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备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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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职责1.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关心学生,因材施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教师应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心学生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5.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教师管理1. 招聘与录用(1)招聘教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2)应聘者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

(3)录用教师需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录取。

2. 培训与考核(1)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评聘的重要依据。

3. 教师待遇(1)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3)学校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教师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1)教育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计划、教案、课堂组织、作业批改、教学效果等。

(2)师德师风:包括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

(3)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团队合作、加班加点等。

2. 奖惩措施(1)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评优、晋级、评聘等方面优先考虑。

(2)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3)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师德师风不正的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规定。

培训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学校教职工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招聘、使用、考核、晋升、培训等各项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培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聘用等。

第三条培训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教学岗位、辅助岗位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3.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六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简历及相关材料;3.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筛选;4. 组织面试、笔试、试讲等考核环节;5.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6. 体检、政审;7. 发放聘用通知书。

第三章聘用第七条经招聘程序录用的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教职工的聘用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限期限,具体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教职工在聘用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视情况予以调整、解聘。

第十三条教职工晋升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2. 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3. 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4. 通过学校组织的晋升考核。

第五章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训班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培训班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培训班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班所有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标准。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教师聘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匹配;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培训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聘用条件进行适当放宽。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教师聘用程序如下:1. 招聘信息发布:培训班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进行报名,培训班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3.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培训班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4. 面试合格者进行试讲:面试合格者进行试讲,考察其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5. 综合评定与聘用决定:根据面试和试讲结果,结合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聘用名单;6. 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教师与培训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聘用期限与待遇第七条教师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聘。

第八条教师待遇包括:1. 薪酬:根据教师职称、学历、教学经验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2. 社会保险: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3. 培训与发展:提供专业培训、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机会;4. 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权益。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教师应遵守培训班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十条教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同行评议等;2. 教学研究:参与课题研究、发表论文、教学成果等;3. 教育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学生指导、教师培训等;4. 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培训学校任课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任课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学校任课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课教师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

2. 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做到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做好学生考勤、成绩登记、作业批改等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5. 严谨治学,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6. 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教学管理1. 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上课前提前10分钟到教室候课。

2.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和进度。

3. 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课堂纪律严明,维护教学秩序,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课后及时辅导学生,解答学生疑问,关注学生成长。

四、考勤管理1. 任课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及时请假。

3.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任课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任课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任课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3.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调资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培训学校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培训学校师资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师资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师资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培训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师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师资管理制度不仅可以规范教师的行为,激励其积极性,还能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个人发展。

下面,将就培训学校师资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展开讨论。

一、教师招聘与选拔培训学校应当制定严格的教师招聘与选拔标准,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是经过严格筛选和专业考察的。

在招聘过程中,应当注重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教育技能。

同时,要进行面试和试讲环节,全面了解每位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确保招聘到符合学校需求的优秀教师。

二、教师岗位设置与管理培训学校应当明确教师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

不同岗位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管理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同时,要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教师培训与发展培训学校应当注重教师的专业培训和个人发展,为教师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通过组织教师培训班、邀请专家讲座、开展教研活动等形式,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同时,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教师激励与考核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对教师的教学成果和个人贡献给予公正评价和合理奖励。

可以通过评优奖金、晋升晋级、表彰先进等方式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教师的工作质量和责任心。

五、教师权益保障与纠纷处理培训学校应当尊重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教学工作中的权利和利益。

在发生纠纷或争议时,要建立起有效的教师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教师的困扰和问题,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总之,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师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培训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教师的招聘、培训、激励和管理,可以有效提升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双赢局面。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_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_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文_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保障学员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教师,是指本培训学校雇佣的具有教学资格、具备职业道德、从事本学校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是本培训学校校领导班子,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教师的入职管理第五条教师入职应提交本人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本人资料,并填写详实的个人信息表。

第六条教师的应聘需参加资格测试,鉴定其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素质。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教师,经校领导书面同意,可以与本校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新进教师的试用期为3个月,分为第一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试用期一个月,主要考察教师的实际工作能力;第二阶段试用期为两个月,主要考察教师的工作态度、业务素质等方面。

试用期内,与校领导签订书面协议,同时为其提供必要资料和指导。

第三章教师的聘用管理第九条符合教师聘用条件的,经校领导同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十条教师聘用时间以学期为基本单位。

聘用结束,校领导应及时安排教师的离职手续。

第四章教师的考核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对教师的考核采取多种方式,其中包括:定期考核、随时考核和突击考核。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以学期为基本单位,主要考核教学质量、学风建设、工作态度和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第十三条教师随时考核是指校领导对教师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包括班级管理、教学员会以及与其他教师的交流等方面。

