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调解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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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以下是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分享。

一、积极主动争取调解机会作为人民调解员,要主动参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调解工作。

可以通过定期走访、宣传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信任人民调解工作。

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调解机会。

二、注重沟通与倾听在进行人民调解工作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倾听是非常重要的。

要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分析问题的根源,找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沟通过程中,要保持中立、客观的立场,不偏不倚地进行调解。

三、灵活运用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

首先,要善于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树立调解的目标意识。

其次,要善于运用开放性问题和倾听技巧,引导双方进行自我表达和相互理解。

最后,要善于运用权威性和说服力,使当事人接受和执行调解结果。

四、维护调解结果的可行性人民调解的最终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在达成协议后,要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要加强对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确保调解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理论。

同时,要与其他调解员进行交流和分享经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

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热情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复杂性的工作,需要调解员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耐心。

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

只有保持热情和坚持不懈,才能更好地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七、注重宣传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调解员要积极参与宣传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可调解的作用和价值。

论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论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论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人民调解是一种民间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其灵活性和效率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

这种方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在不断深入和完善中,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首先,人民调解的理论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调解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平等、自愿、保密、文明等。

其次是调解的基本方式,将争议双方聚集在一起进行互动,并从彼此的立场出发,寻找联通的点,达成共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在实践方面,多种案例都表明:人民调解能够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特别是一些小的纠纷。

首先是农村地区的人民调解,由于农村社会联系密集,限制和专业的法律支持不足,在许多情况下,对于诸如纠纷等小事情,常常采用人民调解。

通过简便、便利的方式,往往可以达到满意的结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其次,像宠物领养纠纷等社区纠纷,是通过发起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解决的。

由于该纠纷在大法律软件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从人类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出发,通过人民的调解方式进行解决。

再次,人民调解还可以用于诸如公司内部劳工纠纷等商业事务。

虽然商业纠纷可能涉及巨额资产,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民调解仍然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综上所述,理论的不断深入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及应用使得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越来越重要和受欢迎。

它有助于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为各种纠纷提供了更多选择,并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除此之外,人民调解还可以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的压力。

在一些简单、小规模的纠纷中,由于经费和人力资源的限制,法院难以承担所有的案件,而人民调解可以有效地缓解这种压力并为修改不必要的官司提供帮助。

另外,人民调解照顾到双方当事人的所有需要,并且加强了他们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人民调解的过程包括对双方立场、需求和作出的决定进行仔细的考虑,以此来促进合作和共识的形成,这是法庭审判不具备的。

然而,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潜在障碍包括某些人对调解结果的不满或对不公正的结局的申诉。

由于人民调解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保障,因此可能会遇到一些质量问题和潜在风险。

人民调解工作理论与实务

人民调解工作理论与实务

人民调解工作理论与实务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

当前影响社会的因素很多,概括地看,不外刑事治安案件和社会矛盾纠纷两个大类。

我们知道,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元是人,要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人为本。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是分阶层的,一定的人都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划分社会阶层的标准比较复杂,但最根本的还是物质标准。

不同阶层有不同的物质利益,这里就有冲突的问题。

既便是同一社会阶层的人,也不可避免存在利益上的矛盾。

要维护社会稳定,就要从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起。

因此,我们说,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维护稳定的题中之义。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含义: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调和矛盾,化解纠纷。

起灭火器的作用,做消防队的工作。

关于人民调解定义,长期存在几种不同的认识。

主要流派:1、群众自治说。

认为人民调解只是在村居调委会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消除当事人纠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2、部门职能说。

认为人民调解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化解管辖范围内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手段,是部门行使职权的辅助工具。

3、专群结合说。

认为:人民调解是党委政府领导的、司法行政指导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群结合,部门配合,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弄清事实,评明是非曲直,调和矛盾化解纠纷的活动过程及其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的总称。

4、“专群结合说“的依据(1)四个多样化:市场主体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劳动就业多样化、分配形式多样化。

(2)现阶段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变化环境变化、主体变化、客体变化、手段变化。

(3)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与时俱进精神以及有关转变作风、倡导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指示。

特征:1、合法性。

调解工作虽然没有从整体上立法,但从宪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工会法及消费者保护法、土地法等行政法找到依据。

调解工作务实

调解工作务实

人民调解与调解工作实务一、关于人民调解的一些基本知识(一)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它可以有效地增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人民调解的性质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群众性。

人民调解员经人民群众选举,由群众信得过的、热心为群众服务、有政策法律知识的人担任;调解的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调解的依据是体现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调解的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调解的目的是平息人民群众之间的纷争,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自治性。

人民调解通过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化解自己内部的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内部团结,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由本辖区或单位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他们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有权撤换他们认为不称职的调解人员。

人民调解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强行调解,不干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解也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人民调解运用说服教育、耐心疏导、民主讨论、协商的方法,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人民调解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一样,是我国民事程序法律制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司法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宪法》等1 0多部法律法规对人民调解均有明确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这就从宪法上确立了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

