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审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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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审常见问题

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审常见问题
存在问题:《质量手册》中对以上人员得岗位职责规 定不全面或缺少某些人员得岗位职责规定。(按照 《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正式版规定,还应包括做 出意见和解释得人员)
一、机构与人员
5、 《细则》“第15条”规定:“ 所有人员应经专业技术、 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与管理以及相关法规知识培训,考 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证或合格证应标明准许操作得仪器 设备和检测项目。”
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审常见问题
一、机构与人员
1、 《细则》“第3条”规定:“有组织机构 框图。标明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及相互关系、 负责人姓名和职称。”
存在问题:组织机构框图中未标明各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人姓名和职称。
一、机构与人员
2、 《细则》“第6条”规定:“配备与检验工作相 适应得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 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 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
2、监督内容:针对检测人员得检测资源满足检测活动得判别能力 和实际操作能力,至少包括:方法选择能力、环境监控能力、设备 操作能力、样品制备能力、检测操作能力等,以及出具得检验报告 得正确性、可靠性。
3、监督有效性:表现在(1)监督员满足资格条件(熟悉检验检测方 法、程序、目得和能够评价检验检测结果);(2)监督员覆盖不同专 业、不同领域,满足人员监督工作需要;(3)制定监督计划;(4)有完 整得监督活动和效果评价记录,并进入人员技术档案;(5)监督结果 作为培训需求,监督报告作为管理评审输入。
存在问题:《仪器设备一览表》中缺少以上规 定得若干内容。
三、仪器设备
3、《细则》“第39条”规定:“仪器设备独立建档, 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惟一性标识、型号规格、出厂 号、制造商名称、仪器购置、验收、调试记录,接收 日期、启用时间、使用说明书(外文说明书需有其操 作部分得中文翻译)、放置地点、历次检定(校准)情 况、自校规程,运行检查、使用、维护(包括计划)、 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是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行业,这种机构在市场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资质不同。

由于市场的开放性,民营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参差不齐,有些机构缺乏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影响了其服务质量。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准入条件,并对机构的人员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和认证。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不同机构的测试结果可能存在差异,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检测标准和规范,对机构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的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行业的相对年轻性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性,一些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降低测试的质量和可靠性,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为了增强机构的公信力,政府可以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监督机构的行为并处理违规事件,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度。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服务价格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一些机构可能会降低价格来吸引客户,但这可能会导致测试质量的下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通过监管价格,制定合理的价格范围,并进行价格测算,确保机构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保持盈利能力。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资质不同、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公信力不足以及服务价格不合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可以加强监管和认证,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并进行价格监管,以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可信度。

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争议问题与完善路径

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争议问题与完善路径

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争议问题与完善路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作为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然而,这一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些争议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

一、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争议问题1.评估标准的模糊性:目前,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评估标准较为模糊,缺乏具体、明确的指标,导致评估过程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

2.评估过程的独立性问题:由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可能与企业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导致其独立性受到质疑,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责任追究的困难: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不合规行为,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难以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罚和纠正。

4.监督评估的有效性问题:监督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是衡量这一机制是否成功的关键。

然而,现实中往往存在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脱节的情况。

二、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完善路径1.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通过制定具体、明确的评估指标,减少评估过程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提高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确保评估机构的独立性:通过建立严格的筛选和监管机制,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从而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不合规行为,应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4.强化监督评估结果的有效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确保监督评估结果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合规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企业的持续改进提供有力支持。

5.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合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6.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支持和依据。

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监督评估的透明度和效率。

8.培育专业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鼓励和支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的发展,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监督评估服务。

检测机构合同评审的问题及解析

检测机构合同评审的问题及解析

检测机构合同评审的问题及解析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评估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许多企业和组织都依赖于第三方检测机构。

而检测机构与其客户之间的合同评审过程,则是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明晰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检测机构合同评审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以帮助相关各方达成公平、合理的合同。

二、问题分析1. 合同条款不准确或模糊当涉及到检测机构合同的评审时,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明确性至关重要。

如果合同条款不准确或模糊,可能导致双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歧义,从而引发纠纷和争议。

