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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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职业培训学校教员管理细则

YY职业培训学校教员管理细则

YY职业培训学校教员管理细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确保教学秩序和学校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细则。

2.教员必须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有教无类原则对待学生。

第二条入职要求1.教员应具备符合学科教学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拥有相关的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2.教员应经过学校的面试和聘用程序,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任教要求1.教员应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并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

2.教员需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要求完成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3.教员需监督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有效实施各种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4.教员要注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课堂辅导和个别指导。

第四条课堂纪律1.教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课堂纪律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2.教员应主动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尊严,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歧视等不当行为,避免产生消极影响。

3.教员在课堂上应严格遵守时间限制,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第五条个人发展1.学校为教员提供各种教育培训和学术研究的机会,激励教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教员应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

第六条绩效评估1.学校将定期对教员进行绩效评估,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成果、教学反馈等方面的考核。

2.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员聘用、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违纪处罚1.教员如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或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学校将建立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对违纪教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等。

第八条终止聘用1.教员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2.该教员将无法再次在YY职业培训学校任教。

第九条附则1.本管理细则由学校负责起草,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公司培训教员管理制度

公司培训教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培训教员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担任培训教员的人员。

三、教员选拔与任用1. 教员选拔:(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培训工作;(2)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培训教学任务;(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教员任用:(1)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教员的专业特长,选拔合适的教员担任培训任务;(2)对教员进行任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培训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3)签订教员聘用合同,明确教员的职责、待遇和考核标准。

四、教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2. 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培训内容的准确性和实用性;3. 按照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4. 积极与学员沟通,了解学员需求,及时调整教学方案;5. 参与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6. 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五、教员考核1. 考核内容:(1)培训教学效果;(2)学员满意度;(3)教学态度和纪律;(4)教员个人能力提升。

2. 考核方式:(1)定期进行教学评估,收集学员反馈意见;(2)对教员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教学效果;(3)组织教员参加教学研讨会,提升教学水平。

3. 考核结果:(1)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员进行奖惩;(2)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员,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3)对考核优秀的教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教员管理制度

医院教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教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员。

第三条医院教员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员权益,激发教员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发展。

第二章教员资格与选拔第四条医院教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三)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条教员选拔程序:(一)自愿报名,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二)医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评审,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三)评审通过者,签订教员聘用合同。

第三章教员培训与发展第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教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一)新任教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熟悉教育教学工作;(二)教员应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三)医院鼓励教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

第七条医院建立教员考核与评价机制,对教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教育教学质量;(二)教学态度与责任心;(三)科研与学术成果;(四)学生满意度。

第八条医院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员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发教员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发展。

第四章教员权益保障第九条医院保障教员合法权益,包括:(一)按时足额支付教员工资;(二)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资源;(三)关心教员身心健康,为教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和休假;(四)尊重教员人格尊严,维护教员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教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教员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医院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发展。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保障教员权益,激发教员积极性,为医院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教员管理制度模板

教员管理制度模板

教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教员队伍建设,规范教员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员,包括全职、兼职、临时教员。

1.3 学校应当为教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尊重和保障教员的合法权益。

1.4 学校教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二、教员的招聘与选拔2.1 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教员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2 学校招聘教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等适当方式进行。

2.3 学校应当对招聘的教员进行品行、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保教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 学校招聘教员,应当与教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教员的培训与发展3.1 学校应当制定教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员参加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提高教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2 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教员参加学历提升、职称评定等活动,为教员提供发展机会。

3.3 学校应当对教员进行教育教学绩效考核,激励教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员的考核与评价4.1 学校应当建立教员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员进行考核,全面评价教员的工作表现。

4.2 教员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态度、教育教学成果等。

4.3 学校应当根据教员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对表现优秀的教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员给予处理。

五、教员的待遇与福利5.1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教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5.2 学校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教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3 学校应当关心教员的生活和工作,为教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六、教员的离职与解聘6.1 学校教员提出离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6.2 学校应当妥善处理教员离职后的教育教学事务,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教员管理制度模板

教员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员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员。

三、教员选拔与聘用1. 教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2. 教员聘用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教员培训与发展1.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 教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学校设立教员发展基金,对教员进行激励和奖励,鼓励教员不断进取。

五、教员考核与评价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员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员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 教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员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教员考核内容包括:(1)教学计划与实施;(2)教学质量与效果;(3)教学研究与创新;(4)师德师风与工作态度;(5)学生满意度。

六、教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教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违反教学纪律、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定、损害学校声誉的教员,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七、教员辞职与解聘1. 教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 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解聘教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教员,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 教员辞职或解聘后,学校应做好档案整理和交接工作。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教员权利与义务1. 教员享有以下权利:(1)获得教育教学工作的条件和保障;(2)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研讨等活动;(3)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5)获得晋升、评优、评先等机会。

