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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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编制说明

GB《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编制说明

GB 《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编制说明一、工作概况(一)任务来源为指导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提高其安全用电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供用电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6)归口。

编号为20067277-Q-524-2008,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开展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起草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首钢总公司、北京燕山石化公司(三)主要工作过程1、本国家标准采纳了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多年的知识储备近十年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在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方面持续开展了调研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形成了大量的知识材料,为本国家标准的编写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基础,其工作成果形成的北京市地方标准《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用电规范》已处于送审阶段。

开展的相关工作主要有:(1)2000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编写出版了《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2)2004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内部发布了《用电检查通用工作标准》;(3)2005年-2006年,开展了大量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调研;(4)2007年-2008年,开展了北京奥运会比赛场馆、训练场馆及其附属设施高压用电客户的用电安全的全面梳理,形成了奥运场馆用电安全评估报告,圆满完成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用电安全保障工作;(5)2010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专门成立了重要客户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北京地区重要客户的用电安全保障工作。

(6)2010年5月,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组织电力行业专家、供电企业用户用电安全负责人以及燕山石化、首钢等北京地区高压电力用户召开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研讨会;(7)2012年8月-2013年11月,向北京市19家高压电力用户发函征求了关于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的建议和意见,收到建议意见34条,采纳27条,未采纳7条。

(8)2013年11月29日、12月9日,两次组织中电联、清华大学等9家单位召开了专家会,收到建议意见38条。

北京供电局常规要求

北京供电局常规要求

北京供电局直流工程常规要求
1.概述
北京供电局直流工程双充双电系统,单母分段,每段母线配一组充电机一组蓄电池。

每段母线配一台监控器和一台绝缘监测仪,充电机和蓄电池输出各经开关并接后,再经一刀闸开关上母线。

母线联络采用一刀闸开关。

2.注意事项
北京供电局直流工程技术协议比较详细,根据技术协议设计生产,基本可满足要求。

下面是需注意的一些事项:
⑴充电机输出开关和试验放电回路开关必须采用直流断路器。

⑵交流进线开关一般要求为三极空气开关。

⑶屏柜前后上部须注明该屏的具体名称,即盘后也需眉头。

⑷熔断信号器必须安装在熔断器座上。

⑸母排用绝缘护套,颜色须符合国标。

⑹端子排中交、直流之间,直流正、负极之间,必须隔一端子。

每个端子的一侧上只接一根导线。

馈线端子须正、负极之间隔一端子。

⑺馈线回路的端子排加装出线线槽。

⑻所有的元器件、开关的位置状态标志齐全。

所有熔断器标明
用途及容量(包括熔断器端子)。

柜内电缆标识要有,没有号码管的,都加电缆标牌,以说明电缆走向。

圆标识要粘牢。

⑼遥信量要分别引出二付无源接点至段子排。

⑽柜内所用导线用阻燃导线。

⑾屏正面要丝印模拟线,包括馈线开关部分。

北京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管理办法(试行).doc

北京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管理办法(试行).doc

北京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管理办法(试行)1北京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客户供电方案是满足新客户接入电网方案需求或满足原有客户扩大电力使用容量需求的技术性文件,是服务客户的重要环节。

客户供电方案(以下简称“供电方案”)应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负荷特性、结合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安全需要,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供电方案编制、审批、履行等工作的管理,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供电方案,提高供电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供电方案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供电方案管理分工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营销部为供电方案职能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制订、修改供电方案管理的相关办法、细则并监督实施。

2、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供电公司规范编制、审批并履行供电方案。

3、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组织供电方案会审。

4、负责组织供电方案编制人员的培训工作。

5、协调各供电公司在编制、审批和履行供电方案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督促各供电公司营销部门按期向生产、调度、发策部门提供客户用电需求情况。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法律事务处负责参与建立、健全公司供电方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参与建立、健全公司供电方案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负责参与公司营销部组织的供电方案会审。

第七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参与建立、健全公司供电方案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负责参与公司营销部组织的供电方案会审;负责督促各供电公司生产部门按期向营销部门提供配电网电源供应能力状况。

第八条调通中心负责参与建立、健全公司供电方案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负责参与公司营销部组织的供电方案会审;负责督促各供电公司调度部门按期向营销部门提供主网电源供应能力状况。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负责参与相关供电方案审核。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