第十四条教师突击考核是为了检验教学技能和应急能力,在课程中加入观摩人员,评出教学表现等级。

第五章教师的奖惩管理第十五条教师的奖励按考核结果及其对学校发展的贡献情况进行评定,各项奖励的名额、范围和标准应在奖励计划中明确,具体由校领导负责制定和执行。

第十六条教师的惩罚应以谈话和监管为原则,详细记录教师的违纪行为,在情况严重的情况下,应视情况按教师合同处理。

第十七条教师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涉及课程、学生成绩等方面,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宁宁文武学校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宁宁文武学校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宁宁文武学校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第一篇:宁宁文武学校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文武学校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1、教职工考勤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老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

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退签(禁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老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三天以内,组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请假三天以上,组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

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

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1.任课老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培训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培训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教师聘用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培训教师的聘用、考核、培训和解聘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教师聘用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培训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培训工作;5.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五条培训教师聘用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内部公告、网络平台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待遇等;2. 简历筛选: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简历筛选;3. 面试考核:对筛选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等;4. 考核评价:组织相关专家对面试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评价;5. 签订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 办理入职手续:为新聘用教师办理入职手续,包括档案转移、社会保险等。

第四章考核与培训第六条对培训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 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学生满意度等;2. 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时,对教师的教学成果、专业发展、工作态度等进行全面考核。

第七条培训教师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1. 单位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2. 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专业素养。

第五章解聘第八条培训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2.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3. 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4. 经考核不合格,且不接受培训或培训后仍不合格;5.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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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及
聘任制度
xx小学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老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

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退签(禁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老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三天以内,组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请假三天以上,组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

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

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
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
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旷工处理
1.任课老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
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
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
评选资格,并给于纪律处分。

教职工聘任办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聘任原则
根据各学科的设置及授课工作量聘任教师。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聘任时,实行双向选择。

学校有招聘、解聘的权利,受聘人员有应聘、拒聘的权利。

聘任办法
由教务处推荐,经校办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教研组长;由分管领导提名,经校办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年级组长。

教务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各年级各科教师;由政教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班主任;由处室负责人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处室组长级、教研组长级负责人和职员。

聘期为一年。

在原岗位未被聘任的人员可接受学校其它岗位的二次聘任,被聘任后,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任期满,凡履行职责较好,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可连续聘任,对拟不续聘或拟不接受续聘的人员,双方都应提前通知对方。

缓聘、辞聘(辞职)、拒聘、解聘
缓聘
下列人员可以暂缓聘任
1.由于健康原因或年龄较大(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
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辞聘
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要求辞聘,须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批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暂不批准辞聘:
1.在毕业年级任教的;
2.学校工作需要不能离开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经学校批准辞聘的人员,学校出具辞聘证明,报县教委,人事关系转出校外。

拒聘
学校需要的人员,既不接受聘任,也不接受校内工作调整,按下列条款办理:
1.自拒聘的下月起停发全部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2.从拒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找不到校外工作单位,按自
动离职处理。

解聘
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差,各方面反映强烈,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予解聘。

一、关于落聘、缓聘和解聘的待业人员的处理办法
对于缓聘人员:
1.因年龄较大又不到退休时间缓聘的人员,发放全工资,
享受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2.因健康原因缓聘的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工资标准;
3.因受处分缓聘的人员,工资按处分决定执行,本人要求
调出的,学校给予积极地帮助。

对于落聘、解聘人员,自待业之日起,应自省自强。

学校发放待业生活费。

待业一年后仍未聘任,停发生活费。

教职工考评细则(草案)
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政治表现好。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

师德修养好。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教育思想端正,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教学工作好。

能扣紧《教学大纲》,认真研究教材,在教学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教育,发扬敬业、求索、博学、育人的教风,教学效果显著。

非教学人员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勇于挑重担。

能服从领导安排,担负满工作量,超工作量,出满勤,干满点,并乐于帮助别人。

业务修养好。

能认真钻研教育理论和专业理论,取得较大成绩,教育教学和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

教研总结好。

能结合教育教学和本职工作实际,撰写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经验、论文、研制教具,或者在传、帮、带方面有显著成绩。

一、考评程序
本人小结。

教职工本人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写个人小结,第二学期(年终)写出全年个人总结,总结要再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逐条自我评述。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自报等次。

各处室、级段按个人总结情况,进行初评。

初评时,要发扬民主,畅所欲言。

最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按比例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

学校领导审定。

初评结果由校务委员会逐人审定。

最后,填表归档。

注意事项
教职工考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学校领导要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考评,力争评出团结,评出风格,评出干劲。

教师申诉制度
为维护教师的合法利益,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制订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其中包括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申诉的受理和处理
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

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师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当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发送给申诉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

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诉复核。

业务学习制度
全体教职工以党的教育方针为准则,认真学习教育理论,认真执行教育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法规。

认真学习先
进的教学经验和现代教学手段,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

每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为业务学习时间,学习以级段或教研组为单位,事前,级段长、教研组长要有准备。

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以旷工论处。

不能准时参加学习者,事后由教研组长负责补课。

学校主管业务领导、教务处、教科研组和各科教研组长,每月召开一次业务研讨会,密切注意业务动态,为全校教师的业务学习、教学活动提供新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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