航空安全员教员管理办法

航空安全员教员管理办法
第三章 资格条件 第十条 教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参加由民航局公安局举办的教员培训班,经综合考试 考核合格,获得资质认证,并获得民航局公安局颁发的教员证书; (二)在获得教员证书有效期内,每 24 个日历月应当参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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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可继续从事航空安保教学工作; (三)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未出现责任事故或处分,以及未
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能力; (四)掌握国家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民航相关部门颁
布的安保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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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 (六)获得民航局公安局(空警总队)或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航空安保管理部门推荐。 第十三条 体能教员的必备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从事民航空防安全工作 2 年及以上; (三)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强健体魄,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并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能力; (四)参加过系统、专业的体能素质训练,并能较好的掌握 力量、耐力素质的训练方法与技巧。 第十四条 技能教员的必备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从事民航空防安全工作 2 年及以上; (三)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强健体魄,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教学经验和能力; (四)参加过系统、专业的综合格斗技能训练,并能较好的 掌握综合格斗技能的训练方法与技巧。 (五)参加过专业的小组战术、机组反劫机训练,并能较好 的组织客舱制敌战术、擒敌动作以及机组反劫机培训与演练。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空警总队建立教员信息库,将取得教员资格人 员的信息收集录入信息库,对教员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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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空警总队建立教员工作质量评价制度。教员所 在单位每年对教员的教学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填写《航空安全员 教员年度考核表》(附件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 个档次,作为教员资格期满审核认定和晋升级别的重要依据。

家教教员管理制度

家教教员管理制度家教教员是为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和教学服务的重要角色,良好的家教教员管理制度对于确保教育质量和提升学生学习效果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个家教教员管理制度的范例,用于规范和管理家教教员的工作。

一、招聘与选拔1.严格筛选教员资格:教员应具备相关学科知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辅导能力。

2.面试与考核:对教员进行面试和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确保其适合家教工作。

3.背景调查:对教员进行身份核实、家庭背景调查等,保证其品行良好。

二、合同与协议1.签订协议:与教员签订家教教员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时间、服务内容、薪酬等。

2.保密协议:教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家庭内部事宜。

三、培训与发展1.提供培训:为教员提供教学方法、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其提高教学和辅导能力。

2.定期评估:对教员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其教学成果和学生满意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改进。

四、教学方法和内容1.个性化教学:教员应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2.知识更新:教员应及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确保教学内容的及时性和正确性。

五、工作质量监督1.定期督导:由专门的督导人员对教员的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2.学生反馈:鼓励学生和家长提出针对教员的问题和建议,对教员进行改进和提升。

六、失职处罚1.违约处理:对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教员,可依法解除合同并向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通报批评:对于工作表现不佳或有违纪行为的教员,可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

七、师德师风建设1.强调师德:教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注重自身道德修养,以身作则,影响学生。

2.督促规范行为:对于有违规行为的教员,及时进行教育和约谈,引导其积极改进。

家教教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员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果,增加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满意度。

同时,也能确保家教教员的工作得到广泛认可和尊重,保障教员的权益和利益。

培训机构教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教员队伍建设,规范教员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所有教员,包括全职、兼职教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保障教员权益,明确教员职责,提高教员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教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2. 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按时完成教学任务;3.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耐心解答学生疑问,关注学生成长;4. 积极参与培训机构的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5. 配合培训机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员权利:1. 获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2. 参加培训机构的各项活动,享受培训机构的福利待遇;3. 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合法权益,如遇到不公平待遇可向培训机构提出申诉。

第三章选聘与培训第六条教员选聘:1. 教员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教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知识;3. 教员选聘应进行面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七条教员培训:1. 新任教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等;2. 在职教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自学等。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八条教学计划:1. 教员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需求制定教学计划;2. 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3. 教学计划应报培训机构审核批准。

第九条教学实施:1. 教员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2. 教员应关注学生学习进度,及时调整教学策略;3. 教员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教员考核:1. 教员考核包括教学质量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量考核等;2. 教员考核结果作为教员评优、晋升、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教员奖惩:1. 对教学成绩突出、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教学成绩较差、师德师风问题严重的教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培训机构教员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教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为了规范培训机构教员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员队伍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为培训机构教员管理制定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旨在加强对教员队伍的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所有教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二章教员招聘1.教员招聘的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根据培训机构的发展需要和教学计划确定教员的招聘需求。

