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小学小学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

条件

1. 思想品德方面

(1)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2. 学习方面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五、“显著进步”奖

条件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

五、“竞赛”奖

条件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多篇)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精选多篇)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5、凡被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6、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中的重要一项。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5、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6、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幼儿园教师奖励制度

幼儿园教师奖励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镇中心幼儿园 企划部作为医院的一个运营管理部门,有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企划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医院整体ci的设计和导入; 2、医院的广告投放、广告设计和广告监测; 3、医院经营态势的分析和掌握以及医院的活动策划和实施; 4、医院相关市场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关于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规定

2012年皮营一中《关于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发全体学生勤学向上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促“尊师、守纪、勤奋、向上”的良好学风的形成。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类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项目 四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十佳奖、学习进步奖、特长之星奖。 二、获奖条件 (一)“四好学生”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 2、文化课综合成绩位居班级前25名。 3、积极参加早操、文体活动,体育考核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仪表大方、衣着整洁,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浓妆、不佩戴首饰,由班主任根据以上条件,组织班委会公开推荐可被评为校级“四好学生”,每班5名。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服从组织安排,组织能力强。 2、工作大胆、尽心尽责,有服务意识。 3、以身作则,能起好带头作用。 4、文化课综合成绩位居班级前35名。 (三)“学习十佳奖”、“学习标兵”、“进步之星”的评选条件 1、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优秀。 2、每次月考及期中期末文化课考试成绩进入年级前十名者为“学习十佳”。进入班及前十名者为“学习标兵”。 3、每次考试成绩较上次进步十名以上或日常行为规范有明显进步,获得老师、家长、学生的好评者为“进步之星”。 4、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文体活动获校级一等奖以上者为“特长之星”。(名额不限,有多少符合的就奖励多少)“学习十佳奖”、“学习标兵”、两种奖项不重复发奖。 以上奖项有下列行为则一票否决:打架,抽烟,喝酒,私拿别人钱物,翻墙外出或夜不归宿,进营业性网吧,顶撞老师。 三、奖励办法:发奖、拍照在校园展示 西华县皮营乡第一初级中学 2012-9-6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小学小学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 条件 1. 思想品德方面 (1)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2. 学习方面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校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2015-2016下塘中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处理决定经由行政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作出。具体规定如下: ( 1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朴关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 2 )、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对这样的教师给予口头表扬。 3、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4、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5、被评为校、乡、县级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6、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7、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8、教师要求晋升职称,需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

需有五年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如工作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班主任和先进个人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篇1 为鼓励先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 1.评选条件 (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均达80分,并且平均分达85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平均分达80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赌博行为者不准评奖。 (5)考试作弊、协助作弊者不在考评之列。 (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3.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 46人为标准)及奖金发放标准一等奖:1名人民币100元二等奖:2名人民币70元三等奖:3名人民币30元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每科成绩必须达 80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可参加评奖。 d.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 75分。 d.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e.作风端正,能团结同学,起到表率作用。

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明溪小学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表彰在学习、班级建设、校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和集体,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学生奖励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工作踏实肯干,成绩突出,有较高威信者; 3、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公无私,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同学中产生良好影响,或某方面成绩有突出表现者,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较大成绩者。 4、奋发进取,后进生在学习和品德方面进步明显者; 5、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取荣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1、考试作弊者; 2、不尊重师长 3、旷课一节以上者(含一节); 4、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三)、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证书、奖状、奖品、奖金; 4、授予称号; 5、报请上级机关嘉奖。 (四)、奖励的级别 1、校内分校级、班级二个层次; 2、校级及以上奖励,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通报表彰。 三、奖项设置:

