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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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粮食熏蒸是一种有效的控制害虫和真菌的方法,但是如果不正确操作,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以下是粮食熏蒸的安全操作规程:一、装备和保护措施1.确保使用安全可靠的熏蒸设备,检查设备的温度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等是否正常工作。

2.在熏蒸区域周围设置警示标识,告知他人该区域正在熏蒸,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装,包括手套、工作服、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等。

特别是操作剧毒物质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二、熏蒸前的准备工作1.开展安全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粮食熏蒸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方法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清理工作区域,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器械等从熏蒸区域移除。

3.检查仓库或容器的密封性,确保没有漏气现象。

封堵入口和出口,确保熏蒸剂不外泄。

三、熏蒸操作1.根据粮食储存容器的大小和熏蒸药剂的浓度,计算出合适的熏蒸剂的用量。

2.根据粮食储存容器的形状和大小,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熏蒸,如液态、气态或固态。

3.按照熏蒸药剂的使用说明,将其溶解或挥发入粮食存储环境中。

4.严格控制熏蒸药剂的浓度和浓度,以避免过度熏蒸导致人体中毒或环境污染。

5.在熏蒸过程中,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室内空气的流通,减少熏蒸物质的积聚。

6.监测熏蒸区域的温度和湿度,确保熏蒸效果。

7.严禁在熏蒸过程中吸烟、饮食和随地吐痰等行为,以免引发火灾或中毒。

8.熏蒸剂挥发后,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物质。

四、熏蒸后的处理1.熏蒸结束后,必须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将仓库或容器打开,排除残留的熏蒸物质。

2.彻底清洁和消毒仓库或容器,确保无害虫、真菌和熏蒸药剂的残留。

3.对熏蒸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下次使用时的正常工作。

以上是粮食熏蒸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熏蒸杀虫操作规程(3篇)

熏蒸杀虫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熏蒸杀虫作业的安全、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粮食、木材、种子等物资的熏蒸杀虫作业。

二、作业前的准备1. 人员准备:-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了解熏蒸剂的性质和操作规程。

- 选择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作业人员进行熏蒸作业。

2. 物质准备:- 准备充足的熏蒸剂(如磷化铝、溴甲烷等)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手套、防护服等)。

- 准备检测仪器,如气体检测仪、温度计等。

3. 环境准备:- 对熏蒸区域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杂物、无易燃物。

- 关闭熏蒸区域内的通风系统,确保密封性。

三、熏蒸操作步骤1. 熏蒸准备:- 根据熏蒸区域的大小和害虫种类,计算所需的熏蒸剂量。

- 将熏蒸剂均匀分布在熏蒸区域内,注意不要堆放过多。

2. 熏蒸施药:-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熏蒸施药,确保熏蒸剂均匀分布。

- 施药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防止吸入熏蒸剂。

3. 熏蒸密封:- 确保熏蒸区域密封良好,防止熏蒸剂泄漏。

- 使用检测仪器检测熏蒸区域内的熏蒸剂浓度,确保达到杀虫效果。

4. 熏蒸检测:- 定期检测熏蒸区域内的熏蒸剂浓度,确保杀虫效果。

- 观察害虫活动情况,判断熏蒸效果。

5. 熏蒸结束:- 熏蒸结束后,打开熏蒸区域,通风换气。

- 确保熏蒸区域内无残留熏蒸剂,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四、注意事项1. 安全防护:-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防止熏蒸剂对人体造成危害。

- 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熏蒸区域。

2. 操作规程:-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熏蒸作业,确保杀虫效果。

-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

3. 环境监测:- 熏蒸过程中,定期检测熏蒸区域内的熏蒸剂浓度和温度,确保安全。

4. 应急处理:- 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总结熏蒸杀虫操作规程是确保熏蒸作业安全、有效的重要依据。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确保熏蒸作业顺利进行。

第2篇一、目的为确保熏蒸杀虫作业的安全、有效,防止病虫害的传播,特制定本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工作,在粮食的害虫感染达到一定程度时,在密封条件下,在粮堆中投埋一定量的磷化物,使其与粮食中的水分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磷化氢剧毒气体,达到杀死粮食堆中各种害虫与虫卵的目的。

常规熏蒸作业是指磷化铝常规施药法,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规定,常规施药法包括“粮面施药”和“埋藏施药”。

作业过程大体可分为熏蒸准备、制定熏蒸方案、检查气密性、熏蒸施药、浓度检测、药气和残渣处理等五个步骤。

第一条总则(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

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

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1参加。

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首先要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情况。

