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_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保障性住房制度分析及对我国有关制度启示的研究

日本保障性住房制度分析及对我国有关制度启示的研究关键词:日本;保障性住房;制度分析;启示研究0 引言自从有人类以后,人们就把其将近30%的时间在房屋中度过,只要有人类的存在就需要房屋来住。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住房,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现阶段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只有部分家庭或个人有经济实力去购买属于自己的住房,但仍有一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或个人未拥有属于自己产权的住房。
从客观义务上来讲,国家和社会有义务也有责任来帮助自己的公民拥有住房。
因此,在世界的各个国家与地区,住房问题不仅是复杂的经济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社会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帮助中低收入的家庭解决其居住环境,我国政府先后实施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有关政策,但其效果不尽人意。
因此,如何有效地借鉴发达国家的方法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在住房上的问题,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日本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主要形式在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本国出现了严重的经济萧条,此时许多无房可住的难民大量集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为了有效遏制社会矛盾,日本政府开始在社会上有目的的实施一系列与住房有关的保障制度来确保自己本国公民的住房问题。
日本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方式有:(1)公营住宅:是由政府出钱来建筑的住宅,主要是给那些收入水平在日本平均水平三分之一以下的低收入群体。
该种方式的运营模式是由当地政府来投资建设,中央政府来贴补,以出租的方式租给当地民众。
(2)住宅工团:是由日本政府来贷款建设,其面向的人群是大城市中中低收入的国民;(3)住宅金融公库:是日本政府性金融机构,其主要是为日本本地打算购房或者建房的国民长期提供低息贷款,来鼓励自己的公民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
2 日本保障性住房的特点虽然日本的保障性住房制度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比较晚,但是其发展迅猛,取得的效果不差于其他发达国家,它的保障性住房特点主要有:(1)法律体系的完善:日本政府对其每一项的保障住房建设都会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不仅有效的对保障性住房制度进行了规范也使各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出现了有法可依。
国外住房制度对我国住房保障的启示

国外住房制度对我国住房保障的启示提要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热点问题。
解决好我国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既是重点也是难点。
我国政府在居民住房保障方面一直进行着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住房保障;国际经验;启示;建议中图分类号:D57文献标识码:A房屋,具有一般商品和公共物品两种属性,但房屋的首要功能是供人居住和生存。
中低收入群体由于支付能力有限而无法独立购买,因此,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亟须得到解决。
一、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政府或公共部门对无能力在市场上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采取优惠政策和辅助性措施以保证人人有房住。
其实质是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力量,通过行政手段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中国现行的保障住房模式主要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公积金。
廉租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要类型之一,它是指政府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者以低租金出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
廉租房的保障方式是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补贴。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来提高购买者的支付能力,从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砖头补贴”,是通过优惠政策来降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从而提高购买者的支付能力,其补贴需要在房屋成功销售后才能最终落实;二是“人头补贴”,是政府直接对中低收入家庭给予经济补贴。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