1、“三好学生”奖学金激励奖。 (一)基本条件 a.思想品德好(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能分享与合作。(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语言文明,保护环境,明辨是非,有良好的行为习惯。(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勤俭节约。(4)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中,操行评定为“优”。 b.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良。(2)兴趣广泛,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3)统考科目成绩必须都在90分以上,体、美、音、信等科目至少良好以上。 c.身体好(1)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认真上好体育课.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方式。 每学期末,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推荐一名学生,再经学校联评考核通过,方可获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全校设8-10个名额,每人奖励200元。(奖金根据学校财力而定) 2、期中考试成绩优秀学生奖项: (1)综合考核优秀生(年级总分前三名) (2)学科标兵(年级单科第一名,可并列) (3)进步之星(每个班级学科,进步显著学生,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 以上奖项,由班级教师推荐,教导处组织联评核查通过同,获奖学生发奖状和学习用品。 3、期末考核成绩奖励暨开学典礼奖项: (1)综合考核优秀生奖(年级总分前三名) (2)学科标兵奖(年级单科第一名,可并列) (3)进步之星奖(每个班级学科,进步显著学生,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 (4)十佳少年奖(全校设10名) (5)优秀班干部奖(全校设10名) (6)优秀少先队员奖(全校设10名)

学校教师表彰奖励规章制度

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上 冯 家 庄 小 学

上冯家庄小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具体规定如下: ( 1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 2 )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当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优秀学生”奖 1.思想品德方面 (1)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2.学习方面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5)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 低于75分。 3.身体方面 (7)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8)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班师生所公认,

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班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测试班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班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测试班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五、“显著进步”奖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以上。

教师考核表彰奖励制度

教师考核表彰奖励制度 教师考核表彰奖励制度 寒鸦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目标考核及奖励制度为进一步助推寒鸦学校的发展,全面推进我校教师间、班级间、学科间的教学有合作、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奖励制度。经工会分组讨论、校领导组研究,从期中考试开始实施(期中按总奖金的40%,期末60%进行核算,若期中考试不进行校际间排名,按期终100%落实。):一、教学质量:1、:获得县中间以上名次,被抽班级所牵涉的学科教师共同奖励100元,被抽考者个人每科目50元,每前进一个名次奖励30元,全县第一、二、三名,再加奖100,80,50元。(教导处负责)2、:(1):在区统一组织的学科考试中,学科整体第一名,奖励该学科全体教师200元;第二名150元;(总额计算方法如下:1人按80%;二人按120%;3人按150%;4人按160%,可适当调整)教师间按4: 3:3: 2的比例分配。(教导处负责)单科排列,区第一名奖励该任课教师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80元;整体折分在3个百分点以内,不是第一名的学科可以按前进一个名次奖励;综合学科学校不分配到人奖励,由任副科的教师协商分配。(教导处负责)校长按学校整体名次奖励;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按整体的50%奖励;对学校整体名次贡献大的前两个级段负责人按30%和20%嘉奖。(教导处负责)获教师节考核的各项‘先进单位’称号,该项目负责人上台领该项奖励,并每项奖励100元。(校长负责)(2)在期终和期中的对比中,自第一学期期末起,进步学科总名次最多的班级(2个),荣誉等同于优秀班级一样奖励。(教导处评定)。优秀班级评选以班级整体考试成绩40%和少先队考核60%为准;每期评选2个学校优秀班集体,学年第一的班集体推荐参加市县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并奖励班级经费50元。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产生条件:少先队考核总分前列、在班级管理中有创新、有可作为推广的经验;(少先队负责人负责评定)。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级段考试成绩、级段管理三个部分为主要依据,每期评选优秀级段1-2个;奖励级段经费100元,并进行必要的办公室装备更新;(领导组推荐)(3)在上一个学期(或期中考试,区大型统一)的名次基础上,每学科进步一个名次,在统考中进入前1-3名,每名次奖励任课