(2)发布招聘信息:将教员招聘信息发布在合适的平台上,包括招聘网站、校园宣传、社交媒体等。

(3)简历筛选:对收到的教员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教员。

(4)面试选拔:对通过筛选的候选教员进行面试,考察其教学经验、教学风格、沟通能力等。

(5)签订合同:确定招聘的教员后,与其签订正式教学合同,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报酬待遇等事项。

2.招聘的条件和要求(1)具有相关教育背景:招聘的教员应具有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有相关的教学经验者优先。

(2)热爱教育事业:教员应具有热爱教育事业的热情和责任感,能够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

(3)良好的沟通能力:教员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和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4)遵守纪律:教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三章教员培训1.新教员培训(1)初次入职培训:新教员入职后,应接受培训机构提供的初次入职培训,了解培训机构的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学要求等。

(2)专业技能培训:新教员还应接受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2.在职教员培训(1)定期培训:在职教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机构组织的教学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学习交流:培训机构鼓励教员之间开展学习交流,分享教学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四章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制定(1)课程设置:教员应根据培训机构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2)教学方法:教员应根据不同的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采用适合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教员管理制度模板

教员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员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员。

第三条教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管理。

第四条机构领导鼓励教员独立探索、创新教学方式,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第五条机构领导对教员的学术研究和教学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建立奖惩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由机构领导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教员聘用管理第七条教员聘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岗位招聘程序确定聘用合同。

第八条教员聘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经验。

第九条教员聘用范围包括全职教员和兼职教员。

第十条全职教员享有社会保险、年假、带薪休假等福利,兼职教员享有相应的酬劳。

第十一条教员聘用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待遇、教学任务、学术研究要求等。

第三章教员管理第十二条教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机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教员应认真备课,严格要求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员应积极参与教学研讨、交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教员应保持与学生的良好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教员对学生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成果享有所有权,不得侵犯其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教员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

第四章教员考核评价第十八条机构对教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九条教员的评估和考核以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学术道德为主要评分依据。

第二十条教员评估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二十一条定期考核包括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教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学术研究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二条不定期考核包括教学观摩、课堂评价、学生满意度调查等。

第二十三条机构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员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再次考核。

第五章教员奖惩管理第二十四条机构对优秀教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教员进行批评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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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程家教







(暂定)2010.10.20
1.所有教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否则本家教服
务队有权扣除教员工资或不发工资。

2.教员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必须至少提前半天请假,并将请假条交
与启程家教服务队的管理人员。

如果故意旷课,我们将扣除该教员当天工资并罚款20元,情形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启程家教服务队的教员资格。

3.所有教员安排到学生家中必须衣冠整洁,礼貌待人,充分尊重学
生与家长。

4.凡是我们的教员必须把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尽最大的努力把学
生成绩提高上去,并且我们将会重点以学生成绩考核每一位教员。

5.所有教员必须听从启程家教服务队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异议,
可提出合理性意见,我们会根据教员的实际情况做适当安排。

6.凡是我们派出去的教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在对学生进行辅导的时
候也必须佩戴工作证,如有学生或家长反映不佩戴工作证者,我们会扣除其相应积分。

7.如果学生或家长对教员本身有一些建议,教员必须如实反映,不
得隐瞒。

8.凡是我们启程家教服务队的教员不得收受家长或学生贿赂,一经
发现,取消其教员资格。

9.所有教员不得私自问家长擅拿工资,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如再次发生,取消其教员资格。

1.凡是属于我们启程家教服务队的学员要求必须认真好学,在我们
对其辅导期间要认真听教员的合理性授课安排。

如故意不听课并造成成绩下降,我们启程家教服务队不负任何责任。

2.学员有权对我们的教员提出合理性建议,如果教员不听取,可拨
打我们的投诉电话,我们会以最快的时间给予解决。

3.学员不可在其辅导期间要求我们的教员做违反其教员身份的事
情,如果有过分性行为出现,我们将会向其家长反映,如出现违背合同内容的地方,我们会根据合同内容追究其相关责任。

4.在授课以外时间,学员可与我们的教员做其他事情,这与我们启
程家教服务队并无关系。

5.学员不得要求我们的教员在授课时间卸掉工作证。

6.学员如果对我们安排的教员不满意,必须在刚开始的一天内向我
们反映,并提出相关存在的问题,我们会适度调配其他教员。

否则以后我们不给予调配,特殊情况除外。

7.我们只安排阜阳师范学院的学生作为我们的教员,其他身份的教
员,我们不给予安排。

8.在授课期间,学员及家长必须保证我们教员的人身安全,如出现
任何意外,家长必须负全责。

9.学员如果要求我们的教员在工作时间以外对其辅导,我们将会收
取一定的费用。

10.家长不可要求我们教员在工作期间与学员玩耍、打游戏、逛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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