2. 合同中责任分配不清合同中明确规定检测机构和客户之间的责任分配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合同中责任分配不清晰,一方可能要承担本不该由其承担的责任,从而损害其利益和声誉。

3.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完善在检测行业中,客户通常会向检测机构提供一些敏感的商业信息或数据。

因此,保密条款的设置尤为重要。

如果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完善或存在漏洞,可能会导致客户的商业机密遭到泄露,或者检测机构无法保护其从客户处获取的敏感信息。

4. 合同费用计算不透明在合同评审过程中,费用计算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是关键性问题。

如果合同中费用计算不透明,检测机构可能会在收费方面不公平对待客户,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

三、解决方案1. 明确合同条款要解决合同条款不准确或模糊的问题,建议在合同评审的过程中,各方要充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明确性。

任何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要求都应在合同中明确表述,避免后续产生歧义。

2. 规定明确的责任分配为了解决合同中责任分配不清的问题,建议检测机构和客户明确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其明确写入合同。

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确保每一项责任的界定清晰明了。

3. 完善保密条款保密条款的完善对于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至关重要。

建议合同中明确规定检测机构在使用客户的商业信息和数据时应采取的保密措施,并确保这些条款能够完全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免受泄露或滥用。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服务机构,其存在问题及对策涉及到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问题的存在:1. 检测能力不足。

由于相关技术、设备以及人员的限制,一些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与公共需求不匹配,无法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服务。

2. 资质认证问题。

一些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缺乏从业资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违规经营行为,甚至有些机构存在伪造认证证书的问题。

3. 诚信问题。

由于利益驱使,一些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包括数据造假、向客户隐瞒真实情况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4. 质量监管缺失。

在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一些机构能够违规操作、违规经营。

二、对策的探讨:1. 建立监管机制。

加强政府对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包括加强对机构的资质审核、定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

加强政府与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解决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2. 提高检测能力。

加大对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确保其能够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服务。

鼓励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国内外知名检测机构进行合作,借助其技术优势提升自身的检测能力。

3. 加强行业自律。

建立行业协会或机构,加强对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自律管理,制定行业准则和规范,加强行业内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4. 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对民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对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认知度和辨识能力,引导公众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服务。

对于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检测能力、加强行业自律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对策的综合施策,才能够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提升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企业如何应对质量第三方评估中的问题与挑战

企业如何应对质量第三方评估中的问题与挑战

企业如何应对质量第三方评估中的问题与挑战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进行质量第三方评估,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然而,质量第三方评估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1. 确定评估标准和要求在进行质量第三方评估之前,企业首先需要确定评估标准和要求。

评估标准和要求应该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合,不仅要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还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业务需求。

如果评估标准和要求不明确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会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进而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

2. 确保内部管理和流程有序质量第三方评估通常会涉及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流程。

因此,企业在进行评估之前需要确保内部管理和流程有序,流程规范化,部门间协作良好。

这不仅可以提高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还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3. 加强员工培训和沟通质量第三方评估需要企业所有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员工培训和沟通。

培训应该针对评估标准和要求进行,以便员工能够了解评估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沟通可以通过开展工作会议、内部邮箱、企业内刊等形式进行,帮助员工了解评估的重要性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4. 寻求专业服务公司的支持对于一些没有经验或不熟悉质量第三方评估的企业来说,可以考虑寻求专业服务公司的支持。

专业服务公司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和解决评估中的问题,提高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

5. 持续改进质量第三方评估不仅是一次性的,而是需要企业持续改进的过程。

企业应该及时反思评估结果,找出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改进。

同时,企业也需要关注其他企业的做法和经验,在不断学习和借鉴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总之,在进行质量第三方评估时,企业应该认真对待,制定好评估的计划和方案,加强内部管理和流程规范化,保证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沟通,寻求专业服务公司的支持,并持续改进。

