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母公司债权债务关系
解析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于“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探讨石静遐关键词: 集团公司/破产/揭开公司面纱内容提要: 在集团公司破产的情况下,为保护外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让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下,“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是判定这种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
本文探讨了“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所产生的一些问题,例如揭开面纱的理由、揭开面纱理论在破产实践中的运用,包括其产生的背景、历史发展及未来可能的趋向等,并结合中国的现实,针对揭开面纱理论对中国相关立法,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的借鉴意义做了一定的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作为国际投资重要工具的跨国公司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与之伴生的是跨国公司所产生的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破产问题。
有学者认为,公司集团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较少,但如果破产,则基于集团结构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就会变得非常复杂而又难以处理。
(注:See Jonathan : " AUnited Approach to Parent,Subsidiary and Affiliate Questions in Bankruptcy",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Summer 1975,P590.)例如当子公司的破产财产很少,子公司债权人基本上得不到偿付的情况下,他们能否就母公司(假设母公司并未破产)的财产提出债权要求,这涉及到公司集团中的控制公司对受控公司破产时的债务责任问题。
这一问题也是国际社会多年来一直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之一。
从表面上看,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般都是根据有限责任原则组成的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在通常情况下,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无法律上的根据。
但是,在处理跨国公司的破产时,除了有限责任这个一般规则外,还应考虑到母子公司间关系的特殊性,特别是透过“子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的表面现象,考察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及其经济利益的整体性。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一、引言在现代商业环境中,许多大型企业都会拥有子公司。
这些子公司通常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并在会计上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文将探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会计处理方法,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
二、子公司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1. 独立性原则:母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在会计上保持相对独立的处理,确保其财务状况和业绩能够独立反映。
2. 控制关系原则:母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控制关系,确定是否对子公司进行合并处理或采用权益法处理。
3. 一致性原则: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三、合并处理1. 合并会计处理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的情况。
在合并处理中,母公司应当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纳入自己的会计报表中。
2. 合并处理的步骤:a. 首先,确定是否存在控制权。
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的标准包括对子公司的经营政策、董事任命权和财务决策等方面的控制。
b. 然后,进行合并日的确定。
合并日通常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权的确立日,从该日起,母公司开始对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并处理。
c. 最后,进行合并会计处理。
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进行合并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四、权益法处理1. 权益法处理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但未完全控制的情况。
在权益法处理中,母公司按照其在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
2. 权益法处理的步骤:a. 首先,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力。
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标准包括持有子公司股权的比例、董事会中的代表人数等。
b. 然后,确定权益法处理适用的时间点。
母公司应当从具备重大影响力的时间点开始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c. 最后,按照股权比例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
母公司应当按照其在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投资收益或亏损,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五、其他会计处理事项1.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子公司注销后母公司债权债务案例

案例背景:某A公司为一家大型跨国企业,拥有多个子公司在不同国家开展业务。
其中,A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B公司,负责在中国市场销售和生产相关产品。
然而,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和经营不善等原因,B公司的业绩一直不佳,亏损严重。
考虑到B公司的亏损对A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A公司决定注销B公司,并解决其债权债务问题。
过程: 1. 决策阶段: A公司对B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讨论。
经过综合考虑,A公司决定注销B公司,以减少亏损对整体业绩的影响,并重新调整在中国市场的布局。
2.注销准备阶段: A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注销计划,并成立了专门的注销小组负责执行。
注销小组与相关部门合作,对B公司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等进行了全面清查,确保注销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债权债务处理阶段: 3.1 债权债务清理:注销小组与B公司的债权债务方进行了积极沟通,向其说明了注销的原因和意图,并提出了债权债务清理的方案。
B公司的债权债务方对方案进行了评估和讨论,并同意了清理方案的内容。
3.2 债权债务协商:注销小组与债权债务方进行了详细的协商,商定了债权债务的清偿方式和时间。
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3 债权债务清偿:根据协商结果,B公司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清偿了债权债务,包括向债权方支付欠款、退还债务方的抵押品等。
