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不同价值取向的公民教育观
《思想品德》教科书中的核心公民意识教育价值取向评析

2 0 1 4年 1月
通化 师 范 学院学报 ( 人 文社会 科 学 )
J OURNAL OF T ONGHUA NORMAL UNI VE RS I T Y
V0 1 . 3 5№ l
J a n . 2 0 1 4
《 思想品德》 教科 书中的 核心公 民 意识 教 育价 值取 向评析
位 上 的 平 等 。( 2 ) 《 思 想 品德 》 教科 书中, 中国 民 主 的 民族 特 色意 识 是 民主 意 识 本质 规 定性 的 特 殊 体 现 。 ( 3 ) 《 思
想 品德 》 教科书 中, 民主 意 识 内容 的 呈现 体 现 了《 思 想品 德 》 课 程性质特征 , 是 思 想性 、 人 文性 、 实践 性 和 综 合 性
据 此 量 表
4月 陆 续 出版 的 义务 教 育 课 程 标 准 实 验 教 科 书 — — 《 思 想 品 德》 , 共 5册 ( 以下 称 “ 新版教科书” 或 “ 新 版” ) . 供 三年 制初 中
7 - 9年 级 学 生 使 用 ; 七 年级 、 八年 级每学年使用两册 , 九 年 级
本 研 究 选 择 初 中学 生 使 用 的 《 思想品德》 教科 书 , 具 体 如
下。 1 . 人 民教 育 出版 社 1 9 9 7年 1 2月 到 1 9 9 8年 4月 陆续 出版
的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初 级 中学 教 科 书 ( 试验本 ) ——《 思想政治》 ,
共 5册 ( 以下 称 “ 旧 版教 科 书 ” , 或 “ 旧版 ” ) , 供 三 年 制初 中 l 一
一
进 一 步 对 该 量 表进 行验 证 性 因 素分 析 , 发现 该 量 表 的各
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基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探析

现 中 国梦 的具体 要 求 ,也 是 社 会 主 义核 心
体 现时代精神和 时代价值观 念 , 提出我 国 价值观在现阶段对我国各族人 民提 出的中
国特 色社 会 主 义 共 同理 想 的具 体 要 求 : பைடு நூலகம் 强、 民主 、 文明、 和谐。 共 同理 想 是 党 在 社 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 目标 ,它是根据中国
信 、友善 ,积 极培 育社会 主 义核 心价值
观。 ” 社 会主 义 核 心 价值 观 实 现 了 国家 、 集 体、 个人 在 价 值 目标 上 的 融 汇统 一 , 兼顾 了 国 家、 社会 、 个 人 三者 的价 值 愿 望 和 价值 追 求 。 也 实 际 上 回 答 了我 们 要 建 设 什 么样 的
和力。加 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 育 ,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重要
内容 , 也 是 大 学 生 公 民教 育 的首 要 任 务 。
当今 世 界 , 经 济全 球 化 , 社 会价 值 意 识
多 元 化 ,使 部 分大 学 生 对 中 国 特 色社 会 主
与公 民能力的大小 , 能 否 具 备 社 会 主 义 核
社 会 的发 展 历 史 阶段 , 国家、 民族、 个人 的 共 同 利 益 需 求 而 明 确 提 出 的 奋 斗 目标 , 具 有令 人信 服 的可 行 性 、 必然 性 、 广 泛性 和 包 容 性 。对 焕 发 中华 民族 精 神具 有 强 大 的感 召 力 ,对 凝 聚 中华 民族 力 量具 有 强 大 的亲
人 民服 务 的 本领 ; 才 能经 得 住 物 质 的诱 惑 ,
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 , 实现两个 百 社会主义符合 中国国情 ,符合全国各族人
教育观基本内涵

教育观基本内涵教育观是指一个群体对于教育的理念、目标、方法和价值判断等方面的总体观点和认识。
它是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对于一个国家、社会乃至个人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教育观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全面发展的教育观是指教育的目标要求培养学生的多元维度,包括认知、情感、态度、技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它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培养他们的批判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其在不同层面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
全面发展的教育观追求个体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与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相契合,有助于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
二、个性发展的教育观个性发展的教育观强调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应该按照其个体差异和特长来进行教育。
它主张注重学生的个人特点和兴趣爱好,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应自己特长和发展潜能的教育环境和资源,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才能和优势。
个性发展的教育观关注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和展示个人特长,从而实现个性化的教育目标。
三、终身学习的教育观终身学习的教育观认为教育是一个持续终身的过程,人们应该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角色中进行学习和成长。