北京市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客户工程图纸审核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2010年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设计图纸要求 (4)3.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4)3.2图纸封面应包含以下内容 (4)3.3图纸目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4)3.4图纸盖章要求 (5)3.5图纸签字要求 (5)4 客户配电室工程 (5)4.1电气部分 (5)4.1.1 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5)4.1.2 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6)4.1.3 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8)4.2土建部分 (21)4.2.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21)4.2.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及要求 (21)5 开闭站、小区配电室工程 (27)5.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27)5.1.1 开闭站电气 (27)5.1.2小区配电室电气 (28)5.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29)5.2.1开闭站电气 (29)5.2.2 小区配电室电气 (30)5.3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31)6外电源工程 (31)6.1电缆线路 (31)6.1.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31)6.1.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 (33)6.1.3设计图纸审核要求 (38)6.2架空线路 (38)6.2.1设计图纸报审内容 (38)6.2.2设计图纸审核内容及要求 (38)附录1:本标准用词说明 (39)1 适用范围为进一步规范报装服务工作,推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根据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写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电力客户用电报装内部工程和外部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核工作,规定了报审设计图纸的主要内容,明确了设计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J 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和380V/220V配电线路分册(2006年版)》国家电网科[2006]1202号《关于发布〈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公司技术标准的通知》京电规[2005]229号《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京电生[2009]255号《北京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实施细则(试行)》京电生[2005]108号《北京10kV及以下配电网技术标准和设备选用原则(试行)》京电营[2007]99号《北京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试行)》《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网自动化技术配置原则》《北京市电力公司通信配置原则》3 设计图纸要求3.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设计单位有效资质证明中规定的设计范围应符合客户工程设计要求。

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2011年

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2011年

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2011年8月目录一、范围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供电方案的基本编制原则及要求四、供电方案的基本内容五、客户重要等级划分标准六、变压器容量配置标准七、供电电压等级确定标准八、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标准九、供电电源点确定的一般标准十、电气主接线方式的确定十一、供电线路配置标准十二、电能计量配置标准十三、无功补偿配置标准十四、电能质量及谐波治理标准十五、继电保护及调度通信自动化技术标准附录1 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录2 客户供电方案常用图符附录3 客户供电方案常用术语附表1 客户供电电压等级参考表附表2 各类住宅用电负荷及需用系数表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试行)一、范围供电方案是满足客户用电的指导性文件,是客户及供电部门组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送电等的依据。

供电方案主要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供电容量、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回路数、电能计量方式、运行方式、自备应急电源等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客户供电方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客户重要等级划分、供电电压确定、变压器容量配置、供电电源配置、电源点选定、供电线路配置、电能计量配置、计费计价方式、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无功补偿配置和谐波治理等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电力公司对220千伏及以下供电的各类客户业扩供电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9-1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60-2008《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200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7号令《供电监管办法》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10〕119号《关于加快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意见》《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2010年)《北京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实施细则(试行)》(京电生〔2009〕255号)三、供电方案的基本编制原则及要求1、基本编制原则(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并符合技术装备先进性要求。

北京供电局一户一表售电系统规范

北京供电局一户一表售电系统规范

北京供电局一户一表售电系统规范此规范仅适用于北京市居民电卡表的软件设计工作,涉及电卡表厂商程序设计、电卡结构、内容、供电局营业开户以及银行售电网络等方面。

在北京市使用的电卡表及售电管理流程必须符合此设计规范。

本规范共分成五部分,分别从总体设计、电卡表、电卡、电卡表和IC卡接口、供电局和银行业务五部分对应该遵循的标准进行描述。

第一部分总体设计部分本规范具有以下特点:1、高度安全的售电系统将电卡设计为CPU卡后,将采用密钥管理方式,其安全级别高,外人很难攻击,同时掌握核心主密钥的人极少。

电卡表内部的安全认证过程完全在电卡内部实现。

2、方便灵活的售电网络售电系统充分利用工商银行储蓄网点,用户所有的购电缴费操作都可通过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进行,实现了就近购电缴费和异地购电缴费,极大地方便了用户。

3、提供方便的辅助售电除银行储蓄网点正常售电外,还在社会上发行一定数量固定电量的不记名电卡,当用户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到银行储蓄网点购电时,可以购买不记名卡作应急用。

4、符合IC标准的售电系统售电系统采用了符合IC卡国际标准的CPU卡,便于进行升级,从而保证售电系统不会由于IC卡的更新而被改变,使系统的适应性大为增加,保证了一户一表工程能够长期稳定地进行。

5、可扩展的售电系统采用CPU卡后,已经与金融系统使用的IC卡一致,并且售电系统已经保留有与银行系统接轨的接口,具备了与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条件,为将来实现一卡多用打下了基础。