4.注销程序阶段: 4.1 注销申请:注销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了注销申请,包括注销报告、注销审批表等必要材料。
4.2 注销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注销申请进行了审批,核实了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了注销申请。
4.3 公告和清算: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A公司发布了注销公告,并开始进行清算工作。
清算工作包括对B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和处置,对剩余的债权债务进行最终清理。
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和程序,A公司成功注销了B公司,并解决了其债权债务问题。
有关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案例.doc

有关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案例案情介绍: A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又设立C 分公司。
甲厂分别与B,C签订买卖合同,向它们供货,价款各为60万。
但B,C收货后迟迟不付款,甲久催未果,遂以A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请问:A公司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评析:本案包括两种情况。
A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所不同,第一,对B与甲订立的合同A 公司不承担责任。
B虽然是A公司投资建立的子公司,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与母公司民事责任相互独立,B拖欠的货款应由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对C与甲签订的合同,A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C公司作为分公司,虽可进行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无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有关公司董事,经理义务的案例案情介绍:A为甲服装公司董事。
A与公司外人员B设立乙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其产品与甲公司产品相同。
为设立该公司,A以甲有限公司的资产为C个人的债务进行担保。
在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间,A共得收入20万。
请问:A得行为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应如何处理?评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有忠实得义务,竞业禁止得义务,具体体现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做担保,A为公司董事,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与本公司相同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以公司资产为C做担保也违反了规定。
甲有限公司可要求将A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收入20万收归公司所有。
担保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担保行为无效。
另外,甲公司可以给A相应的处分,包括解除其董事职务。
如造成损失,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
例: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00万元,其中80万元为普通股,20万元为优先股,其固定股息为15%。
如果公司年终决算的结果除提存公积金及其他开支外,尚有套利30万元,可作为红利进行分配,其计算过程:可分红的金额为30万元分派给优先股的数额为30×15%=4.5万元可分派给普通股的数额为30-4.5=25.5万元该年普通股所分得的股利率为25.5万元÷80万元=31.875%优先股:15%普通股:31.88%为吸引投资者认购优先股,发行参与优先股参与优先股——指股东除优先按规定的股利率领取股利外,还有权与普通股的股东一起以平等的比例分配其余的盈利,即可以取得双重的分红权 案情介绍:1995年10月,中国的A,B,C三家企业与公民D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以批发商品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企业各出资10万元,D以劳务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元,四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关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的几种主张及相关案例的司法实践

关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的几种主张及相关案例的司法实践05国际商贸法黄凌昊05033111 跨国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国际经济组织,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潮中,其作用已越来越重要。
越来越多的人对跨国公司的形式有深入的研究。
尤其是关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焦点问题。
1. 严守有限责任原则说该学说认为,根据法人的有限责任原则,在公司内部关系上,股东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外则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这样,法人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严格区分,不同法人的责任亦严格区分。
由于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亦应严格使用有限责任原则,就是跨国公司各实体的法律责任与其相互间的经济联系的事实相分离。
在实践中,跨国公司往往以有限责任为借口,逃避其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典型案例:印度的博帕尔毒气泄漏案1984年12月3日,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市的美资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的印度子公司)所属工厂贮存毒气的金属罐泄露,致使当地居民两千多人丧生,严重受害者3~4万人,其余受害者受伤者达52万人。
该案发生后,某些受害者的代理人和印度政府向纽约联邦法院就美国公司的赔偿案提出了诉讼,该法院经过一年左右的审理后以“非适宜法院”为由驳回。
印度政府于1986年9月向印度法院提出诉讼,认为这一毒气惨案的发生,美国联合碳化公司负有不可推诿的责任。
因为博帕尔工厂是由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工厂设计的,工厂的贮气设备设计太差,又没有安装它在美国的同类工厂安装的应急预警计算机系统;同时,这家公司没有就这种剧毒体的危险性对住在工厂附近的老百姓发出过警告,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家工厂到底生产什么产品。
甲基异氰酸盐这种剧毒气体只能少量贮存,有的西方国家早已停止生产和贮存这种剧毒气体,但美国碳化公司仍然不顾当地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警告而决定在博帕尔工厂大量贮存。
显然,美国母公司对这一惨案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大概有几种关系。
一是控制关系。
子公司固然是独立的法人,能够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样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
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其实是母公司决定。
总公司与分公司二是投资关系。
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很少量经过协议控制外,基本经过投资实现。
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状况。
