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末件检验规定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含表格)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ISO9001:2015)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压铸工序上一班末件、本班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压铸事业部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的质量控制。
2 术语和定义压铸首件:指每班开工、异常停机、人员变更、技术文件变更、技术方法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换模、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时,出现上述任一情况下开始生产后压铸工自检合格5~10件产品中抽取的样本。
压铸末件:压铸工每班下班时最后一件带浇口、集渣包、排气槽的尾件。
定时检验:在每小时的整点时刻对产品实施的质量检验的过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4 职责4.1 压铸生产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
4.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管理要求5.1 压铸工序首末检验及定时检验5.1.1 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标准:压铸工对照“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项目、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自检,压铸班长、巡检对照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互检、专检。
5.1.2 上一班的末件检验:压铸工对上一班的末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放在指定工作台上,由压铸班长、巡检分别进行互检、专检。
5.1.3 本班首件检验5.1.3.1 压铸工在开始生产压铸首件时,先去除首件浇冒口、飞皮,并对首件进行检验后,填写“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随首件交质量专检台,涉及换模、换字头、修模后的首件产品,压铸工应将修模前的样件和修模后的首件一同送质量专检台,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登记。
5.1.3.2 压铸巡检按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要求对本班首件产品的尺寸及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涉及盖类字样位置检测的必须进行划线检查,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5.1.3.3 有打磨要求的盖类产品在首件检验合格后,压铸巡检安排将上述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试打磨验证,表面处理工序应在30分钟内完成试打磨验证,打磨巡检确认效果并在“盖类产品打磨验证记录表”上记录。
首末检管理规定

4.2.质量异常时,负责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 ;
品管部:4.3 负责首末件的确认,过程检验;
4.4.配合生产部门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进行分析及调整并有向生产部提出停机的权限;
5.首末件操作流程:
流程图 产前准备
首件生产
NG
自检
OK NG
组长确认
机械有限公司
编号:JH-QMS-03-45
首件流程图
生产部
操作工对首件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确认符 合技术要求和工序要求,填写《自检记录表》 并签名(尺寸需填写具体测量数值)
生产部
《自检记录表》
班组长确认操作工每个首件都有做检验,并 对操作工的首件检验结果做确认签字
生产部
《自检记录表》
OK OK
QC 确认
QC 对生产的《自检记录表》做确认,确认 车间有正常进行首件自检工作,并核对检验 结果后在《自检记录表》签字
版本:A0
说明
责任部门
相关记录
班、组长对操和工进行必须的岗前培训,准 备好生产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装治具,并确 认文件和治具正确性和适用后,派发给操作 工,作业前对人、机、料、法、环进行确认
生产部
《作业准备验证记录表》
经培训合格的员工允许上岗,并按照技术资 料和步骤,第个独立的作业单位首先生产第 一件产品
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3.2 末件:是指当批或当班生产零件的最后一个零件数 ;
3.3.控制要求: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首检:(首检时机):——重新开机;——换
模、换料、换班或设备更换时;——工艺参数重新调整时;——工装、模具变更、
维修后;——生产场地发生变更等;
4.责任与权限
生产部:4.1 负责产品首末件的自检、互检;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1)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和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0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2.1首件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a)每班开始操作时;(b)设备调整时;(c)加工方法变化时;(d)加工条件变化时;(e)作业方法变化时;(f)更换模具时;(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2.2中件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
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2.4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0职责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0实施办法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首(末)检管理制度 - 副本

首(末)检管理办法1定义首件是指各生产车间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格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产品(半成品、成品)。
2首件检验时机(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一个生产任务单(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3)每一种产品各个工序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4)每次更换模具后、调整工装定位后。
(5)数控CNC程序改变后、刀具更换后。
(6)机床故障修复后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7)毛坯种类或材料发生变化时(8)工艺有重大变化时(9)轮班或操作工人变化时3首件检验的主要项目如下:(1)图号与工作单是否符合。
(2)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和工作任务单是否相符。
(3)材料、毛坯的表面处理、安装定位是否相符。
(4)首件产品加工出来后的实际质量特征是否符合图纸或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4新产品首件检验4.1检验流程(1)各生产车间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进行自检。
(2)巡检人员在各生产车间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各生产车间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巡检人员进一步检验。
(4)巡检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车间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不管首件产品是否合格,巡检人员都应该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并由送检人员签字。
(6)巡检人员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
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部无法改善之问题时,巡检人员填写《首件检验报告》,呈质检部主管审核。
(7)经品质部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后,由巡检人员直接送往技术部,交具体负责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8)技术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9)技术部、品质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由质检部保留,巡检员在《生产流程卡》“首检一栏”签字确认,并通知生产车间可以正式量产。