浅谈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

浅谈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

浅谈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引言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浅谈,探讨其认识。

1. 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背景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1 农村社会矛盾的突出性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拉大,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农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对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1.2 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农村人民调解工作被纳入法律范畴,并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支持。

法律的完善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1.3 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在新时期,我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持。

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2.1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和调解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

农村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2.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只有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农村经济才能发展,农民才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2.3 促进公正和正义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协调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公正和正义。

这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村社会的公平正义程度。

3. 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挑战与问题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3.1 调解力量的不足农村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大量的调解力量,但是由于人力资源的有限和专业调解人员的不足,导致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制约。

3.2 调解机构的建设不平衡农村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在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衡现象。

人民调解实践教学(3篇)

人民调解实践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培养具备人民调解能力的人才,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文将探讨人民调解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实践方法以及实践效果。

二、人民调解实践教学的重要性1. 增强学生理论素养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人民调解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为今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人民调解实践教学通过模拟真实案例,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锻炼沟通、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培养敬业精神,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4.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人民调解实践教学,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矛盾,学会运用人民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方法1.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的矛盾焦点、调解方法、调解结果等,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模拟调解法模拟真实的人民调解场景,让学生扮演调解员、当事人等角色,进行实际操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专家讲座法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法官等专家进行讲座,为学生传授人民调解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 社会实践法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到基层调解组织实习、参与社区调解工作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成长。

四、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效果1. 提高学生理论素养通过人民调解实践教学,学生能够系统地学习人民调解的理论知识,为今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学生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沟通、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 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培养敬业精神,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调解实务心得

调解实务心得

调解实务心得调解实务心得篇1在调解实务中的心得体会在调解实务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调解的艺术和科学性。

调解不仅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更是一种解决冲突的智慧。

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调解实务中的一些重要方面。

首先,调解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

在调解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倾听和表达。

我学会了去理解争议各方的观点和需求,同时也学会了以一种有效的方式传达我对他们的理解。

这种理解使我能够更好地引导争议各方的讨论,以找到一个公正和公平的解决方案。

其次,调解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在调解过程中,我不仅需要运用我所学习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

这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调解实务中的重要性。

最后,调解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在调解过程中,我时常会遇到情绪激动或言辞激烈的当事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学会了如何保持冷静和客观,以一种平和和尊重的方式处理这种情况。

总的来说,调解实务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不仅收获了宝贵的经验,还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调解的艺术和科学性。

我相信,这些经验将对我未来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调解实务心得篇2调解实务心得:深入理解调解的艺术和价值在调解实务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调解的艺术性和挑战性。

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它结合了法律和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以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下面是我对调解实务的心得体会。

1.调解的艺术性:倾听与共情调解的过程,不仅是解决法律争议的过程,更是解决人心纷争的过程。

理解并尊重当事人的立场,通过倾听和表达共情,能有效地推动调解进程。

在我看来,良好的倾听技巧是调解成功的关键。

在调解过程中,我尽力去理解当事人的观点、情感和需求,以便更好地引导调解进程。

2.调解的挑战性:心理与情绪的影响调解过程中,情绪和心理状态对调解结果产生深远影响。

调解实务心得[精品5篇]

调解实务心得[精品5篇]

调解实务心得[精品5篇]调解实务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调解实务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调解实务心得(精品5篇)】相关方法经验,供你参考借鉴。

调解实务心得篇1在我们的生活中,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作为一名从事调解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我深感调解实务的重要性,并在此分享我的一些心得。

首先,调解是一种艺术,需要灵活运用各种策略。

在调解过程中,我常常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以适应不同的情境和参与者。

例如,当面对情绪激动的参与者时,我会采取冷静、理智的态度,以平息他们的情绪。

而在面对双方分歧较大,且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时,我会采取逐步引导、逐步推进的方法,帮助他们逐步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其次,调解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

调解过程中,我必须充分理解各方的需求和利益,才能有效地引导他们找到共同点,并达成协议。

因此,良好的沟通技巧是必不可少的。

再次,调解需要耐心和毅力。

在调解过程中,参与者可能会提出各种问题和要求,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解决。

因此,耐心和毅力是我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

最后,调解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调解过程中,我必须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才能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我也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调解过程和结果合法合规。

总之,调解实务需要具备多种技能和素质。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我逐渐掌握了这些技能和素质,并成功地解决了许多纠纷。

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调解实务将会变得越来越成熟。

调解实务心得篇2标题:调解实务心得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参与并热爱上了调解工作。

通过这份工作,我深深体验到了调解实务的魅力和挑战。

以下是我对调解实务的一些心得和感悟。

第一,调解是一种艺术,而最重要的是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期望。

我们必须耐心倾听,真正理解他们的困扰,才能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这需要我们调解员有深厚的沟通技巧和同情心。

