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产权过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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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法律常识: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根据房子情况不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一手商品房:需要买方提供身世分量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2、二手商品房:需要双方提供身世分量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营业税单、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3、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需要提供身世分量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4、继承的房屋:身世分量证明、房权证、公证书、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析产的房屋;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世分量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证明、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5、离婚的房屋:夫妻双方的身世分量证明、离婚协议书、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6、法院拍卖的房屋:身世分量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拍卖协议、拍卖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7、房改福利房:身世分量证明、户口本、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营业税单、过户确权审批表、单位同意出售证明。

一、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代理人身世分量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3、审核材料;4、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总之,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根据房子情况不同有所区别,需要按具体情况准备。

只要所准备的材料齐全,就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盐城房屋过户的流程

盐城房屋过户的流程

盐城房屋过户的流程一、了解房屋过户的基本概念房屋过户是指将一处房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法律行为。

在盐城地区,房屋过户是一项相对复杂的程序,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来完成。

二、准备过户所需的材料1. 卖方必备材料:- 房屋产权证书:证明卖方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房屋土地证:证明该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身份证复印件:卖方的身份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若适用):证明卖方夫妻关系;- 婚前财产证明(若适用):证明该房产为卖方婚前财产。

2. 买方必备材料:- 购房合同:证明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购房协议;- 身份证复印件:买方的身份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若适用):证明买方夫妻关系;- 婚前财产证明(若适用):证明该房产为买方婚前财产;- 购房款支付凭证:证明买方已支付购房款项。

三、委托房屋中介或律师办理1. 委托房屋中介办理:- 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房屋中介公司;- 与中介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所需的材料,并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中介将代理办理过户手续,并与卖方、买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2. 委托律师办理:- 选择一位有经验的房屋律师;- 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所需的材料,并按要求支付律师费用;- 律师将代理办理过户手续,并与卖方、买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四、过户手续办理1. 协商签署过户协议:- 卖方与买方协商并签署过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确定过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 缴纳过户税费:- 根据盐城地区的规定,卖方需要缴纳过户税费;- 过户税费的计算是根据房屋的成交价值来确定的;- 卖方需按时缴纳过户税费,并获得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凭证。

3.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提交完整的资料,并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监督人员将核实和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完成审核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五、办理房屋贷款过户手续(若适用)1. 与贷款银行协商办理:- 若买方需要办理房屋贷款,需与贷款银行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提供所需的贷款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办理。

房本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房本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房本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房本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文件。

在购房过程中,办理房本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本文将介绍房本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办理房本手续。

一、房本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办理房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证、房屋测绘图等。

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办理房本登记手续。

3. 审核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

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

4. 缴纳费用:根据当地规定,办理房本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

缴费后,办理房本的流程才能继续进行。

5. 房屋测绘:在办理房本过程中,有些地区要求对房屋进行测绘。

测绘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制房屋平面图等。

6. 完成登记:经过审核核实和测绘等步骤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即房本。

持有房本即可证明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二、房本办理注意事项1. 确保购房合同真实合法:房本的办理需要购房合同作为依据,因此在购房过程中要确保购房合同的真实合法性,避免出现虚假合同。

2. 提前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对房本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购房者应提前了解当地政策,以免办理时出现麻烦。

3. 保管好购房发票:购房发票是房屋交易的有效凭证之一,办理房本时需要提供购房发票。

购房者应该妥善保管好购房发票,避免丢失或损坏。

4. 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办理房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购房者在提供信息时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5. 检查房屋测绘图:办理房本时,有些地区要求对房屋进行测绘。

购房者应仔细检查房屋测绘图,确保图纸的准确性。

6. 保留好房本:办理完房本后,购房者应妥善保管好房本,避免丢失或损坏。

房本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文件,持有房本才能证明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及流程《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及流程》一、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咱要是想办房产证呀,那可得先把资料准备齐全喽。