第二部分电卡表部分一、电卡表功能(1)、智能控制功能:电卡表使用机电一体式电卡表,采用光电脉冲采样方式自动计量用户电量,当用户购电量用完时,自动切断用户用电。

(2)、预报警功能:当用户电卡表中所剩电量小于报警电量时,能够给予用户报警提示,以便用户尽快购电。

(3)、电量返读功能:用户每次将电卡插入电卡表后,电卡表将自动把剩余电量等信息回写到电卡中,以供售电管理系统查询。

(4)、安全保护功能:采用CPU卡作为购电卡,在电卡表内安装有SAM模块,与CPU卡相互做密钥认证,具有高度安全性,严格保证一户一表一卡,每次购电卡只一次输入有效。

北京电力公司配网五统一技术标准(设计篇)配网开闭站配

北京电力公司配网五统一技术标准(设计篇)配网开闭站配

北京电力公司配网五统一技术标准(设计篇)配网开闭站配前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要求,北京电力公司积极开展了10kV开闭站站配电室的典型设计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模块化设计要求,结合北京电网高可靠性供电要求的特点,在总结北京电力公司多年配电网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设计单位、配电专家和运行单位共同编写了《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

典型设计内容包括设计细则和模块化设计方案。

设计细则中在明确接线方式、设备选型原则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站内照明、通风、消防、设备标识等标准化的要求,将北京电力公司红旗站要求落实到典型设计中;在模块化设计方案中,除采用了典型的双电源接线方式外,还考虑了解决老旧开闭站重载问题的三电源开闭站接线方式;为提高供电可靠性,解决因系统波动和倒闸操作给居民造成的停电问题,在朝阳供电公司开展低压合环倒闸操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规范了低压合环的详细技术要求,为此项工作的推广创造了条件。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作为北京电力公司开展配电网设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今后新建配电网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典型设计进行,若有不符合典型设计的内容必须由公司典型设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经过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确认,也请公司所属各设计单位和各供电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关,保证典型设计的有效执行。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关注下,通过设计单位历时半年多的努力,并经过公司配电专家和各供电公司技术人员的认真审核,以及很多退休老专家的亲身参与和言传身教,再此一并表示感谢!批准人:王风雷领导小组成员:牛进苍、郭建府、刘磊、陈强、卢立君顾问:王颂虞、郭鹏武编写小组成员:陈国峰、李勤、阎林妹、孙守龙、官志勇、高天佐、陈尚、贺缨、罗春、马磊、马晓东、杨洋、陈庆来、赵治国、马友军、杨宏声、王国纯目录第1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编制依据 (2)1.1设计原则 (2)1.2编制依据性文件 (2)1.3典型方案的相关说明 (4)第2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说明及一览表 (14)2.1典型设计方案及模块说明 (14)2.2典型设计模块一览表 (16)2.3子模块一览表 (18)第3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 (19)3.1开闭站典型方案KA-2-1-BJ、KA-2-2-BJ、KA-2-3-BJ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北京电力公司配网五统一技术标准(设计篇)配网开闭站配

北京电力公司配网五统一技术标准(设计篇)配网开闭站配

前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要求,北京电力公司积极开展了10kV开闭站站配电室的典型设计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模块化设计要求,结合北京电网高可靠性供电要求的特点,在总结北京电力公司多年配电网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设计单位、配电专家和运行单位共同编写了《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

典型设计内容包括设计细则和模块化设计方案。

设计细则中在明确接线方式、设备选型原则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站内照明、通风、消防、设备标识等标准化的要求,将北京电力公司红旗站要求落实到典型设计中;在模块化设计方案中,除采用了典型的双电源接线方式外,还考虑了解决老旧开闭站重载问题的三电源开闭站接线方式;为提高供电可靠性,解决因系统波动和倒闸操作给居民造成的停电问题,在朝阳供电公司开展低压合环倒闸操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规范了低压合环的详细技术要求,为此项工作的推广创造了条件。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作为北京电力公司开展配电网设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今后新建配电网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典型设计进行,若有不符合典型设计的内容必须由公司典型设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经过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确认,也请公司所属各设计单位和各供电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关,保证典型设计的有效执行。

