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是医疗共同体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医共体的资金、预算、会计、审计和财务报告等工作。
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对于保障医共体的财务运作顺畅、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制度规定和管理流程等方面介绍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
一、机构设置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由医共体成员单位共同组建,可以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或者由各个成员单位轮流负责执行财务管理职责。
中心可以由财务总监或者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负责人,协助领导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决策。
二、职责分工1.资金管理:负责统筹医共体的资金收支,进行有效的资金规划和管理,推动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2.预算管理:负责制定医共体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报告和解释说明,监督控制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医共体的收支平衡和经济效益。
3.会计核算:负责建立和完善医共体的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和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格式,编制和提交医共体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附注等,为医共体的决策提供有关的财务数据和信息。
三、制度规定1.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医共体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方面。
2.财务管理手册:编制医共体财务管理手册,详细介绍财务管理中心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指导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3.财务流程制度: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流程制度,明确财务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配合关系,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管理流程1.资金筹措:根据医共体的需求和计划,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包括通过政府拨款、医疗费用结算、社会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
2.资金分配:根据医共体的发展计划和预算计划,进行资金分配和拨付,确保各个成员单位按照预算计划使用资金。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财务制度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的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经济运行的安全、稳定和高效,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岗位设置应当科学合理,包括财务总监、会计主管、出纳等职位,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2.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三、财务预算管理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应当制定本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收支预算、财务计划和绩效目标。
2. 财务预算应当编制科学合理,符合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批后执行。
3. 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财务支出,保证预算的执行情况符合实际情况,确保财务运作的稳定和正常。
四、会计核算和报告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认真、细致、安全地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五、资金管理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3. 资金运作过程中,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防范各类风险。
六、风险管理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2. 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确保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的安全和稳定。
七、监督与考核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2. 审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仔细、细致地审核财务数据,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问题。
3.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财务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

医共体医疗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一、集团各卫生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集团成立财务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在集团本部财务科,统一办公负责集团各卫生院的财务集中管理。
三、集团各卫生院账目分设,独立核算。
四、每月集团本部财务科、监察科对集团各卫生院的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进行会计和审计监督。
五、集团各卫生院不再设置会计岗位,建立报账制。
每月由集团各卫生院报账员将本单位财务报表、收入结构、政府各项投入支出、公卫支出、医疗收入、各项耗材比、药占比等均要分别上报集团本部财务科、监察室、审计科。
六、对集团各卫生院不具备会计证和52岁以上的财务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不再从事会计事务。
七、建立严格的收支管理制度和收入、支出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健全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等管理制度。
八、各项收入必须由集团各卫生院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
九、各种财务票据由集团各卫生院财务科统一管理,统一购买、印制交稽核人员保管,并负责领用、核销和归档,设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
十、加强对退费的管理,各种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原始凭证及科室开具的退费单,处方由经治医师签字、药房人员签字、检查单由医技人员签字并注明原因后,交集团各卫生院领导签字后方可退费。
无领导签字的退费单,不得退费。
十一、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
十二、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
十三、所有的费用报销在预算管控的同时,实行授权管理;一切费用必须经授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付,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单据进行付款,严禁未经授权或超授权审批支付。
十四、单据合法、手续齐全,必须以合法、有效、手续齐全的单据作为支付依据,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收据,严禁在手续不全单据不合法的情况下报销。
十五、集团各卫生院每月2-14号,报账员带齐各项手续到集团本部财务科进行报账。
紧密型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紧密型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医共体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共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3. 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保障医共体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5.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医共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
2. 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设立财务机构,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四、财务管理内容1. 预算管理:医共体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2. 收入管理:医共体各项收入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支出管理:医共体支出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 资产管理:医共体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保管、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安全。
