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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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X—X—X区域(以下简称“X”区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X、X、五家渠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X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确保区域大气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区域同治、兵地同治”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推进,建立“X”区域大气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发挥兵、地、军、民、企联动作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近期工作措施(一)全面依法清理“散、多、乱、小”违法违规企业。

加强重点区域布局不合理、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污染企业清理整顿,以米东化工工业园区外、石化新村、高新区(新市区)第五监狱租用地、沙依巴克区长胜大队、水磨沟区八道湾片区等小型污染企业集中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辖区内“散、多、乱、小”企业清理工作。

无环保手续的立即关停,不达标的停产3个月限期整改,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年内完成淘汰炼钢产能180万吨、机电产能0.5万吨、电力产能0.6万千瓦,完成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风机有限责任公司2家污染企业搬迁。

严禁新增、新建污染企业,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二)依法从严治理燃煤电厂。

从即日起至X年3月31日,开展电厂专项执法检查,在确保冬季供暖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从严治理区域内的燃煤电厂,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坚决予以关停;对稳定达标排放的公用电厂机组,继续采取减半发电等限产措施。

监督国电红雁池、华电红雁池、华电乌热电、神华神东米东热电厂、新特能源、众和、华泰自备电厂燃煤锅炉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网X供电公司、各区(县)政府)(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危害。

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来解决这一问题。

该工作方案主要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部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首先,减少工业排放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任务。

政府要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放情况的监管,推进企业污染减排技术的升级,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其次,汽车尾气污染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针对这个问题,方案提出将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等高污染源车辆的超标排放检测,完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设施,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与治理。

第三个方面是固定污染源治理。

此项措施主要针对城市建筑工地、散煤燃烧、生物质燃烧等环境污染的问题。

政府要规范城市建设,加强对建工企业的污染治理,推进散煤燃烧的替代,鼓励废弃物处置方式的改变等。

方案的另一项重点是重点区域联防联控。

首先,需要加强地区间交流合作,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及信息系统。

联合各方面力量,实现之间的无缝协作。

其次,要形成联防联控合法框架机制,明确责任,建立统一的治理标准。

最后,方案强调了大数据接入验收和抽查管理。

相关政府机构将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留下有效数据。

这些数据将与治理措施相融合,推动进一步的改进,并可以支持未来的决策。

综上所述,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是政府针对大气污染问题所做出的重要措施。

为了达到目标,方案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减少工业排放、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固定污染源治理等。

联合各方面力量,实现之间的无缝协作是至关重要的。

大数据的收集、整理、评估和应用将成为提升治理效果和推动未来决策的关键因素。

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范文

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范文

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区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城区的大气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必要制定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目标:通过联防联控的工作,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使其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任务:1. 制定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开展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全面、准确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大气污染状况。

3. 加强大气污染源的治理,实施减排措施,特别是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

4. 开展大气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和执法监督,严格控制排放标准,加强执法力度。

5.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能力。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 制定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a. 成立城区大气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b.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c. 定期召开联防联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开展大气环境监测。

a. 建立城区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布设监测站点,实时监测大气污染指标。

b. 定期开展大气污染源的现场监测,了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c. 制定大气污染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指标和频次,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加强大气污染源的治理。

a. 制定大气污染源减排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b. 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达到排放标准。

c. 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批和监管,确保新建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4. 排放标准和执法监督。

a. 完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

b. 加强对排放标准的执法监督,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日益受到关注。

空气质量不佳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城区大气环境治理成为了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是指不同部门、单位之间通过合作、协同的方式对空气质量进行治理。

在城区大气环境治理中,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至关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供空气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区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 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 分工合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参与实施方案,并进行合作。

(3) 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形成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

(4) 风险评估:评估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5) 透明公开:方案的实施过程及效果应该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 排放源控制(1) 建立健全排放源监测系统,监测排放量、浓度等数据。

(2) 加强对污染物排放行为的执法监管,建立行政处罚机制。

(3) 制定排放标准,推动企业进行环保设备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4) 鼓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移动源管控(1)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实施尾气污染治理措施。

(2) 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燃油车数量,降低尾气排放。

(3) 建设和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市公交车辆的环保水平。

(4) 加强对运输行业尾气排放的监测和执法。

3. 风险防控(1) 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测和监管,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2) 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公众参与(1) 加强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大气污染的认知。