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按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专项存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自住房屋,并可以向职工个人提供住房贷款,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
二、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住房政策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世界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基本社会制度的不同,其住房保障政策会有所差异。
研究和分析国外的住房政策,对完善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国外公共住房保障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国外公共住房保障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快,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房价高涨,给人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而住房公积金保障成为了居民关注的一项重点。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经济情势发展需要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有利于给居民的住房问题提供各项保障,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无法真正发挥出住房公积金保障的真正作用。
本文简要的介绍了国外的几种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并且进一步分析了这种制度给我国住房公积金体系带来的启示与借鉴。
在市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这与人民的生活保障息息相关。
为了进一步完善当前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在进行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实践以后,我国政府又大胆创先,从公共住房租赁入手,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不断完善住房体系。
对国外而言,公共住房保障体系的运用已经有一段时间,取得了不少的效果,拥有更多的经验与管理心得。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就需要率先了解与研究国外的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少走弯路,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
1 国外公共保障性住房制度研究分析1.1 英国的高福利住房政策在英国颁布的《住房与城镇规划法》中,就明确表达了要保障公民住房福利的想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特别考虑到公众的住房福利,以此来维护公民的利益。
早在1940年,英国就已经开始执行兴建公共住房的政策,特别针对于一些低收入群体,来开展公房出租政策。
对于租用公房的群体来说,在租金上能够享有一定的折扣,以此来保障这些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对于一些租用私房的居民而言,政府每一年还会从财政支出上进行拨款,给这部群体提供一定的补贴。
可以说,英国公共保障性住房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低收入群体的压力,提高了他们的支付能力,有利于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在1980年,英国政府进一步修改了公共保障性住房体系,让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楼盘的时候,需要将其中的5%到35%的部分,转移给政府,让政府可以作为福利房的一部分,对此进行分配,来进一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权益。
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总资产周转率造成 了一定的影响 , 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解。 5 . 资产总额的分解
结合相应 的数据 和实际情况 , 建行在 2 0 1 0年在经营 、 投 资等方面 的先进流量净 额均 有所 减少 , 但是 由于金融危机 的 影响, 使得 市场存在过 多的流动性 , 在 国家货 币政 策调整 的
F I N AN C E E C ON OMY 金融 经济
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杨 立凤
( 中国人 民银 行 沈 阳分行 营 业管理 部 , 辽宁 沈阳 1 1 0 0 1 3 )
摘要 : 近年 来, 中央 出台了一 系列房地 产调控政 策 , 其 中
一
一
类为供给导 向型 的公屋政策 , 另一类为需求导 向型的公屋
一
、
国外住房保障发展概述
保 障性住 房是 与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 是指政府为 中低 收入住房 困难 家庭所 提供的限定标准 、 限定 价格或租金 的住 房 , 一 般 由廉租住 房 、 经济适用住 房和政 策性租赁住 房 构成 。国际称呼上 , 没有保 障性住房这一说法 , 将住房分为公 屋与私屋 。公 屋是 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 , 而私屋则是 由 私人拥有 的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 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 根据保 障方式 与环节的不同 ,公屋政策主要分 为两类 :