它倡导人们在各个方面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终身学习的教育观鼓励个人在学习过程中持续反思和自我发展,促使他们不断适应新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变化,从而实现自我进步和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四、社会责任的教育观社会责任的教育观强调教育应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使其具备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能力和意识。
它倡导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性和批判性思维,使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注社会问题,弘扬社会正义和公平,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五、人本主义的教育观人本主义的教育观以人为本,把人的自由、尊严和幸福作为教育的核心价值观。
它强调教育应该促使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尊、自信和自主性,使其觉得自己是可以改变和创造的,从而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共同进步。
20条常用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1、以人为本的理念21世纪的今天,社会已经由重视科学技术为主发展到以人为本的时代,教育作为培养和造就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以促进社会发展和完善的崇高事业,自然应当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
因此,现代教育强调以人为本,把重视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提升和发展人的精神贯注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全方位,它更贯注人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更注重开发和挖掘人自身的禀赋和潜能,更重视人自身的价值及其实现,并致力于培养人的自尊、自信、自爱、自立、自强意识,不断提升人们的精神文化品味和生活质量,从而不断提高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人自身的发展与完善。
鉴于此,现代教育已成为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成为综合国力的基础并日益融入时代的潮流之中,倍受人们的青睐与关注。
2、全面发展的理念现代教育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宗旨,因此它更关注人的发展的完整性、全面性,表现在宏观上,它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国民性教育,注重民族整体的全面发展,以大力提高和发展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民族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包括民族凝聚力在内的综合国力为根本目标;表现在微观上,它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与完善,造就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己任。
这就要求人们在教育观念上实现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由专业性教育向通识性教育的转变,在教育方法上采取德、智、体、美、劳等几育并举、整体育人的教育方略。
3、素质教育的理念现代教育扬弃了传统教育重视知识的传授与吸纳的教育思想与方法,更注重教育过程中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工作及其内化为人们的良好素质,强调知识、能力与素质在人才整体结构中的相互作用、辩证统一与和谐发展。
针对传统教育重知识传递、轻实践能力,重考试分数、轻综合素质等弊端,现代教育更加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锻造,全面素质的培养和训练,主张能力与素质是比知识更重要、更稳定、更持久的要素,把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作为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来抓,以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和强化素质为基本教育目标,旨在全面开发学生的诸种素质潜能,使知识、能力、素质和谐发展,提高人的整体发展水准。
简述课程价值的三种价值取向

简述课程价值的三种价值取向课程的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现代教育中,人们已经意识到课程的价值不仅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在实践中,关于课程价值的讨论有时候会分为三种不同的价值观。
分别是:技能取向、体验取向和道德取向。
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课程价值。
一、技能取向技能取向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价值观。
这种价值观认为,课程可以传授和培养学生各种实用技能,如编程、语言、音乐、绘画等。
在这种价值观下,课程是一种为职业学习和成就做好前期准备的工具。
