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风险内控制度研究_李洋
《X公司第三方电子支付内部控制研究》范文

《X公司第三方电子支付内部控制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第三方电子支付成为现代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方式。
然而,由于电子支付的特殊性,企业在使用第三方电子支付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
X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其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内部控制体系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和运营效率。
因此,本文将对X公司第三方电子支付内部控制进行研究,以期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X公司第三方电子支付概述X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其业务范围广泛,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
为了满足客户需求,X公司广泛采用第三方电子支付方式。
第三方电子支付具有便捷、高效、安全等优点,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交易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然而,随着电子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X公司面临的电子支付风险也日益增多。
三、X公司第三方电子支付内部控制体系为了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和运营效率,X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内部控制体系。
该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支付流程控制:X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支付流程,包括支付申请、审核、执行、确认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都设有专人负责,确保支付流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风险评估与防范:X公司定期对第三方电子支付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点。
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防范风险,如设置支付限额、实施实时监控等。
3. 账户管理:X公司对第三方电子支付账户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账户开设、使用、关闭等环节。
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内部审计与监督:X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第三方电子支付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
四、X公司第三方电子支付内部控制实践与效果X公司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第三方电子支付内部控制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交易效率:通过严格的支付流程控制和高效的账户管理,X公司实现了快速、准确的电子支付,提高了交易效率。
2. 保障资金安全:通过风险评估与防范、内部审计与监督等措施,X公司有效地保障了资金安全,降低了风险。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作者:章惠萍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18期一、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行为现状首先,当第三方支付参与到结算业务中[1],致使原本银行独立的交易过程变成了两个看起来毫无联系的交易。
然而事实上这两个交易可以发生在同一个银行系统,但是银行却无法确定这两个交易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第三方支付利用了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屏蔽了银行对资金的识别,当第三方各个平台清算时,对于银行而言,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都会变得更加的繁琐与复杂。
最后,只要有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了虚拟账户就可以便捷隐蔽的实现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
目前我国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的犯罪行为有如下几个特征:第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具有操作隐蔽性。
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易被造假。
第三,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巨大。
第四,第三方支付平台增加了权力机关的监管难度。
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第一,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利益。
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的行为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消费者利益受损,致使消费者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赖度下降,很大程度上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
第二,破坏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的利益。
第三方支付平台下的洗钱行为从根本上讲就是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利益是相违背的,不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会打破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系统平衡,降低消费者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的信赖度,从根本上致使其利益受损。
第三,破坏交易市场的平衡。
不法分子通过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的漏洞进行洗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会促使资金的流向发生不可控制的变动,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对交易的合理性、公平性、公正性都存在着质的影响,很容易打破交易市场的平衡,对交易市场产生极大的影响。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下的反洗钱法律规制现状( 一) 第三方支付平台下反洗钱行政法规范2006 年10 月31 日,我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法律。
