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2024年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本新

合同编号:__________2024年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本新甲方(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答辩事项1.1本答辩状针对的案件为乙方就甲方涉嫌商标侵权行为所提起的诉讼(案号:__________)。
1、2甲方在此案件中,对乙方的诉讼请求予以否认,并依法提出答辩。
二、答辩内容2.1甲方声明(1)甲方使用的商标系合法取得,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并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2)甲方在使用涉嫌侵权商标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恶意侵权行为。
2.2事实与理由(1)甲方使用的商标与乙方注册商标在文字、图形、发音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
(2)甲方与乙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类别不同,不存在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可能。
(3)甲方在使用涉嫌侵权商标时,已取得相关授权,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商标。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3)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诉讼请求4.1甲方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乙方的诉讼请求。
4.2甲方请求法院判令乙方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五、其他约定5.1本答辩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本答辩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3本答辩状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附件:相关法律法规、证据材料等注意事项:1.确保答辩事项的准确性:在合同中明确案件案号,确保答辩事项与实际诉讼案件相符。
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本新

商标侵权答辩状范本答辩人:答辩日期:尊敬的法官:本人系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原告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一事,本人以答辩状的形式向法庭呈交以下事实和观点,恳请贵庭审慎审理。
一、关键事实1.本人所经营的产品并非原告所注册商标的同类产品。
原告注册的是服装类商标,而本人所经营的是电子产品类。
2.原告所注册的商标与本人所使用的商标在外观和名称上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同一类商标的使用应当造成混淆的可能性,而本人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商标在外观和名称上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3.本人所经营的产品在市场上享有盛誉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经过长时间的市场竞争,本人所使用的商标已经树立了独立的品牌形象,不存在对原告商标的侵权行为。
二、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是针对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的排他使用权。
2.根据法律解释,同一类商标的使用应当造成混淆的可能性。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混淆的判断应当包括商标的整体外观和名称方面的比较。
三、观点阐述在本案中,原告所注册商标和本人所使用的商标存在以下差异:1.外观差异:原告的商标为文字标识,而本人所使用的商标则是图形标识,两者在外观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2.名称差异:原告商标的名称与本人商标的名称也存在明显差异,原告商标为“A服装”,而本人商标为“B电子”。
综上所述,本人所使用的商标并非原告所注册的商标的同类产品,且两者在外观和名称上存在明显差异,因此不存在商标侵权的可能性。
同时,本人所经营的产品在市场上享有盛誉和良好的市场口碑,本人所使用的商标已经树立了独立的品牌形象,不存在对原告商标的侵权行为。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本人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本人的合法经营权益。
敬请法庭慎重考虑以上观点和请求。
答辩人:日期:。
2023年商标侵权答辩状7篇

2023年商标侵权答辩状7篇商标侵权答辩状1(1329字)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汉族,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号,现为“_________________食品店”业主,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长。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请求事项:1、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侵权行为事实上已不存在。
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诉称的侵权事实无异议,但答辩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和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先后共两次从海宁_____________所购进的“_____________”,每箱48块,共96块,在不知该产品为侵权产品的情况下已于原告起诉前售完,且其后并不再购进涉案产品进行销售。
因此侵权行为事实上已不存在,被答辩人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请无实际意义。
二、依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尊重被答辩人的知识产权,但其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无主观过错。
首先,涉案产品在外观上一般人很难辨别其是否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其次,答辩人从未因销售涉案产品受到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最后,被答辩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取证后,在明知答辩人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发出要求答辩人停止侵权行为的警告或请求,也并没有及时到法院起诉,因此答辩人的行为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
商标侵权答辩状通用

商标侵权答辩状通用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我代表被告,针对原告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特此提交答辩状,并就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陈述和辩护。
首先,我们对原告所提起的商标侵权指控予以否认。
我们坚信,我们的行为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权益。
以下是我们的主要答辩理由:一、商标相似性及混淆可能性原告声称我们的商标与其注册商标存在相似之处,并由此主张我们的商标侵犯了其商标权益。
然而,我们认为原告的商标与我们的商标在整体外观、音形义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不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侵权必须满足商标相似性和混淆可能性的要求,而这两个要素在本案中均未得到满足。
二、商标使用范围的合理性原告声称我们的商标使用范围与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存在重叠,从而构成商标侵权。
然而,我们的商标在使用范围上与原告的商标存在明显的差异。
我们的商标主要用于不同的产品或服务领域,且具备独立性和区分性,不会对原告的商标造成不良影响。
商标法对商标使用范围的合理性有明确规定,我们的商标使用范围与原告的商标使用范围并无交叉,因此不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
三、商标注册的诚信原则原告在商标注册时并未履行注册诚信原则,其商标的注册存在一定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原告未能履行注册诚信原则,其商标的注册存在欺诈性行为,因此其所享有的商标权益应予以限制。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的注册诚信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辩护理由,我们希望法庭能够对此进行充分考虑。
综上所述,我们坚信原告所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的商标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权益。
同时,我们也希望法庭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答辩理由,并对原告提出的商标注册诚信问题进行调查和裁决。
最后,我们再次强调我们对商标侵权指控的否认,并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特此答辩。
被告代表:(姓名/律师事务所)日期:。
商标争议答辩申请书