化成本结构 , 增加利 润 ; 另 一方 面 , 应 该响应央 行政策 导 向,
在于积极对业务进 行了创新 , 使得银行 获得 了新的利润增长 点。 但是 , 也需要 注意到其 中存在的问题 。 2 0 1 0年 , 建行的经 验成 本进 一步增 加 , 与2 0 0 9年相 比高 出 1 5 . 5 8 %, 对销售 的
住房保障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住房保障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首先,住房保障制度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和领导。
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确定住房保障政策的目标和方向,并通过资金、土地等资源的调控来支持住房保障工作。
例如,新加坡的住房发展局负责住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通过提供公共房屋、补贴房租等方式,确保居民具备适宜的住房条件。
其次,住房保障制度需要注重市场与政府的协同作用。
市场机制可以发挥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灵活性,政府可以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调控来纠正市场失灵,确保住房供应的平衡和合理价格的形成。
例如,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中,政府通过建立公共财产公司、提供房屋补贴等方式,调节住房市场的供需关系,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
第三,住房保障制度需要与城市规划和社会福利等政策相衔接。
城市规划的科学与合理,可以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并合理规划住房用地,确保住房供需的平衡。
社会福利政策可以提供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其提供适宜的住房条件。
例如,丹麦的住房保障制度将住房问题与城市规划、社会福利等政策相结合,通过向贫困家庭提供低价房屋和房租补贴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最后,住房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政府在制定住房保障政策时应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和需求,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同时,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应该积极参与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
例如,荷兰的住房政策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通过提供低价房屋、开展社区自组织等方式,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综上所述,住房保障制度的国际经验可以为我国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启示。
我国政府应积极参与和领导住房保障工作,注重市场与政府的协同作用,与城市规划和社会福利等政策相衔接,同时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只有在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多方共同努力下,才能建立健全的住房保障制度,促进全体居民的共同富裕和社会进步。
国外住房保障制度评介及其启示

作 ,向中低收入阶层 出售或 出租 公共 组屋 。住房 发展局按商 品经 营原 则 自主经 营、 自负盈亏 ,其 资金来源是 国家贷款和 政府给予 的住房差价补贴 。
( )推 出 “ 者 有 其 屋 ”计 划 和 政 府 组 屋 , 辅 以 住 房 2 居
公积金制度 。1 6 年新加坡政府推 出 “ 94 居者有其 屋”计划 ,
多种 形式的保障性住 房。 14 年国土交通省 设立 住宅局 ,专 98 门负责住宅方面工作 。1 5 年 制定 了 《 91 公营住宅 法》,用于 管理 面向低收入家庭 的低 租金公共住 宅 。1 5 年 日本在 《 95 公
■外住房保 障期 度丹 介 及其启示
一 文/ N静
相较于 中国的住房保 障制度 而言 ,无论 是亚洲近邻新加
坡 、 日本 、 韩 国还 是 欧 美 的英 、 法 、 德 、美 、加 诸 国 ,他 们 15年制 定、16年 修改 的 《 95 98 中央 公积 金 法 》 ,允 许 公积 金 会 员 动 用 公 积 金 购 买 公 共 组 屋 , 18 年 6 ,新 加 坡 政 府 制 9i 月 定 了特 批 居 住 物 业 计 划 , 中 央 公 积 金 也 可 以 用 于 支 付 私 有 住
配套措施作为住 房保障制度 的支撑 。新加坡在 1 6 年独立后 95 修改宪法 ,修 改了原有 的强征 民间土地必须 合理赔偿的宪法 条文,规定政府 可 以用低廉价 格征收土地 ,再将 土地免费提 供给 组屋建设 。1 6 年颁布 《 96 土地征用法令 》规定政府有权
征用 私 人 土 地 用 于 国 家 建 设 , 可在 任 何 地 方 征 用 土 地 建 造 公 共 组 屋 ,这 样 便 保 证 了 建设 组屋 的土 地 供 应 问题 。
国外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教训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教训及对我国的启示住宅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难题,各国对解决国民住房困难、提高国民居住条件都十分重视,制定了各自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
通过研究和分析国外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给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有益的启示。
