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结
•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缺乏有 效的监督机制,导致部分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损害法治。
总结
解决方法
提供实践机会:通过提供实践机会,让领导干部在实践 中积累经验,提高其运用法治的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加强法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对法 治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法治意识。
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权力 行使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权力,损害法治。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存在的问题
有些领导干部缺乏对法治的敬畏之心,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 ,严重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有些领导干部对法律规定不熟悉,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导致在处理问题时出现失误 或不规范的情况。
有些领导干部缺乏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一些复杂的社会问题往 往束手无策或处理不当。
展望
必要性
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力量,加强 其法治思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公正性的需要:只有具备法治思维的领导干部才能保 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展望
• 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可以有效地 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公正。
展望
02
CATALOGUE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存在的问题 分析
缺乏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
总结词:意识不足
详细描述: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缺乏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 ,导致在工作中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
缺乏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总结词:能力不足
详细描述:部分领导干部虽然了解法律知识,但在实际工作中却难以运用法治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导致工作中出现失误 。
简述领导干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简述领导干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领导干部在实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能力:
一是要全面学习法律知识。
当今社会,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制度不断变化和完善,因此,领导干部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
并将法律与各领域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运用相关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树立遵循法律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觉悟。
法治教育宣传是推动一个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领导干部应该在每一个行动中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坚持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治的尊严。
三是要加强调研调查,增强办事能力。
领导干部要做到“学以
致用”,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理念结合起来,不断
增强办事的能力。
同时要坚持反复调研,对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加强现实问题的把握,进而加强对发展趋势的认识,更好地把握大局。
四是要贯彻落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审慎精神。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要注意实施各项措施的有效性、实效性,从大局出发,提出客观、合理的的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勤恳耐心,不断提升
自己的执法能力。
总之,要想让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有所提高,就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积极投入法治宣传教育,勤
于思考调研,有效落实措施,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才能使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实现真正的能力提高。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面临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已经成为关键要素,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是落实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实践中,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面临着诸多问题。
首先,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
随着法制化建设的深入,新时期要求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但是由于领导干部的职能,学习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很多人没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和法律程序,无法准确地辨别社会问题的正误,因此对自己的工作有可能带来不良的影响。
其次,旧的行政思想影响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思维。
很多领导干部直接奉行旧的行政思想,容易倾向于在决策和行动上把道德和法律混为一谈,或者以“方便”为借口妥协“标准”,破坏法制秩序。
再者,司法理念不充分。
很多领导干部忽视了法律和司法权威,在某些问题上偏重着自己的主观判断,轻视法律,把权力放在自己手上,容易做出超出职权范围的行为,这不仅会损害公权力的威信,而且也会影响被管理者的法治意识。
最后,社会反映声音的失准。
在实践中,很多领导干部注意到政策反映的社会声音不准确,往往以自己的个人理解来取代政策解释,把自己的主观判断和偏见融入该项规定,从而导致工作行为失准。
为此,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引导领导干部把法治思维贯彻到实践中,因势利导,广泛接受公众意见,积极寻求政策参考。
同时,完善司法保障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教育,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司法裁量范围,加强司法监督,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正义。
总之,政府要充分考虑法律问题,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培训力度,完善法制秩序,深化司法制度,严禁“自行其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正义,为社会司法公信力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运用能力

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运用能力在当今这个法治社会,大家都知道,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重要性可谓不言而喻。
想象一下,如果每位干部职工都能把法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那真是太棒了!就像给工作加了调料,瞬间变得色香味俱全。
