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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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本质与本质的真理

真理的本质与本质的真理

真理的本质与本质的真理——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黄裕生在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真理一直是认识论的问题。

真理就是正确的认识,而正确就是符合。

但是,是什么与什么的符合?这种符合是如何可能的?这些问题却从未在认识论中得到充分的解决。

传统哲学还一再劝导人们把真理与自由当做人类的庄严目标来维护与追求。

但是,真理是什么,自由又是什么?真理与自由有关系还是毫无关系?如果有关系,它们是一种什么关系?如果没有关系,它们又如何能共同成为人类所追求与维护的目标?这类问题更未在认识论中得到必要的追问与思考。

这种状况至少表明,把真理问题定位在认识论领域,很可能阻碍了哲学更根本地追问真理问题。

这种定位一方面使真理本身的法则性地位长期得不到巩固与维护,另一方面使真理成了科学家(特别是自然科学家)与技术专家的特权,而普通人似乎与真理无缘,至少离真理要远一些。

如果真理是人类尊严的源泉,那么传统真理观的一个意外结论将是:人的尊严是不同的。

这一结论迫使现代哲学不得不重提真理问题。

不过,在现代哲学中,能自觉地从更根本的层次上去重提真理问题的,海德格尔当是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

这显然与他对存在问题的独特追问有密切联系。

一、传统真理观的核心:真理的本质就是符合重提真理问题究竟有多大程度的迫切性,首先需要通过清理传统真理观来说明。

在《存在与时间》里,海德格尔用三个命题刻画了传统真理观:“1.真理的‘处所’(der Ort)是判断(陈述)。

2.真理的本质就在于判断与其对象的‘符合’(Übereinstimmung)。

3.是亚里士多德这位逻辑学之父不仅把判断当做真理的本原处所,而且首先把真理定义为‘符合’。

”[1]在这三个命题中,第三个命题属历史问题。

第二个命题包含着第一命题,因为把真理的本质理解为判断与对象的符合,也就意味着把判断当做真理的本质处所。

因此,第二个命题是核心。

而从这个命题可以分析出下面两点:A.对象是判断(陈述)是否与其符合的标准。

探讨海德格尔真理观的马克思主义镜像的论文

探讨海德格尔真理观的马克思主义镜像的论文

探讨海德格尔真理观的马克思主义镜像的论文论文摘要:海德格尔真理观的全部思想是围绕“此在”、“解蔽”、“自由”、“非真理”等核心概念而展开的。

然而,海德格尔所谓真理的本质除了阐述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并没有给我们任何新鲜的本质。

如果说他的真理观在某些方面似乎接近真理,也是受到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多个镜像的暗示。

论文关键词:解蔽;自由;非真理;迷误真理最一般的理解是,回到事实本身。

问题来自于什么是“事实”。

海德格尔认为,事实就是“此在”,就是回到反思前中的我思,对任何事不能表达。

海德格尔真理观的全部思想是围绕“此在”、“解蔽”、“自由”、“非真理”等核心概念而展开的。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这四个类似的“概念”的内涵已经做了详细而全面的阐释,只不过海德格尔给予了不同的名称以及表述上的玄化、杂乱、重复、矛盾而已。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能够找到海德格尔的思想脉路。

如果说,海德格尔有某种思想上的“泄光”,不过是滑向“白天看星星”的神秘之境。

一、“揭示着的存在”与“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巴门尼德首次提出存在者的存在,追问为什么存在,却遗忘了更重要的问题——存在者的“存在本身”。

海德格尔不去追问为什么存在,不去研究存在的本质,而只关注“存在本身”,怎样存在,即存在者的境况、遭遇。

海德格尔用德文dasein表示一个有个性的存在,虽然黑格尔、谢林都用过,但海德格尔给予了特殊的意义。

ww中文一般被译成“此在”,或“亲在”。

它具有两方面的指向,一是此在——我的存在,就是主观的存在,孤独的存在,亲自的存在。

不可复制,不可替代,有个性的存在。

二是此在——永远都“在”。

此在是动态的,在过程中,在路上。

他认为,“存在”总是在不停地转化为不存在,转化为虚无和死亡,死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

海德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似乎回应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

论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的真理观

论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的真理观
了 以人 的存 在 ( 此在) 为基础 的“ 实存论真理 观” , 本 文 就 这 一 建构 过 程 中的 三个 重要 环 节 进 行 了梳 理 。