A.子公司的资本所有由母公司投入,B.母公司与其余公司共同投资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资所占比率使其可对子公司实质控制。
三是财务关系。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推行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可是母公司能够调剂资本的名义,经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从其子公司抽血。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远景直接影响着母公司的利润.四是管理关系。
固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益,但事实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往常,母公司除了自己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外,其主要职责还是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 分公司不一样于子公司因为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一样,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天壤之别。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建立方式不一样。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倡始建立,是独立法人,独立肩负民事责任,在其自己经营范围内独立展开各样业务活动;分公司由建立公司在其住处地以外向当地工商部门依法建立,建即刻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固然也能够独立展开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受权范围内进行。
一般而言,这类受权以申请建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
总公司与分公司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建立分公司,就视为公司受权分公司展开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活动。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一样。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最后都是xxx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
名称最后都是 xxx 有限公司 xxx 分公司。
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 法律问题
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法律问题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法律问题一、引言在商业交易中,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是相当常见的情况。
子公司担保一般是指当子公司为母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时,将其自身的资产作为保证,以确保母公司获得贷款或信用。
然而,这种担保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各方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讨论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建议。
二、法律依据1. 公司法相关规定子公司担保为母公司的行为属于法律关系,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利益冲突等方面的规定。
2. 金融机构监管规定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通常意味着涉及到金融交易。
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金融机构会有相关的监管规定,需要遵守并获得批准或许可证。
3. 债权法和担保法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债务关系,涉及到债权法和担保法的适用。
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担保的法律效力和保护权益的合法性。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法律问题1. 担保能力和限制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确保其有足够的担保能力,即具备足够的资产和经营能力。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可能存在一定限制,如担保额度的限制、股东批准的要求等。
2. 利益冲突和独立性原则子公司在担保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平衡与其他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关系,避免利益冲突并遵守独立性原则。
在担保安排中,子公司与债权人要保持独立交易和独立核价,防止潜在的不当利益流失。
3. 资产评估和担保物设定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并确保评估结果合理准确。
同时,对于实物资产作为担保物的情况,需要明确担保物的归属、所有权状况以及担保物的设定和注册手续。
4. 合规审查和审批程序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之前,需要进行合规审查,确保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定。
此外,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定,可能需要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或许可证。
5. 担保责任和清偿顺序子公司提供担保后,有可能因为母公司债务违约导致实际担保责任的发生。
子公司破产母公司怎么办
子公司破产母公司怎么办如果子公司破产了,那么母公司会有什么影响吗?母公司怎么办?店铺把整理好的子公司破产母公司怎么办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一般情况下母公司无需承担子公司的债权债务责任,除非子公司财产与母公司财产有牵连。
股份公司破产清偿分配顺序债权银行第一优先其次偿还国税、地方税复次偿还有担保债务复次偿还无担保债务复次偿还清算破产费用复次偿还优先股股东复次偿还普通股股东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一)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
(二)债务清偿责任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
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而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
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由于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
根据公司无法清算的原因,可以将公司无法清算时的清算责任区分为: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和拒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表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主体的个人财产出现混同,则公司以其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损害了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
在此情形中,清算义务主体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有限责任原则作为抗辩,而应基于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的瑕疵而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关键 词
跨 国公 哥
经 济全球 化
公 司债 务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 90 9 (0 90 -3 . 1 1 0 .5 22 0 ) 1 30 5