10kV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关注下,通过设计单位历时半年多的努力,并经过公司配电专家和各供电公司技术人员的认真审核,以及很多退休老专家的亲身参与和言传身教,再此一并表示感谢!批准人:王风雷领导小组成员:牛进苍、郭建府、刘磊、陈强、卢立君顾问:王颂虞、郭鹏武编写小组成员:陈国峰、李勤、阎林妹、孙守龙、官志勇、高天佐、陈尚、贺缨、罗春、马磊、马晓东、杨洋、陈庆来、赵治国、马友军、杨宏声、王国纯目录第1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编制依据 (2)1.1设计原则 (2)1.2编制依据性文件 (2)1.3典型方案的相关说明 (3)第2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说明及一览表 (13)2.1典型设计方案及模块说明 (13)2.2典型设计模块一览表 (15)2.3子模块一览表 (17)第3章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 (18)3.1开闭站典型方案KA-2-1-BJ、KA-2-2-BJ、KA-2-3-BJ..............................................................................................................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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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试行)北京市电力公司2011年8月目录一、范围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供电方案的基本编制原则及要求四、供电方案的基本内容五、客户重要等级划分标准六、变压器容量配置标准七、供电电压等级确定标准八、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标准九、供电电源点确定的一般标准十、电气主接线方式的确定十一、供电线路配置标准十二、电能计量配置标准十三、无功补偿配置标准十四、电能质量及谐波治理标准十五、继电保护及调度通信自动化技术标准附录1 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录2 客户供电方案常用图符附录3 客户供电方案常用术语附表1 客户供电电压等级参考表附表2各类住宅用电负荷及需用系数表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供电方案编制标准(试行)一、范围供电方案是满足客户用电的指导性文件,是客户及供电部门组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送电等的依据。

供电方案主要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供电容量、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回路数、电能计量方式、运行方式、自备应急电源等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客户供电方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客户重要等级划分、供电电压确定、变压器容量配置、供电电源配置、电源点选定、供电线路配置、电能计量配置、计费计价方式、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无功补偿配置和谐波治理等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电力公司对220千伏及以下供电的各类客户业扩供电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9-1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60-2008《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200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7号令《供电监管办法》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10〕119号《关于加快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意见》《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2010年)《北京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实施细则(试行)》(京电生〔2009〕255号)三、供电方案的基本编制原则及要求1、基本编制原则(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并符合技术装备先进性要求。

(2)符合电网建设、改造和发展规划的需要,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灵活、管理规范的要求,并留有一定发展裕度。

(3)满足客户近期、远期对电力的需求,具有最佳的综合经济效益,具有满足客户需求的供电可靠性及合格的电能质量。

(4)应对多种供电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满足客户需求的最佳方案。

2、基本要求(1)根据电网条件以及客户的用电容量、用电性质、用电时间、用电负荷重要程度等因素,确定供电方式和受电方式。

(2)根据重要客户的分级确定供电电源及数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配置要求。

(3)根据确定的供电方式及国家电价政策确定电能计量方式、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

(4)根据客户的用电性质和国家电价政策确定计费方案。

(5)客户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的配置、谐波负序治理的措施应与受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运。

(6)对有受电工程的,应按照产权分界划分的原则,确定双方工程建设出资界面。

(7)继电保护及调度通信自动化技术要求要符合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及规程规定,需在供电方案中明确继电保护设置的基本原则。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具有保护动作闭锁的功能。

四、供电方案的基本内容1、高压供电客户(1)客户基本用电信息:户名、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行业、用电性质、负荷分级、拟定的客户重要等级、供电方案编制日期。

(2)客户原有用电容量、申请用电容量,核定后的变压器容量、供电电源及每路进线的供电容量。

(3)供电电压等级,供电线路及敷设方式要求、接地方式。

(4)客户电气主接线及运行方式,主要受电装置的容量及电气参数配置要求,应急电源及保安措施配置。

(5)计量点的设置,计量方式,计费方案,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

(6)无功补偿标准、谐波治理、继电保护、调度通信要求。

(7)受电工程建设投资界面。

(8)供电方案的有效期。

(9)其它需说明的事宜。

2、低压供电客户(1)客户基本用电信息:户名、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行业、用电性质、负荷性质、供电方案编制日期。

(2)供电电压、公用配变名称、供电线路、供电容量、出线方式。

(3)进线方式,受电装置位置,计量点的设置,计量方式,计费方案,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

(4)无功补偿标准、应急电源及保安措施配置。

(5)受电工程建设投资界面。

(6)供电方案的有效期。

(7)其它需说明的事宜。

3、居民客户(1)客户基本用电信息:户名、用电地址、用电性质,核定的用电容量。

(2)供电电压、供电线路、公用配变名称、供电容量、出线方式。

(3)进线方式、受电装置位置、计量点的设置,计量方式,计费方案,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

