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版】海事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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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船员纠纷典型案例十则

宁波海事法院船员纠纷典型案例十则

宁波海事法院船员纠纷典型案例十则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20.06.25•【分类】其他正文宁波海事法院船员纠纷典型案例十则新冠疫情全球爆发以来,全球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按下了暂停键,船公司大规模停航,近200万海员无法正常换班、遣返,生活条件受到重大影响。

在这特殊的时刻,我们迎来了今年的“世界海员日”。

今年世界海员日的主题为“我们海员的未来”。

依法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对保障海上交通安全、维护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彰显人民法院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依法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值此世界海员日到来之际,宁波海事法院发布十则船员纠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的发布,必将促进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船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窦某明诉东莞市某海运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窦某明等七名船员因东莞市某海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于2018年4月24日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丰盛油9”轮,宁波海事法院于2018年4月25日作出(2018)浙72财保17号民事裁定,准许其申请,并于次日实施扣押。

后因东莞市某海运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和清偿债务,船员提起诉讼,原告窦某明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工资7516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2、被告支付遣散费528元;3、原告就上述款项对被告所有的“丰盛油9”轮享有船舶优先权,从该轮拍卖款中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书面抗辩:1、原告下船休息属带薪休假;2、被告不应支付遣散费;3、被告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故原告不再享有船舶优先权。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本案系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原告在被告所有的船上工作,双方之间船员劳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合法有效。

原告提供劳务后,被告应支付工资,其拖欠不付,显属违约。

原告系船员且在外地离船,其主张遣返费用合法有理,宁波海事法院结合本案相关事实,酌定保护遣返费。

国际海事法律案例(3篇)

国际海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航运业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船舶建造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本案例涉及马士基航运公司(以下简称“马士基”)与韩国某船厂(以下简称“船厂”)之间的索赔纠纷,涉及国际海事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案情简介2010年,马士基与船厂签订了一份船舶建造合同,约定船厂为马士基建造一艘集装箱船。

合同约定船厂承担船舶的建造责任,并保证船舶在交付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范要求。

合同中还规定了详细的违约责任条款。

2012年,船舶交付时,马士基发现船舶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船体结构强度不足、电气系统设计不合理等。

马士基认为这些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遂要求船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船厂则辩称,船舶的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

此外,船厂还提出,马士基在发现质量问题后未及时通知,导致损失扩大。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2. 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3. 损失扩大的责任承担。

四、法律分析1. 船舶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船舶建造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船舶的设计、建造、检验和交付等要求。

在本案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船厂承担船舶的建造责任,并保证船舶在交付时符合IMO的规范要求。

因此,船厂应承担船舶质量问题的责任。

2. 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设计变更通常是指在船舶建造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或其他原因对原设计进行的修改。

根据国际海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通常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在本案中,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因此,船厂应承担设计变更引起的责任。

3. 损失扩大的责任承担根据国际海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损失扩大,另一方应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在本案中,马士基在发现质量问题后未及时通知船厂,导致损失扩大。

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件

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件

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件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青岛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20.07.07•【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件7月7日,青岛海事法院采用“云发布”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件。

案例一:院领导带头互联网庭审,当庭调解八起海上运输系列纠纷案。

被告山东某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拖欠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费的八起海上运输系列纠纷案,涉案总标的达620余万元。

副院长独任审判,互联网庭审中当庭调解。

圆满化解纠纷,有力保障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让企业感受到了疫情寒冬下的司法温情,真正做到了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案例二:执行局实现我院首次出海在线直观展示商品、首次网络直播拍卖船舶案。

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又能向所有竞买人平等公正地传递了船舶信息,我院首创对拍卖船舶进行无人机航拍,专业VR技术直播现场验船,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向全国各地的买家展示拍品,并邀请专业验船师在线答疑,为船舶成功拍卖奠定了基础。

之后我院首次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拍卖该轮,全流程网上进行。

经过20次延时,“正和58”轮成交价,成交价2888万余元,溢价1272万,溢价率高达78.7%。

案例三:海事庭互联网召开债权人会议,一刻钟完成3000万分配方案。

海事庭以互联网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集兴翌庆”轮的船舶拍卖价款进行分配,系我院首次。