商标争议答辩申请书
尊敬的裁决机关:
我方是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的商标争议对我方商标的认定,我方特此向贵机关提交答辩申请书,并就以下事项提出回应:
一、商标争议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我方的了解和调查,我们的商标注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存在与申请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我方的商标在行业中有一
定的知名度,并为我方产品赢得了市场竞争的优势。
而申请人提出的商标争议缺乏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我方的商标应被取消或限制使用。
故我方坚决拒绝接受申请人的指控,坚持维护我方商标权益。
二、商标争议的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X条,商标的注册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不与他人已注册或初步批准注册的商标混淆,不损害他人已在中国境内使
用的商标的权利等。
我方的商标符合这些要求,没有侵犯申请人的
商标权益。
同时,根据商标法第Y条,商标的取消或限制应有充分
的证据和明确的法律依据。
由于申请人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我方认为申请人缺乏对我方商标进行取消或限制的合理依据。
三、商标争议的解决建议
我方建议贵机关综合权衡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根据相关法律作出公正客观的裁决。
在裁决前,建议贵机关对我方的商标进行更深入的审查和调查,以确认我方的商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我方愿意提供任何必要的文件和证据来支持我们的立场。
同时,我们也希望申请人能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指控的合理性。
最后,我方希望在贵机关的公正裁决下,能继续保持我方商标的合法权益,使我方能继续在市场中健康发展。
谢谢贵机关的审理和关注。
此致,
我方(被申请人)代表
日期。
商标无效答辩范文商标答辩材料(4篇)

商标无效答辩范文商标答辩材料(4篇)商标无效辩论范文(精)一受让方: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全都,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二、商标图样:____。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中国。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20xx年7月13日前半年内续展。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效劳的类别及商品或效劳的详细名称:第25类详细商品:1、服装2、领带3、t恤4、帽5、衬衫6、鞋商品截止六、转让方的保证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25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25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一样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全部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全部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假如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商标无效辩论范文(精)二本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设立,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鉴于甲方拥有合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技术、工艺、配方、技能和其他资料的专有权;鉴于乙方盼望获得使用上述技术帮助的许可权利,以及以生产、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为目的的持续的技术帮助的权利;鉴于乙方盼望使用甲方全部的下述商标:甲方(symbol)。
据此,双方就以下内容到达全都:a.商标许可1.在本合同项下,产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驾驶车辆,“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全部改良、增补、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现有形式和将来可能采纳的形式均为合同产品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乙方应标明许可证产品是依照甲方许可形式制造,而且这一标志的形式的位置应经甲方确认。
商标驳回复审答辩书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6号1幢2层02A0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栗莉职务:经理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1号楼205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公司,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针对贵局对申请人的指定使用服务在国际分类第35类下的“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拍卖、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的申请号为13864152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恳请评审委员会依法予以裁定。
复审请求:请求核准第“13864152 ”号商标的注册。
理由: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2、申请商标具有《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显著性;3、申请商标通过大力广告宣传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事实与理由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对比如下申请商标13864152号引证商标(6971755号)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设计风格、整体外观表现方式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商标法有关商标近似中的相关解释: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上不相同申请商标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加上莲花图形相结合的一个组合商标,莲花的设计为七朵花瓣组成,左右各由3朵大小相同的花瓣相对应,结合长长的花径,连接下方文字,形成一个出水莲花的完整画面,而引证商标是由中间一个大的花瓣,左右两遍各由3个和2个大小不一的花瓣组成,加上外围的菱形框,无论从整体外形还是花型的具体结构和花瓣的具体数量、大小和整体排列方式都存在很大差异,给人完全不一样的视觉效果,作为以中文为母语的消费者来说,文字部分会被消费者优先认知和记住,这也是申请商标的主要显著性特征所在,所以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因此不应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注册异议复审答辩书说明书范本