标签国外住房政策;经验;教训;启示虽然经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住宅目标不同,各国采取的住房保障政策也不同,但对先进国家和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进行研究和分析,吸收经验,借鉴教训,对完善我国住房保障政策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 国外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1.1 强有力的法律制度的支持住宅保障政策的貫彻和执行需要一套严谨、可行的住房法律体系的保障,各国政府历来重视通过立法来确定居民住房问题的大政方针。
20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对住房政策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
1937年通过了第一个住房法《联邦住宅法》,建立美国住房署,制定长远计划,为低收入家庭修建公共住宅,为地方住房机构的低房租住房和清理贫民窟提供贷款,从此奠定了公共住宅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基础。
1949年重新修订了《住宅法》,并在1965年和1968年两次修改补充《住宅法》,同时又颁布实施了《住房贷款法》、《住房再贷款法》等法规,从而逐步完善了住房法律体系。
1.2 完整的公共住房发展计划新加坡政府住房政策的基本目标是“使全民都有使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住房”,其在改善国民住房问题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全世界的认可,新加坡政府在解决国民住房问题方面的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制定并且严格执行公共住房发展计划。
20世纪60年代初,新加坡政府就开始制定“五年建屋计划”,住宅发展局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要向各部门通报。
新加坡已经完成了7个五年建屋计划,有步骤的完成设定目标,系统地解决了大部分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
1.3 随社会经济发展调整住房保障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住房保障政策也要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英国的公房制度最早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为解决复员军人住房问题而建立的,政府建房逐步成为英国住房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福利性质直接体现在其低廉的租金水平上。
韩国公共住房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编者按 : 本文作者金银姬 , 名来 自韩国的留学生 , 一 立足于对 韩国公共住房 政策的实证研 究 , 通过 对韩国公共政 策的内容 、实施手段 .支 援渠道 ,立 法保障 .机构建设 、市场管理制度等方 面的分析 ,对解决 中国公 共住房制 度现存的 问题提 出了很好 的建 议。本刊适时刊出 , 以期能供 中国的住宅开
期5 和 《 年) 国土综合发展计划》 计划期 1 ~2 年) 具体有 《 ( 0 0 住 宅建设 1 年计 划 (9 2 1》 《 0 1 7 1 8 ) . 住宅 2 0 9 0 万户建设计 划(9 8 18~ 19 ) 《  ̄2 》.住宅综合计 划(0 3 2 1 ) 等。 20— 02》
维普资讯
图际视囊
中韩两 国城市 中低收入 户公共住房政簟比较
■■ H 朝 乏完整 的计划体 系: 除了 ” 安居工程“以
外. 没有一套完整的 持续 的公共住房发展 计划
专门制定和实施国家层次的计划 : 建立《 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计 划 (
中低收入 户的居住问题 ,并且对此在
中国城市 中低收 入户公
策 现 状
世 纪 8 年 代开 始到现在 , 0
适 用房的 购买力 。
财政 、宅地 、金融 和税 制等方面给予
优厚 支援 。
尽管如此 ,在实 际运 行过程 中 , 房改和城镇住房建设工作进 展还不平 衡 ,与住房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住房 保障制度建设进展缓慢 , 政府相关部
建设运营 的立法保障性
缺乏有关公共住房的立法性 : 主要靠行政手
段 办法等加 以干预 有关公共住房 的立法
制定有关法律 。 确保立法保障 : 《 如 供应住宅法》 16 年)《 (93 ;住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4期(总第329期)2011年4月财经问题研究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Number4(General Serial No.329)April,2011日本、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孙淑芬(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宁大连116001)摘要: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事关国民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之中,面临着一些与发达国家曾经历过的类似的房地产市场问题。
笔者运用调查研究与比较研究方法,总结了日本和韩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安排、管理机构和制度特点,借鉴其成功经验,针对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政府住房保障政策、增加中小户型保障性住房供给、拓宽住房保障资金的融资渠道等一系列对策建议。