(2) 鼓励公众使用公共交通、非机动车出行,减少个人车辆使用。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责任,确保2024年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工业企业、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排放监管,提高污染物减排效果。

三、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减少燃煤等高污染能源使用量。

四、加强尾气治理:严格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排放达标。

五、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七、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大气环境治理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八、强化跨部门协作:建立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多部门协同作战。

九、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奖惩机制,激励积极参与污染治理的单位和个人。

十、持续监测评估:建立城区大气环境治理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

十一、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将全面实施,确保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气污染也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民的健康和美好生活,需要采取综合整治工作。

下面是一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1. 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在三年内,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

2. 提高空气质量。

优良空气比例达到75%以上。

3.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禁非法排放行为。

4. 落实生态、环保、安全三重目标。

5.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二、工作措施1. 制定科学的环保政策。

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环保政策和措施,包括逐步淘汰高污染企业、推广新能源车辆等,实现大气污染的根本治理。

2. 加强排放源管理。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对超标污染企业,采取强制停产、罚款等措施,确保企业排放达到标准。

同时,加强对汽车尾气排放、建筑工地扬尘等排放源的管理,对违法排放行为严厉打击。

3. 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

建立本地独立的大气监测体系,对城市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企业等各类污染源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记录,为环保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4. 推广新能源车辆。

制定鼓励购买新能源车辆政策,减少燃油车车辆污染。

同时,加快充电桩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5. 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污染行业转型升级。

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绿色发展。

6. 全民参与。

举办环保宣传周、废品回收活动等一系列公众参与的环保活动,引导市民树立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全民环保监督员制度的作用。

三、预期效果1. 三年内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实现大气污染根本治理。

2. 优良空气比例达到75%以上,空气质量大幅提升。

3. 非法污染行为被严厉禁止,环保法律法规得到坚决执行。

4. 城市生态、环保、安全三重目标得以实现,为公民健康和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5. 全民参与的环保活动得到普及,公民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形成文明、文化、生态、和谐的社会氛围。

大气环境整治方案

大气环境整治方案
3.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提升绿色出行比例。
(三)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1.优化综合交通布局,发展多式联运,降低运输能耗。
2.推广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
3.强化交通污染源监管,减少尾气排放。
(四)扬尘污染治理
1.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控制,严格落实防尘措施。
2.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减少裸露土地。
2.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减少源头排放。
3.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网络,提高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气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法规
制定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气环境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结构调整
1.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新建、扩建。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3.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能源结构调整
1.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2.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3.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
(三)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2.中期目标: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以上,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以下。
3.长期目标:到2030年,全市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人民群众空气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结构调整,源头治理。
3.政府主导,社会共治。
4.科学决策,精准施策。

某县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某县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18年某县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某县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解决县城区内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实现县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率先好转,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大气污染防治经验,促进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率先改善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县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县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泾干湖广场为中心分为三级,其中Ⅰ级区域XX东环路、西至龙泉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北环路;Ⅱ级区域扩展至县城建成区,Ⅲ级区域扩展至泾干街道全域。

三、控制重点(一)建筑施工、拆迁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二)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三)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生物质焚烧、露天喷涂、加油站油气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四)“小散乱污”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整治任务及标准Ⅰ级区域内严格落实“三无四禁”(无燃煤、无裸地、无堆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禁止露天喷涂作业、禁止大型货运车通行)要求,全面整治示范区内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VOC)等各类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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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努力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AQI)持续向好,在全面总结“APEC”会议和“抗战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

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三、控制重点(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三)建筑施工、裸露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任务分工(一)市工业园区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裸露土地进行集中治理。

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裸露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

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

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6、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任何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7、会同市发改局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村庄,优先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8、会同市环保局对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

(二)市环保局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政府。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市交运局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四)市住建局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五)市交警大队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六)市工信局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七)市发改局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九)市煤炭局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市安监局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一)市国土局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二)市商务局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十四)市财政局合理调配列支财政资金,为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供资金保障。

(十五)市气象局对气象及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预测,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数据。

(十六)其它有关乡镇参照工业园区任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联防联控扩展实施条件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15〕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二)按照市大气应急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指令时;(三)根据气象条件,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条件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七、保障措施(一)成立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

各有关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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