商标注册异议复审答辩书说明书范本尊敬的商标复审委员会:我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为“XXXX”(以下简称“本商标”)。
然而,我们遗憾地收到了商标注册异议通知书,对方称本商标与他们已注册的商标“XXXXX”存在相似性,因此提出了异议。
经过深思熟虑和认真分析,我们决定在此向商标复审委员会呈交答辩书,对于对方的异议进行阐述。
首先,我们承认对方的商标“XXXXX”与本商标存在相同或相近的字形组合,但是在整体视觉效果、发音、商标设计理念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
本商标以特定的字体和排列形式展现,使其与对方商标在视觉上有很大差异。
同时,我们还特地加入了一个独特的图形元素,以进一步增强商标的辨识度。
综上所述,虽然存在相似之处,但双方商标在整体上仍然有差异。
其次,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商标的注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可辨识性、独占性、非欺诈性。
而且,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已享有的商标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我们的商标“XXXX”符合以上所有要求,与对方商标“XXXXX”具有一定的差异和独立性。
本商标旨在传达我们公司的独特产品和服务,并未有意冒犯到对方商标注册权益及公共利益。
再次,就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说,我们的商标“XXXX”在市场上影响力和知名度相对较低,与对方商标“XXXXX”所创建的市场声誉没有形成竞争关系。
两个商标的产品以及使用环境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或引起不良影响。
我们公司对本商标的商业运用是为了推广我们的独特产品,与对方商标没有重叠之处。
最后,我们还提供了相关的市场调研报告和消费者意见反馈,证明在公众消费者中,我们的商标“XXXX”与对方商标“XXXXX”是有明显差异的,不会引起混淆。
此外,我们还会采取必要的市场宣传和推广措施,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们的商标辨识度。
综上所述,尽管我们的商标与对方商标在一个或几个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在整体上拥有明显的差异。
我们的商标“XXXX”在使用和营销上与对方商标“XXXXX”也没有形成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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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6号1幢2层02A0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栗莉
职务:经理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1号楼205
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公司,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针对贵局对申请人的指定使用服务在国际分类第35类下的“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拍卖、替
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的申请号为13864152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恳请评审委员会依法予以裁定。
复审请求:请求核准第“13864152 ”号商标的注册。
理由: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具有《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显著性;
3、申请商标通过大力广告宣传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事实与理由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对比如下
申请商标13864152号引证商标(6971755号)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设计风格、整体外观表现方式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法有关商标近似中的相关解释: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
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上不相同
申请商标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加上莲花图形相结合的一个组合商标,莲花的设计为七朵花瓣组成,左右各由3朵大小相同的花瓣相对应,结合长长的花径,连接下方文字,形成一个出水莲花的完整画面,而引证商标是由中间一个大的花瓣,左右两遍各由3个和2个大小不一的花瓣组成,加上外围的菱形框,无论从整体外形还是花型的具体结构和花瓣的具体数量、大小和整体排列方式都存在很大差异,给人完全不一样的视觉效果,作为以中文为母语的消费者来说,文字部分会被消费者优先认知和记住,这也是申请商标的主要显著性特征所在,所以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因此不应构成近似商标。
其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思创意上不一样
经过对比可以看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图设计上是不一样的,申请商标整体是由中文“莲花生”为主题,由文字中间升起一朵莲花,表达了申请人对企业的一种破壳而出、生生不息、美丽绽放的美好愿景,设计后形成的一个整体标识,有自己独特的设计理念,而引证商标图案体现的只是一个花朵,并无其它含义和寓意,商标的设计创意和整体构思完全不一样。
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是近似商
标。
二、申请商标具有《商标法》规定的独特性和显著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的显著性根据该法条文也可理解为商标的识别性,即能够使大多数不特定人群能够清晰认识到商标的区别。
商标具备显著性是其获得注册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就不能承担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也不能达到与他人商品和服务相区别的效果。
比较两个商标是否近似,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商标的构成要素进行割裂开来的孤立对比,则应更多地进行整体的比较,每个商标是否具有它自己的显著性特征,能否让公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中很容易识别和区分,来判断是否是构成商标近似。
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具体构图和整体外观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申请商标的文字部分显然具有很强的显著性特征,也很容易被公众识别和区分。
中国商标法的立法初衷就是为了使消费者能把产品和服务区分开,商标的功能也就是为了区别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按《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及《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之间,整体外观特征不同,商标含义和表达方式差异明显,显著性特征完全各异,没有形成构成近似商标的主题要素,不应判定为相互近似商标。
申请人的商标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希望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领导能给予公平、公正的裁决。
三、申请商标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一个优秀的企业,一个有影响力的品牌,必须依靠优秀的营销团队和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
申请人一直致力于品牌的推广,商标申请后申请人就投入了多渠道的广告宣传(具体见附件13-18页),为该申请商标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商标能否成功注册使用直接影响申请人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现在已必不可分,可见该申请商标对于申请人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因此,我方认为,商评委应对复审商标再次进行审查,并将具有商业价值的商标核准注册。
四、总结
申请商标的显著性,也是商标的独特性的体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莲花图形的构思设计上、商标整体表现形式及视觉效果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无论如何都不会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具有其独特性和显著性,并投入大量广告宣传和实际使用,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申请商标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理应核准注册。
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维护商标市场的规范性的重要作用,又对市场经济的自由性和对企业的良性快速发展给予的有力支持。
因此,特此恳请商评委核准第13864152号商标的注册为盼!
申请人:北京杨子艺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人:北京中商恒信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