首先呢,购房合同那是必不可少的。

这购房合同就像是一张通往房子产权的门票,上面详细记录了咱和开发商之间关于房子的各种约定,比如说房子的面积、价格、付款方式啥的。

要是没有这个合同,就像你去看电影没带票一样,人家肯定不让你进呀。

然后呢,咱得带上身份证明。

不管是身份证还是户口本,都得带上。

这就好比是证明你是这个房子主人的“身份证明”,要是没有这个,人家怎么知道这房子是你的呢?就像你去学校上学,不带学生证,老师都不知道你是哪个班的呢。

还有购房发票也很重要哦。

这个发票就像是你买房子的收据,它能证明你确实花了钱买这个房子的。

要是没有发票,那人家可能就会怀疑你这房子是不是合法得来的呢。

这就像你在商店买东西,没要发票,万一东西有问题,你都没证据证明你是在这儿买的呀。

如果房子是通过贷款买的呢,还得带上贷款合同。

这贷款合同可重要啦,它记录了咱和银行之间关于贷款的各种条款,比如说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等。

这就像和银行签了一个特殊的协议,要是没有这个合同,银行怎么知道你要怎么还钱呢?就像你跟朋友借钱,不写个借条,朋友心里也不踏实呀。

另外,房屋的测绘图也得有。

这个测绘图就像是房子的“身份证照片”,上面清楚地标明了房子的户型、面积、尺寸等信息。

没有这个测绘图,人家怎么知道你的房子到底长啥样、有多大呢?这就像你要给别人介绍你的宠物,你得给人家看看宠物的照片吧,这样人家才知道你说的是啥样的宠物。

二、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当资料都准备好后,咱就可以开始办理房产证啦。

第一步呢,就是要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去提交申请。

这个时候呀,工作人员就会像审查员一样,仔细地查看你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资料不全或者有问题,他们就会告诉你,就像老师批改作业一样,指出你的错误让你改正。

要是资料没问题呢,接下来就会进入到房屋的审核环节。

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和材料

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和材料

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和材料
⽆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房,办理房产证都是⼗分重要的环节。

为了不耽误房产证的办理,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这些证件和材料:
1.填写并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这个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窗⼝填写或者从当地房管局⽹上下载表样填写。

2.提供购房合同⼩。

如果是拆迁安置房则需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

3.提供购房发票。

4.提供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及房屋平⾯图。

这个可以向房产公司索取,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则可以提交商品房销售证明及⽤地分列表。

5.提供申请⼈⾝份证件,对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6.房产契税完税凭证。

对于拆迁安置房则需提供契税减免审批表。

7.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下⼏种特殊情况还需要准备其他的材料:
1.未成年⼈房产登记
可由其法定监护⼈申请并提交法定监护⼈⾝份证件、户⼝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单位房产登记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代表及经办⼈⾝份证复印件。

3.房产公司委托办理登记
对于房产公司统⼀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房屋权属登记委托书。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及费用详解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及费用详解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及费用详解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首次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的,需要提供权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
平面示意图或房屋档案卡、房屋及土地预告登记证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以及房
屋购置凭证;
2、确认权属:有关部门核实权属方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权
利归属;
3、审核手续:审核收集到的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建设证明文件或新建建设工
程领取竣工证明文件;
4、领取房产证:去城市居住服务中心,填写房产登记表,并缴纳相关税费,经审核
确认,领取手续齐全的房屋所有权证;
5、变更登记:如发生权属登记的变化,需持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到住房居住中心进行
变更登记;
6、持有责任:拥有房屋所有权,应按有关法规、知识产权的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经营,履行相关责任;
7、注销登记:凡是变更或者注销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持有关注销文件,到住房
居住中心申请注销登记。

2、费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要的税费根据国家新推行的税收体制不同可能有
所变化,但在一般情况下,税收费用一般为:房产证费用200元;房屋税为30元;土地
税为声称地价增值率乘以地价之和,最低不低于20元;消费税为总价(合同价格)的3%;另外分期付款、项目变更等还需要额外的收费或税费。

三、总结。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续及材料房产是满⾜⼈们住房需求的最基本的商品,在我国这种⼈⼝基数⼗分庞⼤的国家房⼦的居住⾯积是不⾜以满⾜我国⼈民的需求的,这就是我国房价⾼居不下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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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续1、房产交易完成之后办理房产证有⼀个时限,这个时限为⼀个⽉,也就是说,交易双⽅需要在⼀个⽉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请办理。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份证、户⼝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后,交易双⽅应携带⾝份证、户⼝本、图章等,在交纳了⼿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续。

交易所会给买⽅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共同办理。

买卖双⽅或⼀⽅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续后,买⽅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公共维修基⾦⼀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代收公共维修基⾦,缴纳的⽅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员。