会议跨越四省、联通八方,整个会议一刻钟完成,近三千万元真金白银分配方案当日裁定,当日分配到位,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质效。

案例四:海商庭互联网审判助力跨洲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审结。

海商庭通过互联网审理一起横跨亚洲、太平洋、印度洋、非洲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律师及合议庭成员分别位于三省三市,案件得以顺利开庭并当庭宣判。

案例五:审监庭互联网审判中连线以色列,破解跨国取证难。

该案为我院首例互联网审判案件,具有涉外因素,在庭审中首创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当庭展示远在以色列的涉案货物现状,有效破解了影响该案审理周期的域外取证难、公证认证耗时长等难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海事法律援助案例(3篇)

海事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一艘名为“东方之星”的货轮在我国某沿海地区与一艘渔船发生碰撞事故。

事故导致渔船沉没,渔船上的渔民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渔民家属要求货轮所属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索赔过程陷入困境。

在此背景下,渔民家属向我国海事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二、案情分析1. 碰撞事故原因经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货轮在航行过程中违反了航行规则,未在规定水域内减速慢行,导致与渔船发生碰撞。

2. 货轮所属公司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货轮在航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航行安全。

由于货轮违反航行规则,导致事故发生,货轮所属公司应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3. 索赔困境渔民家属要求货轮所属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数百万元。

然而,货轮所属公司在赔偿金额上与渔民家属存在较大分歧,索赔过程陷入困境。

三、法律援助措施1. 案件评估海事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渔民家属的申请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货轮所属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法律咨询海事法律援助中心为渔民家属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使渔民家属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索赔依据。

3. 证据收集海事法律援助中心协助渔民家属收集了事故现场照片、事故调查报告、遇难渔民的身份证明等证据,为索赔提供了有力支持。

4. 谈判协调海事法律援助中心与货轮所属公司进行了多次谈判,努力协调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5. 诉讼代理在谈判无果的情况下,海事法律援助中心为渔民家属提供了诉讼代理服务。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海事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渔民家属争取了最大利益。

四、案件结果经过海事法律援助中心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货轮所属公司赔偿渔民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数百万元。

涉及海上刑事犯罪保护管辖的案例

涉及海上刑事犯罪保护管辖的案例

涉及海上刑事犯罪保护管辖的案例
案例一:王某明等4人非法采矿案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王某明、汪某某、宋某某、王某顺等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艘运输船,欲通过从事买卖海砂的方式牟利。

同年7月至8月间,王某明与非法采砂方(另案处理)事先联系订购海砂事宜,指使船员驾驶运输船先后五次前往福建闽江口附近海域购买海砂,运往江苏常熟销售。

汪某某作为船长,收到王某明发出的地理坐标及高频呼号后,联系非法采砂方过驳海砂。

宋某某作为财务人员,负责支付购砂款。

案例二:诉袁某某等21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至6月间,袁某某、杜某等21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及制品11只。

经检察机关委托,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穿山甲专家组成员吴诗宝教授对本案生态环境损害出具了专家意见确认:穿山甲非法贸易行为不仅会影响该物种的保护,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应当向资源破坏者收取资源破坏补偿费,用于资源恢复和补偿。

调查和诉讼:
2019年1月4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袁某某等21人涉嫌
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针对本案提起了江苏省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21名被告人连带承担非法收购、出售11只穿山甲造成的生态资源受损费用合计88万元。

典型意义:
此案例展示了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进行打击,并要求被告人承担生态资源受损费用,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补偿。

国家海事局内河船员管理系统案例

国家海事局内河船员管理系统案例

国家海事局内河船员管理系统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以下简称“海事局”) 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肩负着监督国家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检验船舶及海上设施、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保证交通部安全生产、促进航运经济发展的重任。

作为海事局管理职能之一的内河船员管理因存在管理对象的分散性、流动性,管理条块分隔的局限性,队伍结构水平差距大等客观因素,目前在船员业务管理中仍是相对较薄弱的环节,甚至面临诸多严峻的挑战。