浅谈第三方支付反洗钱问题

浅谈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监管问题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各种网络支付,网络汇款的使用量激增,传统的银行业无法满足爆发式增长的网络结算需求,作为互联网信用中介的第三方支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并逐渐发展壮大的,第三方支付大大促进了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但随着规模的愈发增大,隐藏在其背后的洗钱风险也凸显出来,第三方支付反洗钱已成当前反洗钱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分析1隐匿资金的来源及转移方向当第三方支付参与到结算业务中时,原本银行了如指掌的交易过程被割裂为两个看起来毫无联系的交易。
事实上这两个交易可以发生在同一银行系统或跨银行系统,但银行无法确定这两项交易的因果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用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屏蔽了银行对资金流向的识别。
当第三方支付企业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清算时,对于局外人(包括银行)而言,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将变得更为复杂。
前已述及,第三方支付可能会不再拘泥于电子商务的资金流环节而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结算模式.任何人只要在第三方支付企业注册了虚拟账户就可以便捷隐蔽地实现账户间的资金转移。
2便捷的套现渠道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收款方实现了商户POS功能,是收款方的虚拟商户POS机,并且这种POS机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极大拓展了用户的范围.在银行POS业务中,银行会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调查、审核POS消费的单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贸易的真实性.而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尽可能简化的程序下为收款方实现了POS功能,信用卡等禁止套现或不易变现的资金会轻而易举地在虚构贸易的掩护下转入可以提取现金的账户第三方支付虚拟的POS功能的随意性要远远强于银行商户POS,资金并不一定遵守从哪来回哪去的原则。
利用第三方支付,即便在未发生贸易的条件下也能方便地实现资金转移,更何况套现。
3潜在的跨境支付通道,跨境地下钱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竞争加剧,跨境买卖双方的支付需求(更多的可能是纯粹的跨境转移资金)逐渐显现出商机,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有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的要求。
第三方支付引发的反洗钱问题及应对措施

同时推动电子商务发展ꎬ也给反洗钱带来困难ꎮ
次ꎬ我国行业正在细分当中ꎬ各主要支付手段也都在不断寻
1������ 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求扩张ꎬ这使得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更高ꎬ第三方支付可以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ꎬ第三方支付业务已经覆盖全 渗透到各个领域ꎬ在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的基础上ꎬ进一步
境ꎬ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已经成为常见现象ꎮ 具体可以通过 实现了对用户与市场的有效了解ꎮ 第三ꎬ第三方支付平台还
创新服务模式ꎮ 在烟区人流、物流、资金流比较集中的 乡镇、社区、行政村ꎬ增设自助发卡、自助开户、自助办理存贷 款和理财等业务的智慧银行ꎮ 在地理环境较差、经济条件落 后、人口流量较小的乡镇ꎬ可以在当地的村委会、较大型商铺 中设立便民服务点ꎬ安装网 银服 务终 端、 POS 机、 缴 费终 端 机、ATM 机等自助设备ꎬ并对村干部和商铺人员进行业务培 训ꎬ最大程度上为烟区民众提供便利ꎮ
第三方电子支付反洗钱法律监管研究

支付 机构 排 除 出金融 机 构 的 范 围。但 由 于第 三 方 电子 支付 服务 具 有 明显 的支付 清 算 属性 ,这 些 机
构应 属 “ 金融机构 ” 准 ,其 业 务 活 动 具 有 “ 金 融 准 性” ,有 必 要 接 受 中 央银 行 的 监 管 。
本 特 点 包 括 以下 方 面 :
费者之 间提 供 一个 独 立 而 有公 信 力 的平 台,确 保 了双方 收付 款 的 安全 和 快 捷 ,极 大 地 促 进 了电 子
商务 的发展 。经过 近 1 0年 的发 展 ,我 国第三 方 电 子支付市场 已经初具规模 ,支付宝 、财付通 、首信 易等第三 方 电子 支付 机 构 纷纷 崛 起 ,第 三 方 电 子 支付服务 走 进 了 千家 万 户 。 目前 国 内第 三 方 支 付
2 1 / 6 总 第 4 2期 020 2
文 章 编 号 :1 0 0 1—1 8 (0 2 6—0 3 O 4 X 2 1 )0 1 5一 5
商 业 研 究
第三方 电 子支付 反洗钱 法律监 管研 究
李莉 莎
( 东 商学 院 法 学 院 ,广 州 广 50 2 ) 130
摘要 :随着 第三方 电子 支付 的迅 猛发 展 ,其所 潜 藏 的资金 转移 、资金 套现 、跨境 支付 和 支付机 构 内部 洗钱等 多种洗钱风 险值 得 关注。 目前 。我 国对 第三方 电子 支付 的反 洗钱 法律 监 管仍 薄弱 , 应 着力构建一 个以 《 洗钱 法》 为基础 ,包含 多层 次立 法,并与 国 际监 管规 则相接 轨 ,与 支付 反 行 业 自律规 范相 契合的 第三方 电子 支付 反 洗钱 法律 监 管体 系,进 一 步 完善 反 冼钱 预 防规 则、法 律 责任 规则 ,加 强反 洗钱 法与金 融竞 争法的配合 。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存在的洗钱风险及防控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存在的洗钱风险及防控作者:高昕航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26期摘要:作为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存在的的洗钱风险却极大的威胁着国家金融安全及经济秩序,因此反洗钱行动势在必行,本文将从国家法律层面、平台管理层面等提出具体的反洗钱防控措施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平台 ;洗钱风险 ;反洗钱一、引言当今时代是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时代,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产生是“时势造英雄”的产物,可以说是时之必然,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其简便快捷、信用保障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中国银联在2018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分析报告中指出,我国手机用户支付规模已经达到5.7亿,而且根据易观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第4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47.2万亿元人民币,环比升高7.78%。