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

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

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

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国家对粮食企业粮食熏蒸操作规程

国家对粮食企业粮食熏蒸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作业操作规程1.必须严格执行熏蒸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熏蒸作业。

施用空仓杀虫剂和粮食熏蒸剂,粮食仓储企业必须制定空仓杀虫作业方案和粮食熏蒸作业方案,经粮库负责人批准,并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严禁使用非储粮化学药剂和超剂量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杀虫。

2.实施空仓杀虫和粮食熏蒸,仓储企业负责人应安排不少于2名作业人员同时作业,同时应安排1名监督警戒人员站在仓门或仓口位置,保证观察到所有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佩戴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具。

施用空仓杀虫剂,每人每次不应超过90分钟,每人每天不应超过3小时。

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分钟,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

3.在分药、投药、熏蒸、散气和药渣处理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清理药渣不少于3人,药渣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空气呼吸器的储气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检定。

4.开启磷化铝瓶盖时,人员应位于上风向。

在粮面使用磷化铝片剂、丸剂、粉剂熏蒸时,应放置在直径30~50厘米的药盘中,药盘应由阻燃材料制作,如铁盘、铝盘或瓷盘等。

5.使用磷化氢空仓杀虫、粮食熏蒸及散气期间,应在距离粮仓至少20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警戒线;使用非磷化氢空仓杀虫及散气期间,应在仓门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值班人员应加强巡查。

6.房式仓、筒式仓熏蒸通风散气后,作业人员必须检测仓房中的磷化氢和氧气浓度,磷化氢浓度小于0.2毫升/立方米和氧气浓度不小于19.5%时,方可进入。

否则,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7.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钢罩棚和简易囤熏蒸时,应在四周覆盖帐幕,并在帐幕上加盖防风网罩或防风固定绳。

覆盖前,要对帐幕进行检查,发现孔洞及时修补。

散气时,熏蒸人员应戴空气呼吸器,先揭开帐幕一边,0.5小时后揭起其它部位的帐幕,1小时后卸下帐幕,通风散气24小时。

8.熏蒸前,安全员应清点人数,做好记录;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所用空气呼吸器是否安全有效;熏蒸结束时,安全员负责清点人数,查明进仓人员已全部出仓后,方可封门。

粮食熏蒸平安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平安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平安操作规程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工作,在粮食的害虫感染达到必然程度时,在密封条件下,在粮堆中投埋必然量的磷化物,使其与粮食中的水分产生化学反映,释放磷化氢剧毒气体,达到杀死粮食堆中各类害虫与虫卵的目的。

常规熏蒸作业是指磷化铝常规施药法,按《粮油储藏技术标准》规定,常规施药法包括“粮面施药”和“埋藏施药”。

作业进程大体可分为熏蒸预备、制定熏蒸方案、检查气密性、熏蒸施药、浓度检测、药气和残渣处置等五个步骤。

第一条总那么(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迫害作用,若是利用不妥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平安。

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标准操作,达到平安、经济、有效,幸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预备(二)思想预备:熏蒸前应付操作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预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

检查各项预备工作和平安方法,选择技术熟练,体会丰硕,政治靠得住,有必然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

施药工作,必需由通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把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利用方式的人员参加。

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一起协作弄好熏蒸工作。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形,制订方案:第一要深切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刻、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和天气形势等情形。

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形。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一起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信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刻及施药方式。

并把情形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依照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别离计算。

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别离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

经常使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一)各种熏蒸药剂,对人畜都是有毒的,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危及人畜安全,甚至造成意外事故。

因此,为了使熏蒸人员,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掌握防治技术,达到安全、经济、有效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事先要与当地公安、卫生部门联系配合。

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

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能力。

并安排救护、后备、计时、封门及保卫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摸清粮食储藏情况熏蒸设计、制订方案的重要依据。

因此,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

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和厂房的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

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市)粮食局,一份留本单位。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

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

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实仓熏蒸: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施药后密闭时间5-7(天)(六)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出入口处用粮包堆成阶梯以便施药人员安全出入;熏蒸包装粮时,粮堆要求平整、牢固,堆与堆之间要用木板架好走道,出入口处要同样堆成阶梯形;熏蒸加工厂时,凡是暴露的金属机构、仪表等易受腐蚀的物品,容易拆卸的拆下移出,不易拆卸的应将暴露部分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一)各种熏蒸药剂,对人畜都是有毒的,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危及人畜安全,甚至造成意外事故。