5. 负债管理:医共体负债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确保负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 财务报告:医共体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医共体财务状况。
五、财务内部控制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执行。
2. 加强财务审批权限管理,明确审批流程,防止财务风险。
3. 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确保财务工作质量。
4. 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范本一: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1. 绪论1.1 背景1.2 目的1.3 适合范围1.4 定义1.5 编制依据2. 组织架构及职责2.1 中心组织结构2.2 中心职责2.3 中心人员职责分工3. 预算管理3.1 中心预算编制3.2 预算执行与控制3.3 预算调整与变更4. 资金管理4.1 资金筹措4.2 资金使用与支付4.3 资金监督与审计5. 财务核算5.1 财务制度5.2 财务会计处理流程5.3 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6. 成本管理6.1 成本核算方法6.2 成本预测与控制6.3 成本分析与优化7. 资产管理7.1 资产采购与验收7.2 资产登记与盘点7.3 资产维护与报废8. 绩效评价8.1 绩效指标设定8.2 绩效评价体系8.3 绩效结果运用9. 合规与风险管理9.1 内部控制9.2 合规管理9.3 风险管理10. 附件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1:预算编制模板2. 附件2:中心人员职责分工表3. 附件3:成本核算方法手册11. 法律名词及注释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资金筹措:指获取项目所需经费的方式,常见的有贷款、捐赠等。
2. 预算调整与变更: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的行为。
范本二: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1. 引言1.1 起源1.2 目标1.3 适合范围1.4 定义1.5 编制依据2. 组织结构与职责2.1 管理中心组织结构2.2 管理中心职责2.3 管理中心人员职责分工3. 预算管理3.1 预算编制与控制3.1.1 预算编制流程3.1.2 预算控制措施3.2 预算执行与变更3.2.1 预算执行监督机制3.2.2 预算变更程序4. 资金管理4.1 资金筹措与管理4.1.1 资金筹措渠道4.1.2 资金管理制度4.2 支付管理4.2.1 支付授权流程4.2.2 支付控制措施4.3 资金监督与审计4.3.1 资金监督机制4.3.2 资金审计程序5. 财务核算5.1 财务制度与政策5.2 费用报销5.2.1 费用报销流程5.2.2 费用报销控制措施5.3 结算与备案5.3.1 结算制度5.3.2 结算备案程序6. 资产管理6.1 资产采购与管理6.1.1 资产采购流程6.1.2 资产管理制度6.2 资产维护与报废6.2.1 资产维护管理制度6.2.2 资产报废程序7. 绩效管理7.1 绩效目标设定7.2 绩效评价方式7.3 绩效结果运用8. 合规与风险管理8.1 内部控制制度8.2 合规管理机制8.2.1 合规审查流程8.2.2 合规风险排查8.3 风险管理与应对8.3.1 风险评估与分析8.3.2 风险应对措施9. 附件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1:预算编制流程图2. 附件2:管理中心人员职责分工表3. 附件3:内部控制制度手册10. 法律名词及注释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资金筹措:指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所需资金的行为,包括贷款、融资、捐赠等。
医共体预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共体预算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共体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共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各科室及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医共体预算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二)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三)科学合理原则: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四)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医共体预算编制实行年度预算制,按年度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第五条预算编制工作由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医疗机构、各科室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预算编制内容应包括:(一)医共体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二)各项业务收入预测;(三)各项业务支出预算;(四)专项资金预算;(五)预算执行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制定预算编制方案;(二)各级医疗机构、各科室根据预算编制方案,编制本部门预算;(三)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汇总各级医疗机构、各科室预算,形成医共体预算草案;(四)医共体预算草案经医共体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八条医共体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草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九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医疗机构、各科室应定期向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条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级医疗机构、各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二)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预算调整申请;(三)医共体领导班子讨论通过预算调整方案;(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预算监督第十二条医共体预算监督实行分级负责、协同监督。
第十三条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一)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二)审查预算调整申请;(三)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医疗共同体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共同体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疗共同体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共同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共同体所属各级医疗机构、科室、部门及其他经济实体。
第三条医疗共同体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医疗共同体的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透明性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疗共同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三)管理医疗共同体的资产、负债和财务风险。
(四)监督各医疗机构、科室、部门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合规。
(五)提供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医疗共同体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监督等程序。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测各项收入和支出。
(二)综合平衡原则:确保各项收支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激励约束原则:明确预算执行责任,奖优罚劣。
第八条财务预算审批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
(二)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
(三)医疗共同体领导层审批预算。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医疗共同体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
第十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必要性原则:满足医疗共同体发展需要。
(三)经济性原则:确保资产购置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医院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医共体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院医共体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医共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医共体财务管理部:负责医院医共体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
2. 成员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按照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