检测机构合同评审的问题及解析

检测机构合同评审的问题及解析

合同评审-问题及解析汇总1大家对实验室合同评审的第一反应“我们的合同评审流于形式,总感觉起不到确实的作用”“我们好像这个就只走了个流程而已,没有实质性的进行”“我们把合同评审简化了”更有甚者“不评审,直接干!”,后面还有回应:“基本都是这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1:缺单,只要客户委托,实验室就接单原因2:没吃过合同评审的亏原因3:不知道怎么评审,评审了也审不出问题2谁来进行合同评审?实验室应该有进行合同评审的人员,具体是谁,就看实验室的文件里如何规定的。

一般三方实验室会有专门的收样员,负责审核合同内的一些基本信息。

如果收样员能力足够,且合同简单,可同时审核技术相关部分。

如果技术部分较为复杂,需要技术人员协助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合同内容满足客户的要求,又能维护实验室的利益,条款规定详细清晰,避免后面很多问题。

企业内实验室,如果对外服务,参考上面三方实验室做法;如果仅对内部服务,检测项目固定,可简化合同评审,至少一年一次,到期或有变化时重新评审即可,可不设收样人员,由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有能力的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3合同评审人员是否需要授权?不管是CNAS-CL01,还是RB/T 214,均未要求对合同评审人员进行授权。

但是授权了也没错。

群友的答复里,授权的较少。

实验室应注意,合同评审人员虽不必须授权,但必须接受过相应的培训、通过考核、进行评价后方可上岗,而且合同评审人员也需要进行监督和能力监控。

4合同评审应重点关注哪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客户要求和目的:客户要求和目的应能被实验室充分的识别,写在合同里,并被实验室人员理解。

b)方法选择:如果客户自己选择的方法,过期、不合适时应提醒客户;客户未选择:与客户充分沟通,推荐方法,得到客户的认可。

c)检测方法的特殊要求:如环境要求,确认实验室是否可满足d)实验室自身能力范围:确定是否能使用CMA或CNAS标识,客户是否要求加盖标识e)其他法律法规要求f)偏离:如客户样品量不够、样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g)分包:是否涉及分包,如果有,需要写在合同里,明确哪些样品的哪些项目交给哪个分包方来做,客户签字确认后再实施分包。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行业,为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行业的不断壮大和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

本文将就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技术水平上存在不足。

虽然一些机构拥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但仍有一部分机构在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上与国际接轨存在差距。

这一问题主要与机构自身的研发投入不足有关。

机构应加大研究和开发投入,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并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高技术水平。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存在问题。

虽然一些机构吸引了一些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但整体上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对于一些重点领域的检测项目,缺乏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机构应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吸引高水平人才,提高整体人才队伍的素质和结构。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标准。

这一问题主要与行业监管不够严格和标准制定不够完善有关。

应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制定统一的管理和技术标准,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技术监督,提高整个行业的水平和品质。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信誉和公信力方面存在问题。

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和监管不够严格,一些机构存在操作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导致公众对机构的信誉产生怀疑。

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操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在监管层面,应加强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

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发展中面临一系列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通过加强技术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管以及信誉提升等方面的工作,将有助于推动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的健康发展。