今天咱们就聊聊,如何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运用能力。
首先啊,咱得搞清楚什么是法治思维。
简单来说,就是用法律的眼光去看问题。
比如说,遇到矛盾的时候,不是动辄就吵,而是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事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这时候就得运用法律知识,学会分析,别一头热就冒失。
这就好比你走进一个新地方,先得看看地图,不然随便走,可能就迷路了。
大家都知道,法治思维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再来说说法治方法。
其实就是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
想象一下,你身边有个老法官,他告诉你:“这事儿不能急,要按照法律程序来。
”这就是法治方法在提醒你,做事得有条不紊。
这种方法不仅能让工作更高效,也能让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显得更专业。
试想一下,开会的时候,大家讨论问题,大家都能根据法律来判断,决策肯定会更加合理,工作起来也会更得心应手。
现在问题来了,如何提升这些能力呢?咱们得多学习。
别以为法治教育就只是枯燥的讲座,那可大错特错。
咱们可以通过一些有趣的案例来学习,比如电视剧里的法庭戏,或者是新闻里的真实案例。
这样的学习方式,能让人耳目一新,激发大家的兴趣。
你想啊,谁会喜欢一上来就看到一堆密密麻麻的法律条文?还是讲讲那些让人惊讶的法律故事,更能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实践也是关键。
理论再好,如果不去实践,就像说得再好听,心里也不一定踏实。
可以组织一些模拟法庭的活动,让大家亲身体验一下法治的魅力。
想象一下,穿上法官的袍子,坐在法庭上,审理一个个有趣的案件,那感觉简直了!在这个过程中,大家不仅能体会到法律的威严,还能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这样的活动,既好玩,又能增长见识,真是一举两得。
咱们也得注重团队合作。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为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古今中外的执政者、思想家先后提出或运用如神治、德治、礼治、人治、法治等各种各样的治国方略。
近代以来,法治以其独特的品格备受西方国家青睐。
从人治走向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从清末修宪到民国立法,中国法制建设在艰难推进,然而,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党从制宪到“文革”期间法制曾一度被严重践踏,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逐步推进法制国家建设。
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明确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认识到,不应只将法律视为一种管理的工具,这是我党在法治观念上的重大突破。
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宏观到具体对建设法治中国作出部署,并进一步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只有用法治遏制失控张扬的权力,使其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才能真正有效遏制腐败,建构长期稳定的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紧迫性和现实性(一)法治思维的内涵与特征[HT]1.法治思维的内涵十八大后,理论界和实务界从价值论、方法论、过程论、行为选择论等方面对“法治思维”作出各种界定。
姜明安认为,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法治思维的内涵可通过四个维度来呈现。
(1)法治思维是一种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底线思维,是以合宪性与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一个逻辑推理过程。
这种底线思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基本价值进行合法性判断。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随着中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也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素质要求。
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推动国家法治进程。
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法治培训、建立健全法治机制等方面,探讨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领导干部作为国家管理和决策的主要力量,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应当是非常深入和全面的。
加强法治教育,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基础。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1.学习法律知识。
领导干部需要通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学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党纪党规等法律知识。
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2.学习典型案例。
通过学习典型案例,领导干部能够更好地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避免犯法犯规的问题,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
3.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亲自带头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和意识。
二、强化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还需要通过强化法治培训来达到。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培训。
定期举办针对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入讲解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让领导干部对法律有更深的了解。
2.法治思维培训。
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形式,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其法治思维水平。
3.法治素养培训。
培训领导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三、建立健全法治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机制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考核机制。
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严格要求,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如何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如何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已经成为急迫的要求。
法治能力是指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为基础,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处理、决策相关事务的能力。
影响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因素是多个方面的,就其主观方面的因素来讲,主要有法律基本知识、法律至上意识、法律责任观念三个方面。
法律基本知识是领导干部具有必要法治能力的前提法律基本知识是人们对法律及其相关事物的初步了解,也是对一个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其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
当前,在领导干部的任用上,要考察其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在领导干部的评价上,要考核其法治成效和守法状态。
可以说,干部的考察与考核都离不开对法治能力的要求。
基于此,法律基本知识就成为了领导干部所必须的知识素养和能力基础。
领导干部所必须具有的法律基本知识,包括:基本的宪法知识、行政法知识、民法知识、商法知识、刑法知识、诉讼法知识,以及自己工作领域中较为专门的法律知识。
