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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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志愿者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青年志愿者的活动。

2. 志愿者队伍:由志愿者组成,根据任务需求分为不同的小组。

三、招募与培训1. 招募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2. 招募方式:通过宣传、招募会、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

3. 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服务理念、基本礼仪、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任务分配与管理1. 任务分配: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兴趣和能力,由志愿者委员会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

2. 任务管理:志愿者需按时完成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3. 任务记录:志愿者需填写任务记录表,详细记录任务内容、时间和成果。

五、行为规范1. 服从指挥:志愿者需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挥,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 保密义务:志愿者需严守志愿者服务相关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3. 诚实守信:志愿者需遵守承诺,言行一致,不得故意误导、欺骗他人。

4. 文明礼貌:志愿者需保持良好的言行举止,尊重他人,保持礼貌和谦逊的态度。

5. 禁止收受贿赂:志愿者不得接受他人的礼品、钱财等,以免影响公正执行任务。

六、安全保障1. 安全意识:志愿者需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2. 应急处理:志愿者需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 保险保障:组织将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奖惩措施1. 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处罚措施: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暂停参与活动等。

八、解释权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志愿者委员会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以上是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志愿者应遵守招募条件,接受培训并完成指定任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自愿组织,旨在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弘扬志愿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自律、公正公平、开放包容、务实高效。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工作由协会主席团负责,协会主席团成员由协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从事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与其他组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财务管理要规范、透明,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不得挪用、私分或用于非协会活动。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工作应以团队协作为核心,注重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主席团、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外联部、志愿服务部、财务部、网络部等部门。

第十条主席团是协会的核心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协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会员招募、团队组建、人员培养等,确保协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策划活动宣传、设计宣传材料、管理社交媒体账号等。

第十三条文化部负责协会的文化建设工作,包括策划文化活动、组织艺术表演、开展文艺培训等。

第十四条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外部联系工作,包括与其他组织的合作、对外交流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部负责协会的志愿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志愿活动、培训志愿者、评选先进志愿者等。

第十六条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报销、财务审计等。

第十七条网络部负责协会的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运营、社交媒体管理、信息发布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八条任何在校学生、社会青年均可自愿申请加入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南农业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章程

湖南农业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章程

湖南农业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农业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下属于湖南农业大学学社联并接受其同意指导与管理。

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全校20个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工作。

并对协会的工作进行评比。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通过协调,指导和组织全校志愿者的工作是湖南农业大学志愿者能相互团结合作在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大的社会作用。

同时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第三条协会奉行的精神。

遵守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遵守湖南农业大学学社联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成立,注册及变更
第四条申请成立青年志协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五条已经成立的青年志协必须到校学社联发展部注册方可开展活动。

注册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由志协理事长向发展部提交本学年工作计划,人员变动情况,并填写注册表,未经在学社联发展部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不被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认可,取消其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规章制度(4篇)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规章制度(4篇)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提高青年志愿者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及其下属机构。

青年志愿者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要坚持党的指导,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发挥骨干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积极培养、引导和服务青年志愿者,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要发扬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奉献友爱的志愿者精神,切实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依法保护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青年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九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制定招募方案,并通过招募公告、宣传等形式招募志愿者。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针对不同岗位的志愿者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指导志愿者了解相关工作知识和技能,提高其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定期评估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效果,为志愿者提供反馈和奖励。

第四章工作实施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安排志愿者参与不同的工作项目。

第十四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建立志愿者工作记录和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参与情况和工作成果。

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定期与志愿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六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发挥志愿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推动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果。

第五章权益保障第十七条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门应严格履行对志愿者的守信承诺,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格式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格式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规范志愿者行为,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志愿者,志愿者在执行志愿服务活动中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志愿者应具备爱心、诚信、友善、守时、守纪、守法等良好品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热心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应保护志愿者组织的荣誉和声誉,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害志愿服务组织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纪律,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的指挥和管理,认真履行志愿者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组织结构,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志愿者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激励机制,激发志愿者参与积极性,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安全制度,加强志愿者健康保护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志愿者安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和价值,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志愿者的基本权利第十三条志愿者有权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选择符合自己兴趣和能力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志愿者有权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服务技能水平,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者有权享受志愿服务活动中提供的必要待遇和福利,保障志愿服务的基本生活。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青年志愿者专职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的工作行为,提升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宣传推广、组织协调、服务接待、辅导照料、调查研究等。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充分发挥自觉、自愿、无偿的志愿服务精神,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保守志愿服务工作中知悉的个人和组织秘密。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意识和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维护个人形象和团队形象,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应当正确认识志愿者活动的性质和重要性,维护团队的秩序和团结,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志愿服务工作时间和安排第八条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不超过20小时,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具体安排。