政府、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各方也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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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体系
4. 《细则》“第24条”规定:“有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规定文件的分类编号、控制办法、审查、修订或更新、作废 收回、批准发布,并实施。”
存在问题:(1)未制定《受控文件清单》。注意:应包括管理
体系文件、标准、法规性文件三方面的清单,应能识别文件的更 改和当前的修订状态,证明其现行有效)。 (2)标准文本发放、作废收回没有记录。 (3)多份相同的标准文本发放没有分发编号(不便识别和控制)。 (4)使用中的部分记录表格无文件编号。 (5)对技术标准汇编本中的作废标准未作适当的标识。 (6)档案室无《档案分类目录》;无每卷档案的卷内目录;或有档 案卷内目录但不编页次(文件控制和维护还应包括归档和存放)。
(2)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核查项目不当,如,检测农残的GC,只规定做 定量重复性。
(3)运行检查(期间核查)记录信息不全,如,GC期间核查原始记录缺色谱柱、 仪器条件、标准溶液、峰面积、计算公式等信息。
三、仪器设备
7.《细则》“第44条”规定:“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含标 准样品、标准溶液)有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标准溶液 配制、标定、校验和定期复验应有记录,并有符合要求的贮 存场所。”
存在问题:《仪器设备一览表》中缺少以上 规定的若干内容。
三、仪器设备
3.《细则》“第39条”规定:“仪器设备独立建档, 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惟一性标识、型号规格、出 厂号、制造商名称、仪器购置、验收、调试记录, 接收日期、启用时间、使用说明书(外文说明书需 有其操作部分的中文翻译)、放置地点、历次检定 (校准)情况、自校规程,运行检查、使用、维护 (包括计划)、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审常见问题
一、机构与人员
1. 《细则》“第3条”规定:“有组织机构 框图。标明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及相互关系、 负责人姓名和职称。”
存在问题:组织机构框图中未标明各组成部 门主要职责、负责人姓名和职称。
一、机构与人员
2. 《细则》“第6条”规定:“配备与检验工作相 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 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 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
3.监督有效性:表现在(1)监督员满足资格条件(熟悉检验检测 方法、程序、目的和能够评价检验检测结果);(2)监督员覆 盖不同专业、不同领域,满足人员监督工作需要;(3)制定监 督计划;(4)有完整的监督活动和效果评价记录,并进入人员 技术档案;(5)监督结果作为培训需求,监督报告作为管理评 审输入。
注意:
1.监督对象(对人):实习人员、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转岗 人员、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结果出现可疑或不满意的操作人 员、发生被客户投诉的人员、操作新标准或新方法和允许方法偏 离的人员、操作检测对环境条件有严酷要求项目的人员。
2.监督内容:针对检测人员的检测资源满足检测活动的判别能力 和实际操作能力,至少包括:方法选择能力、环境监控能力、设 备操作能力、样品制备能力、检测操作能力等,以及出具的检验 报告的正确性、可靠性。
参数的要求,是否有修正信息,仪器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 的要求; c)适用时,应确认设备状态标识。
三、仪器设备
6.《细则》“第43条”规定:“对使用频次较高的、稳定性较差的或脱离了质 检机构直接控制等的仪器应进行运行检查,并有相应的计划和程序。”
存在问题:(1)未制定运行检查(期间核查)计划(需列出当年进行运行检查 的仪器、检查时间、检查人等。注意:应根据检定/校准仪器的稳定性和使用情 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判断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检定或校准周期; b)历次检定或校准结果; c)质量控制结果; d)仪器使用频率; e)仪器维护情况; f)仪器操作人员及环境的变化; g)仪器使用范围的变化。
存在问题:(1)标准滴定溶液管理不受控(应上锁专人保 管,有存入和领用记录)。
存在问题: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缺以上规定的 若干内容。
三、仪器设备
5.《细则》“第42条”规定:“计量器具应有有效的计量检 定或校验合格证书和检定或校验周期表,并有专人负责检定 (校准)或送检。”
存在问题:(1)个别仪器设备未进行检定或校准。 (2)无对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确认的记录。
注意:对检定或校准的结果进行确认的内容应包括: a)检定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 b)校准获得的设备的准确度信息是否满足检验检测项目、
存在问题:管理体系文件未规定各类人员的任职要 求(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是用人单位的
