质。
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灰尘时可被接受的。
1.2.1 检验亮度
质80-120呎烛光(照明单位,指每英呎距离内的照度)
1.2.2检验视角
检验员要使工件与水平面成30度角,并沿着垂直轴向左/右各旋转30度。
有多个面的部件,每一侧都要当做一个单独的平面来检验。
1.2.3检验距离
1: 460mm
2:460mm
3:610mm
1.2.4所需时间
1&2级
最大观察时间每10平方厘米用时4秒,每个面最大20秒时间(一般每5秒一个面),时间因部件的复杂程度而定。
3级
最大观察时间每10平方厘米用时2秒(一般每10秒一个面)
备注:当一个面并没有在图面或订单中被定义时,按一般要求作业。
当有分歧时,图面的要求为主要。
1.3 接受/却退标准
1.3.1 一般方针
影响功能的缺陷
不可以接受,如攻牙后滑牙、烂牙影响扭力,钻孔后不通孔背面鼓起起泡等。
●毛刺/锐边
所有孔,缝,边和角必须没有毛刺和锐边,允许的毛刺的高度不能超过0.20mm。
●漏工序
漏工序都是不可接受的。
●异物
所有加工过程残留在产品上会影响外观和功能的异物都是不可接受的,如牙屑,振动后卡石子。
●色差
皮膜和研扫有颜色要求时,依11颜色的标准要求。
1.3.2 特殊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