即是 说 .如 果 我 们 不是 已 经 事先 对 用 具 整 体 有 了 一 种非 专 题 的领 会 . 个 别 的 用具 是 不 可 能 个 别 化 而 显 现 的 。 而 当个 别用 具 因其 不 称 手 而 使 其 对 用 具 整 体 的 指 引联 系被 扰 乱 之 际 ,此 在 方 才 回过 神 来 。 用具 整 体 才 专 题 地 被 捕 捉 到 。 此在 跟 用具 整 体
践 为主 导的 “ 实存 论 ” 真理观 , 本 文 以他 对 此 在 的“ 在 世 存在 ” 的规 定 为基 础 , 梳 理 了这 种 真理 观 的 建构 过程 。 关键词 : 此在 ; 世界 ; 在世 ; 真理
真 理 问 题 一 直 是 哲 学 的核 心 问 题 , 海德 格尔在 《 存 在 与
2 0 1 4年 2月 第 1 1卷 第 2期
湖 北 经 济学 院学 报 ( 人文 社 会 科 学 版 )
o u ma l o f Hu b e i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E c o n o mi c s ( Hu ma n i t i e s a n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称 “ 在世” .海 德 格 尔 用 它来 表 明在 世 是 一 个 源 始 的统 一 现
象 。他 想 说 明 并 没 有 某 个 无 世 界 的 主 体 现 成 摆 置 在 某 处 , 而
中” 。用 具 整体 唯其 对 此在 已经 有 了某 种 先 行 的 开放 , 此 在才 有 可能 揭 示 其 中具 体 的 某 个 存 在 者 。 此在 唯 有 对 用 具 整 体有

从真理观角度看海德格尔现代技术本质

从真理观角度看海德格尔现代技术本质

从真理观角度看海德格尔现代技术本质随着技术的高度发展,其负面效应日益凸现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只是对技术大唱赞歌,而是开始更加深入地思想技术。

在这个方面,海德格尔对技术的讨论为我们提供了榜样。

于是,近年来,关于其技术思想的文章不断出现:或对之进行梳理,或揭示它与海氏哲学的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

它们对我们理解海德格尔的技术思想提供了帮助。

本文意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用两个范畴“自主性真理观”和“接受性真理观”,对海氏的技术思想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另一种理解,并尝试寻找克服技术所带来危险的方式。

海德格尔突破流行观念揭示出技术的本质,技术是一种解蔽,现代技术也是某种解蔽方式。

但在现代技术这里,技术变成了一种促逼着的解蔽,促逼之聚集形成了座架。

座架在最高意义上是两义的:其一是危险义;其二是救渡义。

笔者从这两层含义出发写作此文。

首先将危险分析为:订造和锁闭。

订造是现代技术中占统治地位的解蔽方式。

在订造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其他解蔽方式被排除了,其中包括:海德格尔所指出的更基本的解蔽方式——自然的解蔽方式。

这样,“一种解蔽方式”变成为唯一的解蔽方式,本质的多样性变成为单一性。

事物自身的本质被取消了。

当汀造造成了封闭,人便与真理隔绝了,这就是危险中的锁闭。

我们可以用订造和锁闭来说明海德格尔论述的现代技术的危险,但或许有人会问:海德格尔所揭示的技术之危险和技术实际带来的危险是一回事吗?笔者通过分析其他两位思想家对技术之危险的论述,对此做了些许论证。

现代技术的本质有其真理观上的根源。

笔者根据谢文郁对真理观概念的运用,将真理观分为:自主性真理观和接受性真理观。

前者开始于柏拉图,强调主动地追求,后者来源于基督教,强调一种被动地接受。

希腊化时期的怀疑主义者充分展现了自主性真理观的双重困境:循环论证和无穷后退。

在自主性真理观中,人必然走向封闭。

正是自主性真理观导致了现代技术本质的危险义。

通过分析自主性真理观对现代技术的渗透,以及自主性真理观将导致订造和锁闭之危险,笔者论证了现代技术本质带来的危险,从根本上来自于“自主性真理观”。

浅析海德格尔的艺术真理观

浅析海德格尔的艺术真理观

浅析海德格尔的艺术真理观——以《林中路》中《作品与真理》一节为脚本摘要:海德格尔以一反传统的视角试图寻找到艺术的本质,即海德格尔将艺术家与艺术分离成两个独立的维度,更甚至抛弃了艺术家的身份,单单追寻艺术自身称其为自身的本质因素,海德格尔称其为物因素。