学生表彰奖励方案

九中学学生表彰奖励方案 为了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每学期将开展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的表彰活动。现将学生获奖方案制定如下。 一、学校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评比资格。 (一)、凡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评比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1)、考试作弊者; (2)、旷课一天以上者(含一天); (3)、本学期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二、学校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标兵评比条件。 (一)、五好少年评比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思想要求进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热心学校工作,热爱、关心集体,积极为集体、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3)、自觉遵守法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完成作业。(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5)、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 生活俭朴,作风朴实。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具备下列条件者,即为“学习好”。 (1)期末考试成绩为优秀或良好。 (2)、美术、音乐、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操作等科目需及格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上好两操一活动,积极参加课外锻炼及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期末考试成绩及格以上。 (二)、优秀团员奖励条件。

优秀团员条件:思想表现好,在同学当中能起表率作用。组织纪律性强, 没有无故旷课、迟到现象;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 为乐,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学习认真、刻苦;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及时 缴纳团费,参加班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 (三)、“劳动卫生标兵”基本条件 1、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校校规校纪。 2、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无任何违纪现象。 3、积极为集体和同学服务,事迹突出。 4、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 5、对学生校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四)、“学习标兵”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自律意识强,思想品德好,行为表现好。 2、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讲究学习方法。 3、能综合运用各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探究式学习。 4、乐于帮助同学提高成绩,在班中能带动同学学习。 5、各科成绩在班中均为优秀且总分在班中名列前茅。 (五)、优秀班干部条件: 其本符合“三好”学条件,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处处以身作则,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工作,是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好助手;任职累计有一个学期。 四、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政教处、执行过程中如有改变,则以新的制度执 行。 五、各班级分配名额如下 五好少年、优秀团员、劳动卫生标兵、学习标兵各班均一人。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为贯彻中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校在校所有学生 二、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单项表彰:共设14项,除艺术之星、体育之星、优秀播音员及优秀学生会干部四项外,其它各项每个项目每班一人。 1、科技创新奖: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参加科技比赛成绩优异者。 2、自强自立奖: (1)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好学,自立自强,开拓进取; (2)生活艰苦朴素,吃苦耐劳,能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尊师爱友,关心学校、班级事务,主动参与学生工作。 3、文明之星:严格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守纪、热爱集体,期末思想品德评定优秀者。 4、艺术之星:在文艺活动及各类比赛中,积极参加排演活动,对传播精神文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显著贡献。(音乐6人、美术6人。专业老师推荐) 5、体育之星:体育成绩突出,在校级以上运动会上成绩优异者。(6人,专业老师推荐)

6、劳动之星:热心班级、学校事务,劳动积极者。 7、管理之星: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和班级管理工作,组织能力强,方法妥当,工作成绩突出者。 8、环保之星:爱护环保设施,节约能源,讲社会公德。 9、团结友爱之星: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学生中得到一致好评。 10、助人为乐这星:乐于为他人服务,办实事,有合作精神,在学生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11、优秀共青团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文明守纪,能起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同学中威信较高。优秀共青团员每班评选1人。 12、学校小卫士: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关心集体,敢于同在课桌椅、校建筑物上涂抹刻画、爬窗台、破坏学校卫生用品及各种设施、损坏门窗、攀树折花等不良行为作斗争。 13、优秀播音员:根据播音员平时的播音情况来评选(6人,团委上报) 14、优秀学生会干部:根据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实绩来考评(6人,团委上报) 其他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奖励。综合奖与单项奖一般不重复。 (二)综合表彰:共设4项,均以每期末的考试成绩来评定。 1、校十佳:初一、初二各各三人,初三四人 2、年级十佳:除开校十佳之后的年级前十名学生 3、校学习新星: 4、年级学习新星:第班一名,进步快的同学。班主任推

