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国十条
国十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新国十条重点内容解读

三、清晰了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 转变,要实现保险深度5%,保险密度3500元/人。这意味着“包括今年在 内的未来7年,年均保费收入增速要达到16-17%,预计2020年全国保费收入 会达到5.1万亿,而那时候的人口约增加到14.5亿。”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具体发展目标。
理解现代保险服务业
其重要特点在于“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 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保险业必 须顺势而为,用“新国十条”所倡导的新思维、新理念武装头脑,去完 成一场从理念到实践的脱胎换骨的变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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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不仅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商业保险的地位和作用,同时 也从路径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政策支持。
路径
在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方面,提出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
在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 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方式等,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 医院改制等;
在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 收递延型商业保险试点,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用地保障等。其 中,业界等待已久的重大利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可 期,这将是中国寿险业大踏步发展的一个新引擎。
三、加强能力建设 更好履行保险社会职能
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成 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并在第三条中专门做了部署,即“发挥保 险风险管理职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新国十条出台出台背景

勾 勒 保
险 发 展 新 蓝 图
“ 新 国 十 条 ”
为什么出台“新国十条”?
中国经济发展拉动保险业发展
根据经济学理论,中国目前处于经济起飞阶段
经济发展有6个阶段,人均2000美元时,经济就保持快速增长 2010年中国GDP为397983亿元(58786亿美元), 人均GDP约为4521美元 2013年中国GDP约合91849.93亿美元,人均GDP约为6767美元。
到2020年,基本建成 保障全面 功能完善 完全稳健 具有最强 诚信规范
服务能力
创新能力
国际竞争力
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
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保 险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2、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 3、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2010年,中国GDP首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经济体量很庞大,但人均量只有发达国家的1/10
保险业要服务于产业升级: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为稳增长服务
截至6月底,保险业总资产9.4万亿元,其中通过各类债券向实体经济提供资金3.6 万亿元,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8049亿元,投资各类基础设施6351亿元。
养老 医疗
投资理财
意外事故 子女教育
保险业要服务于公共服务创新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保险是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
911事件后,美国保险业共赔偿损失420亿美 元,远超过政府拨付的200亿美元
汶川地震,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
809.36亿元。中央财政投入734.57亿元,地方财 政投入74.79亿元;各界捐赠款物总计594.68亿元; 保险公司的总理赔额预计在33亿人民币到108亿
保险业新“国十条”解读-新华