需要注意的是,⽆论是⼩ 区办收取还是银⾏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件,⼀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5、⼀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积、位置、权利⼈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关于房号、房屋实测⾯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专⽤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的提前还贷证明。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及费用详解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及费用详解2014年11月27日来源:楼盘网房产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及费用详解。

o房产证办理流程: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他税费具体如下:1、商品房未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而将房屋交给购房者,购房者入住后又以延期办证为由,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提起诉讼的分两种情况:1、若诉讼期间发展商已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支付违约金的时间按合同约定从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180天起算;2、若诉讼期间仍未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支付办证违约金的条件未成熟,购房者将得不到延期办证违约金。

房产过户付费流程和比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过户已成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房产过户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涉及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费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产过户的付费流程和比例,以帮助广大购房者了解过户过程中的费用情况。

二、房产过户付费流程1. 准备资料在办理房产过户前,首先要准备好以下资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如有配偶);(5)契税完税证明;(6)房屋买卖合同;(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评估房产价值房产过户过程中,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产价值。

评估费用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具体金额根据房产评估机构收费标准而定。

3. 缴纳税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以下税费:(1)契税:根据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税率分为不同档次;(2)个人所得税:对于出售方,根据房产持有年限和税率征收;(3)印花税:按照房屋买卖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征收;(4)土地增值税:对于出售方,根据房产增值额和税率征收。

4. 办理过户手续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至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表;(2)领取《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3)缴纳相关税费;(4)领取新的房产证。

5. 领取新房产证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出售方将原房产证交还给购房者,购房者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房产过户付费比例1. 契税契税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房产评估价值档次有所不同,以下为部分地区契税税率表:地区 | 评估价值(元) | 契税税率----|--------------|---------一线城市 | 90万元以下 | 1%一线城市 | 90万元以上 | 1.5%二线城市 | 90万元以下 | 1%二线城市 | 90万元以上 | 1.5%三线城市及以下 | 90万元以下 | 1%三线城市及以下 | 90万元以上 | 1.5%2.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为出售方,税率根据房产持有年限和税率有所不同:(1)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2)满5年但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3)不满5年,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

产权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产权证办理材料有哪些1、⼀⼿商品房:需要买⽅提供⾝份证明、户⼝本、结婚证、⽆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

⼀、何谓产权证办理产权证书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在具体实践中,的确存在不少买房忘了办证的⼈,甚⾄还有些⼈买房后不想办证。

导致者买房不办证的原因较复杂,也不⼀定都是开发商的问题,⽐⽅说,有些买房者买到理想的房⼦后,重点考虑的是如何装修、如何确保顺利⼊住的问题,⽽对于办理却不上⼼,拖得时间长了,就忘了;有些买房者则是⽐较在意、等费⽤,认为,反正根据合同,房⼦已经是我的了,办了证,还要纳税,不办证则⼜可以省个上万元钱,所以根本不打算办证……其实,不管是什么原因,买房⼈即使交了房款,办理了⼊住⼿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使占有、使⽤、收益和处分权⼒的惟⼀合法凭证。

《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规定》中也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起,买⽅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可见,房地产权证虽然只是个⼩红本,但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从⼀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证》,但有些地⽅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地管理部门统⼀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房屋产权证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地使⽤权证》,但有些地⽅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地管理部门统⼀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各房种所需证明材料(1)⼀⼿需要买⽅提供明、户⼝本、、⽆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

(2)⼆⼿商品房需要双⽅提供⾝份证明、户⼝本、结婚证、⽆房证明、房权证、⼟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还需提供和卖⽅同样的材料(3)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需要提供⾝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地许可证(⼟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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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所需资料1.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到场;2.卖方结婚证原件,原件丢失需婚姻登记部门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证明,一直未婚需婚姻登记部门或居委会出具未婚证明(注明一直未婚);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改产还需《准入许可证》原件;4.买方身份证原件,买方本人到场。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经2006年6月2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职工购建自用住房,改善居住条件,鼓励职工贷款购建住房。

为规范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2]2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受托人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的低息贷款。

受托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本息的,委托人、受托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其各公积金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部门);受托人(即贷款人)是指接受委托人办理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借款人是指向委托人提出借款申请并取得受托人贷款的自然人。