中 图分 类号 : 9ຫໍສະໝຸດ 3 D 2- 3跨 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 中扮演着重要角 色。跨 国公司的特性 决 ( ) 限 责 任 的 例 外 三 有 定 了子公司往往没有真 的独立性 , 母公司利用子公 司侵害债权人 的例 1 公司法 人格否认理论 . 子屡 见不鲜 。 面对经济全球化大趋势 , 采取何种机制来规制跨 国公司 公 司 法人 格 否认 , 称 “ 破 公 司 面纱 ” “ 开 公 司 面 纱 ” 指 为 又 刺 或 揭 , 母公 司对其子公司债务的责任 , 了对国际经济法学者来说意义深远 阻止 公 司 独 立 人格 的滥 用 和 保 护 公 司债 权 人 利 益 及 社 会 公共 利 益 , 成 就 的课 题 。 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 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 自独立 的人 跨 国 公 司 母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债 务 的 责任 问题 的 产 生 格及 股 东 的有 限 责任 , 令 公 司 的 股 东对 公 司债 权 人 或 公 共 利益 直 接 责 以实 现 公平 、 义 目标 的要 求 而 设置 的 一种 法 律措 施 。0 正 跨 国公 司 的 特 征 : 国性 , 略 的 全 球 性和 管 理 的 集 中 性 , 司 内 负 责 , 跨 战 公 2 从 属 求 偿 原则 . . 部的关联性决定了跨 国公司母子公司之间存在着紧密的控制关系, 子 表面上 的独 立法 律人格 由于母公司的实质控制在实 际中很难得到实 从 属 求 偿 原 则 又被 称 为 “ 平 居 次” 则 或 “ 石 原 则 ”是 指 在 破 衡 原 深 , 现, 子公 司拥 有真 正的 自主权。 在跨 国公司 中子公 司虽然具有独立法 产程序 中分配破产财产 时, 将债务人的关联公司 ( 包括母 公司、 子公 附属 公 司 等 ) 为债 权 人 的 求偿 予 以推 迟 , 到 其 他债 权 人 得 到 偿 作 直 律人格 , 但实 际上子对 自己的具体经营事务常常无法 自己做主 。 国 跨 司、 公 司 母 公 司对 子 公 司 的债 务 责 任 问 题 由此 产 生 。0 付后 , 再将破产财产 的余额用来清偿关联公 司的债务 。 二 、 子 公 司 责任 原 则 的 理 论 问 题 母 ( 跨 国公 司母 子公 司责任原 则的选择 与应 用 四) ( ) 限责 任 理论 一 有 根据我们对上述几种责任理论 的分析和介绍 , 笔者认为, 在坚持 1有 限责任理 论的概念 . 有 限责任的前提下 , 针对实践中的具体 问题 , 根据具体情况 , 适用不 同 如 从 甚 公 司 法 上 的 有 限 责 任 是 指 公 司 首 先 应 当 以其 全 部 资 产 承 担 清 偿 的规 则 , 公 司人 格 否 认 理 论 、 属 求 偿 原 则 , 至 于 是整 体 责 任 理 论 债务的责任债务人也有权就公司的全部财产要求清偿债务, 在公司的 或 无 限 责 任 理 论 。 资产不足 以清偿全部债务时, 公司的债权人仍是不得请求 公司的股东 三 、 司 法 人 格 否 认 法 理 在 实 践 中的 运 用 以及 思 考 公 承 担 超 过 其 出资 义 务 的 责任 。。 ( 公 司法人格 否认 法理在 实践 中的运 用 一) 在 法 院的 司 法 实 践 中, 了判 决 的理 论 依 据 , 具 体 的 问 题 是 要 除 更 2 跨 国公司母予 公司有限责任的适用 . 有限责任 自产 生以来 , 确实在历史上起到了鼓励投资, 促进资本 明确构成母公司责任 的主要要件 , 一般而言 , 在美 国“ 揭开法人面纱” 法院在适用揭开面纱规则时 , 主要考虑 的是 如下几种因 积聚, 促进所有权 与经营权棚 分离等巨大作用, 但回到本文所探讨的 原则指导下,
合并会计报表调整分录
合并会计报表调整分录是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内部债权债务等进行调整的会计分录。
这些调整分录的目的是消除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使得合并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并会计报表调整分录:1. 内部债权债务调整内部债权债务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调整,以消除内部债权债务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例如,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子公司尚未归还。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这笔借款从母公司的负债中扣除,同时增加子公司的负债。
调整分录如下:借:应付账款(子公司)贷:长期借款(母公司)2. 内部销售调整内部销售是指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对这些内部销售进行调整,以消除内部销售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例如,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商品,子公司尚未支付货款。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这笔销售收入从母公司的收入中扣除,同时增加子公司的存货。
调整分录如下:借:营业收入(母公司)贷:存货(子公司)3. 内部投资收益调整内部投资收益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对这些内部投资收益进行调整,以消除内部投资收益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例如,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本期子公司实现净利润。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这笔投资收益从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中扣除,同时增加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调整分录如下:借:投资收益(母公司)贷:未分配利润(子公司)4. 内部费用调整内部费用是指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技术支持等所产生的费用。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对这些内部费用进行调整,以消除内部费用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例如,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这笔管理费从母公司的费用中扣除,同时增加子公司的管理费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册文化传播公司类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家居装饰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餐饮管理;营销策划;公关策划;装饰设计;舞台设备租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代理广告;投资咨询;展览展示;图文设计;商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形象策划;园林设计;图文设计制作;美术设计制作;组织展览展示;打字;装饰设计;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劳务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设计制作;复印;不锈钢装饰设计;零售建筑材料、木材、家具、日用品、通信器材、鲜花、工艺美术品;婚礼策划;摄影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服装;电脑动画设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影视策划;销售工艺美术品、文具用品、字画(不含文物)、珠宝、首饰、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建材、钢材。
注册商贸、贸易公司类