三、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依法组织收入,合理控制支出,确保资金安全。
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四、财务管理内容1. 收入管理(1)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
(2)及时、准确核算收入,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3)加强收入票据管理,确保票据合法、有效。
2. 支出管理(1)严格执行预算,合理控制支出。
(2)加强支出审批,确保支出合规、合理。
(3)加强支出核算,确保支出真实、准确。
3. 资产管理(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合理控制消耗。
4. 货币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2)加强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3)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5. 财务报告(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医院医共体财务状况。
(2)加强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监督与考核1. 医共体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成员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成员单位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共体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医共体健康稳定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2. 县域医共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共体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3. 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由各成员单位负责,接受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医共体年度财务预算,报经医共体领导批准后执行。
(2)医共体成员单位应按照医共体财务预算要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
2. 收入管理(1)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共体收入核算和管理工作。
(2)医共体成员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加强收入管理,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3. 支出管理(1)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共体支出核算和管理工作。
(2)医共体成员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政策,合理控制支出,确保支出合规、合法。
4. 资产管理(1)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共体资产核算和管理工作。
(2)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5. 成本管理(1)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共体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
(2)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6. 内部控制(1)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2)医共体成员单位应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四、监督检查1. 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2.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医共体成员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1)
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制度(1) 目录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缩略语2. 财务管理原则2.1 透明度和公开性2.2 责任和权限2.3 效率和经济性2.4 风险控制3. 财务预算与核算3.1 预算编制3.1.1 年度预算 3.1.2 部门预算 3.1.3 项目预算 3.2 预算执行与监控 3.3 资金核算3.3.1 会计凭证 3.3.2 会计账簿 3.3.3 资产负债表 3.3.4 利润表3.4 资金监督与审计4. 费用管理4.1 费用报销制度 4.2 差旅费用管理4.4 采购费用管理5. 收入管理5.1 医疗服务费用收入 5.2 资本收益5.3 捐赠收入5.4 补助收入6. 资产管理6.1 固定资产管理6.1.1 资产购置6.1.2 资产处置6.1.3 资产折旧6.2 流动资产管理7. 合规与风险管理7.1 内部控制7.2 合规管理要求7.3 风险管理要求8. 绩效评价与报告8.1 绩效评价要求8.2 报告要求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相关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 预算编制: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计划、安排、分配和控制的过程。
2. 费用报销制度:指对于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3. 内部控制:指组织为实现业务目标而建立的、经过制度化的、涵盖各个层次、全面覆盖整个组织以及合作伙伴的一系列组织、政策、程序、措施和方法的综合体系。
4. 绩效评价:指对于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的绩效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价和分析。
附件:- 附件2:费用报销流程图- 附件3:资产处置申请表- 附件4:内部控制指引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 预算编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计划的要求,对财政收入、支出和预算绩效指标进行计划、安排、分配和控制的过程。
- 费用报销制度:组织内部明确的费用支出事项和报销办理流程的规定。
- 内部控制:包括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监督等一系列措施,用以保障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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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草案)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方案和县域医共体财务运行管理办法,为统一财务并落实医保财务部的监督管理职能,特制定**医院制度:一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要求,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所有的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经医共体理事会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定的预算。
财务管理中心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季度分析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分配依据。
二收入管理1、各成员单位一切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和核算。
挂号、收费实行计算机管理,单位业务收入做到日清月结。
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结算票据于当天缴存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上报结算中心,保证结算收入与HIS系统一致。
2、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医保政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收费票据的管理要建立领用登记、票据核销、规定存档管理办法。
3、医保财务部应加强对医院收入的监管,组织医保、物价人员对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的定期检查。
三支出管理医院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医共体理事会的事业发展计划,在医共体法人的领导下,各项支出按《预算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审核管理。
1、原始凭证的要求。
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有财政部门监制章,盖有原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发票必须按规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据实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挖补。
原始凭证上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用途事项和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杜绝白条支付有关费用。
原始凭证后应提供有关审批核算资料、清单、明细单作为附件,对于物资采购的业务须附验收人签字的验收单。
2、资金审批制度。
医共体法人实行授权范围内“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人必须严格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权限执行审批。