学生获得技能是课程的目标之一,因为技能可以使得学生更快速地适应工作,提高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二、体验取向体验取向是以学生的情感体验为核心的价值观。
课程不仅仅是传递知识,更像是一种情感互动的体验。
在这种价值观中,课程的核心是学生参与和体验。
举个例子,学生会通过各种游戏和活动,体验和感知到思考问题的过程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够培养自己的批判思考能力,更能够在互动中感受到价值和快乐。
因此,不仅学生的内在能力有所提高,更提高了学生的情感智慧。
三、道德取向道德取向是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道德品质为核心的价值观。
课程不仅是培养学生知识和实践技术的工具,更是一种受到伦理和道德方面影响的教育。
课程的目标是培养持续在发展中的公民形象,以实现社会和个人的双重发展,应该贯穿社会和政治教育的全过程。
在这种价值观下,课程应该注重对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行动能力的培养,使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多样性、使方向更直接和集中、未来成就更丰富。
综上所述,基于不同的目的和需求,对于课程价值的认知也有着多种不同的取向。
技能取向更侧重与实用性的能力提升;体验取向则重视学生在情感体验上的发展;道德取向更注重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道德品质。
只有在多种价值取向共同作用下,学生才能实现综合发展,实现更加全面和长远的价值目标。
公民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含义

公民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含义公民价值观是指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持有的一套价值观念和信仰体系。
它是公民在道德、伦理、法律等方面的基本准则,是公民行为的指导原则。
公民价值观的形成受到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下面将从公民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含义两个方面来详细阐述。
公民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包括道德观念、法律观念、社会责任感、人权意识等。
首先,道德观念是公民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人们对善恶、美丑、真假等道德标准的认识和判断。
一个具有良好道德观念的公民应该具备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尊重他人、关心弱势群体等品质。
其次,法律观念是公民价值观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它涉及到公民对法律法规的认同和遵守。
一个具有正确法律观念的公民应该遵守国家法律,不违法乱纪,尊重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
再次,社会责任感是公民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公民对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关注和参与。
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关心社会问题,为社会做出贡献。
最后,人权意识是公民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公民对自身权利和他人权利的认识和尊重。
一个具有人权意识的公民应该尊重他人的人权,反对歧视和压迫,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价值观的含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持有的一套价值观念和信仰体系。
它反映了一个公民对社会秩序、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认同和追求。
公民价值观是公民行为的指导原则,它对于个体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民价值观对个体来说,是一种内在的道德约束和行为规范。
它能够引导个体正确判断事物的好坏、正误,使个体能够做出符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其次,公民价值观对社会来说,是一种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秩序的保障。
一个具有良好公民价值观的社会能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公民价值观对于国家来说,是一种国家文明进步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
一个具有高度公民素质和良好公民价值观的国家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目标,提高国家整体素质。
树立“以人为本”教育理念 培养“四有”社会公民

树立“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培养“四有”社会公民——学习研修心得体会‚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是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和保障。
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离开了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学校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需要,集中体现在人的培养上。