正式员工,享有劳动法律法规的各项待遇,如工资、社会保险等 。 录用关系: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正式录取的、在其试用、实习期间 尚未签署劳动合同及办理劳动保险的,应有正式的录用合同。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评价,劳务派遣单位应是依法设立的承 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 权利、义务、责任(含劳务派遣人员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 (3)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约定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并对劳务派遣 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保密教育等。
4. 《细则》“第14条”规定:“人员岗位设置合理, 并在质量手册中明确岗位职责。应包括正副主任、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部门负 责人、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检测人员、内审员、 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样品 管理员、试剂及耗材管理员、标准物质管理员等。
存在问题:《质量手册》中对以上人员的岗位职责 规定不全面或缺少某些人员的岗位职责规定。(按 照《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正式版规定,还应包 括做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
存在问题:辅助设备未加贴绿色标签(表明 其经功能检查后处于完好状态。应制定每类 辅助设备的功能检查作业指导书,按期进行 功能检查并记录)。
三、仪器设备
2.《细则》“第37条”规定:“有仪器设备 一览表,内容包括:名称、惟一性标识、型 号规格、出厂号、制造商名称、技术指标、 购置时间、单价、检定(校准)周期、用途、 管理人、使用人等。”
存在问题:(1)仪器设备档案缺以上规定的若干内容。
(2)仪器设备档案无卷内目录;或有卷内目录但不编页次。
三、仪器设备
4.《细则》“第40条”规定:“仪器设备使 用记录应能满足试验再现性和溯源要求,内 容包括:开机时间、关机时间、样品编号 (或试剂、标准物质)、开机(关机)状态、 环境因素(如果需要)、使用人等。”
二、质量体系
5. 《细则》“第25条”规定:“有专人负责对技术标准进行查询、收集, 技术负责人负责有效性确认。”
存在问题:(1)标准查新记录或《受控文件清单(标准类)》未经技 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2)缺资质认定范围内检测标准一般变更/较小变更/重大变更确认评审记 录(技术负责人负责有效性确认)。 注意:机构应对资质认定范围内的标准变化进行确认评审,技术负责 人负责有效性确认。a)一般变更:标准只是代号变更,其检测方法或 参数没有变化的(只需将标准名称和代号用文字说明,统一汇总后省质 监局办理标准变更手续)。b)较小变更:标准的变化对环境条件和检 测设备影响较小的(可由省质监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经专家文审确认 具有检测能力的,由发证机关直接发放变化部分的《证书附表》)。c) 重大变更: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使现有环境条件或检测设备达不到标准 要求的(应按扩项处理)。
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的培训。 (3)新上岗人员缺上岗考核检测原始记录(证明能准确检测
的原始记录); (4)《上岗证》只标明准许操作的大型仪器,未标明准许操
作的天平和辅助设备。 (5)未在《上岗证》中注明抽样人员和授权签字人岗位。
一、机构与人员
6. 《细则》“第16条”规定:“有各类人员 的短期和中长期培训计划,并有实施记录。”
二、质量体系
9.《细则》“第30条”规定:“审核发现的问题应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可疑的,应书面通知受影响的委托方。审核人员应 跟踪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并记录。”
存在问题:内审员先跟踪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再 写《内审报告》,与内审程序规定不一致(应先编 写《内审报告》,将《内审报告》分发至相关部门 实施纠正措施,再进行跟踪验证)。
存在问题:(1)缺少人员中长期培训计划。 (2)缺少人员培训效果评价。
一、机构与人员
7. 《细则》“第17条”规定:“所有人员应 建立独立技术档案,内容包含相关授权、教 育、专业资格、培训、能力考核、奖惩等记 录。”
存在问题:《人员技术档案》记录不全,缺 少以上规定的若干内容。
注意:《评审准则》正式版要求将监督记录 存入《人员技术档案》。
二、质量体系
6. 《细则》“第26条”规定:“有检测结果质量控制 程序,确保检测结果质量。可采用以下方法:用统计技 术对结果进行审查、参加能力验证、进行实验室间比对、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在内部质量控制中使用副标准 物质、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和保留样的再检 验等。”
存在问题:(1)无《检测结果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或 有《检测结果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但计划中无判定标 准。
(2)无《任务单》及结果评价记录。
二、质量体系
7. 《细则》“第28条”规定:“制定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并 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包括质量体系全部要素的审核, 必要时进行附加审核。”
存在问题:(1)不编制《内审检查记录表》,直接用《评 审准则》表当《内审检查记录表》。
(2)内审依据缺少《细则》,且未按照《细则》要求编制 《内审检查记录表》,也就是未对《细则》98条的要求进行 内审。
作总结。 (4)3年的《管理评审报告》有雷同重复现象。
二、质量体系
11.《细则》“第32条”规定:“管理评审提 出对质量体系进行更改或改进的内容,应得 到落实。”
存在问题:无改进落实记录或改进落实记录 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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