在看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数量飞速上升、交易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研究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及漏洞。
郭小卉、张盼盼(2016)指出第三方支付因其虚拟平台的架构,蕴藏着巨大的洗钱风险。
熊华(2018)指出由于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模式的独特性,使得洗钱风险逐渐显现。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现状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反洗钱报告》,报告中明确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作为洗钱犯罪类型之一。
洗钱行为,简言之就是将犯罪违法所得通过一系列手段由非法变成合法。
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便利性、隐匿性就会被犯罪分子利用,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就会大幅增加追踪难度,洗钱风险就会无限扩大。
根据上图显示,我国涉嫌洗钱案件仍存在高居不下的态势,在《中国反洗钱报告2017》中,央行各分支机构发现和接受可疑交易报告10265份,同比增长20.71%,如果不加以管控,将侵犯消费者的利益、正常的市场秩序及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难点简析(一)法律监管层面存在空白2007年,我国《反洗钱法》就开始正式施行,但到2010年6月,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将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金融机构纳入管理,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
探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洗钱的策略【论文】

探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洗钱的策略摘要:网络技术给传统的金融业造成较大冲击, 第三方支付进入市场有效的补充了商业金融的不足, 本文围绕网络反洗钱需求, 探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洗钱的策略, 倡导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力开展反洗钱工作。
关键词:反洗钱; 第三方平台; 策略分析;第三方支付主要指的是由有信誉保证的独立机构提供网络交易的支持平台。
第三方支持可以进行货款支付, 以及满足卖家货到付款的业务,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互联网站并且以银行信用作为依托, 可以有效的解决电子交易中的问题, 同时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也给反洗钱带来困难。
1. 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第三方支付业务已经覆盖全境, 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已经成为常见现象。
具体可以通过POS机为银行持卡人提供代收倾向的业务。
第三方支付的进入门槛较低, 而且第三方支付的形式较为多样, 目前有易宝模式、支付宝模式、以及各种财富通等形式。
中国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最快的国家, 而且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的较为频繁, 具体有支付宝、财付通、百度钱包、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首先, 这些支付平台的门槛相对较低, 盈利模式主要依托得到更多用户, 手续费与客户备付金是收益主要来源, 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面临较为强烈的竞争。
这使得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得不放宽对客户的限制, 以便于更好的占领市场。
其次,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竞争主要在价格的竞争方面, 增值服务费已经成为第三方支付关注的焦点。
第三方支付业务以资金划拨交易的方式进行, 第三方支付可以有效的保证货物质量、交易诚信、以及退换货要求等。
第三方支付为交易成功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首先, 第三方交易平台当前日益加强了对个人身份的核实, 注重通过介入买卖双方的形式进行管理, 促进第三方交易的蓬勃发展。
其次, 我国行业正在细分当中, 各主要支付手段也都在不断寻求扩张, 这使得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更高, 第三方支付可以渗透到各个领域, 在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的基础上, 进一步实现了对用户与市场的有效了解。
第三方存管制度下反洗钱研究

第三方存管制度下反洗錢研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施行,证券业金融机构已经纳入我国反洗钱工作体系。
当前证券业正在推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对证券业影响深远,同时也对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因而加强这项制度下反洗钱研究是当务之急。
一、第三方存管制度的渊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指客户在委托证券公司买卖证券时,事先在该证券公司存放的用于买卖证券的资金。
此外,客户尚未支取的出售证券所得款项以及其他一些附带所得也归入此类。
依据证监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包括客户为保证足额交收而存入的资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到的所有款项(减去经纪佣金和其他正当费用),持有证券所获得的股息、现金股利、债券利息,上述资金获得的利息,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金。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混合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缺陷是,不符合证券公司业务运作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容易造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大量挪用。
第二个阶段是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分户管理模式。
2001年证监会出台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即通称的3号令),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分户管理,并以专户方式存管在指定商业银行,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和过程控制。