除了一般的法律知识之外,工商部门的领导,应当具有工商法律知识,税务部门的领导应当具有必要的税务法律知识,金融管理部门的领导必须具有必要的金融法律知识。
以此类推,各领域、各行业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具有自己工作部门的相关法律知识。
至于专门法律机构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就不仅要具有法律基本知识,更应是相关法律问题的专家,对自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有全面掌握和精深理解,并能良好运用。
法律至上的法治意识是领导干部具有法治能力的根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法律至高无上的意识,牢固树立法律权利必须保护,法律义务必须履行的观念。
牢记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不可逾越。
对法律的制度规定,不能取决于自己主观上的好恶,不论赞成与否,都必须严格遵循而不得违反。
法律至上意识在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必然包含着依法行权的意识。
手中的权切不可滥用,用权必须依法。
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领导干部如何提升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如何提升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如何提升法治思维》嘿,朋友们!咱们今天来聊聊领导干部咋提升法治思维。
你说这法治思维重要不?那可太重要啦!领导干部要是没这法治思维,那工作还不乱套啦。
那怎么提升呢?得多学习呀!得把那些法律法规好好琢磨琢磨,别总觉得这是枯燥的条文,其实里面都是智慧呢。
就像看一本有趣的书,深入进去,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还得在实践中锻炼。
遇到事儿别光凭感觉,得想想法律是咋规定的。
每做一个决定,都要在法律的框架里走走,这样时间长了,法治思维就慢慢养成啦。
还有啊,多和法律专业的人交流交流。
听听人家的想法和建议,说不定能给自己打开新思路。
呢,提升法治思维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得有耐心,得持之以恒。
领导干部们,加油吧!《领导干部如何提升法治思维》亲人们,咱们今天唠唠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这点事儿。
咱先说说为啥要提升,这可关系到工作能不能顺顺当当,能不能让老百姓满意。
要是没个法治思维,那做决策可能就不靠谱,容易出岔子。
那怎么提呢?得常给自己“充电”,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都得懂一些。
别嫌麻烦,这就像给自己攒“武器”,遇到问题能拿出来用。
多参加一些法治培训和讲座,听听专家咋说的。
别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其实是在给自己积累财富。
平时处理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醒自己依法办事。
不能有侥幸心理,觉得偶尔违规一下没关系,那可不行!还得学会反思,做完一件事,回过头来想想,有没有符合法律要求,有不足的地方赶紧改。
而且,要多去基层走走,听听老百姓对法律的看法和需求。
这样心里有数,做决策才能更合法、更合理。
领导干部们,咱们可肩负着重要责任,一定要努力提升法治思维,为大家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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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反映出我们党对国家与政权建设基本规律和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党执政和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根本转变。
在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作为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等法治问题进行了浓墨重彩的论述,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纲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织者和践行者,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与此同时,为适应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明确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
其中,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时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承担法律责任。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行为实践,是在操作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
二者相辅相成,是新时期深入持久和卓有成效地提升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状反思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等法治素养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但是,树立以合法性判断为优先、法律规则为中心、坚持程序正当、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法治思维,也要特别注意反思当前中国社会治理中以下三个问题。
(一)领导意志扭曲法律执行的反思。
树立以规则为中心的法治思维,特别要注意反思某些以领导意志为中心的现象。
法治讲求理性,具有非专断性与客观性的特征,而人治的非理性特征明显,往往激情、专横,带有强烈的主观意志。
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以领导意志为中心的现象在我国当代社会中屡见不鲜而难以根除。
在工作实践中,有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仍然淡薄,仍然存在官本位思想和特权观念,缺乏法治精神。
举例而言,近年频频曝光的冤假错案事件就充分体现了唯领导个人意志思维导致的乱象。
萧山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案、贵州杨明案等等,都是个别领导在一系列严打运动中,为了达到“从严、从重、从快”的政治要求,办案急功近利,导致体制内频发刑讯逼供事件。
再比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从案发到判决死刑仅用了61天。
即使后来发现可能造成了冤案,主事机关为逃避追责保持缄默,使案件数十年无法获得再审资格。
也有部分党员干部认为法治思维的分权意识,不利于管理。
他们不善于用法治统领全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化,不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而是搞“一言堂”、“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决策等,对公民基本权利不够尊重甚至漠视,遇到问题打招呼、批条子,甚至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具体工作中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既使领导班子失去凝聚力战斗力,又使一个地方行业部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
(二)重大决策“亲情化”的反思。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依法行政部分明确讲到,要推进政府职能、机构、责任、权限的法定化,实际上包含了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
明确提出了重大决策的程序也要法治化的要求。
现实情况是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法治思维追求平等,打破等级和权威,降低了行政决策效率。
有的领导干部把“情理式思维”应用到党内政治生活中,应用到区域内的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事项的重大决策之中。
遇到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发展规划决定往往以情理代替法理、以情感代替政策法律;干部选拔任用上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重大项目投资有的与商人交往过密,有的让亲属子女及特定关系人介入等等。
问题的存在导致出现了许多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和由于官商勾结而产生的贪污腐化问题。
(三)政绩考核“发展第一”的反思。
法治思维强调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追求公平正义。
迷信政绩考核“发展第一”,发展不讲法治是法治意识淡漠的突出表现。