怎样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是决定教育改革方向和教育发展成败的首要问题。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根本宗旨。
‚以人为本‛,就是在自然、社会与人的关系上,强调人是自然、社会、自身的主体,强调一切以人的生存、发展和完善为根本目的。
但在我国传统教学理念中,总是把‚知识‛和‚技术‛作为终极目的,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学生被看成是被塑造、被加工、被施加影响的物品,把人异化成了工具和手段。
这种主客体关系的混淆,使教育背离了人的本性‚成为程序化、机械化地加工和复制人的生产活动‛。
杜威指出:‚教育并不是一件‘告诉’和被告知的事情,而是一个主动和建设性的过程,这个原理几乎在理论上无人不承认,而在实践中又无人不违反。
‛教育有双重属性,其一是具有社会价值、社会目的,即充当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
其二是具有人本目的,内在价值,即全面促进人的发展。
人本目的应是首要的、根本的目的。
德育专家鲁洁教授指出:‚教育是为了人,为了一个个作为生命载体的个人,教育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他们的发展,而教育的一切社会功能也都是通过人、为了人实现的。
教育不仅要使人能创造对象世界,改造自然,改变社会,更为重要的是它使人不断地创造自我本质,即人之再生与重建,这是教育实践更为深层的本质。
‛只有人的目的达成了,才有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目的比较

(一)个人本位论这是一种主张教育目的观应从个人自身出发,根据人的发展需要来确定,教育目的应使受教育者的本性,本能得到自然的发展.它反对不顾儿童特点,强制儿童接近违背其天性的教育,把促进人完善发展作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持这种观点的思想家主要有卢梭,福禄贝尔,裴斯泰洛齐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卢梭.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力倡人性,呼吁关注和尊重人.反映在对教育目的的认识上,他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以培养"自然人"作为教育目的.他认为,不能同时把人培养成"人"与"公民",并对此做了区分:"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公民只不过是一个分数的单位,是依赖于分母的,它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他激进地认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并据此提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因此,教育的目的就是要顺从儿童的自然本性,使人的天赋才能得到和谐发展.在他看来,尊重自然的教育必然是自由的教育,自然的教育必然保护儿童善良的天性,使人的身心得到自由的发展.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目的观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诸如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第斯多惠等人都深受卢梭思想的影响.裴斯泰洛齐站在自然主义教育观的立场上,认为教育应适应人的自然本性,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和力量,使每个人的各种内在力量和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他说:"为人在世,可贵者在于发展,在于发展每个人天赋的内在力量,使其经过锻炼,使人能尽其才能.能在社会上达到他应有的地位,这就是教育的最终目的."福禄贝尔认为,在每个儿童的身上潜伏着"自动"的本能,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为儿童这种"自动"的本能提供使其得以流露的自由的,自动的和自觉的条件.他提出,教育是一种内在本性向外展开的活动.它必须顺应儿童发展本性,适应儿童的性格,能力和生活的情景,保护和引导儿童柔弱的力量.在他看来,除了自然赋予人的那此本能外,教育是不可能再有什么新东西的.所以,教育只能以个人的天赋力量和能力为目的,以游戏,作业等方法促进儿童自由发展.第斯多惠认为,教育的任务在于发展人的自动性,使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和指导者.教育的任务不是使人去适应现存的状况,而是激起人们去改革现存状况.综上所述,个人本位论的教育目的观的基本特点是:1.倡导人性本性,强调教育的价值.持个人本位论教育目的的学者均认为人性本善.因此,它就为教育价值的展现留下了空间,使人接受后天的教育有了可能.同时,人性本善论也为诸如教育目的的厘定,教育内容的取舍,教育方法的选择等方面的认识提供了价值取向的引领. 2.尊重人的自然本性.作为对中世纪哲学及其文化思想的反叛,个人本位论的教育目的观以尊重人的自然本性为主要志趣,认为教育目的不能是指向于个人之外的某个因素,而是要关注人的自然本性的和谐,健康地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要努力地使它不受后天因素的干扰和影响.3.关注个人的价值和地位.作为个人主义者,持个人本位论教育目的论者普遍重视个人的价值地位,认为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也应当以其对个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个人本位论突出了个人的独立性与能动性,强调了个体的自然属性的价值,这对于正确地认识教育在培养人方面的功能,提高人的价值等是有价值的,同时,它在揭露封建教育的落后,腐朽,批判了封建社会对人的发展的束缚摧残,要求尊重人的价值,给人以发展的自由.