因此,为了使熏蒸人员,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掌握防治技术,达到安全、经济、有效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二)思想准备: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58(%)实仓熏蒸:空间3-6(克/5-7(天)(六)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出入口处用粮包堆成阶梯以便施药人员安全出入;熏蒸包装粮时,粮堆要求平整、牢固,堆与堆之间要用木板架好走道,出入口处要同样堆成阶梯形;熏蒸加工厂时,凡是暴露的金属机构、仪表等易受腐蚀的物品,容易拆卸的拆下移出,不易拆卸的应将暴露部分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

施药前根据使用的药剂和施药方法,切实准备好各种用具和器械。

以便熏蒸工作顺利进行。

(七)封糊密闭:门窗结构,既要做到严格密闭,又要便于能仓外散气。

封糊前先进行彻底打扫,然后关紧门窗,用旧报纸裁成4、6、8厘米的三种宽度、先窄后宽依资覆盖封糊;在封糊过程中,根据糊得平整、均匀、牢固,不要有遗漏或空白。

也可用塑料薄膜覆盖整个门或窗,然后在薄膜的四周封糊三层报纸或用木槽镶嵌。

第三条熏蒸施药(八)统一指挥,紧密合作:参加熏蒸人员,要求组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熏蒸施药队伍。

施药前,首先由指挥员讲明药剂性能、操作方法、注一同退出现场。

空气湿度或粮食水分较大时,还要适无毒气影响。

(十二)处理残渣:熏蒸的仓库、加工厂,通风散气后,应及时处理残渣。

由于残渣尚有余毒,应很好收集,以免污染粮食。

收集后的残渣应在离水源50米以外僻静处挖坑深埋。

用过的器具要洗涤后妥善保管。

(十三)检查熏蒸效果:熏蒸后应检查害虫的死亡率,同时检查粮食水分、粮温变化情况,种子粮熏蒸后还须检查发芽率,凡有条件的应测定粮食的残毒量。

(十四)预防害虫再度感染的措施:在熏蒸的厂房四周喷布防虫线,并要经常保持仓内外的清洁卫生,未经消毒的包装器材和用具不要携入仓内使用。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

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

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参加。

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事先可与当地公安、卫生部门联系配合。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情况。

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或厂房的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

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

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

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六)控制适当粮温:粮温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杀虫效果,23-28℃是最佳熏蒸杀虫温区。

粮温过高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将粮温降到该温度区;粮温过低时(15℃以下),一般虫粮不熏蒸杀虫,严重虫粮必须采取熏蒸杀虫措施。

(七)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粮面与天桥之间尽可能放好梯子,或用粮包堆成阶梯以确保施药人员上下天桥安全出入;熏蒸包装粮时,粮包要求基本平整、堆包要求牢固,堆与堆之间走道粮包更应牢固,防止滑塌,出入口处要确保人员进出顺畅;熏蒸加工厂时,凡是暴露的金属机构、仪表等易受腐蚀的物品,容易拆卸的拆下移出,不易拆卸的应将暴露部分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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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工作,在粮食的害虫感染达到一定程度时,在密封条件下,在粮堆中投埋一定量的磷化物,使其与粮食中的水分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磷化氢剧毒气体,达到杀死粮食堆中各种害虫与虫卵的目的。

常规熏蒸作业是指磷化铝常规施药法,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规定,常规施药法包括“粮面施药”和“埋藏施药”。

作业过程大体可分为熏蒸准备、制定熏蒸方案、检查气密性、熏蒸施药、浓度检测、药气和残渣处理等五个步骤。

第一条总则(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

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

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参加。

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首先要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情况。

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

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

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

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六)控制适当粮温:粮温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杀虫效果,23-28℃是最佳熏蒸杀虫温区。

粮温过高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将粮温降到该温度区;粮温过低时(15℃以下),一般虫粮不熏蒸杀虫,严重虫粮必须采取熏蒸杀虫措施。

(七)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熏蒸包装粮时,粮包要求基本平整、堆包要求牢固,堆与堆之间走道粮包更应牢固,防止滑塌,出入口处要确保人员进出顺畅。

施药前根据使用的药剂和施药方法,切实准备好包布、探管、薄膜、盛药皿器等各种用具和器械。

以便熏蒸工作顺利进行。

(八)窗门密闭:根据门窗结构,既要做到严格密闭,又要便于散气。

除进出门最后密闭外,仓库其余窗门必须在施药熏蒸前做到严格密闭。

应先进行彻底打扫,然后关紧门窗,将薄膜四边嵌紧在槽管中,做到平整、牢固。

如果槽管松弛,在嵌好薄膜后用胶带封紧。

第三条熏蒸施药(九)统一指挥,紧密合作:参加熏蒸人员,要求组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熏蒸施药队伍。