海德格尔认为以往物因素的概念都受到了理智思维或者科学的影响,把原本活生生的敞开状态(即传统古希腊人原始的生活状态)扭曲成概念,从而歪曲了对艺术本质的理解。

海德格尔认为的艺术真理是世界的生发与大地的庇护在争执中的显现,遮蔽与澄明相互交织成艺术的本真状态。

真理的发生状态就是艺术显现自身的过程。

关键字:真理可靠性世界大地争执诗一、真理如何与艺术发生关联传统观点认为“艺术家才是作品的本源,作品是艺术家的本源”1,二者互为因果。

可是海德格尔跳出了这样一个传统认识,认为艺术作品的本源,更甚至艺术家的本源是艺术。

艺术有着自身称其为本质的因素,即物因素。

物因素到底是什么首先需要知道物是什么,因为物因素就是物的本质因素?海德格尔先是批判了传统对物之物性的解释:第一种:罗马人把希腊人称之为基底(物的内核)和属性(物的特征)翻译过来,使西方对存在者之存在的解释得以固定下来,但是“罗马思想接受了希腊的词语,却没有继承相应的同样原始的由这些词语所道说出来的经验,即没有继承希腊人的话。

”2海德格尔批判了这种生硬的翻译丢掉了基底和属性这些词语背后隐含着的“希腊人关于在场状态意义上的存在着之存在的基本经验”3,也就是说任何概念都是用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经验做基础,在此之上的理智只是起着概括加工的作用。

但是翻译之后的概念却凌驾于生活之上,成为支配我们生活的主宰,例如主谓结构的陈述句式就是如此。

因此这个物的概念即物是他的特征的载体没有切中物因素。

第二种物是感性之物的命题,显然有悖于我们得企图,因为物本身必须保持在他的“自持”中。

第三种物是质料-形式的结合体的命题。

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质料是先于形式的,根据质料的特点赋形形成某个具有有用性的器具,所以质料形式结构首先规定了器具的存在,由此过渡到所有物的本质当中有失妥当。

试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

试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

试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
海德格尔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关键观点是,在改变实在之外,一切都是无本质变化的。

他为此提出了自己的真理观,即人们往往将自己的想法与客观实在相混淆,往往将自我以及看似实际而实质上不存在的想法专为常识。

因此,他对概念的动态发展断定:“当它们超越了他们原有的实践功能的范围时,它们也不再是同一个和平的概念。


此外,海德格尔提出了“与自身矛盾的唯物主义真理观”,认为真理不是直接以物质的形式存在,而是超越了实践的粗浅的概念的形态中的真实。

只有当实践通过一连串的概念对思想进行超越时,才能找到真正的真理。

因此,海德格尔认为,真理是一种超越客观实在的、超越当下时代及当下思想的概念,其体现着思想的动态变化和不断发展。

总之,海德格尔的真理观就是一种游离于客观实在之外的,能够体现出思想的动态变化的,具有超越性和动态发展性的真理。

论海德格尔“真理”概念的存在论基础

论海德格尔“真理”概念的存在论基础

论海德格尔“真理”概念的存在论基础武潇洁【摘要】在海德格尔哲学中,“真理”(alētheia)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命题真理,不是符合论的真理,而是存在之真理.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明智”(phronēsis)的分析表明,phronēsis以好的行为,以此在为对象,即以此在的存在为揭蔽的对象,因此,phronēsis是alētheia的最高表现.在这个意义上,真理就是无蔽或去蔽,其最源始的意义即是此在的展开状态,此在将自身从遮蔽状态中揭示出来.这种揭示就是对存在的时间性意义的揭示,它以操心为存在的基本结构.真理通过形式指示的方式保持其存在论性质,它是此在存在的前提,即存在境域,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真理概念因此体现了海德格尔哲学的实践性质.【期刊名称】《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6【总页数】6页(P15-20)【关键词】海德格尔;真理;明智;存在;此在;揭蔽;形式指示【作者】武潇洁【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516.54海德格尔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的意义问题,海德格尔认为他是哲学史上第一个真正以正确的方式提出存在问题并把存在的意义问题作为自己哲学的根本问题的哲学家。

那么,说明这一问题,就成为一个历史任务,海德格尔必须澄清自己与哲学史的关系才能彰显出他的哲学的意义。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抛弃传统,恰恰相反,他往往通过对传统哲学中一些经典概念的重新使用来与传统进行对话,使哲学史上许多思想家都能够在他对存在意义的探询中占有一个适当的位置,并服务于他自己的哲学目的。