关键词:住房保障;住房金融;政策性金融;住房公积金中图分类号:F29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1)04-0103-05一、日本住房保障制度(一)日本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安排1.廉租房保障制度日本的廉租房主要有公营住宅、特定优良租赁住宅、老年人优良租赁住宅等几种。
其中,公营住宅是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协作,通过自主建房、收购、租赁民间住宅,再以低廉的价格租给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特定优良租赁住宅由民间建设,地方公共团体购买后租赁给中等收入者,地方公共团体负责管理;老年人优良租赁住宅由地方住宅公团直接建设或由民间建设、地方住宅公社或社会福利法人购买后租给老年人,地方住宅公团、住宅公社或福利法人负责管理。
2.城市低价出售住房制度日本的住宅公团(现都市再生机构)在大城市及其周边修建住宅,进行城区改造,其建造的公团住房不同于公营住宅,他是以地方公共机构为主体面向低收入人群,其实质是国家出资建房或平整土地,面向中等收入群体进行出售或租赁。
入住公团住房的家庭收入一般在中档范围内(目前为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3万日元),入住采取申请抽签制。
3.住宅金融公库建房住宅金融公库主要向难以从银行等一般金融机构借款以购、建房的个人与单位提供贷款。
住宅金融公库贷款利率低,成立初期为5.5%,远低于银行的14.6%,而且不同于民间的浮动利率制,采取固定利率制。
贷款对象可以是个人或企业,贷款条件优惠,贷款期限可长达35年,对于还贷困难的还可在原有基础上延长10年[1]。
4.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首先,多种形式保障土地供给。
如地方政府实行类似土地银行的做法购置大片住房建设用地,又如住房都市整备公团用等价交换制度、特借制度、借受制度和民赁制度等四种制度妥善处理国家与地主的关系,使土地转化为国民住房用地[2]。
其次,财政补贴。
日本政府的住房财政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购房补贴和资助公营住宅建设;另一种是政府的财政投资性贷款,主要对都市整备公团住房建设的投资贷款,并将资金贷给住房金融公库,再由后者用于建设公共住房和向①收稿日期:2011-01-26基金项目: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管理运营模式研究”(10YJA790117)作者简介:孙淑芬(1963-),女,辽宁大连人,副主任,高级经济师,主要从事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管理方面的研究。
E-mail:sunshufen_dl @低收入者发放住房贷款。
再次,完善的税收调节政策。
日本《住宅取得促进税制》中规定,利用住宅贷款自购、自建住宅的居民,在5年内可以从每年的所得税中扣除当年年底的住宅贷款剩余额的1%。
居民住房在转让时,买方应缴纳税率为3%的固定资产取得税,出卖方应缴纳利润所得税,其税率为20%—30%,以扣除项目后的金额按比例缴纳。
在住房持有环节征收税率为1%的不动产税,税基按房屋评估值的80%计征。
最后,金融支持。
日本采用混合型金融政策模式,该模式以央行为领导,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体,民间金融机构为补充,是一种官民结合的模式[3]。
其中,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住宅金融公库、住房公团、住宅融资保证协会等;民间金融机构有住宅金融专业公司、劳动金库、住房社团等。
另外,大藏省(现财务省)还通过邮政储蓄、保健年金和国民年金筹集资金,投向公团、公库住房,并给予1%—2%的贴息。
(二)管理机构1.国土交通省日本国土交通省主要负责从住宅产业化和技术方面引导住宅产业发展,并代表政府行使住房建设决策和管理监督的职能。
1948年国土交通省设立住宅局,专门负责住宅方面工作,可以说住宅局是中央政府有关住房政策的制定者与调控者,其主要职能有五方面:一是制定住房政策,并为建立住房政策操作机构制订方案;二是制定、分配国家住宅对策预算;三是住宅建设五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四是对地方公共团体、公团、公库等进行指导与监督;五是促进与推动民间的住房建设。
2.住宅金融支援机构住宅金融支援机构前身为住宅金融公库。
住宅金融公库设立于1950年,其性质为政府全额出资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属于独立企业法人,隶属于国土交通省住宅局。
住宅金融公库的资金来源是:财政信用,即有偿使用通过日本财政投融资体制归集起来的资金;中央政府给予的补贴;发行特殊债券;回收的借贷资金等。
住宅金融公库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中低收入家庭建房、购房提供优惠贷款;为公团开发普通住宅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为民间企业开发租赁性住房提供长期低息信贷资金支持等。
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伴随着金融自由化和房地产价格的下跌,日本民间商业金融机构逐渐加入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行列。
2007年住宅金融公库被改组为住宅金融支援机构,注册资本金20亿美元,全部为政府注资,按照《日本住宅金融支援机构法案》,向内阁大藏省和国土交通省负责,为自主经营的独立行政法人。
住宅金融支援机构资金来源不再依赖国家财政投资和补助金,业务范围由原来对住宅建设和购买的直接资金支持,转变为对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提供支持。
具体职责是收购私人金融机构住房贷款资产进行证券化,在资本市场上发行房贷支持债券,为住房金融市场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同时,还为政策贷款和证券化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在发生大型灾害或城市改造时,还可以直接提供民间信贷机构无法提供的贷款服务,如灾后重建融资贷款。
3.都市再生机构都市再生机构前身为住宅整备公团。