第九条青年志愿者应当按时、按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如需请假或调班应当提前向组织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提前通知组织并进行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影响正常工作或学习。

第三章志愿服务工作纪律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工作的纪律规定,如违反工作纪律,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应当保守志愿服务工作中知悉的个人和组织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于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青年志愿者应当认真执行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违反工作纪律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应当尊重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不得盗用他人作品,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志愿服务工作安全第十六条青年志愿者应当加强安全意识,关注安全环境,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七条青年志愿者应当熟悉并遵守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得随意改变或忽视安全要求。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3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3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____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

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参与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范围内的所有青年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助残等各类公益活动。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应遵循“自愿、无偿、服务、文明”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志愿者的主体性和自主性。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透明的管理制度与程序。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组织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青年志愿者的招募与注册第六条组织应当通过网络、校园、社区等多种途径公开广泛招募青年志愿者。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志愿者进行歧视。

第八条志愿者在招募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因故无法完成招募任务需要提前告知组织,在确认报名后开始履行志愿者义务。

第三章青年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青年志愿者有权根据自身兴趣和时间选择参与志愿者活动。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有权向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组织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有义务遵守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志愿者活动的相关纪律和要求。

第四章青年志愿者的管理与指导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的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志愿者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志愿者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接受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青年志愿者的保障与奖励第十六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情况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青年志愿者的退出与解散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根据个人原因向组织提出退出申请,在组织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九条组织可因活动需要对志愿者进行暂停或者解散。

第七章青年志愿者的监督第二十条组织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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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管理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是贯彻和推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传递爱心,传递文明。

立足校园,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面向社会,为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协调资源与环境学院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

青年志愿者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青年志愿者的主题是:“心灵之约”。

一、人员设置及岗位责任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下设策划组、宣传组、执行组、汇总组,各小组相互协调,项目化运作,共同完成志愿者活动。

第一条:设青年志愿者部长1名,对志愿服务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统筹志愿服务中心的大型活动安排及筹划工作;
第二条:设青年志愿者副部长3名,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筹备督导;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布置,具体的安排筹备工作;负责对外联系;
第三条:设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干事22名,共同协助开展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通知、传达、会场布置,维持等工作。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开会的前一天由副部长及时向办公室申请会议室,同时通知与会人员。

第二条: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者,须向部长请假。

第三条:会议期间手机应处于静音状态,中途不得接电话,更不能离开会场,同时会议非讨论阶段应保持会议纪律。

三、部员考核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全体成员。

第二条:全体成员学习成绩要求优良,工作主动,认真,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在学期考核评优时予以优先。

1、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会议及日常活动无迟到,缺席现象。

2、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维护集体利益和信调部的声誉,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3、为我部门作出重大贡献的成员。

4、勇于提出部长副部长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5、发扬主人翁精神,为青年志愿者工作出谋划策,工作上有创新,成绩显著。

第四条:凡具有以下情况者,根据情节轻重,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给予批评,严重者辞退。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第一条:活动策划。

活动之前先做好活动策划。

策划要顾及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形成文字。

学院部门活动策划应递交院团委老师审核,取得认同支持后方可考虑实施。

第二条:活动实施。

1、活动前,通知各级组织,调度安排好人员,准备好活动用品和设备。

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把我们的影响力扩大。

2、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

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

临时增减方案中的内容,须经部长统一,并报于院团委。

3、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于专门服务队负责,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意效果,确保服务数量与质量并作好活动相关记录。

注意加大活动后的宣传力度,及时与新闻部取得联系,加强我们部门的宣传,以便号召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

4、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有关资料归档。

五、财务制度
第一条:经费来源
1、学院及分团委下拨经费。

2、企事业单位友情赞助。

第二条:经费用途
1、学生会干部举办各类活动的开支。

2、学生会内部的开支。

(宣传海报,横幅等)
第三条:经费报销
活动过程中,注意保管相关的发票和收据,最后交到给部长,由部长向学院处报销相关费用。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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