其中,“真理”作为尤其是近代哲学认识论语境中的经典概念,在海德格尔这里反而与具有实践哲学意蕴的存在问题产生了本质性的关系。

在《存在于时间》中,他就明确指出:“真理的‘本质’问题必然也包含真理的存在方式(seinsart)问题。

”[1](P246)对海德格尔来说,真理问题就是存在问题,真理在其最源始的意义上就是存在的展开。

“解蔽”与“遮蔽”——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

“解蔽”与“遮蔽”——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

"Covering" and "Uncovering"——Heidergger's
Theory of Truth
作者: 戴黎
作者机构: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社科基础部,四川成都611737
出版物刊名: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45-47页
主题词: 真理;自由;解蔽;遮蔽
摘要:真理问题在海德格尔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海德格尔思想的转向就是以其20世纪30年
代的著作《论真理的本质》为标志的。

海德格尔从存在问题出发化解了传统的真理观中的难题。

海德格尔真理观的基本观点是:物必须首先作为其自身被敞开(显现)出来,它才能在陈述
活动中作为对象出现,而物正是在此在的自由存在中才作为自身显现出来的;而真理的解蔽和遮蔽是在自由存在中直接发生的。

此在向来就是行走在解蔽与遮蔽、真理与非真理的道路上,因为作
为此在的人向来就在自由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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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摘要] 海德格尔的真理观是一种比传统的认识论真理观更本源的存在论真理观,这种真理观考虑到了人的理性能力的有限性,揭示了传统认识论真理观可能导致的科学主义以及技术理性的消极后果。

他的真理观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主要体现在“此在”在真理展开中所居地位的变化上。

[关键词]海德格尔;真理;此在;自由;真理观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哲学本身被规定为‘真理’的科学”。

尤其是笛卡儿以后的近代哲学,更是把真理作为哲学追求的终极目标。

传统西方哲学关于真理的认识,多种多样,但就真理应是“正确”或“正确性”的这一点,却是各家学说所公认的。

其最经典的表述方式是,真理乃“观念和实在的相符”。

海德格尔从“存在论”出发,提出了建立在“此在”分析基础上的生存论的真理观,对传统的真理观进行匡正,以寻回“存在”的真正意义。

海德格尔对真理的集中论述是在《存在与时间》(1927年)第44节和《论真理的本质》(1930年)这篇演讲论文中。

其实,关于存在和真理的讨论渗透到了他的整个著作中。

一、此在的真理海德格尔的此在真理观可以归纳为一个核心观点:即此在同样原始地在真理和不真中。

在阐述他的真理观之前,海德格尔为他的真理观设定了一个前提:“此在由展开状态加以规定,从而,此在本质上在真理中。

展开状态是此在的一种本质的存在方式。

”换句话说,真理等同于此在的展开。

“唯当此在存在,牛顿定律、矛盾定律才在,论什么真理才在。

此在根本不存在之前,任何真理都不曾在,此在根本不存在之后,任何真理都将不在。

”从这一前提出发,展开状态是此在在世的存在方式,“只要此在作为展开的此在开展着、揭示着,那么,它本质上就是‘真的’。

此在‘在真理中’”海德格尔解释说,“此在‘在真理中”’这一命题“它不是说,在存在者状态上,此在一向或有那么一次被引进了‘全真境’;而是说,此在的最本己存在的展开状态属于它的生存论机制”。

他从四个方面说明“此在在真理中”这一原理的生存论意义。

首先,此在的存在机制从本质上包含有一般展开状态。

展开状态是此在的基本存在方式。

展开状态包含着存在的结构整体。

也就是说,此在包含着存在的结构整体。

这个结构整体通过烦存在,烦包含在世,也包含世存在者。

此在只要在世,它就向自己展开,自己向自己展开的同时,就与寓于世的存在者相照面,揭示世存在者的存在。

这种展开状态构成此在的存在的存在方式。

其次,此在的存在机制包含有被抛状态。

被抛状态是此在的展开状态的构成环节。

“这里的被抛状态指的是此在的实际情形——向已在某一世界中献身,此在在它的生存在世中,其‘纯粹’的‘它存在着’显现出来,而何所来何所往仍留在晦暗中。

”此在本身显现着、展开着,而此在的何所来何所往却掩蔽着。

此在的存在者被抛人此在的被抛状态。

所以,被抛状态属于此在的存在畴。

再次,此在的存在机制中包含有筹划,即向此在的能在开展的存在。

所谓“筹划是使实际上的能在得以具有活动空间的生存论上的存在机制”。

海德格尔认为筹划活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此在在最本己的能在中并作为最本己的能在把它自己开展出来,这一本真的展开状态是最原始的真理现象。