第二,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到双方共同的目标,以及如何将双方的不同利益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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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优势与作用,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人民调解概述民间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古老方法,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我国现行的人民调解制度,正是在古代民间调解活动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来的。

它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创建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1931年11月的《中华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就规定了地方政府具有调解的职能;1942 年《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和1943年《陕甘宁边区民刑事案件调解条例》等更是将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

建国后,人民调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195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制度在新中国首次确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1989年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成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一项优良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的美誉。

200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先后出台多项规定,对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整和改造,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这有效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

人民调解的概念(一)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序良俗为依据,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在平淡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调解具有3个方面的特征:(1)由第三方主持协商,不同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调解的过程,就是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利益协调和心理平衡的过程;第三方主持人在调解中的作用仅限于斡旋、协调,而不能对双方做出强制性的决定和裁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协议的履行有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一方当事人在签收后如果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等,对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民间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和规劝疏导的方法,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它是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所针对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三)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区别1.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司法调解,也叫法院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通过平淡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联系: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都是解决纠纷当事人纷争的重要方式。

采用的方法都是通过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纷争。

适用的原则基本上都是“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原则”,但这两种调解制度之间也存在诸多的不同。

区别:(1)调解主持机构不同。

前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组织;后者的主持机构是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审判机关。

(2)调解的性质不同。

人民调解是不具有诉讼性质的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是民间调解的特殊形式,同时也是一种群众性自治行为;司法调解则是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方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的诉讼活动,它是在诉讼内进行的,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

(3)调解权的来源和性质不同。

在人民调解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工作是基层人民群众直接授予的民主自治权利,人民调解工作人员与被调解对象之间是民主平等的关系。

而司法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审判人员是代表国家,依法与被调解对象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4)调解的范围不同。

人民调解的范围是民间纠纷,主要是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以及其他日常生活纠纷。

司法调解的范围则是所有符合法院受案条件的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行政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等。

(5)调解适用的程序不同。

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调解不是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调解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权对纠纷做出处理经决定,也不能移送人民法院审理。

司法调解则是属于诉讼内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做出裁判。

(6)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其实质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因此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而司法调解达成的协议和制作的协调解书,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文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就立即生效,并与法院制定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2.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区别行政调解是在国家机关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其争议的一种诉讼外活动。

两者都是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而且都属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但是二者仍然有着明显的区别。

调解主持机关不一样。

调解的性质不同调解对象的范围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

人民调解的特征人民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作为一种民间活动,具有以下3个特征:人民性自治性准司法性人民调解的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调解的任务主要有3项。

通过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升级;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人民调解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地位:人民调解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作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政府减负分压的“减压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联系人民群众与人民政府的重要沟通渠道。

几种常见纠纷的条件方法与技巧人民调解员最主要功能是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

一起纠纷的调解成功与否,与调解员的方法和技巧有着重要的关联性。

调解方法的选择,要考虑到纠纷的当事人、时间、地点等因素,更要考虑到本身的类型。

群体性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激技巧群体性纠纷的概念与特点是指某一事件或某个具体的利益冲突而引发的,参与人员多,涉及范围广、时候影响比较大的纠纷。

特点:涉案人数多、规模大、影响大;纠纷原因多样化;调处的压力大、难度大纠纷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容易发生转化对抗性强、矛盾激烈,容易激化预防和调处群体性纠纷的方法和技巧1在思想上要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纠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立足预防、重在化解,防微杜渐,力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3广泛借力,动员各方力量,多管齐下;4迅速、及时作出反应;5抓重点抓关键找准突破口6积极疏导、冷静处事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土地承包纠纷的概念与类型土地承包纠纷实质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或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所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从成因上分析,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主要表现为发包人自毁合约,将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发包人单方提高承包金;发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将土地交付承包人使用、不能保证承包人安全使用土地等。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主要是不按时缴纳土地承包金;2第三方对土地承包合同不服,而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重新进行土地承包。

3土地承包人对第三方,主要是当地村民,提起停止侵权的诉讼,要求保护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外嫁女未争得土地承包权与村集体组织发生纠纷;5先弃后取,引发纠纷。

一下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后,没有使用土地,造成土地荒芜,其他人趁机使用,进行种植。

而承包人以土地经营权是自己所有为由,要取回土地及其上的农作物,与种植人发生纠纷;6土地承包人前手与后手之间因土地投入问题产生矛盾,出现纠纷。

原承包人因对土地投入的成本(如基建项目投资),在成本期间没有耗完,而要求新承包人关于补偿,新承包人不能接受二引发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1做好法制宣传,加大普法力度;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离婚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纠纷是指夫妻之间因离婚问题而产生纠纷。

主要是因夫妻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所产生的纠纷,或由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监护权的归属等相关问题所产生的纠纷。

离婚纠纷的主要特点是:1原因的多样性,复杂性。

2内容的多样性,复杂性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离婚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1.更新观念,该“调离”则“调离”;该“调合”则“调合”;2.以诚待人,赢得信任;3.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利用冷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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