住宅整备公团于1955年设立,原隶属于建设省(现国土交通省),非营利性质,专门建设由国家财政补贴的公团住宅,向中低收入家庭出租、出售。
其中,中央政府所属的住宅整备公团在各地设有支社,负责提供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地方政府的住房局则负责提供低收入者、单亲家庭及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的住房。
20世纪80年代,住宅整备公团由主业的住宅开发转为城市的整备,并更名为“住宅·都市整备公团”,1999年又改称为“都市基盘整备公团”,隶属于国土交通省。
2004年,都市基盘整备公团改组为都市再生机构,其职能由原来建设公共住宅为主转向土地储备、整理和再开发,单位性质也由原来的特殊法人变为独立行政法人。
(三)日本住房保障制度的特点1.日本住房保障制度以国家财政支持为主20世纪50—80年代,日本的居民住房处于短缺时代,日本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主要依靠以政府为背景的住房公团、公营住宅和住宅金融公库。
日本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出资、地方政府出地(土地优先供应)并组织建设和管理加以解决,而且主要以租赁形式提供给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2.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供给具有严格的准入准出制度如入住公营住宅的条件规定为:必须为携带401财经问题研究2011年第4期总第329期家属者(即单身除外);家庭收入在低档范围内。
入住方法采取申请抽签制,对申请者通过评审后抽签决定;房租固定;入住权利严禁转让。
此外,规定入住3年后将再次调查收入情况,对收入超过入住标准者或提高房租,或请其退房。
3.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日本的住房发展规划每五年制定一次,该规划注重因地制宜,将居民住房区分为都市型标准(指大城市中心区及周边地区住宅和公寓住宅)和一般型标准(指大城市郊区及中小城镇的独立住宅)。
同时,根据收入的不同分别确定其相应的发展目标,包括基本保障性目标和引导性标准。
其中,基本保障性目标是指同地区最低住房保障目标,引导性目标是指政府提倡和预期未来将达到的目标。
譬如,在第六个五年规划、第七个五年规划和新的《住生活基本法》中,4人户基本保障型住房的使用面积标准均为50平方米,《住生活基本法》中规定都市型和一般型目标分别为95和125平方米,而且按照每年规划的建设量确定每五年内能达到的基本保障性目标与引导性标准之比。
二、韩国住房保障制度(一)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安排1.公共保障住房制度韩国的公共保障住房有两种:小型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小型商品住房是针对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中低收入居民而建设的小型公共住房,这种房屋的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4];公共租赁住房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用财政预算或国民住宅基金而建设的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包括三种类型:永久租赁房、公营租赁房和国民租赁房。
其中,永久租赁房是专门针对最低收入阶层而建造的非营利性住房,建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财政资金,少部分来源于入住居民的租房保证金;公营租赁房和国民租赁房供给对象仅限于中低收入者,资格审查制度非常严格,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住宅基金和入住人保证金和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一般为5—50年,租赁期满后卖给租住者。
国民租赁房是目前韩国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类型,面向前一年收入不到城市居民家庭月平均收入50%—70%的无房者,而且求租对象是住房认购储蓄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为30年。
公共保障住房制度在韩国实施以来,不仅极大地保障了韩国居民的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缓解了居民住宅的供求矛盾,而且促使国内房价水平逐步走向平稳,极大地遏制了住宅市场的投机泡沫。
2.公共保障住房形式多样(1)住房租金补贴。
韩国的基本生活保障法规定,当地政府应给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用标准的家庭一定的住房补贴。
(2)低息租金贷款。
韩国的基本情况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住房承租人需向出租者支付押金,相当于住房价格的50%—70%,这部分押金在租赁期结束时返还给承租人。
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和减轻低收入承租人的住房负担,自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韩国国民住宅基金针对低收入承租人推出了两种租房押金贷款:一是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押金贷款。
持有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文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获得年利率仅为3%、贷款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韩元(约9000美元)的押金贷款。
二是面向无房的低收入劳工的押金贷款。
年收入低于3000万韩元的劳工可以获得年利率为7.7%—9%、相当于租房押金50%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