优秀教师表彰方案三篇

优秀教师表彰方案三篇 优秀教师表彰方案三篇 下面是我们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教师表彰方案三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和谐、文明校园的要求,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教师为本”,突出“尊师重教、教书育人,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城市化进程,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的主题,创造性地xx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热烈庆祝第二十一个教师节,并向社会集中展示一年来取得的教育成果、规范化学校和教育示范镇创建。深化人事制度和办学体制改革,和班并校取得的成绩。展示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育人风采和学生创新发展、健康成长的精神面貌,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号召全镇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素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出色的工作塑造教师的美好社会形象。 二、活动安排 1、召xx全县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总结xxx―xx学年教学工作,全面分

析今年中考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表彰奖励在中考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学校、教师。部署xx―xx学年中小学教学工作,制定新的目标任务,签定中考目标责任书。表彰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尊师重教及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个人。 2、邀请镇人大、政协领导、离退休领导、教师代表到部分学校走访、参观、座谈,听取广大干部教师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加大力度,广泛宣传教育成果。从x月x日一x日镇教育办公室充分利用板报、展板、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教风典型、教育教学质量、中考成果,展现曲堤镇教育发展成就及前景规划。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单位优秀教师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出成绩。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和宣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学校门口、校园内悬挂庆祝教师节宣传标幅,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4、积极xx展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广大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改善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待遇,特别要关心家境困难教师和农村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能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5、继续举办“教育xx放日”活动。教师节期间,全镇各中小学,尤其是济阳二中、姜集小学、中心小学、中心幼

教师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副校长、品德教师、德育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在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中队辅导员,授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动。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1-2篇工作心得或论文。 (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辅导员老师热爱教育事业,在工作中充满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关心学生,做好思想工作,成为学生的朋友,引导听党的话,做共产主义接班人。

教师激励制度

教师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励 1.日常奖励: (1)续费奖。(按续费有关制度执行) (2)推荐奖。(按推荐有关制度执行) 2.月度奖励: 根据教师得分,每月评选明星教师一位,评分标准如下: (1)当月课时达到80小时及以上,并能按时提交备课笔记。 a.80—90(不含90)小时,16分; b.90—100(不含100)小时,17分; c.100—120(不含120)小时,18分; d.120小时及以上,20分。 注:未按时提交备课笔记的不计入总课时 (2)当月未出现家长投诉 未出现家长投诉,10分;出现家长投诉1次,5分;出现家长投诉2次,0分 (3)续费 a.当月续费48小时及以下,6分; b当月续费96小时及以下,7分; c.当月续费144小时及以下,8分; d.当月续费144小时以上,10分。 (4)推荐 a.当月成功推荐1人成功签约,6分; b.当月成功推荐2人成功签约,8分; c.当月成功推荐3人级以上成功签约,10分。 (5)提分率 提分率根据当月学校大型考试统计,大型考试包括: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会考,中高考等。 a.提分率50%—60%,15分; b.提分率60%—70%,20分; c.提分率70%—80%,25分; d.提分率80%及以上,30分。 (6)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共占20分,主要参考教师考勤、卫生、课堂把控、是否按时完成任务等 学校根据评分,每月评选明星教师一名并公开表彰。 二、惩罚 惩罚按教学部工作制度执行

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文章 来源初中教 师网w w Z 9 M 为贯彻中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校在校所有学生 二、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单项表彰:共设14项,除艺术之星、体育之星、优秀播音员及优秀学生会干部四项外,其它各项每个项目每班一人。 1、科技创新奖: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参加科技比赛成绩优异者。 2、自强自立奖: (1)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好学,自立自强,开拓进取; (2)生活艰苦朴素,吃苦耐劳,能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尊师爱友,关心学校、班级事务,主动参与学生