另一种是在展开自己的最本己的能在时,也就展开了其他世存在者的可能性。

因此,筹划是此在的存在方式。

最后,此在的存在机制包含有沉沦。

“沉沦是指此在从自己最本真的展开状态方面脱落,而混迹于世界中,即从本真状态进人非本真状态。

”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此在本质上是沉沦的,以前被揭示了的东西,又沉回伪装状态和晦蔽状态。

沉沦是此在的又一种存在方式。

真理是此在的展开状态,此在原始地在真理中;同时此在本质上是沉沦的,此在又在“不真中”。

二、真理的本质与本质的真理海德格尔说:“作为正确性之在的可能性,行为的开放状态植根于自由。

真理的本质乃是自由。

”这里的自由不是传统意义上作为人的属性的自由,而是为自身敞开之际向⋯⋯开放,在展现自己之际有所呈现。

也就是说,让存在者成其所是,亦即“让存在者存在”。

这样,“自由便自行揭示为让存在者存在”,“自由”及“让⋯⋯存在即让存在者成其所是⋯⋯意味着:参与到敞开之境及其敞开状态,每个仿佛与之俱来的存在者就置身于这种敞开状态中”,这敞开状态就是“无蔽”,也就是存在之真理。

只有这一“无蔽”才能“深人到存在者被解蔽状态和解蔽过程的那个尚未被把握的东西那里”。

(让⋯⋯存在,就是让自身存在,让⋯⋯是自身,而自由式自身性的存在,是自身从自身显现出来、开放出来,在展现自己之际有所呈现;让⋯⋯存在,让存在者如其所是的存在,自由与存在者(物)显现是同一回事,只要自由存在,显现自身,存在者一定有呈现,存在者在自由中呈现。