譬如要保证所有船员一人一档,杜绝重复办证和使用假证;保证业务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面对以前系统开发运行环境、数据结构、字典编码存在较大的差异,相互之间信息交互只能通过纸面证书进行的基础上要保证在不同的地方海事机构、上下级之间保持数据共享等等。

基于以上的问题分析,中创软件紧密结合船员的证书发放流程和船员的考试流程,以船员管理和船员考试的法规为依据,在充分吸取了海事海船船员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后推出了内河船员管理信息系统,为提升海事规范化管理、综合管理、可视管理、有效预防的能力提供信息化支撑。

具体而强大的功能模块内河船员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内河船员管理中日常的船员注册、培训考试、证件办理核心业务,档案管理、船员跟踪管理、违法管理、信息发布管理等辅助业务模块。

内河船员管理系统采用省局数据集中和应用集中的模式,全省辖区内的所有使用单位通过系统专网直接使用浏览器访问 web应用,辖区内的数据集中存放在省级数据中心。

系统每天定时通过后台程序将该省辖区内的业务结果数据传输到交通部海事局内河船员数据中心,交通部海事局业务人员通过另外单独的综合查询系统展现数据,以便业务分析和辅助决策。

软件系统的运行和使用明确了层级管理的业务分工和权限,在设计上按三级管理、二级行政的思路向下授权。

海事司法案例库

海事司法案例库

海事司法案例库
海事司法案例库是指由法律实践的案例汇总而成的海事司法相关案例数据库,其中包
含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例,涵盖了船舶管理、海上保险、海事环境、船舶碰撞等各个方面,对于海事从业人员来说十分重要,具有非常高的参考价值。

以下是海事司法案例库中的一些典型案例:
1. 船舶碰撞导致污染案件
在这个案子中,一艘货轮在夜间与一艘渔船相撞,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对周边的海洋
环境和生态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起诉人就以海上环境保护法为依据,要求船东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裁定,船东需承担全部损失的70%,并推进船舶污染的清洁工作。

2. 船舶危险货物运输引发的事故案件
法院最终裁定,船东需承担全部损失的80%,并且要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制
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

3. 船舶货物流失导致损失的案件
在这个案子中,一艘集装箱船在航行途中由于恶劣的天气条件,发生了货物流失的情况,导致了货主的巨大损失。

起诉人就以航运合同法为依据,要求船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海事司法中,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往往需要根
据涉案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裁决,同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公平、公正和诉讼效
率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因此,海事从业人员在进行海事风险管理和案件处理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
时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

海事调解法律问题案例(3篇)

海事调解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6月,我国某沿海地区发生一起船舶碰撞事故。

事故双方分别为甲船和乙船。

甲船属于我国某航运公司,乙船属于某外国船运公司。

事故发生时,甲船正从我国某港口驶往外国某港口,乙船正从外国某港口驶往我国某港口。

由于甲船在航行过程中未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与正在航行中的乙船发生碰撞,导致乙船受损严重。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经多次协商无果,遂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甲船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2. 事故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三、调解过程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为避免诉讼程序复杂化,决定先行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

1. 甲船承认事故发生时存在过失,但认为乙船也存在一定的责任,故要求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损失。

2. 乙船认为甲船在航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并要求甲船全额赔偿损失。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甲船在航行过程中未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存在明显过失。

2. 乙船在航行过程中也未能及时发现甲船,存在一定责任。

3. 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船舶修理费、货物损失、停航损失等。

根据以上因素,法院建议双方当事人按照以下方案进行调解:1. 甲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乙船部分损失。

2. 乙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赔偿甲船部分损失。

四、调解结果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1. 甲船赔偿乙船船舶修理费50万元。

2. 甲船赔偿乙船货物损失30万元。

3. 甲船赔偿乙船停航损失20万元。

4. 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达成一致,甲船承担主要责任,乙船承担次要责任。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船舶碰撞事故调解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法律问题:1. 船舶碰撞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因过失发生碰撞,造成对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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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事局典型案例
一、企业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事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分支机构之一,是交通部设在重庆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对重庆段渝鄂交界的鳊鱼溪至渝川交界的界石盘长江干线及干支交汇水域共计723公里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及航行保障行使管理职能。