销售化妆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体育器材;提供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服饰及配件、皮革制品、美容用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通讯设备、日用品、销售白酒、副食品;零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文化用品;销售其他日用品、珠宝首饰、服装服饰、厨房卫生间用具、工艺美术品、塑料制品、其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住宿服务;销售百货、机械设备、化工;信息咨询、针纺织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家居装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丝网印字;环保设备、电线电缆、汽车配件、办公用品及耗材;洗车服务;清洗环保设备、风道、空调、购销饮料、纺织品、百货、医疗器械、五金交电、民用建材、家具、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商品信息咨询日用百货、劳保用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注册资产管理公司类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销售机械设备、建材、日用品;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注册投资管理公司类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计算机技术培训;家庭服
务;清洁服务;投资顾问;营销策划。
房地产开发;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广告设计;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投资顾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
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计咨询;企业策划;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室内装饰及设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注册贸易公司类
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管道、阀门、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钢材、电子组件、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标准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花卉、苗木、摩托车、电动车批发零售。
注册服务类公司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喷绘、快递服务(除信件)、包装盒的设计、制作、产品包装开发、纸盒纸箱包装、塑料制品包装、模型制作、会务服务、数码摄影服务、计算机数码影象处理、灯光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景观设计制作,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租赁、汽车装潢,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
注册建筑安装类公司
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建、屋顶防水、建筑装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混凝土切割、植筋、加固、水电安装、管道维修、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楼宇清洗,外墙粉刷,石林养护,地毯清洗,中央空调清洗,工业管道清洗,地基,桩基工程施工,土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安装施工。
注册科技类公司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电子、生物、医药、汽车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整流器生产、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电脑网络软件开发。
注册咨询类公司
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室内装潢设计咨询、度假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咨询、劳务信息咨询、人才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
注册生产加工类公司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
子公司的财产是否可用于清偿母公司的债务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王自英
案情介绍:
A公司是B集团公司的债权人,B集团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成立了由B集团公司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C。
A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B集团公司,法院为准确界定B 集团公司的财产范围,欲将全资子公司C追加为被执行人。
请问:子公司的财产是否可用于清偿母公司的债务?
法理分析:
一、正确界定全资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全资子公司是指全部股份由另一个公司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通常表现在:它拥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拥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并进行独立核算,并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后果。
二、正确界定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当母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时,母公司拥有该子公司100%的股权,是该子公司唯一的股东。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它往往为全资子公司规定经营方针,甚至对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作出指示,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受母公司的控制。
虽然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是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真实关系的写照,从法律的角度看,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仍属于彼此独立的法人实体。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各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债务,母公司是以其出资额或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全资子公司承担责任,母公司的债务应由母公司用自己的资产予以清偿;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它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
结论:
虽然母公司占有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它也仅是子公司的股东。
当母公司将财产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时,母公司的出资行为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这种由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是归全资子公司本身所有的,母公司丧失了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转而享有基于出资形成的股权。
股权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直接支配公司特定的财产,公司财产的直接支配权只能由公司自身享有。
因而,母公司不得对全资子公司的财产直接进行支配和处分。
不能认为全资子公司的财产就是母公司的财产,因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实体,分别对自己公司的财产享有财产权,同样也应以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的债务,不能也不应当追加全资子公司为被执行人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
但是,对于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中的股权和股权收入,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