多福的成语(一)福寿绵绵解释:福多寿高。
是祝颂之辞。
典故:元·郑廷玉《忍字记》第一八折:则愿意的哥哥福寿绵绵,松柏齐肩者。
(二)福寿年高表述:存有福有寿,长命百岁典故:元·郑廷玉《忍字记》第一折:他道我福寿年高,着我似松柏齐肩老。
用法并作谓语;用做祝颂之言(三)福寿齐天表述:福寿与天一样低。
就是祝颂之言。
典故:明·无名氏《贺元宵》第三折:“俺从神圣降临下方,庆贺了元宵,祝延圣主福寿齐天也。
”(四)福寿双全解释:幸福和年寿两样全备。
典故:《红楼梦》第五二回:“老祖宗只有聪慧精明过我十倍的,怎么如今这么福寿双全的?”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一回:“要说个个都就是福寿双全,这句话只怕未必,大概总存有几位严重不足好去处。
”《书洪范》:“五福,一曰寿。
”《蔡传》:“人有寿,而后能享诸福。
”古人以蝙蝠、桃和双钱,组成“福寿双全”吉祥图案。
以取“蝠”与“福”同音,“钱”与“全”同音,桃象征寿之意。
(五)福寿天成解释:既有福分,又得高寿。
典故:清·王世贞《鸣凤记·严嵩庆寿》:可知老爷福寿天成,故寿烛中亦显出此祥瑞。
(六)福寿无疆表述:福分与年寿都无止境。
就是祝颂之言。
典故:宋·张君房《云笈七签》第六十九卷:至诚君子,得而宝之,即福寿无疆。
《元曲选·连环计》:那其间新情旧意屈偏向,愿意太师福寿无疆。
(七)福孙荫子表述:指福荫及于子孙。
典故:元·本高明《琵琶记·五娘葬公婆》:“这坟呵,只愿得中干燥,福孙荫子也者难料;便荫得个三公,也济不得亲老。
”用法并作谓语、定语;用作书面语(八) 福如东海表述:福气像是东海那样小。
旧时祝颂语。
典故: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花灯轿莲女成佛记》:“寿比南山,福如东海,佳期。
从今后,儿孙昌盛,个个赴丹墀。
”(九) 福齐南山解释:祝颂之辞。
指福分如南山一样高。
词语分离表述:南山 : 1.指终南山,属秦岭山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南。
新“国十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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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 与寿险相关内容摘要
民生保障 社会治理 支农惠农 经济提质
改革开放
保险监管
发展环境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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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
创新养老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 •失独老人保障; •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投资养老服务产业。
重要支柱
•为有条件的企业提供 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 •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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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
一、总体要求 二、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四、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五、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六、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七、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八、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九、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十、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 责任保险发展重点: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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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 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 和公众责任保险。
支农惠农
农业保险大灾 风险准备金制 度 农产品目标价 格保险、天气 指数保险
互助合作保险
与灾害预报部 门、农业主管 部门合作 提供“三农” 保险产品
保险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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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 监管现代化 消费者权益保护 守住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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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建设以风险为导向的保险监管制度;加强保险公 司治理和内控监管;完善保险法规体系;推进监管信
息化建设;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利
用保险监管派出机构资源;强基层保险监管工作。 •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保险消费纠纷多 元化解决机制;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 接机制;加大保险监管力度。 •加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金融 监管协调;完善保险监管与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 司法、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健全保险保障基 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20世纪30年代,日本关东军政府发布了名为“新国十条”的国家宪法,《新国十条》这一法律规定了日本民国在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教育、文化、宗教等方面的基本原则,这对日本政治结构构成了重大影响。
新国十条是日本宪法的历史里程碑,它包括如下具体内容:一、建立真正的民主主义政治:彻底实行民主主义政治,重申国家主权属于国民,立法、行政和司法必须依照国民的意志行使,保证国民行使公民权利,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体系。
二、权力对等、互助:确立权力平等和互助的原则,取消领导者的特权,平等对待个人和团体,维护国内安全和外交互助,促进国内和国际人权的充分发展。
三、民职必须尊重:尊重和保障民职的权力,确保国民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促进全民参政和参与社会管理,在选举、立法和施政过程中实行平等选举和平等立法。
四、坚持宪政体制:建立和保护宪法体系,明确政府的权力和国民的自由和权利,确保国家内部的稳定和和平,保护国家机关和国家机构,维护政府正当行使职权的秩序。
五、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保护国内外贸易自由,发展国家经济,稳定国内物价,促进农、林、牧、渔业的发展,确保国家利益,发展国际贸易,推动经济全球化。
六、建立严谨的防务体制:建立严谨的防务体制,积极推进军事训练,坚持军事民主,对国防进行有效管理,完善国防机构,促进军民共同发展,确保国家安全。
七、严格执行《日本宪法》:严格执行《日本宪法》,完善宪法体系,解决宪法执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确保宪法在实践中的精准执行,坚持国家的基本原则,实现人民团结、民主、平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职工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发展社会保障服务,提高全民福利水平。
九、完善教育体制:完善教育体制,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发展科学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保障全民受教育权,推动社会良性发展。
十、发展文化事业:弘扬优秀的文化传统,发展文化事业,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宗教自由,提高全民素养,促进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新“国十条”测试题目

新“国十条”知识测试机构/部门::得分: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新“国十条”提出我国应努力由_____向______转变〔 D 〕。
A、保险弱国保险大国B、保险强国保险大国C、保险弱国保险强国D、保险大国保险强国2、保险将成为政府、企业、〔 B 〕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
A、社会管理B、居民风险管理C、健康管理D、信用管理3、新政提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 D 〕优惠。
A、政策B、费率C、价格D、税收4、新“国十条”决定把〔 C 〕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A、医疗保险B、社会保险C、商业保险D、养老保险5、为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新“国十条”提出开展〔 B 〕试点。
A、综合养老保险B、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C、商业保险主导养老D、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6、新“国十条”对保险资金投资持〔 A 〕态度。
A、积极B、消极C、中立D、反对7、〔 B 〕将在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功能作用。
A、第三者责任险B、责任保险C、意外伤害保险D、第一责任险8、按照新政策指向,______工程和______工程将吸引到更多保险资金进入。
〔 C 〕。
A、民生重大B、公益国家重大C、民生国家重大D、民生基础建设9、新政策提出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其中的一项是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 C 〕产业链的整合。
A、教育B、公共交通C、保安服务D、公共医疗10、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探索演艺、会展责任险等新兴保险业务,促进〔 C 〕发展。
A、第一产业B、第二产业C、第三产业D、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11、新“国十条”要求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改良市场行为监管,加快建设第二代〔 A 〕。
A、偿付能力监管制度B、保险资金监管制度C、存款保险制度D、风险管控制度12、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的举措之一就是深入推进保险市场准入和〔A 〕改革。
房地产新政策

2010房产新政政策一:国十一条出台时间:2010年1月10日部门:国务院办公厅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紧接着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月20日,银监会正式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和投机行为。
两会期间房价再成关键词3月9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其中,提出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
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政策二:新国四条出台时间:2010年4月14日部门:国务院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国四条”出台,拉开了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序幕。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并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另外,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政策三:新国十条出台时间:2010年4月17日部门:国务院仅过三天,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了新“国十条”。
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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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新国十条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
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
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
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 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
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
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
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
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
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城乡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五、加强市场监管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
业新购置土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
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
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理结果要于2010年6月底之前报国务院。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
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
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国务院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