局机关设10个职能处室,下设江津、巴南、朝天门、长寿、涪陵、丰都、万州、忠县、云阳、奉节、巫山11个海事处,现有职工753人,行政执法人员410人。

二、应用背景分析
随着重庆海事局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需要,重庆海事局要求对人员各种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同时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进行着重管理。

由于下属机构分散在重庆各个区,地域上处于分散状态,在人员信息管理上面相当麻烦,重庆海事局机关不能及时掌控下级机构的及时信息;
在工资保险福利方面,下级单位把工资表需要报到上面审核确认,审批周期长,工作也繁琐,还存在一些遗漏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工资编制与人员编制的情况关联性不是清楚,存在管理黑洞。

随着工资的改革,在发工资的时候按实际情况分几次发放,基本工资部分,绩效工资部分,福利补贴部分,计算繁杂并且容易出错,同时,由于人员类别很多岗位级别不同,发放也存在差异。

该单位以前用的是c/s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每个单位都需要安装一个客户端。

由于下级机构多,在数据的处理上来说经常出现数据的延迟或者是重复上报,结果造成一些数据上的错误和问题疏漏。

三、系统实施
重庆金算盘在对海事局各部门和下属分处进行实施时,采用“试点应用、全
面推广;集中部署、分算应用”的实施模式,根据各个部门的实际情况,使用不同的方案组合,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1、人事档案通过以前用的人事软件直接提取数据,其它信息通过软件的
EGCEL上传功能直接上传;
2、根据需求,自定义设置各种常用提醒,如:合同到期人员本月生日人员,
退休人员等等;
3、设置工资档案的管理指标,设置工资档案变动的各类流程和工资标准,
设置工资变动的各类花名册、登记表、统计表;
4、设置不同的工资套和工资公式以及业务流程,设置基本工资部分的发放
业务、绩效工资的发放发放业务、福利补贴的发放业务,最后进行综合
计算所得税;
5、设置工资发放的各类人员,各类发放的计算公式,多次发放的工资业务,
工资发放各类报表,提供数据导出功能和领导审批功能
6、各分处下发管理权限,设置各种权限以达到保密性。

四、应用效果
应用金算盘VPSe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后,重启海事局可以自定义结构设置需要的特定信息表及信息项,能对数据进行历史数据存储,达到数据的完整性;自定义各种花名册、登记表、个人表及统计表格,对数据进行任意导出,达到了人员综合管理的目的。

通过金算盘VPSe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集中共享了重庆海事局所有的人力资源信息,统一了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和流程,数据的及时性得到充分的体现,重庆海事局机关对下级单位的监控管理工作也更加到位,消除管理漏洞;
解决工资发放的复杂问题,实现了月工资分类型不同多次发放,一次计税的问题,通过工资公式的设置,核算简单而准确,规范了海事局的工资审批流程,
达到了管理的规范化和简单化,减少人力的浪费和减短时间。

通过金算盘VPSe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重庆海事局建立了基于对能力素质模型管理的平台,员工的实际能力素质状况因此得以进行有效地评价和记录,任职资格、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等模块数据相互关联、互为依托和利用。

通过分析与挖掘,重庆海事局能掌握整个企业、某个部门或者具体员工的人职符合程度,设计合理的薪酬,并通过调整、培训达到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通过金算盘VPSe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对重庆海事局保险福利管理,根据工资的计算结构进而计算出需要的保险福利项目金额,既减轻了计算的工作量,又增加了数据的准确性,使工资管理和保险福利管理真正的达到了结合管理。

重庆海事局本报可以很清楚看到下级机构的工资福利详细情况,为海事局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控制提供了支持依据。

同时,下级机构在信息方面有任何变更重庆海事局本部都能及时的得到反馈,对企业的决策者有更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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