施药前,指挥员应在现场讲明药剂性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人员分工、对施药人员佩戴的防毒面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然后,施药人员带好面具各就各位,到各自负责的岗位待命。

当指挥员发出施药命令时,施药人员应自内向外按计划的施药路线,循序进行。

装药药瓶倒空后,应放置在施药附近,不得带出仓。

后备人员要密切注意施药人员的动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做好随时替换准备。

当施药人员退出熏蒸现场后,要协助指挥员检查施药情况,粮面薄膜密闭情况,有无燃爆隐患及其它情况,如一切正常,和指挥员一同退出现场。

(十)清点人数,封门测漏:单位负责人必须准确清点参加作业人数,分别记载每人接触毒气的时间(从施药开始到离开现场),并在每人使用防毒面具卡上加以记录。

参加熏蒸作业人员全部退出现场后,指挥员再通知封门迅速密封仓门。

然后检查门、窗等处有无漏气情况,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熏蒸效果。

第四条浓度检测(十一)熏蒸前在仓房四个角和中心布置5个气体取样点,将内径3-5mm的气体取样管布置到取样点处,引出仓外,密封取样管口。

(十二)校正磷化氢检测仪,第二天开始测定,每天定时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

在环流熏蒸情况下,各气体取样点最低与最高浓度比在0.6以上,非环流熏蒸情况下,最低和最高点浓度比在0.25以上时视为基本均匀。

第五条熏蒸善后处理(十三)密闭时间:施药后密闭时间不少于14天。

应按规定达到密闭时间后再开仓放气。

(十四)通风散气:放气时仍须戴好防毒面具,高大平房仓先开下风方向的门窗,后再开启上风方向的门窗,借空气对流作用排除毒气。

一般平房仓先开仓库大门,一至二天后进仓开启窗户散气,按规定最少散气时间5-10天。

气温较低,空气湿度或粮食水分较大时,还要适当延长散气时间。

如有条件,通风散气后,应对仓内的残毒进行测定,证明确无毒气以后,粮仓内磷化氢浓度降到0.2ml/m³,方能进仓工作。

(十五)处理残渣:熏蒸的仓库,通风散气后,应及时处理残渣。

由于残渣尚有余毒(含有将近5%的磷化铝),应很好收集,以免污染粮食。

收集后的残渣应在处理池处理,没有处理池的必须远离居民区和水源50米以外僻静处挖坑深埋。

用过的器具要洗涤后妥善保管。

(十六)检查熏蒸效果:熏蒸后应检查害虫的死亡率,同时检查粮食水分、粮温变化情况,种子粮熏蒸后还须检查发芽率,凡有条件的应测定粮食的残毒量。

(十七)预防害虫再度感染的措施:在熏蒸的仓房四周喷布防虫线,并要经常保持仓内外的清洁卫生,未经消毒的包装器材和用具不要携入仓内使用。

第六条安全防护措施(十八)使用任何化学药剂熏蒸杀虫时,都必须严格执行化学药剂使用申报制度。

必须填报施药杀虫药剂申报表,或书面文字申报材料,说明施药仓号、库存、品种、入库年份、粮温、储粮水分、存放形式、害虫密度、主要虫种、施药方法、施药时间、领用药剂名称和用药数量等有关内容。

经粮库主任批准后方可领取药剂使用。

(十九)领用的化学药剂必须在计划的施药时间内一次性用完,保持库区零库存。

严格按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进行用药。

坚决杜绝药剂由储粮单位流入社会。

(二十)经常参加熏蒸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是心脏病、肝炎、肺病、贫血、精神不正常、神经过敏症、高血压、皮肤病、皮肤破伤患者、慢性病、妇女怀孕期、哺乳期、月经期;以及带上防毒面具不适应者或未满十八岁的少年,都不宜参加熏蒸或与毒气接触的工作。

(二十一)熏蒸人员在开药、分药、施药、散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都必须佩戴质量好、型号合格的防毒面具,穿工具服,要穿配制硫酸人员的胶靴和戴橡胶手套。

(二十二)熏蒸施药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两次;每次接触毒气的时间不要超过半小时,每次工作完了要适当休息。

施药人员在工作中如有头昏、刺眼、流泪、咳嗽、嗅到药味和其它不适感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指挥人员后退出现场,到上风方向取下面具,适当休息。

不要在毒气中勉强支持。

(二十三)参加药剂熏蒸和处理残渣等毒气接触的人员,要适当吃些糖、茶、水果等。

熏蒸前后,禁止饮酒。

磷化氢熏蒸后,禁止吃牛奶、鸡蛋及其它油脂食品。

(二十四)接触毒气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洗澡更换衣裤鞋袜,换下的污染衣物应送到空旷无人的地方散发毒气后,方可携入室内。

