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员工手册

政务服务中心员工手册一、总则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的重要窗口,每一位员工都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考勤制度1. 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半至17点。
所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 员工应按时打卡,确因工作需要提前回单位交换文件超过半小时以上的,应提前向综合业务科备案。
3. 若因公务、公休假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均应按照请假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假制度1. 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请假未获批准不得擅自休假。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的;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的;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不上班的;当月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的计旷工半天;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2小时的计旷工半天。
四、替岗人员管理1.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替岗,应由所在单位提前报备政务中心综合业务科。
2. 临时替岗人员上岗前需领取临时工作挂牌及座牌,并在替岗结束后及时归还。
3. 临时替岗人员应遵守政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行为规范1.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 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吸烟、吃东西等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3.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机密和市民个人信息。
4.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
六、培训与发展1. 中心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2.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 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晋升和奖励。
七、奖惩制度1.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中心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中心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政务中心解释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大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编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服务至上、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一节人员配置第四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和选拔。
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政务服务工作;(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环境。
第二节培训与考核第六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惩、辞退的依据。
第三节工作纪律第九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索取、变相收受财物。
第十一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推诿、搪塞、敷衍。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节窗口服务规范第十三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照《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规范》要求,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十四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流程,确保办事群众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使用自助服务设备,提高办事效率。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第三章奖惩与问责第十七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党政网(政务内网)安全保密制度

党政网(政务内网)安全保密制度一、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党政网安全保密系统实施方案》、《四川省党政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组织网络建设施工,确保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置场所的决定安全和网络系统自身的安全保密,杜绝各类网络安全泄密时间的发生。
二、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增强网络系统的抵御和抗攻击能力。
局域网之间连续必须建立防火墙、服务器和网络防病毒机制,单击要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
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网络入侵监测系统,以便及时报警和跟踪。
三、网络管理人员以及党政网用户,必须米饭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泄露国家秘密。
四、网络管理员及党政网用户,不得将党政网操作系统机器版本号、防火墙操作系统机器版本号、安全保密系统泄露给无关人员。
五、严格管理各类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换,各类用户不得实用空白密码,密码必须委7—14位。
六、网络管理员及党政网用户,不得将党政网用户名、用户标识、用户密码以及路由器等网络安全设备密码泄露给无关人员。
七、党政网用户的计算机必须与公众网进行物理隔离,严禁涉密计算机直接或间接地与公众网连接。
涉密计算机确因工作需要上公众网时,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加装符合保密技术要求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与党政网进行有效的物理隔离后,方可连入公共信息网。
八、网络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密状况,及时发现排除网络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涉密计算机送维修的,必须到保密部门指导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十、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网信息网站建设试行办法》的规定,控制上网发布信息范围和阅读范围。
主要是内部信息、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机密级以下信息。
绝密信息禁止在党政网上发布。
上网发布的涉密信息应有密级标志,且不得与信息正文分离,并且要限期阅读范围。
各信息网站各类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布。
某某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工作计划总结

XX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工作总结XX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工作总结20XX年度,XX严格落实区保密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各项保密制度,定期开展自我检查和整改工作,不断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现将一年来保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区保密委的要求,XX召开专题保密会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保密法》办事,提高认识,强调责任,避免出现泄密问题,并成立了以XX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殷秀芳为兼职保密干部。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中央、市委、区委、区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提高保密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年来,XX注重保密工作制度建设,不断修订完善了相关的保密工作制度。
我们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了《XX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管理档案》、《涉秘计算机使用管理台帐》、《非涉秘计算机使用管理台帐》、《涉秘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台帐》、《非涉秘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台帐》,完善了《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制度》、《打印、复印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以及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销毁规定等相关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使我办保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三、深入学习、贯彻《保密法》我们结合“六五”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对《保密法》的学习教育,确保《保密法》的宣传教育人人到位。
一是我们利用周五的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法规,要求工作人员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双促进”的原则,用学习促工作,用工作促学习,不断提高保密意识,让《保密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
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3篇)

