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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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 国家 万人计划’”)是国家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旨在重点遴选一批自然科学㊁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㊁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给予特殊支持㊂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组织实施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办法㊂第二条 实施国家 万人计划”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统筹实施;(二)高端引领,重点支持;(三)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四)协同推进,权责统一㊂第三条 国家 万人计划”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㊂第一层次为杰出人才;第二层次为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㊁教学名师;第三层次为青年拔尖人才㊂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目设置㊂第四条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中央组织部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门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 1持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㊂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 专项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㊂在有关部门设立平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㊂科技部设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平台㊂中央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平台㊂教育部设立教学名师平台㊂中央宣传部㊁教育部㊁科技部㊁国防科工局共同设立青年拔尖人才平台㊂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杰出人才㊂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当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㊂第六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㊂申报人应当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㊁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㊁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㊂第七条科技创业领军人才㊂申报人应当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法人代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者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㊂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㊂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 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㊂第八条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㊂申报人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㊁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㊂第九条 教学名师㊂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㊂第十条 青年拔尖人才㊂申报人在自然科学㊁工程技术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㊂自然科学㊁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㊁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㊂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㊂第三章 遴选程序第十一条遴选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专项办部署年度遴选总体安排,设立平台的部门(以下简称 平台部门”)对所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组织申报,平台部门开展形式审查㊁组织同行专家评审,专项办会同平台部门 3组织咨询顾问组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㊁公示,领导小组批准㊂第十二条 加强各项目宏观统筹,中央组织部会同平台部门印发遴选通知,统一部署,分头实施㊂第十三条 平台部门做好申报推荐和形式审查工作㊂推荐工作应当充分体现广泛性㊁代表性㊂平台部门应当将形式审查情况及时反馈推荐单位㊂第十四条 平台部门应当区别不同类别人才性质特点,细化遴选标准,实施分类评价㊂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㊂应用型人才评价应当根据职业特点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㊂第十五条 平台部门应当组织小同行专家进行评审㊂评审专家应当覆盖申报人专业领域㊂评审工作可针对申报人类别采取会议㊁通讯评审㊁面谈㊁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㊂平台部门应当遴选专业水平高㊁道德品行好的专家组建评委库,评审时根据申报人专业随机抽取㊂建立评委库动态调整机制,对违反有关评审规定的不再纳入评委库㊂第十六条 组建评审工作巡察小组,对评审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说情打招呼㊁泄露评审专家名单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㊂第十七条 召开专家咨询顾问会议,通报评审工作情况,接受专家质询,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并向4平台部门反馈㊂第十八条 拟入选名单须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㊂相关平台部门负责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㊂对实名举报和有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应当逐一调查核实㊂涉及学术技术问题的可再次征求评审专家意见,涉及申报资格条件的须由申报单位作出说明㊁提供独立第三方有效证明材料㊂第十九条 对西部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㊁评审标准,给予倾斜支持㊂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条中央组织部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国家 万人计划”入选者颁发证书㊂第二十一条为杰出人才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通过 一事一议㊁按需支持”方式给予特殊支持㊂中央组织部㊁科技部㊁财政部等部门共同负责,委托自然科学基金会做好人选推荐评审㊁建设方案论证㊁周期考核评估等工作㊂科学家工作室依托杰出人才所在单位建设㊂依托单位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提供运行保障和配套支持㊂第二十二条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㊁教学名师每人一定额度的特殊支持经费,用于自主选题研究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由平台部门负责落实,财政 5 部专管,商各主管部门统一拨付㊂第二十三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经费由财政部设立专项予以支持,中央组织部负责具体拨付㊂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用㊂经费使用进度不按年度考核,原则上3年内统筹使用,确有需要可延长2年㊂入选专家转换工作单位,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经费一并流转㊂第二十四条专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在科研项目㊁事业平台㊁人事制度㊁经费使用㊁激励保障等方面对入选专家给予特殊支持㊂鼓励地方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㊂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注意将入选专家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考察㊁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专家弘扬爱国奉献精神㊁严守学术道德规范㊂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设立国家 万人计划”服务窗口,为入选专家提供服务㊂第二十七条建立入选者退出机制㊂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㊁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予以退出㊂第二十八条专项办会同平台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和典型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国家 万人计划”深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㊂6第五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国家 万人计划”的宏观统筹,建立健全实施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支持政策㊂第三十条 平台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申报评审工作,研究制定具体遴选标准和申报评审办法,组织开展申报评审,研究提出人选名单,制定并落实特殊支持政策㊂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入选专家特殊支持工作㊂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负责入选专家的具体培养㊁使用㊁管理㊁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团队支持㊂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各平台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工作细则,并报专项办备案㊂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㊂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2月24日起施行㊂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2017年2月28日印发 7。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冀人社字[2012]98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98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发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作用,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增强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今年将继续对“百千万人才工程”和“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从事的研究项目择优进行资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1、2009年度入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2009年度和2011年度入选的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3、2009年以来已获得国家或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不在本资助范围。