工作。 3、文明之星:严格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守纪、热爱集体,期末思想品德评定优秀者。 4、艺术之星:在文艺活动及各类比赛中,积极参加排演活动,对传播精神文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显著贡献。(音乐6人、美术6人。专业老师推荐) 5、体育之星:体育成绩突出,在校级以上运动会上成绩优异者。(6人,专业老师推荐) 6、劳动之星:热心班级、学校事务,劳动积极者。 7、管理之星: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和班级管理工作,组织能力强,方法妥当,工作成绩突出者。 8、环保之星:爱护环保设施,节约能源,讲社会公德。 9、团结友爱之星: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学生中得到一致好评。 10、助人为乐这星:乐于为他人服务,办实事,有合作精神,在学生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11、优秀共青团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文明守纪,能起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同学中威信较高。优秀共青团员每班评选1人。 12、学校小卫士: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关心集体,敢于同在课桌椅、校建筑物上涂抹刻画、爬窗台、破坏学校卫生用品及各种设施、损坏门窗、攀树折花等不良

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评奖表彰奖励制度

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评奖表彰奖励制度 一、责任单位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二、责任人 人事处实行处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处长主持处内全面工作,并对本处工作具体负责,处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任务。长沙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责任人为处长、分管副处长、承办人承担。 三、权力运行依据 《湖南省行政机关奖励管理办法》(1996年省政府第70号令) 四、表彰奖励权限 长沙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组织进行评选。长沙市华天优秀教师奖、友谊农村优秀教师奖、友谊教育科研奖、九芝优秀班主任奖、长银优秀教育工作者奖、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奖、国寿教育安全奖、学校后勤与勤工俭学奖、百事可乐体育贡献学校奖、百事可乐体育贡献个人奖、百事可乐体育教育优秀个人奖、博雅民办教育优秀教师奖、环球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奖、高新特殊教育优秀学生奖、东方红教育绩效考核奖由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组织评审。 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由市教育局组织评选后,将评选结果报省教育厅参评。湖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组织评选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优秀工作者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组织评选后,报省教育厅、人事厅评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组织评选后,报教育厅评审。 五、奖励项目评选程序 (一)下发评选通知,公布评选对象的范围、数量、条件以及

评审组织。 (二)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单位、相关学校上报推荐对象。 (三)人事处接受推荐材料,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 (五)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发文公布表彰奖励决定。 六、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处务会制度,处办分工实行,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处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二)处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通过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权利行使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况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符合条件不对上报推荐对象进行受理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务的; 4、有其他过错行为的。 (二)追究形式 1、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局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2、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长沙市教育局表彰奖励工作流程图

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阳光小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一、期末表彰 每学期结束,学校和班级要进行一次优秀学生评定,分学校综合测评优胜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道德风尚奖等。重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刻苦学习,道德高尚。同时激励学生发挥自己的特长,展示学生个性,使学生都能看到自己的长处,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获奖学生由学校发放奖学金、奖品和奖状。现将评选办法公布如下:(一)三好学生 1.评选名额:班内人数的20%。 2.奖励办法: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或证书,并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宣传栏内公布获奖者班级、姓名。学校存档备案。 3.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体育成绩良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名额:每班1---3名。 2.奖励办法: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或证书,并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宣传栏内公布获奖者班级、姓名,学校存档备案。

3.评选条件: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原则上应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好评。 (三)道德风尚奖 1.评选名额:班主任根据本班学生表现情况自定,一般1--3名。 2.奖励办法: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或证书,在宣传栏内公布获奖者班级、姓名,学校存档备案。 3.评选条件:思想进步,乐观向上,以雷锋为榜样乐于助人,经常为学校、为班级、为他人做好事,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学习进步奖 1.评选名额:根据学生学习成绩进步情况而定。 2.奖励办法: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或证书,在宣传栏内公布获奖者班级、姓名,学校存档备案。 3.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扎实,刻苦认真,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学习技能。 (2)模范遵守考场纪律。有考场作弊者,不能得此奖项。(3)期末考试成绩与期中考试成绩相比较,进步一个档次以上者。 (五)期末班内综合测评优胜奖(班级) 1.评选名额:每班10人 2.奖励办法:由学校统一颁发喜报,在宣传栏内公布获奖者班级、姓名、上升档次,学校存档备案。 3.评选条件:按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取前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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