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是指服务中心在进行工作办理时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的范例:1. 工作时间: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到下午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 工作流程:服务中心工作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包括接待客户、填写相关表格、进行业务咨询、领取相关资料等环节。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流程进行办理,不得擅自改变或跳过环节。
3.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热情、耐心、礼貌地进行服务,对客户的问题做出准确、及时的回答和解答。
不得恶言相向、无礼对待客户。
4. 保密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涉及客户的个人信息和机密信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工作机密。
5.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准时上班,不得私自请假或迟到早退。
工作期间应专心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6.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服务中心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或辞退等。
以上规章是一个常见的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范例,具体规章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服务中心是本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处理用户的咨询、投诉、建议等事务。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包括接待员、客服人员、办理人员等。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四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包括接待、记录、处理、反馈等环节。
第五条接待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第一步,工作人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用户,了解用户的需求。
第六条记录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将用户的问题、意见、建议等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后续处理。
第七条处理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核心环节,工作人员应根据用户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及时跟进处理进展。
第八条反馈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最后环节,工作人员应向用户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询问用户是否满意。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为了提供更高效、便捷和优质的行政服务而设立的机构,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服务宗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三、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各职能部门。
(一)中心主任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二)副主任负责承办中心主任交办的工作,并协助中心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三)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负责承办相关业务工作。
四、工作程序(一)接待服务1. 中心接待室设立专门接待窗口,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和引导群众;2. 群众来访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填写来访登记表,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相关信息;3. 工作人员应尽快安排接待事项,妥善解决群众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4. 对于面临复杂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事项,工作人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跟进;5. 中心接待室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舒适的等候区域和基本的服务设施。
(二)业务受理1. 群众提出申请或需办理相关行政手续,由工作人员负责受理;2. 工作人员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及时告知群众所需的补充材料;3.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4.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清楚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5. 对于涉及复杂程序或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应负责协调和跟进;6. 中心应定期公布各类行政手续的办理流程和时间限制,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三)咨询服务1. 工作人员应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2. 对于咨询需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问题,工作人员应及时查询相关资料,并向咨询人提供具体解答;3. 对于咨询需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工作人员应负责协调和联络;4. 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礼貌、耐心、细致的态度,根据群众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沟通方法;5. 中心应提供充足的咨询资源,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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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件保密制度1、凡属涉密文电、资料(含存储秘密内容的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磁带等),必须严格按照秘密文电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传阅范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
6、因工作需要必须随身携带机密文件、材料外出的,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使用专用文件箱(包)携带。
三、会议保密制度1、根据会议的保密程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定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2、与会人员不准擅自以任何方式记录或泄露会议的保密内容。
3、会议翻印、复制涉密文件,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秘书处定密审核员负责中心起草的密级文件的定密审核工作。
第九条 未经原发文单位批准,不得转发、翻印或复印密级文件。
第十条 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借阅机密文件须经秘书处负责人批准;借阅绝密文件须经中心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机密、秘密文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登记清楚传阅情况。
借阅涉密文电、资料和档案,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用后即还;未经批准,不准复制、抄录和保存。
机密文电、资料应存放在严密加锁的文件柜内,妥善保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窗口时,要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乱放。
2、认真做好涉密文件、材料的印制工作。
印制涉密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登记、编号,用后收回,妥善处理。
第四条 保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心各处、各窗口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第五条 一切文件,特别是标有密级的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各相关岗位必须自行建立明确的保密责任制度,防止文件丢失,发生失、泄密事件。
严格按照公共信息网和涉密信息网的管理原则分别管理,切实做到“该保密的能保密,该交流的能交流。
3、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4、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五、保密监督综合科负责中心保密工作,不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监督、检查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央、省、市委保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处(包括代办中心、机关党委,下同)和各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 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实行依法管理。
一、中心收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含存储秘密内容的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磁带、党内刊物等),一律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任意交他人代收代转;绝密档案和核心档案要设专柜单独保管。
二、中心印发的文件、资料等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对涉密文件、资料要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严格控制发文范围。
三、密级文件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擅自过大知悉范围。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为保证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安全,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篇1为加强中心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3、涉密文电要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立即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4、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要逐件清点、登记,写废及印废的文件、资料稿不得随意扔进纸篓及垃圾箱,经领导批准后,由碎纸机粉碎。
严禁将内部文件、刊物、资料等作废品出售。
5、各窗口每月要对文件、材料进行一次清理,年终要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和文书处理规定进行清理归档,对无保留价值的机密文件和材料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处理。
借阅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 ,不得私自摘录,复印和引用。
四、加强计算机管理,严格划分密级。
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制度,网络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非涉密计算机部输入、扫描、保存、传输机密文件资料。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等重要场所。
凡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视情节轻重、危害大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对于保密管理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保密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责令整改。
2、配合保密等部门依法查处各种泄密行为,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3、各窗口工作人员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中心报告,以便立即组织查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六、事项在部门办理的单位保密制度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并负责落实。
第六条 密级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机要人员不得私自扩大传阅范围。
第七条 密级文件、密码电报和省军级以上文件,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机要人员不得把文件放在其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确定专人专管专送。
第八条 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起草人应按定密的有关规定,标明相应密报,需标注保密期限的应分别标明。
4、会议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不得代转,不得擅自扩大分发范围。
5、会后应收回的文件,必须及时、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
四、计算机信息保密制度1、涉及国家秘密的行政审批服务信息,不得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档、处理、传递。
2、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