(4)供电方案的有效期。

五、客户重要等级划分标准1、重要电力客户的界定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重要电力客户认定一般由各级供电企业或电力客户提出,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2、北京地区电力客户分级北京地区客户按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等重要性不同划分为四级,分别为特级重要客户、一级重要客户、二级重要客户、普通客户。

特级重要客户、一级重要客户及二级重要客户统称为重要客户。

(1)特级重要客户,系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供电中断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客户。

包括党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首脑机关办公地点,国家级重要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中心、国际航空港,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来访外国首脑经常出席的活动场所,现任及历任国家级正职领导干部(中央政治局常委)活动、修养、居住场所,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公地点等。

(2)一级重要客户,系指在国家某方面事务或首都事务中具有重要作用或有重要影响,供电中断将直接引发重大政治影响、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人身伤亡、严重环境污染、中毒、爆炸或火灾、重大经济损失的电力客户。

包括国家部委机关办公地点、国家级安全、保密、机要单位,国家级副职领导干部活动、修养、居住场所,外国驻华使馆及外交机构办公地点,重要军事基地和军事设施,国家级科研单位、信息中心、文体场所、博物馆(展览馆),国家级地震、气象、防汛等监测、预报中心,飞机场、铁路枢纽站、地铁(城铁),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中心,经常接待国家重要活动的场所,三级甲等医院、“120”、“999”急救中心,合法煤矿企业,因突然停电可能导致爆炸、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其他高危电力客户(3)二级重要客户,系指在首都某方面事务或区县事务中具有重要作用或有重要影响,供电中断将可能产生较大政治影响、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较大环境污染、较大经济损失的电力客户。

包括区县级党政部门机关办公地点、安全保卫部门、监狱,市级煤气、液化气加压站、灌瓶站、自来水厂、供热厂、电车变流站、泵站、人防等重要公共设施,铁路客运车站,重要的大型商业中心(6万平方米及以上),100米以上的超高建筑,五星级宾馆、饭店,容纳5000人以上的市级重要文体场所、博物馆,省部级正职领导干部活动、修养、居住场所,国有特大型企业、世界知名公司在京总部、信息中心,市级地震、气象、防汛等监测、预报中心,教堂、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有手术、血透、重症监护、呼吸机、体外循环等一旦停电后有可能影响到就诊患者生命安全的其它医院等。

(4)普通客户,指除以上用电客户外的其他用电客户。

3、10千伏及以下新报装客户,符合特级、一级重要客户条件的,须经供电公司现场核实,提出定级意见、定级原因等,报公司供电方案复核部门组织会审;符合二级重要客户及普通客户条件的,由供电公司负责核实、确认,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35千伏及以上新报装客户定级意见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会审。

六、变压器容量配置标准1、用电容量确定的总体原则(1)综合考虑客户申请容量、用电设备总容量,并结合生产特性兼顾主要用电设备同时率、同时系数等因素后确定用电容量。

(2)对于用电季节性较强、负荷分散性大的高压客户,可通过增加受电变压器台数、降低单台容量来提高运行的灵活性,解决淡季和低谷负荷期间因变压器轻负载导致损耗过大的问题。

2、普通客户应按照以下原则配置变压器容量S’=客户最大用电负荷/COSΦ/K2S’:变压器容量确定参考值,kVA;COSΦ:功率因数,按照“无功补偿配置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功率因数取0.95;K2:所带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为70%。

变压器容量的确定,原则上应根据“变压器容量确定参考值”所在目前变压器额定容量区段,取最相近容量确定。

3、重要客户和有足够备用容量要求的客户,应按照以下原则配置变压器容量S’=客户最大用电负荷/COSΦ/K2S’:变压器容量确定参考值,kVA;COSΦ:功率因数,按照本标准“无功补偿配置标准”部分中有关规定执行,功率因数取0.95;K2:所带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为60%。

变压器容量的确定,原则上应根据“变压器容量确定参考值”所在目前变压器额定容量区段,取最相近容量确定。

4、居民住宅小区配置变压器容量时,按照《北京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实施细则(试行)》(京电生〔2009〕255号)执行。

普通住宅、高档住宅楼、高级公寓、住宅及办公为一体的SOHO、别墅区及其配套公建配电变压器容量计算:S’=P/COSΦ/K2S’:变压器容量确定参考值,kVA;P:住宅、公寓、配套公建等折算到配电变压器的用电负荷(即计算负荷),kW;P=用电负荷指标×户数(或建筑平方米)×需用系数COSΦ:功率因数,取0.85;K2:所带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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