第四条贷款业务由受托人(即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代为办理,并监督贷款使用和协助收回贷款本息。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公积金管理部)及其委托办理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和方式第六条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或有自建住房方案和有关部门的批文与证件;五、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建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六、委托人、受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七、委托人、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为了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凡前期贷款已清偿完毕,又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享受贷款支持。

第九条借款人除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外,应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一年以上的证明;四、借款人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五、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六、购买商品房的借款人,需提供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以及所购买商品房的所有权证复印件(他项权证);七、自建房的借款人,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建造合同等复印件;八、自筹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单,或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帐号;九、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由于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未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但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所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视同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贷款方式分为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与银行组合贷款两种形式。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二条借款人以所购建住房为抵押贷款的,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按不高于其所购建住房价值或建造成本额的70%确定,但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元。

组合贷款的额度,按不高于其所购建住房价值或建造成本额的70%确定,公积金贷款的限额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部分由银行提供商业性住房贷款。

第十三条贷款期限由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借款人按照“贷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一般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协商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

第十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应按规定确定还本付息计划,根据《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分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十五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六条借款人应直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公积金管理部门贷款业务人员收到借款申请连同本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资料后,应及时对借款人所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借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对符合借款条件的,应在借款申请表上签署拟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和对贷款担保有效性、合法性的审核确认意见,并将申请资料报送贷款审批人;对不符合借款条件的,退还资料,不予受理;审批人接到贷款业务人员送来的借款申请资料后,应向借款人正式答复,并在借款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同时向受托人开具贷款委托书;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的时间应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借款人持贷款委托书到受托银行按程序办理贷款担保及贷款手续。

如银行发现借款人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上有不良记录或审查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终止发放贷款。

第十八条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之前,应完备以下手续:一、借款人已在受托银行开设还款专用存款帐户,并将购建房贷款的首期还款存入该帐户;二、借款人以自建住房为抵押贷款的,应有受托人贷款调查人员核实的其住宅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或完成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证明依据,并办妥该房屋抵押预登记及有关抵押担保手续;三、借款人所购商品房为抵押贷款的,应办妥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书》;四、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介机构的评估认证、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确认的买卖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书》。

五、借款人需签订《委托转帐付款授权书》,授权贷款人以代扣方式从借款人有关帐户上扣收贷款本息和扣付应由借款人支付的有关费用等款项。

第十九条受托人在完备前条规定手续后,按照贷款委托书和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十条委托人凭借款合同将资金划转到受托人贷款专户,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或借款人专户。

第五章贷款抵押、质押和保证第二十一条借款人以所购建自用住房作为抵押贷款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以其它财产作为抵押贷款的,其抵押物必须符合《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抵押资产价值以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应符合《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对于抵押物产权共有人或夫妻双方应同时签订抵押合同,并在抵押物清单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必须妥善保管和维护,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未经委托人和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转让、变卖或赠予。

第二十三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以质押担保方式贷款的,其质押物仅限于定期存款单和国家债券。

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应符合《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五条对设定的质物,须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质权人保管,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以保证担保方式贷款的,必须有委托人和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与贷款人必须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符合《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贷款人依法对质押物和抵押物进行处分;一、借款人连续超过3次或累计6次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财产出售、转让、赠予或重新抵押(质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六、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七、借款人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所得价款,在支付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有关税费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违约金和赔偿金。

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委托人和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和保证人追偿不足部分。

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余款应退还抵押人或质押人。

第六章贷后检查和贷款归还第三十条贷款发放后,受托人应定期、不定期的对借款人使用贷款、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借款人职业、收入、住所、还款能力变化情况、抵押物、质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正式办理抵押物权属证情况、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借款人自建住房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情况、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等进行跟踪调查和检查,并向委托人书面反馈检查情况。

同时,按规定健全借款人业务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逾期不偿还贷款的,受托人应按规定向借款人加收罚息,罚息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借款人首期未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时,受托人应在10日内对借款人进行电话催收,并按合同规定从其他有关帐户中扣除当期贷款本息;借款人连续2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受托人应及时向借款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需留通知书回执,下同)并按合同规定从其他有关帐户中扣收应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连续3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受托人要及时约见借款人,并上门催收,督促其落实还款计划,并按合同规定从其他有关帐户中扣收应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连续4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受托人要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处分贷款抵(质)押物或依法处理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原贷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后。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受托人凭委托人的书面通知证明在30内将保管的抵押物他项权证等权属证明及质物退还抵押人、出质人,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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