(10)技术部、品质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生产原因时,应由生产部/车间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于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技术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办法1.目的和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2.1首件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a)每班开始操作时;(b)设备调整时;(c)加工方法变化时;(d)加工条件变化时;(e)作业方法变化时;(f)更换模具时;(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2.2中件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
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2.4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职责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实施办法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班组零部件加工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强化班组的质量管理,规范首件、末件检验,降低质量风险。
2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生产线的首件检验和末件检验。
3职责3.1 技术质量室负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班组产品质量评审考核办法》实施考核。
3.2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4机加工工序首件检验要求4.1 首件检验指令的分类首件检验指令包括:首件自检、首件边做边检和首件停机送检等。
首件自检:即首件生产后仅要求操作工进行自检,合格后开始生产。
首件边做边检:即首件生产后送精测间或平台边生产边等待检测结果。
首件停机送检:即首件生产后送精测间或平台停机检测,检测合格后生产。
4.2 自检检测要求4.2.1普通加工工序:要求所有加工项目都要检测。
4.2.1.1同一把刀具钻、攻、粗镗具有相同检测内容的孔允许使用规定的检测手段检测该刀具加工的最后一个孔,其它孔目测。
4.2.1.2其它同一把刀具加工的具有相同检测内容的加工部位,首、尾加工部位必须检测,中间加工部位目测。
4.2.1.3具有不相同检测内容的加工部位,必须按4.3.1.1和4.3.1.2规定进行检测。
4.2.2精加工工序:同一把刀具钻、攻具有相同检测内容的孔允许按4.3.1.1和4.3.1.3要求检测,其它同一把刀具加工的所有内容都必须检测。
4.2.3有专用量具检测的项目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量具检测。
无专用量具检测的项目,通用量具可以检测的项目必须使用通用量具检测(高精度通用量具可以代用低精度通用量具,量程在测量范围内的游标卡尺、深度卡尺允许代用)。
无专用量具检测的项目,通用量具不可以检测的项目必须目测。
4.2.4首检工件在填写自检记录表时在“追溯号”旁标注“首”记号(自检记录表中有特殊规定的按自检记录表中的要求填写)。
末检件工件在填写自检记录表时在“追溯号”旁标注“末”记号。
4.2.5首件自检必须完成所有频次检内容。
4.3 送精测间检测要求4.3.1送检前工件必须进行自检并清理,送检时按照精测间要求进行登记,并注明“首件”、“专检”等能清楚表明检测目的的字样(允许简写)。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和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0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2.1首件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a)每班开始操作时;(b)设备调整时;(c)加工方法变化时;(d)加工条件变化时;(e)作业方法变化时;(f)更换模具时;(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2.2中件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
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2.4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0职责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0实施办法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首尾件检验管理规定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ZY质-08 首尾件检验管理规定编制:质量部审核:批准:2011-05-10发布 2011-05-12实施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发布1 目的保证工序要素满足产品质量要求,防止出现批量不合格产品。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冲压、焊接和机加工产品。
3 职责3.1质量部负责对操作者首尾件的自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制造部负责对设备、工装的检修和监督管理。
3.3生产车间操作者负责首尾件自检工作,对操作者首尾件自检结果进行专检确认;组织对不合格首尾件的工艺分析。
生产车间负责对设备、工装的使用维护和日常保养。
4工作程序4.1 首尾件检验生产单位应组织对首(尾)件进行自检和专检。
4.1.1首件检验或检验时机a)首件检验是对生产开始或工序要素发生变化时的首件(或几件)产品实施自检和专检控制,防止产生批量废品。
b)首件检验时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首件检验:1)每班开工前。
2)工序操作者交替变化时;3)每批原材料、半成品投入时;4)工艺技术规范发生变更时;5)设备及工装调整后;6)数控加工的软件用于生产,须经过首件确认。
4.1.2尾件检验和检验时机尾件检验是对工序每批生产完工后的最后一件(或几件)产品的检验,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工序要素中的异常现象,侧重于对工装合格状态的验证,保证下一轮生产产品质量的符合性。
4.1.3首尾件检验控制a)工序批生产中,操作者应按照工艺文件对加工的首件和尾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填写“首(尾)件检查合格证”,并交专职检查员核查确认。
填写首件检查合格证时,须将“尾”字划掉;填写尾件检查合格证时,须将“首”字划掉。
b)检查员需对操作者首尾件自检结果进行专检确认,分别在“首尾件检查合格证”和“首尾件检查记录”上记录专检结果,并加盖专检章。
c)首件不合格,允许操作者进行调整加工后再送验,但三次不合格,需停止加工,生产单位应及时提请首件不合格评审,由技术部和质量部共同组织施工员、工艺员、检验人员、操作者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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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末件检验规定
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
首末件检验程序
编制:技术部审核:王海成批准:庞海强文件编号:JS-Y-03
一、目的
为确保生产产品和过程特性与生产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并防止大量不良之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凡制造部门生产产品首末件检验均遵照执行
三、职责
技术部编制产品首末件检验程序;质检部、生产车间共同完成首末件测量,做好记录,并负责标识和封存。
四、定义
1、首件是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2、首件检验是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末件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随机抽查几件产品。
4、末件检验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进行末件封样与首件进行对比从而判断模具或工装完好。
五、程序
1、作业流程,见附件
2、首件产出后,操作工及时通知或告知专职检验员检验,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若检验员发现并判定不合格,须停机处理或更换模具时,则由检验员、车间共同决定,并记录于首末件检查表,经整改再依据首末件检验程序,进行复检。
对检验合格的首件做标识即“首件”字样,具体可由质检部和车间共同确定认可的可追溯性标识。
3、末件产出后,操作工要对产品做“末件”标识,并送质检部由检验员检验,仍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
4、首件检查样品,须保留至末件检查合格以后,一起退回生产车间。
2011.7.16
首末件检验流程
生产
通知首末件检验
NO
检验整改
末件YES 首件YES NO
复检
入库继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