个人本位论的教育目的观对我们认识教育的价值和功能,准确地把握人的发展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二)社会本位论社会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当根据社会的要求来确定,把满足社会需要作为教育的志趣.这种观点认为,个人的发展依据赖于社会,受社会制约.人是社会的产物,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需要的人,为此,要通过教育使受教育者掌握社会规范和已有的人类文化遗产.除此之外,教育不再有别的目的.这一观点的鼎盛时期主要是在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期,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那笃普,1854-1924),凯兴斯泰纳(Geog Kerschensteiner,1854-1857),法国的孔德,1798-1857),涂尔干,1858-1917)等.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凯兴斯泰纳.凯兴斯泰纳对于以培养个人主义,使学生发展缺乏社会性的教育进行了批判.他主张:"我以为国家公立学校的目的——也就是一切教育的目的——是教育有用的公民."他认为,个人是绝对属于国家的,每一个人都要作为国家的公民而存在,无论其政治信念,宗教信仰和道德观念如何.为此,公民教育由两方面构成,即性格陶冶和职业训练.他认为,国家是引导人们进入道德生活的一种人类团体.理想的国家既要保持独立,以增进国民的幸福,也要充当道义的团体.那笃普,孔德,涂尔干在持与凯兴斯泰纳一样或相近的观点,强调社会本位观.那笃普就坚定地认为:"在教育目的的决定方面,个人不具任何的价值;个人不过是教育的原料;个人不能成为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目的只是社会化,因为社会化而使一个民族的整个生活道德化."在他看来,个人的发展需要依赖于社会,除了社会目的以外,教育再也没有其它的了.涂尔干则指出:"教育对社会而言只是一种手段,只是社会为了在儿童内心形成自身存在所必须的基本条件而采取的手段."因此,"社会应当在刚产生的利已主义和不适应社会生活的人格中,通过最快的途径,添上能够适应道德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另一种人格.这就是教育的使命.""塑造社会化,这就是教育的目的."他认为,追求个体的和谐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令人向往的,但却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它与人的一生必须献身于某一项特定而有限的任务的行动准则相矛盾. 社会本位论的教育目的观是一种"外铄"观,主张人的价值是通过后天的社会和教育获得,并是在社会中展现的.它的基本特点是:1.重视教育的社会价值.站在社会的立场,社会本位论强调社会价值与利益的至高无尚性,重视每个人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和义务,并以此来规定教育的目的和教育的功能,因此, 在它的视野中,教育承担着重大社会职责,适应现实社会教育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2.重视培养公民及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持社会本位论的教育目的观者多是国家主义者,重视公民教育,普遍认为,作为国家公民,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服务于国家利益.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重视教育的社会价值,强调教育目的要指向于国家利益和公民培养,并据此来满足社会需要,是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的.但是,它的不足也是明显的.主要在于它过分夸大了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并把教育的社会目的绝对化,完全割裂了人与社会的关系,使人工具化,这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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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不同价值取向的公民教育观几种不同价值取向的公民教育观(转载)义主由自收录于2007-07-09文章提交者:benben8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几种不同价值取向的公民教育观杨曦“社会对儿童教育的关切所在,是他们作为未来公民的角色,所以,社会关切诸如他们获得理解公共文化并参与公共文化之各种制度的能力,关切他们终身成为经济上独立和自我支撑的社会成员,关切他们发展各种政治美德,而所有这些关切都是从一种政治观点内部出发的。
”公民教育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时期。
但是直到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公民权的范围才普遍扩大,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资格才被确立下来。
这期间,康德对公民社会做了深刻的思考和阐述,在他的政治哲学中,把建立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看成是人在历史中要解决的最大的问题。
[2]于是培养健全的公民便被看作教育的核心问题,公民教育的内涵也发生了实质上的变化。
1882年,法国率先开设了“公民训导”课,到19世纪末,德国教育家凯兴斯泰纳又从理论上论证了“公民教育”的思想,1918年,德国政府则以宪法的形式保障公民教育的实施。
从此以后,公民教育思想得到传播,培养合格的公民就逐渐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教育目标。