二、资助重点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农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医药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重大临床应用项目等;教育、文化等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围绕我省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业类或成果转化类项目。

三、资助类别与额度(一)重点资助,额度为每项10-15万元。

(二)一般资助,额度为每项6-8万元。

(三)小额资助,额度为每项3-5万元。

四、申请资助应具备的条件(一)重点资助申报对象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其申报项目的研究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且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应用前景广阔、有很强的自主创新性。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北省2018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北省2018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北省2018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1.12•【字号】冀人社字〔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北省2018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1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人才强冀战略,切实发挥我省高层次人才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突破带领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今年将继续实施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对象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型企业中(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的主要研发人员。

往年申报过此项目资助的,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个人条件1、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本人持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科技成果或专利。

(二)企业条件1、产业符合或引领我省“十三五”发展方向,属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重点是先进装备制造、以大数据为重点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智慧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产业。

人才强冀工程实施方案

人才强冀工程实施方案

人才强冀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为了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打造人才强冀、产业强冀、技术强冀,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河北省提出实施人才强冀工程的战略目标。

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引领创新创造的重要力量。

推动人才工程的实施,不仅可以为河北省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更可以推动河北省走向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人才强冀工程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河北省的创新能力,加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带动经济的快速增长。

此外,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推进,也可以为河北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智力支持,促进企业的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人才强冀工程的实施对于加快河北省经济发展,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升科研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原则1.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人才培养方向和重点领域,引导人才向市场急需的领域集聚,提高人才培养的市场适应能力。

2. 以体系推进为保障。

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管理和退出机制,形成一体化的人才体系,确保人才实现由引进到培养再到使用的无缝衔接。

3. 以优势产业为依托。

结合河北省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突出优势产业的特色,培养与之相适应的人才资源。

4. 以政策激励为支撑。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和培养各类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环境。

5. 以国际化为目标。

扩展人才引进渠道,突破国界限制,引进高层次人才,打通国际交流渠道。

三、重点任务1. 引进高层次人才。

通过多种渠道,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优秀学者,鼓励企业引进技术骨干和管理精英,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

2. 培养梯队人才。

优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3. 激励创新人才。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科研项目支持和成果转化奖励等方式,激励人才从事实践和创新工作。

4. 加强团队建设。

鼓励各类人才组建团队,推动科研成果的整合和产业化,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培培训干部的决定精神,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大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养善高层善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养法。

法第二条培养管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工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为会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步供供人才服务。

第三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高项项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符合本争办办法各项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人申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不同经本济济成份的组织。

第二章培养范围、形式第五条条培养范围为高层次专业业技术人才培养开发项目和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选第六条压滤机滤布厂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布才才培养开发项目包括紧缺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培型养与开发、专业技术养人员高级研修班、有示范作用高的的培训。

,一,紧缺实用人才的培养与开发项目用是指各级人事部是门、业务主管部门、企业依托高等主院校、高新技术项目、科院技技园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站等,采取多种形式,对经济发展经中高新技术产业、、支柱型产业、农业产业化、经济管理、国化1 / 5际商务、旅游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我区急需的实用施型型人才开展的培训项目。

,二,高级研修班是指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对青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进行的高高层次继续教育,围绕经济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题和生产、科研的技术难点,学习新理论、高新点技术并进行研修。

术,三,有示范作用的培训项目是有指在培养理念、模式、指方向、培训方法、内容等方向面有创新和指导意义的培面训训活动。

第七条高层次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为国家级有突出为贡献的中青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府特殊津贴和自治区人民政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家自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才自治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自主主持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干。

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节选

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节选

《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节选(2018年10月修订)一、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二)第二层次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人选。

2.人社部等“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3.国家教学名师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5.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6.河北省“燕赵学者”或其他省市同类称号(院士后备人选)获得者。

7.国内知名教授或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正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学术造诣高,学术水平在国内同领域处于先进地位,取得过较显著的学术成就。

(三)第三层次人才A类人才: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1.国外知名院校(世界排名前300)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学科"大学、科学院大学、部属高校、国内财经类高校排名前10名毕业的博士。

2.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近四年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软科学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一项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者在一档期刊发表论文3篇。

B类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1.国外知名院校(世界排名前300)或"国内双一流大学"、"- 1 -双一流学科"大学、科学院大学、部属高校、国内财经类高校排名前10名毕业的博士。