这种模式虽然能在事后发现挪用,一定程度上也能发挥事前防范挪用的作用,但不能完全杜绝挪用交易结算资金的问题。
第三个阶段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证券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从而确立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的法律基础。
第三方存管模式在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之间形成分工和制约,客户的证券账户在证券公司开立和管理,日常交易活动仍在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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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园地
2015 · 1(中)
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风险内控制度研究
李洋
摘 要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快速蓬勃发展起来。然而,隐
藏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洗钱风险,随着平台服务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来。对于这种洗钱风险,建议从建立健全内部组
织机构、细化非金融机构操作细则和流程、建立奖励机制等方面完善对非金融机构网络平台反洗钱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
2015 · 1(中)
◆法制园地
洗钱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建议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合自身特点, 钱的目的往往通过更加复杂的放置、分层和整合过程,以逃避刑
因地制宜的完善细化反洗钱行为规范。由于客户身份识别、大额 事侦查机关的立案调查。第三方支付平台应根据本机构的客户
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对于反洗钱行动 特征和交易特点,制定和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可疑交易标准。总
的顺利开展十分必要的。因此建议第三方支付平台至少在客户 体来说,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从以下方面可以认定为可疑交易:
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1)资金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比如经过对资金用途进行合法
这三个基础方面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确保通过网络平台的 性、风险性审查,网络贷款平台的借款人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
护金融秩序稳定。
关键词 支付平台 反洗钱 内控制度
作者简介:李洋,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1-062-02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商品服务的流通 和资金的流转都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为了满足社会对于 网络资金流动及安全的需要,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 平台快速蓬勃发展起来。然而,隐藏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一些 法律问题和金融风险,随着平台服务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来。 在网络平台自身治理层面,平台自身洗钱风险内控机制不健全, 加之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特殊性,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 为洗钱的工具。对于这种洗钱风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 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新模式洗钱行为的冲击,预 防网络平台洗钱的风险,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性质,待这些虚假的交易完成后,违法所得摇身成为买卖交易所 得,并通过和支付平台对接的银行系统流通出来。
为了保障在反洗钱工作中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有效合理地 配置,反洗钱机制能够高效有序运行,有必要在行业协会领导下, 充分发挥非金融网络平台的自主性和自治性的特点,将国家的反 洗钱法律法规原则性要求内化为网络平台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 一部分,并细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以明 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控。
(三)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 世界各国的反洗钱实践都已明确表明,不法分子为了达到洗
机构和优质完成反洗钱任务的反洗钱专员,作为补偿其执行反洗
钱操作而产生的成本支出和对其的物质奖励,从而调动平台及其
工作人员参与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注释: 胡尚杰.电子商务平台下第三方支付发展格局及趋势分析.中国商贸.2010(22).132. 赵芳.略论网络洗钱犯罪及其对策.武汉金融.2009(8).41-42. 周祎.论我国反洗钱立法的不足与完善.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5).118-119. 张烨.洗钱罪与反洗钱法律制度.理论界.2006(2).162-164. 杨南平.浅议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缺陷及其矫正措施.金融与经济.2008(8):
信息,公民身份号码信息,辨别身份证件信息真伪,从源头上最大 自身业务实际,出台内部的反洗钱量化指标考核,做好员工反洗
限度防范不法分子骗取开立假名匿名账户。
钱激励机制,调动平台内部反洗钱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反洗钱积极
(二)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性,间接地推动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还可以参照我国检
87-88+78. 张化健.客户信息的法律保护.重庆大学.2010. 尹丹.国际反洗钱经验与中国反洗钱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5. 王立春.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必要性及路径探讨.吉林金融研究.2010(6).25-27. 苏丹.中国反洗钱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商场现代化.2011(20).111.