“让存在,即自由,本身就是展开着的,是绽出的。

着眼于真理的本质,自由的本质显示自身为进人存在者之被解蔽状态的展开。

”因此,真理的本质是自由。

那么,什么又是自由的本质呢?海德格尔解释道:“自由并不是对可为和不可为不加约束。

自由乃是参与到存在者本身的解蔽过程中去。

”因为自由的参与,存在才是其所是,真理的本质是自由。

这难免不让人起疑,如果这样理解,不就意味着真理是任由人来处理的东西吗?因为在传统中,自由是人的属性,具有任意性。

但海德格尔认为,人向来置身于无关联的可能性当中,因此,人能无条件地作出自己的决断。

对于这种无关联的可能性,人没有选择的余地,人向来而且一直置身于其中,人不得不自由并一直自由,就此而言,不是人拥有自由而是自由拥有人。

“人并不把自由‘占有’为特征,情形恰恰相反:是自由,即绽出的解蔽着的此在才占有人。

”人有自由,海德格尔称这种自由为此在。

自由占有人,“以至于唯有自由才允诺给人类那种与作为存在者整体的关联,而这种关联才首先创建并标志着一切历史。

唯有绽出的人才是历史性的人。

‘自然’是无历史的”。

这无非是想说明:当自由“支配”着人的时候,当存在从遮蔽到无蔽状态的时候,当真理显现的时候,才开始了人类的历史。

根本上,自由、真理和人类历史是一回事。

自由(历史性的人)可以让存在者成其为存在者,也可以不让存在者成其为存在者,存在者往往被遮盖和伪装。

而在让⋯⋯存在的过程当中,假象往往占据上风。

假象使存在者被掩盖、伪装起来,使存在者处于“被遮蔽状态”。

这是真理的反面“非真理”。

但海德格尔认为“非真理”不一定就是不正确,因为“真理与非真理在本质上并不是互不相关的,而是共属一体的,一个真实的命题才能成为一个相应地非真实的命题的对立面”。

这里,“真理”是指存在者之真理,是一种单纯的无遮蔽的真理。

“非真理”是指比存在者的真理更为原始的存在之真理。

它涵含着两个层次:作为遮蔽的非真理和作为迷误的非真理,真理试图给遮蔽以解蔽,但遮蔽状态却拒绝解蔽,它为无蔽保持着它的固有的最本己的东西。

真理与非真理本质上互属一体,从这一意义上来说,非真理必然源出于真理的本质,非真理不可避免。

那么,真理必须有一个与它共属一体的对立面“非真理”存在才行,就像白天要有黑夜相对立而存在一样,两者缺一不可。

单纯的白天或单纯的黑夜都不能让我们知道哪是白天或哪是黑夜。

作为历史性的人并不满足于蒙蔽,而总是力图去窥视,人总要以新的“尺度”来衡量一切存在者。

人类的这种固执,在运作中总会出现差错,找不到正确的途径去认识真理,因而常会误人歧途,产生了作为非真理的迷误。

对存在者本身的整体遮蔽,海德格尔认为是“神秘”,即“真理的根本性的非本质乃是神秘”。

而要了解真理的本质,只有从其对立面——非本质着手,非本质是“指示着那尚未被经验的存在之真理(而不是存在者之真理)的领域”。

“非真理”即存在之真理,高于存在者的真理。

“对于有识之士来说,真理的原初的非本质(即非真理)中的‘非’,却是指示着尚未被经验的存在之真理的领域”,“真理的根本性的非本质乃是神秘”,“非真理”的本质是“神秘”。

“神秘”是遮盖状态本身,是自行隐蔽,使诸存在者处在遗忘状态并被这一遗忘状态所把握,“神秘”将引存在者向“存在之真理”。

“非真理”的这种蔽而不显,是一种“迷误”。

“迷误”也是一种遮蔽。

在海德格尔看来,“迷误”是对存在者本身之解蔽的同时对存在者整体的遮蔽,因此,“迷误”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它与此在的展开状态相适合,是遮蔽着的无蔽,它属于真理的原初本质,即存在的真理。

真理的本质是解蔽、是自由,非真理的本质是遮蔽、是迷误,真理在解蔽的过程中也遮蔽着真理,所以遮蔽的非真理和迷误的非真理都属于真理的本质围。

海德格尔认为人始终活动在迷误中,即人一方面揭示着、掩盖着,一方面始终为原始掩蔽着、驾驭着。

由此看来,“作为遮蔽的非真理”和“作为迷误的非真理”的思想与《存在与时间》中关于“此在在真理中”同时“此在在不真中”的思想是一致的.只是中期的真理观避开了前期的真理观的任意性。

三、海德格尔真理观的意义海德格尔的真理分析对当代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纯认识性的真理观有补偏救弊的作用。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认为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正确反映。

它鲜明地预设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其本质是主体的认识与客体相符合,并将主体对客体的认识看作一个“认识一实践——再认识一再实践”的无限过程,并由此而提出真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绝对性是就真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而言的,而相对性是就其是对无限宇宙的局部认识而言的。

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的极大贡献在于给了真理—个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在客观现实和实践中找到了真理的依据和检验的标准,是对过去的唯理论和经验论的一次真正的创新性综合。

海德格尔所关心的显然已不是真理在心在物的问题,而是要为这种建基于心物二分的认识论的真理寻找一个更本源的基础,即要问一个比“认识是怎样的”更为本源的“认识成为可能的前提是什么”的问题,他给出的是一个生存论的基础。

他认为这种建基于主客体二分的认识论真理是派生的,这种真理是无根基的。

这种无根基性是包括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在的认识论真理观所不曾强调的,这与他们的唯心或唯物的本体论前提有关。

而海德格尔的本体论所以称为“基础本体论”就在于其试图超越这种唯心与唯物的对立,这一认识也给了他一个更为独特的角度来论述“非真理”的本源性。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真理的相对性有了一个可靠的宇宙论基础,即相应无限的宇宙而言,真理也是一个无限的过程,因此任何真理在一定意义上说都是相对的,那么海德格尔更为圆融地在其存在论上提出了“非真理”与“真理”的并生性,其与马克思主义辩证真理观的区别在于,他已将“非真理”放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上,而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真理的相对性容易被人遗忘和忽视。

当然,马克思主义真理论以其卓越的实践性成为人们无法规避的现实性选择,而海德格尔的真理观更像一个智者玄远的忧思,是对于人们理性骄傲的一个警示和提醒。

但它如何获得更大的现实实践性还是一个问题。

有人认为海德格尔的重要意义是在的“混沌”认识(没有明显的主客意识)和西方的“明晰”认识(强烈的主体、客体意识)之间开辟了一条融会二者之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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