2.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近四年主持国家级一般课题(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软科学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一项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一档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二档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第四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1.国外知名院校(世界排名前300)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学科"大学、科学院大学、部属高校、国内财经类高校排名前10名毕业的博士。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一、目标及思路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科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实力,学校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五年的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省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团队。

二、指导思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以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项目资助相结合为原则,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师资队伍“人才高地”的形成。

三、遴选专业方向面向国家资源能源环境的重大需求,围绕低碳经济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徐州市六大千亿元工业产业(装备制造、食品、能源、冶金、建材、煤盐化工)、五大千亿元服务业产业(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的研究方向,向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等倾斜,同时兼顾其他学科专业,做到均衡发展。

四、遴选名额第一期选拔不超过10名。

第一期中期考核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下期选拔名额。

五、遴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受聘在教师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授,或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三)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省、市重大需求,具有创新性并在学术或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教风端正,治学严谨,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且无任何教学事故。

(六)2011年以来取得的科研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本学科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2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2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2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博士后制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促进人才培养、推动创新创业中的引领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全力提升人才效应。

以解决制约博士后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为核心,创新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

把解决制约博士后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作为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出发点。

明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定位和设站单位、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基地)的主体地位,健全培养、考核及评价机制。

根据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博士后制度配套管理办法,进一步凸显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独特优势。

以质量为核心,强化过程管理。

把提升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质量作为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中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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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S-2012-1300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
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人社发〔2012〕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批准,或经由省人社厅上报批准设立的项目,主要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博士后和留学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受资助在我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人才培养和企业培育等工作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提倡竞争、鼓励创新的方针。

第四条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专技处)具体负责项目的评审和管理;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项目申请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申请
第五条申请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应是所申请项目的负责人,
第六条申请人按照相应类别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在规定
期限内通过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第七条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如实说明。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编造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人所在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申请人进行项目申请工作,审核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材料。

第三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项目的立项程序为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专技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在评议的各个环节,相关人员须遵守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三名以上相关专业专家评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建议资助项目名单。

第十三条专技处负责履行批准程序,并及时将批准结果通知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收到正式通知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人与专技处签订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以下
简称任务合同书)。

第十五条任务合同书签订后,专技处将资助经费拨付项目单位。

项目经费应单独建账管理。

申请人按有关规定支配项目费用。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者挪用等。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按任务合同书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并按年度撰写项目进展报告。

第十八条在资助期内,专技处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讲评。

检查采取实地考察或书面汇报的形式。

第十九条中期检查、讲评的主要内容:项目研发进度,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中期检查达不到任务合同书相关要求的,由项目单位督促申请人按要求改进,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应当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及时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配合专技处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任务合同书确定的研究截止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应通过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向专技处提交项目绩效报告,并附相关说明材料,经项目单位审核后报送专技处。

专技处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督促申请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在3个月内再次提出绩效评价申请,如仍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则暂停项目单位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表、出版与人才资助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学
术报告等研究成果,应注明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类别和项目编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因调离我省或其它原因,致使研发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时,项目单位应及时向专技处提出终止研究的报告,并退回节余资助经费。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调动到省内其他单位工作的,经调入单位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并报专技处备案后,可以变更项目单位并转拨节余资助经费。

调入单位与原单位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专技处可以作出变更项目单位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项目申报材料和科研成果应当真实可靠,经查实有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行为的,应当取消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
2、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绩效报告书
3、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绩效评价表
附件1
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
任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签订合同年度:年
项目起止年月:
承担单位(乙方):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隶属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本项目任务合同是省人社厅对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全程管理的基本文件之一。

要求项目单位认真填写审核后,打印书面合同一式三份,报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查确认。

本项目任务合同的电子数据文件要求盖章后以PDF格式报送。

二、本合同的甲方是指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下达单位,即省人社厅;乙方是指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起止年限”的填写与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下达的内容一致。

四、开户名称与项目单位一致(采用集中支付方式的单位除外)。

五、本合同要求打印。

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第一次出现时要注明中文。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存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项目负责人一份。

本项目合同打印书面文件要求盖章,其中乙方盖所在单位公章。

七、项目类别:
A:“百千万人才工程”、“三三三人才工程”人才培养资助
B: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
C: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D: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资助
E: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资助
四、项目研究人员及分工
11
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 2 3 4
5
附件2
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
绩效报告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签订合同年度:年
项目起止年月: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单位隶属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年月日
绩效评价需提交资料目录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任务合同书;
3.项目总结报告;
4.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5.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主题词: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2年3月15日印
(共印300份)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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