综观世界公民教育的发展历史,由于各个国家具有不同的社会结构、历史传统和政治文化,因而公民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乃至实现途径则迥然有别。
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本文尝试将几种具有鲜明特色的公民教育作一归纳提炼,以帮助我们更好认识当今各国公民教育的基本特点。
一、义务论的公民教育观——以德国为代表19世纪以后,由于现代国家采取富国强兵、扩张领土的政策,于是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兴起。
相应地,教育上的国家主义思想也随之风起云涌。
德国可谓其中代表。
1806年耶拿战争后,德国人民处于法国的专制压迫之下,于是整个德意志民族在反对法国人的军事占领和民族压迫这一共同目标下联合起来。
德意志人的民族意识逐渐高涨。
费希特发表《告德意志同胞书》(Addressess to the German Nation ),主张要靠教育的力量来复兴德意志。
他说:“新教育者,所以造成德意志人,使之成为一共同之整体,此整体中之各分子,感觉到同一大事在其目前。
教育之目的,在以真正的万能的'祖国爱’,以吾[1]民族为人间永久之民族,与吾民族为永久性之保障者之观念,籍教学之力,植其根,固其蒂,于各人之心底。
……而后时机一至,可发泄其青年朝气之奋勇,以恢复国家之独立也。
”[1]黑格尔则从理念上赋予国家比个人更高的伦理地位。
他认为国家体现了更高的善,个人的自由使通过国家才可能实现的,善的生活只有在正义的国家中才能存在,因而它把国家看成是自由的真正体现者。
[2]在黑格尔看来,个人是否具有政治上的自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国家,因而个人要服从国家,服从集体并积极参加民族生活,把为祖国服务看成全体德国人义不容辞德责任。
基于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国家主义、整体主义以及服从主义的历史传统,德国的公民教育明显地表现为把国家的需要和民族的利益作为公民教育的根本着眼点,凯兴斯泰纳的《国民教育的概念》[3]一文非常集中地反映了这一倾向。
凯兴斯泰纳是19世纪后期社会本位主义教育中,国民(即“国家公民”staatsburgerlichen)教育的主要倡导人之一。
凯兴斯泰纳继承了黑格尔的国家学说,认为国家应该是引导人们进入道德生活的一种人类集团,国家本身应是一种理想的道德组织。
从道义上说,国家应为至高无上的外在财富,同时又是实现个人内在财富的机构。
教育要为培养有用的国家公民服务,要为实现国家目标服务,这种国家公民必须深刻了解国家的本质和任务,以“激发学生由于对国家任务的理解而产生公民责任感及对祖国的热爱”。
他认为教育者的责任在于使学生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但“以会思维的、先进的国民义务感去代替那种盲目的、臣民的顺从”,并“要逐渐习惯于将这种义务感付诸于行动之中”;必须具备杰出的从事某种职业的能力以及具备国家所要求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如爱国、牺牲、忠诚、勤俭、忍耐等美德。
而“国家一切的教育制度只有一个目标,便是造就公民。
”为了培养这样的国家公民,他主张对学生进行有关公民知识的教育,如他认为“公民常识、法律常识、宪法知识、国民经济理论、有关国家任务和国家机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特别是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理论知识”是十分有价值的。
其次是加强职业训练,进行职业教育,培养和训练公民的职业技能,成为国家有用的公民;再次,使职业道德化和团体生活道德化,是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和道德训练,培养他们的爱国之心和忠诚精神。
总之,国民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核心问题,其任务是培养国家公民的正义与公平的思想、责任感和道德勇气,服从权威与民族感,从而为国家目标服务。
为了培养有用的国家公民,凯兴斯泰纳认为有必要在国民学校里开设一门国民教育课,但他所强调的国民教育课清楚地表达了他自己的理解,“这里说的国民教育课并不是公民[2]知识课、法律课、宪法知识课或者一般的国家学说课,不是北美国家教育计划所标志的'所谓公民政治’的东西。
它在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中是一种伦理教育课。
这种课首先是义务教育课,其次才是公民权利教育课。
因为,首先认清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的人,才有权利谈论所应享有的权利问题。
它是一种义务和权利的教育。
……这种教育将继续以观察学生身边的集体组织影响范围大小的方式,不断地发展、扩大并将最终通过对在离其甚远的国家组合中所尽义务大小的方式结束。
北美的学校教育给这种课起了个名字,叫做'公民课’”。
“假如必须在高年级或者大学里,保留'通俗国家学说’的课,即'公民政治’课时,那么,公民义务教育课,即'公民’课,则很早即可开始上了,可以早在小学时开始。
因为,这样可以教育每一个成长于小学这一集体中的孩子懂得下述问题:(1)集体通过公共福利给我们提供了些什么?(2)对于集体的每一个成员来说,由此而产生了哪些义务?(3)据此,在建立于正义与友爱基础上的集体与其全体成员道德特征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着哪些相互的影响和作用?(4)什么叫做集体的公民、家族、学校、地方、国家集体的公民?公民可以提出哪些要求?他们必须对哪些要求感到满足?以及他们必须全力地保护哪些机构?”当然,凯兴斯泰纳尽管也试图缓解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需要之间的紧张关系,但他是在尊重国家的前提下,承认人格的尊严和发展个性的重要。