医共体法人对医共体分院的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其中对分院绩效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万元以上、预算外资金支出和合同金额5万元以上支出必须审批。
分管医保财务部的副院长在法人授权权限范围内的日常人员经费支出(奖励性绩效外)、日常公用经费中心卫生院5000-1万元(乡镇卫生院3000-1万元)、集中采购的药品、耗材支出具有审批权。
分院的资金支出需定期编制汇总表呈医共体法人或授权人审批。
3、公务接待费管理。
公务接待要有接待联系函,实行接待审批单制度,开票单位提供的菜单上要有酒店印章。
公务接待费中不得出现酒水、香烟。
公务接待费标准上限:省部级以上领导每人每餐120元;地市级领导每人每餐100元;县处级领导每人每餐80元;科局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60元。
系统内部单位之间学习指导、检查交流等工作用餐每人每餐40元,同城不得接待;单位内部组织农民健康体检等集中活动误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
公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 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接待必须实行一事一结。
有食堂的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食堂的管理制度和伙食费补助方案,食堂内的会议用餐列入会议费,职工用餐列入福利费核算,其它工作用餐列入招待费。
4、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淳安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解答及补充规定》的通知(淳财行〔2014〕407号)、淳安县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淳财行〔2016〕33号)文件精神。
差旅费管理应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凭据报销和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差旅费支出要填报《淳安县级行政机关(含乡镇)出差审批报销表》,差旅费报销单必须填写规范,注明出差人姓名、起止日期、起讫地点、出差事由、出差车船机票金额、出差补助、住宿费金额等,并附相应原始凭证。
出差车船机票费一律凭合法有效的车、船、机票报销,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
未实行车改的工作人员县内因公务出差而无交通费票据的,可按班车价格报销交通费。
为节约经费开支,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
确因特殊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没有实行车改人员及实行车改人员前往车贴使用区域之外驾驶私家车出差,以0.55元/公里为标准报销交通费,单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报销标准提高0.15元/公里,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通行费、停车费等不能报销。
自驾车出差1人以上的要说明清楚每个人的出差事由,如不同事由应分别填报出差审批单。
单位应严格控制自驾车出差,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各单位自驾车出差报销的费用不得超过上年度的5%。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证,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县内不补。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补助伙食费。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住宿费用。
具体标准为:县内按每人每天80元,县外参照文件执行。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包括打印、复印、传真、邮寄等费用),出差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一般是指头尾两天)。
有城市间交通票据的,设区市内出差公杂费按60元/人·天标准执行,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减半按30元/人·天报销。
工作人员跨设区市出差公杂费为80元/人·天,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减半按40元/人·天报销。
5、其他公用经费管理。
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采购办公用品一律凭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有效票据报账。
发票或所附清单必须填写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和注明具体用途等事项。
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用品资料支出。
大额印刷资料应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水费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水费入帐应凭水费发票,不能以银行托收单入帐。
电费指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
电费入帐应凭电费发票,不能以银行托收单入帐。
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预存的电话费、水电费等不能作为发票报销,应先挂往来款,实现费用后再列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配备公务用车的分院,报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应附详细清单及出车记录单。
汽车燃料费开支一律凭合法有效的加油发票结算,并由驾驶员、用车当事人或派车人证明,各单位应按月结算以及按每公里油耗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办公室严格审核审批。
车辆维修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按月结算,报账时必须附维修清单。
车辆保险费、年检年审费等凭相关正式发票报销。
租赁费指租赁办公、医疗业务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因工作需要发生租车费的,必须由分院院长审批并向医共体分管医保财务部副院长同意后,凭合法有效的发票报销,应注明租车事由、地点,由用车经办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开展医疗卫生业务日常消耗的各类专用材料支出,主要是药品及医疗耗材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材料应实行定期盘点制度。
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下派专家的交通费、下派专家会诊费、临时聘用人员费用等劳务报酬。
单位的专家劳务费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会经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支出总额必须控制规定额度之内。
福利费反映单位集体的福利开支及其他商品化福利费用。
属于单位职工活动支出的应附活动方案。
四人员经费管理1、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职工执行现行工资标准。
分院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乡镇卫生院有关规定正常调整,职称工资变动、岗位等级调整、年度考核、五险二金缴纳等由分院具体工作人员办理、报县人民医院人事部审核后,通知财务管理中心执行。
2、夜班费、年休补贴、中层以上干部补贴、护理津贴、考勤、请销假制度管理工作等按各单位制定的标准执行,各单位津补贴发放参照执行淳安县纪委转发的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
3、分院工作人员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分院制定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方案应体现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尽可能反映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工作业绩。
分院执行院长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分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务管理中心确定分配办法,分院按照财务管理中心分配办法进行发放。
4、进修、培训人员只报往返路费一趟,如培训单位不提供住宿,凭住宿发票报销,县内住宿标准按80元/晚,县外住宿标准按200元/晚。
进修、培训期间月度、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全院平均绩效为准。
5、牵头单位下派专家原则上分院支付交通费、工作餐费,需附由总院下派人员考勤表发放。
五财产物资管理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药品、设备、耗材集中统一采购的政策。
使用单位每月按照计划向医共体后勤服务部上报采购的品种和数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由医共体统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验收合格后,财务中心通过订单支付审核统一支付。
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更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2、监督医共体分院资产的核算、清查、处理等工作,及时掌握资产的增减及使用变化情况,达到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六统计报告制度。
医保财务部负责各成员单位会计核算资料汇总、整理、归档,定期向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及时报送医疗业务数据、财务指标等资料。
同时通过汇总对比分析,提交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查研究,分析成本费用变动因素,及时向医共体理事会汇报。
医保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