制人或是关联人账户的。(3)能有证据证明此次的资金流转行为 是网络平台交易双方恶意串通有意为之的。(4)无实体买卖支持 的资金量巨大的交易,或是定期频繁的无明显经济或合法目的的 具有规律性的小额交易 。(5)其他不能提供相应资料证明资金 用途、流向、来源的交易行为。比如在网络贷款平台中审核借款 人的借款用途时,借款人无法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其资金用途, 可认定为可疑交易。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行为概述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支付结 算工具,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自身的便捷性、相对安全性、低风险 性, 同步快速发展起来,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融入人们的日常生 活。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用户提供了类似于银行的小规模货币资 金支付、结算、查询统计等服务业务。它既独立于买卖双方,也独 立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自身信用为买 卖双方提供担保,在降低交易风险的同时, 提高了交易的成功率。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为整个交易过程提供了安全和强有力的 信用保障,进一步繁荣和促进了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目前用户数 量最大的是 PayPal 和支付宝,前者主要在欧美市场流行,后者主 要在国内流行,用户过亿 。 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从事部分准银行性质的业务,相关 部门规章也明确要加强对其洗钱风险的监管,但是由于网络交易 的隐蔽性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原因使得在松散的监管下,洗 钱仍然成为可能。洗钱者往往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虚拟 账户,使用虚假交易或不真实交易,很容易实现资金在不同账户 的自由转移。在放置阶段由于无法准确得知交易背后的客户信 息,洗钱者可以使用虚假身份轻松将违法所得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中。在分层和整合阶段存在同样的监管缺陷和漏洞。当第三方 支付平台参与到结算业务中时,平台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 提供支付渠道,用户并不需要提供合情合理的证明材料来解释其 资金超过某一上限或是短时间频繁多次出现资金流转行为的合 理性。洗钱者很容易利用网络平台掩饰、隐藏非法资金的来源和
关交易记录的管理,妥善保存这些资料。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其客 钱制度,即对当非金融机构及反洗钱专员成功协助央行追踪调查
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储存和保管应该完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 洗钱案件,并且此案件被司法机关依法定罪后,可以将收缴的黑
资料和记录的保存应该达到央行反洗钱部门监管的最低形式要 钱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这些耗费大量业务成本、专项经费的非金融
每一次交易、每一次资金流转都满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实 动的交易。(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洗钱目的的,即资金形式上
现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同时,建立反洗钱专职人员的绩效考核办 在网络平台经过多次复杂流转,专职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洗钱犯罪最新动态、新的特点、新的监管要求,国外反洗 钱识别、可疑交易分析等操作规程以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提高他 们的反洗钱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能力,确保反洗钱工作高质 量、高效率完成,更好地实现反洗钱的效果。
(一)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了解你的客户”(KNC,know your costumer) 原则在反洗钱领域的具体体现。由于网络洗钱行为具有 隐蔽性、虚拟性的特点,客户身份识别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 工作过程中,变得十分重要且关键,可以说是反洗钱第一关口。 因此,各类第三方支付平台都要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和工作准则, 利用相关科技手段,对无形的信息认真进行身份认证,识别客户 身份,了解客户的身份背景、职业特点、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 资金来源,保证基本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在注册登记成为网站 平台会员时,网站平台坚持实名制度要求,明确规定不得开立匿 名假名账户。要求客户在注册时要提交真实姓名或者名称、有效 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信息或企业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营 业执照信息,并与央行、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沟 通联系,运用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注册客户的姓名、照片
为了进一步促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所有第三方支付平 察系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做法(对于提供
台都应准确无误的提供网站平台的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作为反 贪污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司法机关依照此线索查处了犯罪,检察