(二十五)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工作,均严禁一人单独操作。

(二十六)禁止在夜间或大风大雨的天气进行熏蒸和散毒工作。

用磷化铝、磷化钙进行粮面熏蒸时,要防止仓房漏雨或帐幕内结露使水滴进入药内。

(二十七)在熏蒸期间要在仓房醒目处立明显标志,并在投药后24小时内设专人值班放哨,注意观察,有无漏气和起火现象(指有燃烧性的熏蒸剂)。

禁止人畜进入库区施药范围。

(二十八)凡熏蒸的仓房必须与居民的建筑物有一定距离(磷化氢20米),不够条件的,门窗屋顶更要严格密闭,以确保安全。

不具备熏蒸条件的仓房一律不准熏蒸,改用其它防治方法。

(二十九)应用磷化氢熏蒸时,在施药前要切断仓内电源,消灭一切火源。

进仓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必须使用的金属用具,要严防撞击,避免发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

(三十)装卸、运输、储存药剂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滚动;药箱、药桶、药瓶不要倒放,发现装具破漏,要及时妥善处理;运输途中要防止水湿、雨淋和阳光直射。

(三十一)熏蒸剂储存要有专用库房,做到双门、双锁、双人保管;药库应建立在离居民区和其它厩舍较远的地方,要求坚固、干燥、凉爽、不漏雨,并备有防火器材。

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禁止在药库内吸烟、饮食等。

第七条防毒面具(三十二)面罩:主要作用是隔离毒气,保护呼吸和视觉器官。

有头盔式和绷带式两种。

头盔式面罩用软质橡胶组成,面罩上嵌镶两块玻璃目镜和呼吸活塞,呼吸活塞一般装在面罩下鄂部位的前面,并有金属壳保护。

吸气活门装在边疆环纹管的螺帽里面。

整个面罩可以罩住头顶、耳朵及整个面部,此种面罩型号有0、1、2、3、4五种;0号最小,4号最大。

因此,使用时可根据头型大小选择适当型的面罩。

(三十三)滤毒罐:滤毒罐是用薄金属片压制的,其形状有圆柱形、扁桶形等。

罐的上端有螺旋口的气洞,罐的下端有一个圆孔,空气与毒气均由此进入,经滤毒罐过滤后的净化空气通过环纹管送到面罩,供呼吸之用。

滤毒罐内部是由金属网作间隔分离的,其中储有活性碳层、化学药品层、棉花层等构成。

活性碳层能吸附某种类的毒气,一些活性碳所不易吸附的有毒物质,可在化学层被分解;两者均不能吸附的固体微粒,则能由棉花层过滤截留。

这样,通过以上三种层次的过滤,把纯净空气通过滤毒罐送入面罩,供人呼吸。

但由于各种滤毒罐的化学吸收层采用的原料不同,或滤烟层的有无,因此各种滤毒罐防毒范围也就各异。

通过在罐壳上以颜色或拉丁字母作标记,或两者同时兼有,以示区别。

滤毒罐的有效防护时间,是随毒气浓度与接触时间而改变的,即接触的浓度大,使用时间长,有效时间就短;反之,有效时间就长。

(三十四)环纹管:环纹管是由软橡胶制成的,具有弯曲扩张性和弹性。

它是连接滤毒罐与防毒面罩输送空气的管道。

两端都有螺旋接头,接头内软橡皮垫圈,以利连接严密。

第八条使用方法(三十五)取出面罩用细软干布轻轻地把面罩里面擦净,继用75%酒精擦抹消毒。

(三十六)把环纹管的一端与面罩严密结合,另一端与滤毒罐的出气口紧密旋紧,以防漏气。

然后打开滤毒罐的进气口胶塞,将滤毒罐装入面具袋内,把面具悬挂在腰前,扎好腰带;两手握住面边缘,以大拇指在内,其余手指在外,将面罩下部紧贴下颚,手指沿着面罩边缘向上移动,撑开面罩并向后拉,戴在头上,使面罩舒展而无皱摺。

护目镜对准眼睛,边缘与头部密合,戴好面罩没有不舒服的感觉时,就说明戴得合适。

(三十七)戴好后,试验面罩是否漏气。

方法是取出滤毒罐,将进气口用橡皮塞塞紧,如呼吸时感到窒息而呼吸困难;或吸气时,面罩全部向面部紧贴,就表示不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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