按照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名著《公民文化》中所称,德国的政治文化是“极权政府和民主政府相互交替、结构不稳定的独特模式”,[1]虽然公民在法律下的权利被阐释得一清二楚,但却没有多少影响政府的政治能力,因而在阿尔蒙德看来,在德国的政治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是“有能力的臣民”,而不是有能力的公民,他们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秩序,具有较强的行政能力和义务感,把法律看成是他要服从的一种东西,而不需要他帮助制定。
[2]鉴于此,可以把德国的公民教育称之为义务论的公民教育观。
尽管二战以后,随着德国民主进程的加深,公民教育的课程有所调整,但强调国家利益与个人的义务仍是以一贯之,甚至于公民对国家的义务感成为德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权利论的公民教育观——以美国为代表美国则继承了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和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学者的天赋人权学说,其政治哲学是以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为基础的。
一般认为,近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最早是由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明确提出[3]和阐述的。
洛克在其《政府论》中以近代自然法理论和契约理论为基础明确地表达了个人权利、政府的目的与权限、法治、分权的原则以及人民反抗暴政的权利等。
他相信“人们都是平等而独立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仅在于,它保障个人权利方面比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所采取的自助办法要有效和公平。
政府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使人民共同的社会生活得以可能。
而政府用来保障人们自由权利的主要方式应当是法治。
洛克指出:“无论国家采取什么形式,统治者应该以正式公布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和未定的决议来进行统治。
”而且应当通过实行分权的原则来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其真正符合保障人的天赋权利的需要,此外,一旦政府忽略了它的目的,对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时,人们有权收回自己的委托,把它交给他们认为能够保障他们权利与安全的人,为此人民甚至有权使用武力。
[1]总之,政治自由主义相信个人自由对于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国家的正当性在于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政府权力的存在归根到底是为了个人的幸福,因而个人权利的不可取消性构成政府权力的界限。
洛克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经由美国的革命思想家和政治家的集成和混合,并进行了创造性地发挥,使它表达了美国人的意志以及美国当时所需要的恰当的格调和精神,对美国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早在1620年,秉承着英国地方自治的经验与法治精神,为追求经济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第一批移民,在航行中所签署的著名的《五月花盟约》,就象征着美国祖先们爱好民主政治的精神,并被誉为“美国史上第一部宪法”。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发表,成为美国政治和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它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宣言。
1789年美国制定了宪法。
1791年通过了十条宪法修正案,通称“权利法案”。
法案明确具体地保证了个人的各种自由和权利,如宗教、言论、新闻、和平集会和请愿的自由,还保证了个人的人身自由以及被控犯法时获得迅速和公开审判的个人权利等等。
“权利法案”成了美国政治和文化传统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强调个性、个人价值、个人权利和个性解放,争取和维护个人的独立、平等和自由,成为美国人维护民主政治必不可少的公民责任和义务。
美国人坚信,个人能够享有自由的社会的最主要的基石是法治。
个人所需要服从的,是法治之下的法律,是无私的和普遍有效的法律,信奉宪法作主导的法律高于政治的运作,一切政治运作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民主和法治是一体两面。
美国公民较强的法治意识,成为他们维护自己公民权利的强大武器。
可以说,这些,都构成了以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为核心的美国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基石。
[2][4]即使到了20世纪以后,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和垄断资本的出现,美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使集体合作成为必要。
但它并不意味着牺牲个人利益去服从集体利益,也没有把个人利益熔合到集体利益中去,而是通过集体合作的形式和力量来实现个人利益和个人目标。
正如伯恩斯指出,那些提倡集体主义的人,一个共同的信念就是“个人价值重要”,“改革者所要求的不是把个人淹没在集体主义的经济体系中,而是恢复,如果可能的话,扩大个人奋斗的机会。
”把被大企业剥夺去的个人机会还给个人,使他能有正当的权利和自由按照自己的愿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