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提出“什么都依法,能发展吗”这样的问题,有些领导干部的惯性思维就是寻找法律漏洞,打法律擦边球。
虽然主流舆论强调可持续发展观念,但在考核机制面前,为了追逐“政绩”急功近利,拼资源、竭泽而渔,蛮干式发展,甚至不惜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
如2010年江西宜黄强拆事件中,当地官员声称“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每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
结果只能引发出各种恶性事件和社会矛盾、社会冲突。
一些领导干部谈起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时常有这样的说法:“发展有时就是要违规违法,严格按照法律,很可能办不成事情”;有的领导干部抓改革发展问题时,不遵循法治原则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惯用“运动式”思维。
习惯于召开动员大会、莅临剪彩致辞、层层督促检查,大轰大嗡,搞“运动式”推进,推进工作缺乏有的放矢,不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助长了地方行政首脑“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
二、制约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原因分析法治国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中外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成熟发达的国家,一定是一个崇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国家。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言,领导干部是手握公权力的执政群体,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但在处理实际问题时,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没有转换,与法治相适应的法律至上、司法公正、程序优先等法律原则和价值没有转换成其思维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很难谈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归结起来,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法治意识淡漠。
部分领导干部受封建传统官本位文化、权势思维影响,导致法治信仰缺失,失去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生动力。
部分领导干部潜意识中迷信地认为法治思维不适应中国国情,是“舶来品”。
迷信积累了具有几千年封建“人治”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
他们认为,简单的法治思维难以应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治思维只是存在于理论环境中,解决不了社会综合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虽也知道依法依规办事的重要性,但因为受到固有利益的藩篱的制约,不愿意丧失固有利益、以权谋私。
有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选择地适用法律,有利于自己的就办,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
久而久之,铤而走险,法治意识越来越淡漠。
特别是在国家权力覆盖相对较弱的基层地区,这样的思想误区愈加严重,促就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悖离法治精神现象滋生的土壤。
(二)法治能力不足。
这首先表现为部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
有些领导干部完全没有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熏陶,并且也没有重视后期的继续教育。
在起码的法律知识都还比较欠缺的条件下,更谈不上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其次,法治思维能力不足也制约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有些领导干部虽有法治意识,但由于受到经验主义的影响,习惯于仅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并思考法治,比较缺乏对法律的精神层面的法的意识与原则的重视。
要真正发挥法治的“硬件系统”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意识和观念,也就是要有法治的“软件系统”予以奠基和支撑。
(三)法治文化滞后。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儒两家的法治思想便已出现,但是无论是法家的法治,还是儒家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法治原则和要求都相差甚远。
我国封建社会的法治其本质依然是人治,是为服务于统治者和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近代以来,中国的国门被打开,故步自封的封建文化也受到了猛烈的冲击,中国封建末代的统治者和精英知识分子开始了向西方学习、被迫吸纳西方现代文化和制度的历史过程。
戊戌变法学习西方资本主义治国体制,法律制度的冲击也极为强大,这个时期传统的“法治”思想开始了演变,人治的法治思想开始受到质疑;新中国成立以后,“法治”的内涵被解释为“法制”;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内学人曾经发出了“中国人,你为什么不法治?”的追问1。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一词追根究底源于西方,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法治”是舶来品,它是以西方体现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的现代西方法治为原型进行中国式的演变的外来物2。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法治文化的进路还面临诸多的文化困境,这在客观上阻碍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形成与运用。
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对策1慕槐.《中国人,你为什么不法治?》[J],《比较法研究》1989 年第1期。
2王若玄.中国法治制度背景下的“法治”概念理解[J],法制与经济2015年2月,总第403期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就成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徒法不能自行,在法治资源的配套供给已经不存在问题的背景下,需要解决的应该是通过普法等解决法治资源需求问题。
若领导干部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即便有再完备的法律体系,法治资源都没有被实质性地供给。
要求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质是解决法治资源的供给问题,应该采取建设性的对策,而不是对其放逐不管,或者完全依靠领导干部的自觉养成。
3(一)通过比较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人治思维、人治方式的优劣,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历史必然性。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人治方式而言的。
当前,我国仍处于人治向法治的转型期之中,“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破坏了国家法治建设。
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反复比较“人治”和“法治”的优劣,既注重从历史的纵向进行比较,总结经验教训;又注重现实的横向比较,从现实的案例中获得启发。
而且,这种比较要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起来。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领导干部在各方面发挥先锋队的作用,首要的是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增进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激发内生动力,培养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不是天生的,它也不会自发形成或者发挥作用,而是要靠发挥主观能动性,主体自身通过学习和实践逐渐养成。
一个平常没有法治思维的人,不可能遇事儿突然形成法治思维。
所以法治思维的养成在平时。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